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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1-83262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1 12:26: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吾山小学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 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 次,不得漏检。

二. 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 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 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 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 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 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 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不存在任何隐患。

6. 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 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吾山小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由专人负责实验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4、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并组织学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5、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和实训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和实训场地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实训场所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实训场所管理人员必须清理好场所卫生。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与实训无关的物品不准带进学校实训场所。

吾山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本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臵,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4961032

吾山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人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的1小时内及时向校值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3、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4、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进行全面汇报。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臵,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臵。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臵,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吾山小学用车管理制度

一、本着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学校加强日常工作用车管理,坚持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多办事。外出办事人人坚持能骑车,则不坐车;能乘车,则不包车;城内办事能乘公交,则不打的。

二、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负责人汇报,得到明确答复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办公室一时安排不了的,可酌情处理。凡不经办公室安排的车辆费用自理。用车后及时填好派车单,注明用车事由、里程、车辆占用时间,交办公室审核后,做用车费用结算凭证。

三、办公室负责督促被用车辆车主定期结算用车费用,至少保证一季度一次。

四、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服从办公室车辆调派,不能讲排场。

第二篇: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房寺镇石门王小学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办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政教处盖章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安全办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工会主席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工会主席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师生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报告厅、会议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安全管理人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机床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处室、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二)防震安全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校长亲自抓、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5、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6、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7、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全校教职工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8、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防雷安全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用水、用电、用气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学校食堂安全用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教育、指导和督促食堂炊事员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食堂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装。

3、食堂购买的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叶酿成烫伤、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殃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气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气瓶使用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因燃气泄露酿成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6、发现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报告食堂司务长,及时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前来维修。

7、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杜绝学生接触燃气设施设备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酿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校产损失要赔偿,并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用余的一般药品要保管好。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的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一般性维护工作,做到无尘、无潮气、无明显锈斑、无缺损、做到处于完好状态,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作出相应处理。

8.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9.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10.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2.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要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突发地震应对制度

1、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在学校明显的位置张贴使用,并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应急人员。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师生发放地震安全知识画册、应急疏散路线图。

4、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

5、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7、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团委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8、备足备齐并及时补充更新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等(具体列表)。

9、安排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用。

(二)气象灾害应对制度

学校应根据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接受上级关于台风、暴雨、酷暑、寒流、暴雪、地震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搞好应急防范工作。1.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特别是对危房简屋和建筑物上的标牌、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2.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学校下水道、明沟的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要对教室、宿舍所有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安全。

3.落实值班巡逻制度,随时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4.针对暴雨、雷击及各种强对流恶劣天气的危害性,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5.教育学生遇到雷雨天气要及时躲避,不在空旷地带停留,不到高耸的物体下站立。雷电交加、无处躲避时,尽量到低凹地藏身,或者立即下蹲,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降低身体的高度。如果手中有导电的物体,应迅速抛到远处。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不打电话,不使用手机,防止遭受雷击。

6.龙卷风时,不待在车里或大篷里,远离门、窗和房屋的外围墙壁,躲到与龙卷风方向相反的墙壁或小房间内抱头蹲下,或待在最坚固的地下室里或半地下室,也可躲藏在沟渠中或地面低洼处,用手保护头部。看准龙卷风到来的方向,朝其垂直方向逃跑。在电杆倒、房屋塌的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击人体或引起火灾。在野外遇龙卷风时,应就近寻找低洼地俯卧于地面,但要远离大树、电杆,以免被砸、被压和触电。

7.下冰雹时,要在室内躲避。如在室外,应用书包、课本等手中现有物品保护头部。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试验室存放,严格保管制度,随用随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实习实训车间、仓库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器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乱扯、乱用电线,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宿舍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门卫制度

为维护我校治安秩序,从严治校,加强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门卫自身规定:

1、门卫人员上岗执勤要衣冠整齐,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2、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和外来人员登记薄,学生请假条及教师出门条整理好后定时交给相关部门,值班期间不准脱岗。

3、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

4、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门卫室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和他人物品。

5、负责门前三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门岗周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6、大门内外10米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

7、上课期间关闭校大门,除上级领导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8、每天早晚按时开关教学楼及办公楼大门。

9、全天全方位地做好学校财物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生进出大门规定:

1.学生进学校时间: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执行。

2.学生进、出校期间,门卫必须站在校门处维持秩序并检查学生证,将检查结果报政教处处理。

3、在校上课学生,中途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如确需要离开学校,必须凭班主任和政教处签署批准意见的请假条,晚上要离开学校须有家长到校、离校单须经生活老师签字、值班领导同意,门卫才准许学生离开学校。

4、住校生从星期日下午来校报到至星期五下午第三节课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出校门。

5、走读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出入,要凭学校发放的学生证进出校门。原则上,早上只进不出,晚上只出不进。

6、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7、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

三、学生家长进校的规定:

1、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2、家长来校联系有关事宜,必须经门卫与有关人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凡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会客单进入学校。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3.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4、外访人员会客结束离开学校,应将签有被访者意见和署名的会客单交给保安留存。

5、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严禁小商贩进入校园;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晨练、晚逛、溜宠物、停放车辆和从事非法活动。

五、物品进出规定:

1、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必须严格查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

3、贵重公物出学校大门,须凭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明,门卫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确认后才准予放行。出门证明要妥善保管,定期返回主管部门核查。

4、校外车辆一般不许进入校内,确有必要(如:送货等)进入校内的须经门卫人员确认才能放行,为保证校内师生安全及安静的校园环境,车辆进入校内应限速5公里/小时,并不得鸣号,且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凡遇到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2、凡学校门口有车辆堵塞,影响学校、师生进出的,及各类摊点等情况,请及时制止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篇: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制。各单位、各岗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

签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学校有关领导、有关岗位(如食堂、宿舍、操场、学生生活场所、班级)的安全工作负责人,并在校内适当位置挂牌公布。

二、档案管理记录制。各学校、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有关帐目(食

堂、物品)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准确记录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岗位的隐患要向主

管领导报告,属于各岗位职权范围的,各岗位负责要仿真组织解决。各学校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隐患报告箱,发动师生举报,对举报重大隐患有功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安全工作考核制。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对各岗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每年初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年终通报考评结果。

五、应急处理预案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

事故,立即组织启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学校、有住宿的学校、幼儿

园,要建立安全巡查队,定期巡逻,特别要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巡逻检查。节假日期间学校必须安排领导带班,两人以上值班。

七、安全稳定工作“四级预警信息”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市教育

系统实行的学校、学区(乡总校)、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四级预警机制。及时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及时上报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八、安全工作随机暗访通报制。县文教局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

作进行随机(暗访)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查;限期整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记入考核总成绩。

九、事故报告制。建立全市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发单位要按

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事实情况,单位主要领导要现场指挥协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十、安全工作例会制。县(市、区)教育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学校每半年召开例会,及时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情况,查找不足,消除隐患,分析研究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四篇:2011年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门卫制度................................................................2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3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5

(一)消防安全制度...............................................5

(二)防震安全制度...............................................7

(三)防雷安全制度...............................................8

四、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用水安全制度.............................................10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2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14

七、学校用车管理制度..............................................15

八、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17

(一)突发地震应对制度......................................17

(二)气象灾害应对制度......................................18

九、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0

(一)安全责任制度.............................................20

(二)安全教育制度.............................................24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 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 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 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臵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臵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 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二)防震安全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校长亲自抓、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5、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臵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臵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6、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7、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全校教职工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8、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防雷安全制度

为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臵。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 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 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 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臵。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人。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用余的一般药品要保管好。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的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一般性维护工作,做到无尘、无潮气、无明显锈斑、无缺损、做到处于完好状态,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作出相应处理。8.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臵,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9.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10.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要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 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 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突发地震应对制度

1、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在学校明显的位臵张贴使用,并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应急人员。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师生发放地震安全知识画册、应急疏散路线图。

4、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

5、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 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7、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团委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8、备足备齐并及时补充更新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等(具体列表)。

9、安排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用。

(二)气象灾害应对制度

学校应根据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接受上级关于台风、暴雨、酷暑、寒流、暴雪、地震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搞好应急防范工作。

1.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特别是对危房简屋和建筑物上的标牌、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2.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学校下水道、明沟的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要对教室、宿舍所有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安全。

3.落实值班巡逻制度,随时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4.针对暴雨、雷击及各种强对流恶劣天气的危害性,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5.教育学生遇到雷雨天气要及时躲避,不在空旷地带停留,不到高耸的物体下站立。雷电交加、无处躲避时,尽量到低凹地藏身,或者立即下蹲,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降低身体的高度。如果手中有导电的物体,应迅速抛到远处。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不打电话,不使用手机,防止遭受雷击。

6.龙卷风时,不待在车里或大篷里,远离门、窗和房屋的外围墙壁,躲到与龙卷风方向相反的墙壁或小房间内抱头蹲下,或待在最坚固的地下室里或半地下室,也可躲藏在沟渠中或地面低洼处,用手保护头部。看准龙卷风到来的方向,朝其垂直方向逃跑。在电杆倒、房屋塌的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击人体或引起火灾。在野外遇龙卷风时,应就近寻找低洼地俯卧于地面,但要远离大树、电杆,以免被砸、被压和触电。

7.下冰雹时,要在室内躲避。如在室外,应用书包、课本等手中现有物品保护头部。

九、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臵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臵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 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 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臵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臵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 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 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第五篇: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目 录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 安全奖惩制度„„„„„„„„„„„„„„„„„„„„„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5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 安全检查制度„„„„„„„„„„„„„„„„„„„„„10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制度„„„„„„„„„„„„„14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6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跟踪处理制度„„„„„„„„18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22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新窑煤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确定安全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矿长是实现矿井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者,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三、安全目标管理的内容

1、百万吨死亡率、千人负伤率;

2、安全培训教育;

3、隐患排查整改;

4、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使用;

5、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

6、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其他安全、工业卫生指标。

四、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

1、安全目标确定后,需要按照各部门、单位的职能分工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主体。每年公司与各基层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基层单位也要层层制定确保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形式,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组,并落实到岗位人头。

2、各基层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确保目标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各级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目标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职工个人对岗位安全目标负责。

4、公司各种经营承包项目,必须经安监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其安全内容进行审核认可,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后,承包单位方可组织实施。

5、强化过程管理,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目标的完成,实行目标自我控制,自我发挥,强化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给予具体指导和协调,确保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公司按月对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目标进行考核兑现,各基层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奖罚办法,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公司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目标的考核,由安监科负责。安全监察科必须认真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3、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考核奖罚力度,对安全目标管理中发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隐患处理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得力以及造成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查处。

4、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尽职尽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安全奖惩制度

一、公司各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建立奖罚制度。安全奖罚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成为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安全奖罚必须兼顾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体现重奖重罚。

三、安全奖罚对象为公司所属单位和职工,奖励依据贡献大小确定,不搞平均主义。

四、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酌情予以表彰、奖励。①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②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以及制止三违现象,避免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③抢救事故有功人员。

④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或移送相关机构追究责任。

①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无证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③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危害的。

④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⑤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⑥发生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

⑦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 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殴打、谩骂、打击报复的。

⑧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嫁祸于人的。

六、安监科负责安全奖惩的考核工作,财务室负责奖金发放和罚款收缴。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了规范全矿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矿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三、各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是:行业设计规范、行业技术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矿井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总工程师组织审核,矿长批准后执行。

五、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报矿长安全办公会议会审,由矿长签发,以新窑煤业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六、矿井“一通三防”、运输、供电、供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机电技术科编制,总工程师组织审核批准后执行。

七、矿井生产或建设中的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需要修订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基层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相关科室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八、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有关科室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九、回采、巷道开拓及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经有关科室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十、设备检修、主要设备大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经有关科室及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十一、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回采(或开工)前二十天编写完毕,在开工前十天必须办好全部审批手需,以便及时向工人贯彻。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五天办理好全部审批手续。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办理好审批贯彻手续。

十二、审核批准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所属区域瓦检员、安检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学习,由作业单位与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实施。

十三、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未审批或未贯彻的情况下,不准开工,若无规程生产、无措施作业,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生事故要从严处理。

十四、各单位所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后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科报送备案,否则不能开工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规范安全隐患 处理程序,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隐患排查

1、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各科室对分管副矿长负责,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直接管理责任。

2、事故隐患按严重和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整改难度及工程量大,需要安委会专题研究解决;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整改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要安委会研究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整改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由业务科室和区队能够解决的隐患。

矿井每周组织一次由基层单位主管、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安全隐患的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确认隐患及其等级,按级别每月逐级上报。对A、B类隐患建立“矿井重大事故隐患台帐”,并报县煤炭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逐月上报,直至完毕。

3、安监科会同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得到彻底处理。

4、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主管矿长汇报。

5、因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并从重处理。

6、加强安全隐患的群众监督工作,建立群众安全监督网,便于员工、家属参与生产安全隐患的监督,促进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及处理程序

1、安监科每周一上午组织各部门、基层单位分专业对井下生产系统、地面车间、生产组织、规程措施、教育培训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下午召集被检查单位开会进行通报,并以隐患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或相关部门,对查处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2、安检员日常检查出来的隐患,汇报到安监科,安监科管理人员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对急需处理的情况以定整改措施、定时限、定整改负责人的“三定”《隐患通知单》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并在每天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基层单位接到通知单后,要在接收人栏内签名,当班查到的隐患应当在当班处理完,当班处理不了的限定时间进行处理。

3、其他科室检查出来的隐患,须在通知基层单位的同时,也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安监科备案。以便督促检查,及时落实处理、达标验收。

4、矿领导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安监科以书面形式(安全隐患处理通知书)送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落实基层单位处理,处理结果报安监科备案。

5、重大隐患要提交矿长,在安全办公会上研究解决,主管副矿 长要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并组织实施。

6、隐患通知单内容包括:基层单位名称、安全隐患详细情况,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发通知、接通知人、发通知时间、接通知时间等。

7、一般员工汇报到井口信息站的安全隐患、“三违”现象,由井口信息站负责收集整理,然后报安监科,安监科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对重大隐患,汇报人员要直接汇报调度室和安监科,以便及时处理。

8、安监科应在下发《“三违”学习通知单》同时,复印一份送安全管理委员会,接受安委会指导和监督,搞好“三违”人员的教育工作。

9、各基层单位对安全隐患要认真对待,单位主管亲自负责落实,并按要求时间处理完成,报安监科或相关科室备案,如果本单位处理有困难,及时反映到相关部室,以便协调解决。

三、事故隐患处理、处罚

1、相关单位要对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安监科及矿领导汇报。

2、复查发现没有按期处理的安全隐患,每条罚款300元,第二次复查还未处理的,每条罚款600元,第三次复查还未处理的,必须停产整顿。停产整顿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若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处理的,由主管科室提出意见限期处理。

3、各单位的罚款,20%由主管领导承担,其余的落实到责任人,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安全科。

4、各科室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并通报上次的问题处理情况,将处理情况报送安全科备案。每月底安监科对各基层单位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奖励安全隐患全部处理的基层单位负责人200~500元,奖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100~300元;对整改达不到要求者按同等数额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5、安监科要认真填写隐患通知单和“三违”学习通知单,及时下发和归档保存,以便落实责任。

四、对安全隐患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档案;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和届时复查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备案、销号,验收不合格纳入下循环隐患整改项目。

五、上述奖励或处罚由安监科月底统一汇总,报分管副矿长审批后由财务部执行,费用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矿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制止“三违”现象,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保证我矿安全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以国家、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制度、规范和新窑煤业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为依 据和标准。

二、安全检查由安监科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财务室、综合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根据当时工作重点和检查需要,划分若干专业组进行检查。

三、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部门正职亲自领队并妥善配置检查人员力量。每次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检查职责,熟悉本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相应职责内容,业务精通,公平公正,不得玩忽职守,应付差事。

四、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常情况周一上午九点检查人员在井口集合,由安监科统一组织,分组开展检查。下午二点各部门将检查问题汇总并填写隐患通知单,提交一份给安监科备案,三点召开安全检查通报会。平时根据季节特点和全矿安全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检查。

五、安全检查范围为全矿所有科室和生产作业地点。

六、安全检查内容:

1、查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及运作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使安全管理走向科学、规范化。

2、查安全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学习次数,学习内容,学习后签名,检查职工安全意识,掌握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以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

3、查现场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处理的必须 立即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要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限期处理,对重大危及职工生命的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查隐患整改情况。每次检查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必须积极进行处理,业务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督导。安监科届时组织复查验收,对复查中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对特殊岗位的安全检查,查上岗情况,查持证及证件是否有效情况,查上岗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安全检查要求:

1、各基层单位的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对煤矿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高度重视,对涉及本单位的检查内容,必须积极配合,亲自陪同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积极落实整政。

2、各单位正职必须亲自参加安全检查通报会,有事要提前向安监科请假。

3、各科室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做好记录,同时要以书面的形式将处罚意见、整改要求及期限下发到相关责任单位,并在通报会前向安监科备案,杜绝口头传达或不负责任的检查。

4、各单位接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要积极落实整改,在复查时间之前,将整改情况以回执单的形式返回各业务科室及安监科。

5、复查隐患时,对各单位无故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隐患,要进行经济处罚,隐患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单位主管的责任。

6、行业主管部门来矿进行安全检查时,我矿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陪同。对检查出的隐患,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安监科。

7、各基层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安全检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排除隐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的基本内容

1、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指令。

2、学习、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报和讲话,传达有关安全会议精神。

3、通报煤矿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查处和落实情况。

4、通报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研究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决定。

5、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科组织,矿长主持召开,矿长外出时由安全副矿长主持,每旬召开一次。

三、会议地点: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时间:每旬逢五下午3: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参加人员:煤矿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管。

六、会议要求

1、安全办公会议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并及时下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2、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和会议记录必须纳入档案管理。

3、参加会议者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到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将扣发安全奖。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掌握生产情况,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靠前指挥,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应范围:矿井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入井次数规定:

1、矿长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0次。

2、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5次,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8次,其它副职每月入井不少于6次。每班至少有一名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

3、生产科室(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通风科、地测科)正副科长、主任工程师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8次,安检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入井不得少于21次。

4、其它科室正副职每月入井不得少于6次。

5、各基层生产单位正职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8次;各基层生产单位副职每月入井不得少于20次;各基层生产单位技术员入井不得少于18次。

三、登记办法:

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时,须在井口信息站《入井登记薄》上签名登记;升井后在记录表上如实填写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四、登记要求:

1、入井登记必须如实填写,严禁虚填、代填。一次多人入井,每人均要填写入井记录,不得多人共填。

2、管理人员入井登记表由井口信息站保管,严禁丢失、改动或补填,以备随时检查。

五、隐患处理程序:

1、检查发现可能导致事故的重大隐患时,由检查人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停产整顿,同时汇报调度室和安监科;一般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科根据信息站登记,核实情况下发隐患通知单,当日值班领导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监科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复查,对未能如期整改达标的要进行处罚,再次下发隐患通知单限期处理。

2、在每天的调度会上,安全科针对前一天的隐患及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六、入井统计:

每月底由信息站现场统计、汇总当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入井次数,经审核并加盖安监科印章后存档。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总则

1.1设备安装调试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者,要追究其责任。各司机和维护人员必须爱护设备,精心操作和维护,及时检查和加强保养,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以提高经济效益。

1.2司机接班时应详细检查各润滑部位及各零部件并进行试运转,润滑油每班检查,定期加油和更换,保证润滑良好且油质合格、油量适中。减少机械磨损,并加强班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1.3设备在运行中,发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的隐患,立即停机修理保养,如因未停机处理而造成事故,将严肃处理。

1.4设备应及时进行防腐处理;井下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和处理防爆面,保持光滑并定期涂工业凡士林。

1.5各单位必须做好设备班检、日检、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详细检查维修记录。

1.6各台设备各部位必须保持清洁,班班清理,并清理设备周围的卫生,防止设备淋水或水浸。

1.7停用、待用设备各部位在停止使用后应加强保管;开关、电机喇叭口堵严,螺丝齐全,防止受潮,以备使用时性能良好。

2、日常管理

2.1为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对全矿管辖范围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责任到人、并挂责任牌,随时检查和监督各队所管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各队根据自身所管理设备的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包机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包机人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所包设备的完好标准、检查标准及维护标准,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检修和加油,做好检查维护记录,确保设备完好。

2.3所有小型电器也必须上牌管理,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即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杜绝失爆,确保小型电器完好。

2.4各区队在设备润滑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过滤、四专、四定”制度,即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专库、专桶、专用过滤器、专用加油工具;定点润滑、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

2.5对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认真检查维护,整定测试,并根据负荷增减及时调整过流整定值。

2.6根据设备的不同要求,各队要相应建立各个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2.7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编号、建立档案,台台设备悬挂标志牌、完好牌、责任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跟踪处理制度

为巩固发展我矿质量标准化矿井成果,实现井下采、掘、维各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提高整体工程质量,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生产,保证新窑煤业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制度如下:

1、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靖

副组长:张永平曲友林 姜发 徐万山

成 员:曲金江 张继文 王勇 高殿江 陈铁辉 赵江波 张君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 2.1、牵头领导:张永平

2.2、参加人员:由矿领导、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2.3、牵头单位:安监科、调度室。

3、常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常设安全质量办公室,安全质量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负 责 人:王勇

4、检查分组:

安全质量检查统一由安监科组织,除每月一次检查之外,日常不定期检查,月查分专业进行打分定级,并在当天把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区队,各区队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各专业组对整改期限内没整 改的问题对相关区队或个人按《新窑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加倍处罚,矿领导依据实际情况参加各组检查。

4.1、采煤专业组: 组 长:张继文

组 员:吴登俊 丁志平韩雷 徐继宝 4.2、掘进专业组: 组 长:赵江波

组 员:孟超 冯波 觧江涛 4.3、机电专业组: 组 长:陈铁辉

组 员:梁伟杰 张志强 李存 井海涛

4.4、通风、瓦斯治理、防尘、防灭火专业组:组 长:郝献亮

组 员:李开平王龙田 李艺农 宋美 4.5、安全管理专业组: 组 长:王勇 组 员:安监科人员 4.6、运输专业组: 组 长:梁瑞 组 员:王德龙 4.7、地面专业组: 组 长:张君

组 员:何民江 4.8、地测防治水专业组: 组 长:高殿江

组 员:韩存锁 李存 董超

职责分工: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及资料整理工作,组员协助组长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时,被检查作业地点(场所)的负责人及技术员必须参加。

5、安全质量检查与管理干部下井安全检查查“三违”制度相结合,实行月、季、半年、全年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6、安全检查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安排,各参加检查的单位负责人与检查前一天将参加检查人员的安排报安监科,确保人员到位;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检查前点名,如有事必须提前想牵头领导请假、并报安检科,否则每缺少一次处罚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各50元。

7、每个检查组成员按各自专业标准的要求、认真细致的检查,不讲情面、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得放过任何隐患、不留死角,不得使检查形同虚设;每次检查都要有重点、有目的和针对性。

8、每个组检查完后,组长必须在现场主持召开现场会(被检查单位的队长、班长、验收员、安全员必须参加),由各成员谈各自所检察处的隐患,且条理清晰、位置要准、并着条记录汇总;现场落实处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由安检员监督处理。

9、安全检查时必须有被检测单位的主要领导或技术人员参加,升井后各组将所检查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安监科,由安监科依据隐患 整改性质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同时汇总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及时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按规定由安监科给隐患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10、检查时要做好记录,各检查组除将所检查隐患和问题报安监科外还必须自存一份,坚持检查后进行跟踪监督处理、并将跟踪检查处理情况报安监科备查,不能检查通过后就完事,必须重视落实处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落实、谁参加检查、谁签名、谁复查”的原则;安检科将进行不定期的复查。

11、对不按要求认真检查、跟踪检查及落实的人员,一旦发现将给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情节轻重按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12、各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必须积极主动安排人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隐患扩大或转化为更大的安全隐患;各隐患整改单位因非本队原因影响而不能按期处理的隐患,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如材料不到位等)并报安监科,否则将按不能按期处理进行相应的处罚。

13、采、掘、维质量标准化管理奖罚规定

13.1、质量检查定级为一级品或优良品,分数为96%及以上,工程日验收优良率为86%及以上,奖励直属队1500元,分班的单位奖励队和班各800元,质量检查分数低于96%或工程质量日验收低于86%时不奖励。

13.2、工程质量定级为合格品或工程日验收优良率低于80%,罚直属队3000元;分班的单位,罚队和班各2000元。质量定级为不合 21 格品时,罚直属队6000元,分班的单位罚队和班各4000元。日验收出现不合格品时则扣除不合格品部分的工程量。

14、有关说明

14.1、单位出现冒顶事故则当月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14.2、掘进巷道必须实行一次成巷,杜绝前掘后修或前掘后喷现象,否则检查时发现一次罚单位集体1000元,二次工程质量定为合格品,三次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品。

14.3、参加采、掘、维工程质量旬检和日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否则取消有关奖励。

14.4、质量标准化奖罚由安监科负责统计、考核,生产矿长审批,人事科结算。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1、矿领导干部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当天生产,及时处理当天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召集并参加当日生产调度会。

2、矿总值班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查岗制度。至少保持一名矿值班人员看守调度台,有事要同调度请假,不得随意离岗。其他成员有事离开值班室要经常与调度台保持联系,询问安全生产情况。

3、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应带头履行值班制度,并经常到基层单位监督班前会和值班情况,严禁在值班期间喝酒。

4、总值班人员要在晚上23:00---5:00的时间内对重点岗位和车间进行查岗,总值班查岗后要在记录本上签字。

5、发生事故和接到安全隐患汇报时,总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到调度台,进行事故处理,需要到现场的,必须及时下井,带领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处理。

6、值班领导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值班日未办事宜,所存在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中应注意的事项向下组值班领导交代清楚,并在总值班交接班本上如实记录。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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