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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1-96036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4 18:53: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加盟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加盟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分公司的财务工作,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资金往来及使用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加盟方式加盟如春公司的所有分公司。

三,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按财政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本及会计科目。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各种财税政策、遵纪守法,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好报表并向税务等有关部门报送。

4,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必须归档进行保管。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销毁。

5,分公司财务人员至少设置两人。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在总公司备案。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办理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书面通知总公司财务部门。

6,依据财务管理政策,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围绕分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促进分公司的发展壮大。

7,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核定原始凭证、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做到原始凭证合法合规,记帐凭证会计科目运用准确。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金额证相符。8,分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9,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四,帐务处理细则

1,根据分公司自身的特点制定分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规定”“银行帐户管理规定”。

2,每月15号前将上月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银行对帐单及会计科目余额表、工程合同汇总表等上报总公司财务。

3,分公司与总公司往来帐目,每个月30日前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4,分公司成立后,需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正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印签卡、税种核定单(国、地税)、税务管理分局地址、联系电话交总公司财务部存档。

5,应按加盟协议规定如期上交加盟管理费,满一年后15日内收取第二年的加盟费用;分公司满二年后收取第三年的加盟费。遇期不缴纳按日加收1%滞纳金。

6,分公司银行帐户的按双方加盟协议的规定进行管理。

7,分公司只能在注册地以分公司名誉开立银行基本帐户,不能开立其他结算帐户,且该基本帐户仅供加盟经营范围中所述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有关的资金进出,不能利用该银行帐户进行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资金拆借、帐目往来等。8,分公司如果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且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开设临时银行帐户的,需提前申请,由总公司派人办理,且该帐户由总公司进行管理。

9,分公司如果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需总公司开据工程发票的,总公司开出外经证交分公司,分公司财务人员在当地开据发票后应把发票记帐联和完税凭证及时转交给总公司。工程款项应先入甲方总公司账户,总公司根据加盟协议规定,代扣相应税费后划拨给分公司。

第二篇: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分公司及分公司财务部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根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由销售部提出申请,申请表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并获董事会批准,批文送达财务部经理处,财务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等开办事宜。审批以下内容

1、待成立分公司名称,1、待成立分公司注册资金金额及出资方式。

2、待成立分公营业范围。

3、待成立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书。

4、待成立分公司经营期限。

5、待成立分公司注册地点。

6、待成立分公司章程。

7、成立分公司设立筹备小组,其中必须包括销售部人员、财务部人员

8、待成立分公司银行帐户的开设,银行印鉴的授权

9、待成立分公司财务运作指引的批准。

10、分公司年检事宜。

二、设立方式

董事会批文送达财务部由财务部经理负责,指定专人办理营业执照事宜。

1、新设分公司名称的审核。先从当地工商管理局取公司名称审请表格,依总经理批文填写并盖总公司公章,送工商管理局。时间大约10天。

2、取得工商局审批的公司名称申请表,依该表在工商局领取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并按总经理批文填写该表,及工商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报送工商局审批,时间大约15天。

3、依据工商局资料回执取得营业执照。

4、根据营业执照申请刻分公司公章及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5、办理企业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办理发票专用章。

7、申请银行开户,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支票印鉴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8、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应先报总公司财务部、行政部、销售部备案后签借出单,留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保管(附表)。

9、分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先报总公司财务部或行政部备案后,由董事会任命责任人保管(附表)。

10、营业执照如有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范围、章程等各事项的变更,开户银行及银行印鉴等的变更,必须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变更完毕,报原备案部门重新备案。

11、各证件的年检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

三、分公司财务部的设立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招聘及派出。

2、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能

2.1分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会计核算职能、会计监督能。

2.2准确、及时地记录分公司会计帐。

2.3购买、保管、开具发票,管理分公司会计帐,处理分公司各项费用的报销事宜。2.4向税务机关报税,并与政府机关进行必要的、与分公司运作相配合的公关活动。2.5分公司各证照的变更、年检,保证分公司证照的合法、有效。2.6向总公司及外部机关报送各项报表、数据资料 2.7各会计档案的建立。(附表)2.8其它配合分公司运作的事宜。

3、分公司财务部的组织关系

3.1业务技术工作直属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并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肪报告。3.2行政及日常工作管理遵守分公司的规定向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报告。

4、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责

4.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的《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 4.2有义务监管公司的一切财产、物资,如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义务举报并给予制止。

4.3在公司规定范围内使用备用金,并保证资金的安全。

4.4全面掌握分公司客户的资信情况,严格按安全应收帐款体系要求控制供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和总公司财务部。

4.5记录分公司存货帐,每月必须对帐一次,进行必要的抽查或全面的实物盘点。4.6准确、及时记录分公司客户的应收帐款,并每季出对帐函进行对帐,对帐结果出对帐记录(附表)

4.7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清点及管理。4.8每月同总公司核对应付帐款(附表)。4.9出具各税务报表,并进行申报,缴纳税款。

4.10按公司要求报销分公司人员的费用,并到总公司核销(附表)。4.11保守公司、分公司商业秘密。

4.12根据需要向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提供必要的业务查询。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的管理

1.1银行帐户的开设,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留存银行印鉴。银行印鉴需由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出纳员私章三者组成。并由专人分管,开出帐户报总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1.2银行帐户的任何变更、撤消等事宜,需写出申请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1. 3支票、汇票等的签发。根据已审核的费用单据或备用金申请表数额填写支票,并逐笔登记在支票登记表(附表),作废支票盖“作废”章后保存备查。

1.4分公司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设立一个货款户和一个备用金户,因税务机关要求,可增设纳税专户,除此外特殊原因需增设帐户的,分公司须经财务部书面批准。不得向除直接经销商、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个人、单位公开货款户帐号。开设银行帐号必须报总公司财务备案,不得与挂靠单位共用银行存款帐号。1.5分公司开设的两个银行帐户。一个是基本帐户,核算日常使用的备用金,公司按照月度开支计划向该帐户转款。另一个是辅助帐户,货款结算专户,收回的所

3 有货款必需全部存入该户,销售回款只能汇往公司总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货款户提取备用金。

1.6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收到客户货款(包括现金回款和银行存款)不管客户是否需要,出纳都必须开具收款收据,收入的货款必需全部存入货款专户,不得坐支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从货款户向备用金户转款,必须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在得到总部的批准时,才能从货户向备用金户转款,否则按挪用货款处理。当月收款收据的金额合计等于当月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1.7货款户余额超过2万元时出纳员必须向总公司解汇货款,1.8周边地区收取货款的方式必须是:货款由客户直接汇往分公司帐户,业务员不得收取现金,更不得擅自设立货款存折。客户采取汇票或支票结算的,业务员收到汇票或支票及时交财务,不得拖延,并办理票据的交接手续。

1.9周边地区特殊原因设立货款存折的,必须经分公司主任和财务批准,并指定专人保管,不得与备用金或私人存款混放一起,货款存折的款项严禁截留、挪用,严禁张冠李戴。货款存折的利息要随同货款一并汇往分公司帐户。月末月结时,货款存折严禁有余额。财务每月对货款存折的复印件和收款收据进行严格的审查。

二、现金的管理

2.1所有备用金只能从备用金帐户提取,特殊情况要坐支,必须报总公司财务部经理批准。

2.2库存备用金限额不能超过壹万元,库存现金超过限额部分要及时存入备用金银行帐户,低于三仟元时要及时补足,以保证分公司运作的需要。

2.3申请补充备用金需填妥备用金补充申请表,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才能开立支票。(附表)

2.4所有收到货款一律开具收据,并将现金存入分公司货款专用帐户。

三、应收票据的管理

3.1建立票据登记本(附件),收到汇票等必须登记在登记本上。3.2票据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3.3不定期检查票据到期日,及时承兑汇入分公司货款银行帐户。

4.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贴现,应先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经苏总审批后进行贴现

六、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6.1本科目核算办事处除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存出保存证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项垫付款项等;

4、待转进项税额。6.2本科目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

存出按金。按单位名设置明细帐。

职工备用金。按人名设置明细。

其它应帐款。公司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等。

待转进项税额。分公司收到总公司发货,但增值税票未到,税额暂入本科目,收到税票时转出。备用金借款规定:

1、按公司有关文件核定每个人的备用金额度,个人借支不得超过额度,如有超出限额,必须另外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借支。

2、职工备用金应及时冲帐,及时清理预借款。一般前笔借款未结清,不得再借。费用单据超过三个月未报销的,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特殊原因积压的需由各级单位主管人签批原因说明书,对于财务部审核未通过的报销单据,会计必须追回原报销款,不允许延误而占用备用金额度。

3、备用金未能完全冲帐的余款,应由职工归还现金。

4、分公司员工出差、采购物品等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按规定填写《出差申请表》或《借款申请单》(不得有任何涂改),借款申请单一式二联,借款人、财务记帐各一联。

5、出纳处确认是否已有借款记录并审核是否有涂改等现象,对有借款且无正常原因的,不予办理可借款的确认手续,经签字确认合理,再由分公司负责人在公司额度内审核其内容并批复。

6、出纳根据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付款,并登记员工借款台帐。

7、员工借款日期是《借款申请单》的填制日期。

8、对借款数额较大的或超过返纳期的,出纳应加强监控,及时催收,并编制“员工借款月度明细表”(附表)。

9、公司总部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分公司、办事处借款,广州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分公司、办事处、峡山借款,如因特使情况须在驻外机构(包括办事处、分公司、联络站)、峡山借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9.1.出差人员向本部门经理提出借款申请,由本部门填制《总公司出差人员借款通知单》(附件1),一式二联,驻外机构财务和公司财务各一联。广州员工向广州财务部申请,峡山员工向峡山财务部申请。

9.2.《总公司出差人员借款通知单》经广州财务/峡山财务审批后,由财务部向驻外机构传真。

9.3.驻外机构收到借款通知后,方可借款给总部人员,并办理正规的借款手续。借款通知单原件,随后寄出。

9.4.驻外机构凭借款凭证、借款通知单原件入帐,同时必须在借款的当天将借款凭证传真至总公司员工所在地财务部,作总公司财务入帐的依据。9.5.月末,各驻外机构必需将当月所有总部人员借款凭证原件寄财务部,广州员工寄广州、峡山员工寄峡山。

9.6.总部财务部收到借款凭证的原件后,向驻外机构开转帐通知单,各驻外机构凭转帐通知单结转总部员工借款。

9.7.任何个人、任何驻外机构不得在没有得到总部财务部的批准时,向总部出差人员借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借款人承担。

备用金返还规定:

1.员工出差返回公司或采购物品完毕,必需自返回公司之日起7天内办理备用金返纳手续。无正当理由未返纳员工,在工资中扣除。

2.财务部审核员对各种报帐单据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合法的报销凭证,需经经手人签名,部门主管审批后,按照公司最终的财务审批权限签名后,出纳才能办理报销手续。由于特使情况,需用自制凭证及其附件报帐的,经手人必须详细填写事情的原因,并提供2人的见证签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3.报销凭证分《差旅费报销单》、《付出凭证》、《费用报销单》(附件2)和《支出证明单》四类,《差旅费报销单》需注明出差人出差时间、行程和原因。《付出凭证》、《费用报销单》和《支出证明单》需注明经手人、报销原因或用途,4.《差旅费报销单》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后报销的飞机、车、船费(包括市内交 6 通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开支的原始凭证。

5.《费用报销单》适用于不需要办理差旅费手续的费用开支报销,包括:业务招待费、过桥费、养路费、购买办公用品等的费用。

6.《付出凭证》适用于除上述情况外需正式报告批准购买的业务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等。

7.《支出证明单》适合用于在上述业务中,没有正式发票报销的业务。8.对于已到返纳期尚未返纳的各项借款,出纳人员根据预计的返纳期统计,编制“备用金”返纳通知表,交部门经理,进行返纳催收通知。各主管履行督促下属返纳备用金的责任,并向出纳反馈信息。逾期不返纳,每天按借款额3%扣罚滞纳金,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月末,编制员工借款明细表,报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9.对于超过出差期限等原因不能按期返纳备用金的,各主管应向出纳反馈说明,否则出纳根据规定扣罚。

办理现金报销手续规定: 1. 报销单种类:

差旅费报销清单:员工出差报帐的凭证,用于记录登记汇总员工出差发1.1.

生的车、船、飞机票、住宿费及补助。1.2. 1.3. 费用报销单:用于员工除差旅费之外的费用。

付出凭证:适用于除上述情况外需正式报告批准购买,用现金支付款项的业务。1.4. 支出证明单:适合用于在上述业务中,没有正式发票、没有报告的报销的业务。2. 填报要求:

用于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制报销单。

报销单的粘贴:用于报销的单据,有序整齐的粘贴在报销单内,不得用2.1. 2.2.

钉书钉装订。2.3. 2.4. 报销单的填写:分类明确、字迹工整、计算准确、内容真实完整。出差住宿标准及伙食标准,按《差旅费补助规定》执行。

7 2.5. 2.6. 报销单据的填写必需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书写工具。所有的报销单据,必需有经手人的签名,车船费注明起止地点,业务餐注明用餐原因、人员。2.7. 报销的住宿单据,住宿发票单位名称是住宿人的姓名,并盖有收款单位专用章。2.8. 报销的原始发票,发票开具的单位名称是“广东化妆品有限公司”,并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没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应附上《支出证明单》,并说明理由。2.9. 报销凭证如有借款,必须填写。

2.10. 报销金额和借支金额的差异有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员填写,出纳负责稽核。2.11. 报销凭证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如因计算错误,需改正,必须在改正处由修改人签名。

2.12. 购买实物,包括书籍、资料、样品等必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部门主管签字。

2.13. 员工用《付出凭证》报销,需支付现金,必须在付款形式栏填写“现金”字样。

3. 审批要求:

所有的报销单据,包括《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付出凭证》3.1.

和《支出证明单》等,必需按“财务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交各级主管签名审批,各主管在各自权限内行使职权,需审核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及费用的合理性。3.2. 经各级主管签名的报销单据,送交财务部审核,经审核无误,交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审批。3.3. 经过审批批准后,现金出纳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职工在辞职时、改变工作岗位时、借出毕业证书原件或其它在公司的抵押物时等其它时间,需先同公司结清借款。

四、库存商品的管理

8 4.1分公司库存产品的监督、提货单使用管理手续制度、产品去向及安全,对周边仓库以及流转过程中的产品,驻外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有监控和管理的责任,周边地区销售代表和主管对其管辖范围的产品流转和货物安全负有主要的责任,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产品的安全性负直接的责任。

4.2财务对仓库管理、产品管理须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对仓库管理和产品的收发具有专业领导和管理监控的权利。4.3产品入库管理:

4.3.1产品的进仓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开具产品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括:收货日期、车船号码、货物品种、应收数量、实收数量、途损数量、途损原因、产品批号、仓管员签字等。

4.3.2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会计记帐和仓库记帐各一联。产品入库单不得任意涂改。

4.3.3仓管员对产品入库的质量负责,要认真检查入库产品的外观、质量。如有损坏、变质、空瓶、半瓶等,必需及时以书面报告驻外机构负责人和财务,经批准以后才能入库。

4.3.4.产品入库分下列情况处理:

A. 总部发往分公司:根据公司的产品出库单和分公司开具的产品入库单作会计和仓库的入帐依据。

B. 驻外机构之间相互调货:凭总公司批准调货的原件,调入驻外机构开产品入库单作正常产品收货处理,同时开“到货通知单”(附件一,总公司财务部和联络处财务部各一联),通知总部调整应收帐款。任何个人,任何驻外机构不得在没有得到总部的批准时,随意调货。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调货人承担。C. 驻外机构所属客户退货:驻外机构发出“退货通知单”(附件二,联络处财务和仓管各一联),仓库凭驻外机构的“退货通知单”收客户的退货,并验收入库,登记入帐。仓库保管不得发生没有“退货通知单”而擅自收客户退货的现象。D. 直运直汇客户的退货:直运直汇客户的退货,原则上直接退总部,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往驻外机构时,除按上述C操作外,同时开出”到帐通知单”(附件三,总公司财务和联络处财务各一联),通知总部财务,调整应收帐款。

E.库存商品盈盘:库存商品的盈盘,必需经仓管和财务人员共同确认,编制“库

9 存产品盘盈表”,联络处负责人和财务签字确认,阐明盈盘原因,并由驻外机构负责人和财务提出处理意见,报总部批准,按批准的意见处理。4.4产品出库管理:

4.4.1.向客户销售货物,履行客户定单制度,即客户要货,向驻外机构下定单,销售代表根据客户定单填写”要货通知单”,经财务审核后开具产品出库单,经开单员、财务部有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提货。

4.4.2.产品的出库要有完整的手续和出库凭证。无论何种用途,都必需开具产品提货单(出库单)严禁凭白条提货或无依据发货;出库单如有涂改无效。4.4.3.仓库发货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库存产品距保质期6个月(积压品),由仓管员书面报告驻外机构财务,库存产品距保质期3个月(滞销品),由财务书面报告驻外机构负责人,驻外机构负责人向销售部报告。

4.4.4.产品发出,属于驻外机构直接发货的,必须实行客户收货确认制度,即客户收货后出具《客户收货确认单》,并签名盖章;属于客户自提的,客户必须在提货单上签名确认。

4.4.5.产品发出,属于客户委托他人代理提货方式的,必须凭客户开具的介绍信并由代理人在提货单上签名,客户的介绍信作为财务联的附件妥善保管。4.4.6.产品发出,属于分公司员工送货方式的:产品送达后,送货员将客户签收的回执联当天交财务,客户签收的回执联作为财务联的附件妥善保管。4.4.7.产品发出,属于委托外单位(如汽车运输公司或中介公司)送货方式的:必须与对方签定合同协议,明确其责任。执行送货时,须登录送货员的身份证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辆号码,履行送货员在出库单签字的有关手续,各驻外机构依据客户签收的收货凭证结算运费。

4.4.8.驻外机构之间的调货:凭总部批准的调货备忘录原件,开具“调货通知单”,调货通知单作调入驻外机构开产品入库单的原始依据。同时开转帐通知单通知总部调整应收帐款。

4.4.9.驻外机构向总部直供客户调货:原则上驻外机构不得向直供客户调货,如因特殊情况需向直供客户调货,必须得到总部批准件的原件,以此开调货通知单,同时开转帐通知单,通知总部调整应收帐款。经总部批准向直供客户调货 10 的原件和转帐通知单,作调出驻外机构调货通知单的入帐的原始依据。5.5仓库应按不同仓库地点设置产品明细帐,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帐帐、帐实的检查,严禁开单不提货、提货不开单、无货开单。严禁公司产品与客户产品混放,严禁将公司产品存放客户仓库而不办理财务手续。

10、6财务应按不同实销实结客户设置产品明细帐,定期进行抽查盘点。并作出盘点差异报告。

11、7月末财务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仓库的产品盘点组织管理工作。盘点范围包括:驻外机构中心仓库、周边仓库、临时仓库及产品产权属于公司的客户代管库。对驻外机构中心仓库,财务必须亲自监盘;对周边仓库、临时仓库及租用的客户仓库,可委托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监盘,财务不定期地抽查。发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12、8每月末财务必须与仓管核对仓库产品明细帐,确保帐帐、帐实、帐证三相符。

4.9库存商品盈亏:库存商品的盈亏,必需经仓管和财务人员共同确认,编制“库存产品盘点盈亏表”,经联络处负责人和财务签字确认,阐明盈亏原因,并由驻外机构负责人和财务提出处理意见,报总部批准,按批准的意见处理。

五、仓库

1、仓库帐务管理

5.1.1设置“库存商品正品总帐”和“库存商品正数量金额三栏式明细帐”。5.1.2设置“库存商品非正品总帐”和“库存商非正品数量金额三栏式明细帐” 5.1.3总帐按日期、单号登记

5.1。4明细帐内按产品品种设置明细科目。

5.1.5赠品、试用装、道具、包装物、残次品也应设置明细帐,有单价应核算金额,没有单价应核算其数量。5.1.6明细帐及时结出余额(?)

5.1.7保持帐面整洁,应用正确的改错方法:红字更正法、划线更正法等。5.1.8如有调帐必须先向公司财务部申请,经审批后调帐,不得随便调帐。5.1.9所有入帐出库单一律不得有更改。5.2仓库实务管理

5.2.1仓库必须保持仓容整洁、通风、干爽。制定防火、防盗、防腐、防损的具

11 体措施。

5.2.2货品堆放按分正品与非正品、分品牌、分规格五五堆放。

5.2.3货品堆放整齐,货品堆放必须离地、离墙30厘米以上,离房顶100厘米以上。每堆货物中间保持行走通道畅通。5.2.4仓库内不允许有抽烟或其它明火。

5.2.5与仓库无关的人员不允许进仓库逗留、闲谈。5.2.6货到仓库必须立即入库、上帐

5.2.7仓管员应严格按出库单发货,如有发错货、缺货等情况应先作

原出库单,盖“作废”章,整份退回财务部,开出新出库单后再发货,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改单,造成损失由仓管员自已负责。

5.2.8客户退货、分公司(分公司与联络站)之间转货,入库前仓管员必须检查商品外包装的完好程度、是否空瓶、是否变质等,并清点无误之后,才能给于办理入货手续。如有外包装损坏、变质、空瓶、半瓶等,不能入库。5.2.9仓库发货实行先进先出制度。

5.2.10存货的范围:包括正品、促销品、试用装、道具、包装物、残次品等一切进入仓库保管的物资。

七、预付帐款的管理

核算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的款项。支出时应有公司已签署合法的合同或协议。其预付金额合同或协议中需明确载明。结清款项时,需及时冲减预付款。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帐。

八、固定资产的管理 8.1固定资产的范围

-分公司购置的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都视作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动态登记表,明确保管责任人,并进行登记签字。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台帐,管理人员要与财务部定期对帐,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按物资名称设置明细帐。

—计提折旧的方法是平均年限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年以内不能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先向总公司财务部申请,经审批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每会计未应实行全面清查盘点,帐实不符应报送总公司财务部。

—固定资产的转移或报废,必须经分公司负责人的签批并报总部批准后,财务部依据审批原件作帐务处理。

12

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6.1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分公司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满一年,价值在500元以下,50元以上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物品。如工具、计量器具、管理用具等。7.2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性摊销,计入当期费用。

8.3低值易耗品统一由专人管理,建立按使用单位名称、品名、数量、金额的低值易耗品台帐,财务部按大类进行金额核算,双方定期进核对,以保证帐物相符。9.4职工调离职时,必须办理低值易耗品的归还或移交手续。

9.5专业工具均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经查明属个人责任的,应酌情赔偿。

九、应付帐款的管理

9.1核算分公司欠总公司和其他单位货款。

9.2分支机构之间调货,作出转帐通知单,以告知总公司进行调帐。9.3每月同总公司进行核对应付帐款余额,如有差异查清原因及时调整。10. 4如有分公司客户直接回款总公司,由总公司作出“到款通知书”,分公司相应调整应收帐款、应付帐款。

十、其他应付款

10.1设置

暂收按金-促销员工服押金、其他暂收款、客户押金明细、内部往来二级科目、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

10.2暂收按金-促销员工服押金登记商场专柜促销员所交押金(押金条?)10.3客户押金登记分公司客户所交押金。

11. 4其他暂收款核算其他暂收罚款、促销员赔货款(有明细)等其他应付事项 12. 5内部往来设“峡山总部“明细科目。核算分公司同总公司之间的往来核算,如有增设其它往来单位,需写明原因,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

十一、待处理财务损溢

11.1设存货盘盈、存货盘亏明细科目。

11.2存货盘盈、盘亏作出存货盘盈(亏)表,报总公司财务部,经审批后按审批意见转出损溢。

十二、应交税金(防洪附加费?)

13 12.1下设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

13.2城建税核算分公司向当地地方税务局缴纳的城建税等税种。12.3个人所得税核算公司代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5应交增值税下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十二、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是指分公司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产品和视同销售的实物样品收入。收入的归类、核算方法执行《分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

销售收入的入帐依据是销售发票。销售发票的开具原则规定如下: A、现款现货客户:产品发出、货款收讫时,开具发票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B、提前先预付货款,产品跨月发出客户,以产品发出时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C、特殊情况不能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即产品发出时确认收入,收取货款跨月时以产品发出时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D、非质量原因的已出库商品一般不予退换货。属于质量或其他原因允许退换货的,根据公司批准退换货原件,按下列规定操作: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退换,不作销售收入的调整、不开具冲红发票;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且数量较大时,根据客户退回的原发票,E、另行开具新的发票,并相应调整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客户不能退回原发票的,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的退货证明,凭税务部门的证明,开红字发票。

F、产品销售必须按规定的核算程序开具发票,禁止漏开、重开、错开发票,确保销售收入的核算准确。向客户销售货物不论客户是否需要,都必需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只能向是一般纳税人的客户开具。对不需要发票的客户,“发票联”作为原始凭证和财务记帐联一起作记帐凭证的附件。

12、商品销售成本

按已实现销售货品的出厂价结转

13、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4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实际发生时记入该科目。

14、销售费用

按品牌设二级,定标与不定标设三级,费用项目四级

15、经营费用

17、管理费用

18、财务费用

19、垫付费用 20、定标费用核算

增设科目必须先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合同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

科目表明细(编号)、记帐凭证编号 盘点制度 表样 培训制度 0帐页设置、15

第三篇: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配合分公司经理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签章,由主办会计装订、归档保管,并于次年的3月底之前移送总公司财务部。

(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总监或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三)分公司主办会计每月须核对银行对账单与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帐帐相符。

报行政部门负责人公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借款、费用的核算应严格按《分公司各项资金支付内控及申报流程管理办法》执行。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适用本条款予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篇:分公司管理制度财务

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和监督企业财务行为,保障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加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企业资产的增值,依法计算缴纳登记税收,自觉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建资金,有效理由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当在各自的岗位上,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负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实行公司或部门一级经济核算体系。

第七条

公司统一上交国家税金及员工养老保险等各项规费,并分摊至部门。统一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报送有关机构,统一员工福利的发放,统一对外贷款和投资,统一员工档案工资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上交或扣除规定税费,提取折旧、摊销等费

用,保证利润完成。在不突破工效挂钩工资总总额的前提下,相对独立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自主使用内部银行资金,自主确定工程承包考核方式,自主决定员工薪酬。

第九条

公司所签合同工程款的收取和结算,由施工部门自行收取,及时汇入公司银行

帐户内,通过公司内部银行进行结算、收付。

第十条 部门财务人员业务上接受公司计划财务部领导,行政上接受部门负责人领导。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包括资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二条 工程款由公司内部签订主合同的部门收取后,原则上按收取工程款的多少及工程进度,在内部银行中划分给个配套施工部门,公司内部实行谁施工、谁报产值、谁交纳各项税费。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坏账管理实行直接冲销法。当年发生坏账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直接计入当年期间费用。

第十四条 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待消耗的材料或物料,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

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等。

第十五条 存货中的周转材料由公司统一购置,由钢管设备租赁公司负责管理,各部门借用,应向租赁公司交纳租费,公司向租赁公司收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周转材料摊销费。

第十六条 其他存货由部门自行采购、管理、使用,其中低值易耗品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但摊销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长期挂账,避免公司和部门损益不实。

第十八条 部门流动资金不足,可在公司内部银行中申请贷款,贷款利息按月从内部银行帐户中扣除。

第十九条 公司和部门都有责任加快流动资金周转,提高其使用效果,要尽量减少库存物资,加快施工进度,加速工程结算,严格资金支付,及时回收应收款项。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和物品单位价值在202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起不提折旧,提足折旧以后使用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 由公司统一购置的固定资产属公司所有,折旧费由各部门负责定期上交。如分公司确需自行购买,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并按规定折旧年限提取折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维修保养,提高完好率。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般按固定资产规定年限表执行。周转材料摊销、钢管、扣件按100个月计算摊销。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按其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经公司同意自购的非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低值易耗品,摊销年限一律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由使用部门直接计入成本,大型机械设备应当预提修理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凡公司和开立银行帐户的部门,均需配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能经管现金。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以经审批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做到收支清楚,手续完备,帐存与实存相符,不得以白条顶库,不准挪用公款和保留帐外现金。

第三十一条 现金只能用于支付工资、补贴和差旅费,以及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开支,不属现金结算的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三十二条 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的开支,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第三十三条 银行的存款收付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及时与银行核对清楚。出纳人员应认真审核银行存款的收付凭证。

第三十四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和纪律,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三十五条 所有对外付款,必须经单位或部门的主管负责人签字,财务主办人员审定,收付款必须有齐全的合法凭证作依据,否则,不能签字付款。

第三十六条 部室和部门人员、公司领导差旅费的报销,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经财务主办按规定审定后报销。

第六章 经济核算

第三十七条 经济核算包括生产成果的核算,生产消耗的核算,资金的核算,财务成果的核算,其主要方法有会计核算、统计核算、业务技术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第三十八条 经济核算有其全面性、全过程性,公司各部室、各部门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与生产经营密切有关的费用计入工程(产品)成本,与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接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

第四十条 公司和各部门应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成本支出,准确反映成本,不允许超过国家和公司规定增加成本开支,不允许将应计入成本的费用长期挂账处理。虚增产值、成本、利润,财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 与发包单位的工程结算完成后(收齐工程款或取得了收取工程余款的凭证后),方可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第四十二条 公司承担公司本级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全公司的员工福利支出、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待业保险费、内退人员的各种劳动报销费用。

第四十三条 员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的总额的14%提取,员工教育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提取,各部门必须按比例提取上交公司。若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 部门负担的费用为:建筑安装工程(产品)成本和除公司已负担部分费用以外的管理费用、业务、财务费用等一些日常性费用,并按月上交内部承包利润。

第四十五条 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金和员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等劳动保险由公司代收代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下属企业,自行向税务机关交纳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金。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当月发生的税金、利润、折旧费、租用费,由公司代付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在次月5日前上交公司。

第四十七条 业务招待费,各部门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规定使用。

第四十八条 因业务招待费,工资总额超过限额而需补交费用,档案押金不能收回,税务处罚及发生其它方面的罚金,由各责任部门承担。第四十九条 在工程施工中使用土建材料的配套施工部门,应向土建部门支付相应材料费。

第五十条 租用给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费有租赁公司负责收取。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部门的考核,以公司与部门的承包合同为依据,做到奖罚兑现,税金、利润、折旧费、租金和水电通讯等费用上交不足的,固定资产提前损耗及周转材料缺损未予补偿的,不足部分应抵减其账面利润。

第五十二条 计划财务部在完成报表后,应及时与主管财税部门搞好汇算清缴,并及时取得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

第五十三条 公司在交纳所得税后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做好利润分配工作。第五十四条 公司、部门二级财务人员应每半年向本级领导提交经济活动分析或财务情况报告。

第七章

财务监督与检查

第五十五条 财务监督和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落实,维护财经纪律,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纠正措施。

第五十六条 公司应自觉接受上级财会部门的监督指导,公司对下属独立核算部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第五十七条 检查方法主要为报表检查、账簿检查和凭证检查,检查重点是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损益是否真实,应提应交是否足额。

第五十八条 部门每半年应当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及时处理盘盈和盘亏,公司每年对公司本级和下属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亏损部门,通知部门做好财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部门的财务检查和资产盘点,以公司核查结果为准。部门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意见,经公司研究决定后,部门财务人员以公司的检查盘点结果进行财务处理。公司是资产和损益以主管财税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意见为准,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财税检查结果和审计结论进行财务处理。

第八章

财务档案

第六十条 财务档案是公司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证真实性、及时性,做到齐全有效。第六十一条 财务档案由公司档案室存档保管,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存档和保管上一年的档案,部门的财务档案由部门财务人员保管。

第六十二条 工程合同在签订后一周内,工程预、决算和造价调整在编制后一周内,交公司合同主管部门,由其负责存档,以及发放至各有关领导及处室。第六十三条 财务月报在次月的5号前,财务季报在季后10天内,公司财务报表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财务年报在次年的1月20号前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和主管领导。

第六十四条 各部门生产报表在当月的25号前报公司市场开发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由土建部门收款的工程,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部门,尚应在24号前将生产报表送相应的土建部门。

第六十五条 财务凭证必须手续完善,经手人、验收人、领用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漏签、代签。

第六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应按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合符规范,并定期检查,对档案管理应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第六十七条 财务档案的内部借阅应经计划财务部的同意,外单位借阅本公司财务档案应经规定主管领导同意(公司财务主管部门除外)。

第六十八条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期限和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财务档案。第六十九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岗位应办好财务移交手续,并由相应的财务主管负责监交认证。第九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七十条 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关人员依规定行使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公司和部门以岗位责任制作为考核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对失职者按规定

处罚。

第七十一条 财务人员发现违反规定的经济行为,应首先拒绝执行,并向财务主管领导反映,主管领导应认真听取正确意见,并加以纠正,如主管领导仍坚持错误决定,则财务人员在依照办理的同时,有责任书面向上级反映。如财务人员违反规定的经济行为,不制止,不反映,则承担连带责任;如财务人员认为有关经济行为违法,则应坚持拒绝执行。

第七十二条 财会人员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支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现金,保证完成财务上交任务。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记账,结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对财务报表真实性负责。

3、按照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加强现金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5、妥然保管处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严格审核财务支出,对违纪违法财务行为不能藐视不管。

7、有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经办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付、计量检验情况,有关部门和个人均应如实反映情况。

8、主动与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和银行加强联系,自觉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第十章

处罚

第七十三条 各级领导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对直接领导人处以500以下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参照第七十五条执行。

1、违反或胁迫授意他人违反财务制度有关会计核算决定的;

2、对违法的收支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

3、任用未取得会计证人员担任会计工作,经指出不纠正的;

4、任用会计人员未实行四壁制度的;

5、阻挠、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对单位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的;

6、未经公司领导,擅自调动本部门会计人员工作的;

7、未请示公司领导擅自对外作出经济担保的;

8、对外包联营队伍没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私下交易的。

第七十四条 会计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对会计人员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建议有关部门吊销会计证,视情节轻重,参照第七十五条执行。

1、违反财务会计核算有关规定,虚增收入、利润,隐瞒成本,使部门盈亏不实,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的;

3、对违法收支,不向上级主管财务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

4、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财务主管部门或财政、审计、税务部门报告的。

第七十五条 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与警告,责令纠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0.5倍

以下的罚款,有此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凡以前公司规定与本制度有出入的,以本制度为准;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办事处(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是指在总公司授权下在……各AA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第一、分公司合同管理

1.1只有获得总公司特别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才能与客户签订培训项目合同; 1.2咨询项目合同、各项租赁及借贷合同等另行授权; 1.3各分支机构不得对总公司各项业务合同作随机变动;

1.4由于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相关内容时,要征得总公司行政中心确认; 第二、分公司收入管理

2.1分公司各项营业收入须统一存入公司帐户; 2.2财务部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出税务发票;

2.3收入不得坐支,坐支是指将营业收入直接作各项支付。第三、分公司预算管理

3.1分公司实行月度预算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预计需要的开支向总公司财务主管进行申报并核算; 3.2财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

3.3分公司基本人事及财物信息资料向财务部门进行报备,以便制订合理的预算。第四、分公司工资发放

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发放 第五、现金帐户管理

5.1由公司在当地开立个人储蓄户头作为现金支出帐户; 5.2户名为郑甫红。第六、分公司支出管理

6.1分公司人员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出 纳付款;未设专门出纳岗位的机构暂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

6.2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收入与支出向总公司财务部进行申报并结算;

6.3结算时须同时提交现金日记帐与银行日记帐复印件;

6.4所有支出均须备有正式税务发票以备查,没有正式税务发票公司财务部不予确认; 第七、分公司财务管理遵守《AA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第八、相关制度与文件

《AA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附件

《AA公司分支机构预算申请表》 《分公司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登记表》 《分支机构销售月报表》 《现金日记帐》 《银行日记帐》 第十、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盟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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