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嘉祥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为适应公司发展步伐,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嘉祥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特制定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嘉祥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工服的设置、订制、发放及回收;
(二)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三)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一)工服配置标准
1、男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2)长袖衬衣2件;
2、女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2)长袖衬衣2件;工服管理制度
西服、西裤、颜色为黑色;衬衣为男职员天蓝色、女职员粉紫色。(二)工服制作费用标准
1、男服(1200/套)
2、女服(1200/套)(详见工服订制合同)(三)着服规范标准
1、员工在上班期间及外出代表公司参加商务活动,一律按本规定要求着服。
2、员工在上班时间,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3、男职员着服:春秋季、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带;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裤;穿黑色皮鞋,款形大方,禁穿凉鞋(包括皮凉鞋)。
4、女职员着服: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结;春秋季着西服、衬衣,系领结;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裙;穿西裙时,着肉色或黑色丝袜,穿黑色皮鞋,款形大方。
5、员工上班头发应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后不及领,禁留胡须。女职员发不过肩,前不及眉,头发过长应盘起;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不准佩戴耳线、耳环及过于夸张的饰物,发夹颜色不过于艳丽。
(四)工服发放
1、员工在试用期结束、经公司考核正式聘用后,可按规定标准,填写《工服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签字同意后领取。
2、试用期着服:由员工参加公司工服标准规范,自行解决。
3、员工领用工服须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五)工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1、工服使用年限设定为两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
2、员工离职工服处理
(1)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离职,工服归个人。
(2)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不足一年,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旧扣回工服款后,工服归个人。
折旧费用=(员工领用工服后工作月/12)×工服费用
3、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如遗失或损坏致不能穿着,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旧从工资中扣回工服款,并由人资行政中心统一增补订制。
4、员工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更换工服时,到行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六)违反工服规定的处理
1、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服。未按规定着服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人次罚款,直接主管负监督失职之责,处以50元/次罚款;员工累计三次未按规定着服者,予以警告通知并处以100元/次罚款。
2、工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挺括;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3、各部门经理、主管应认真督促下属员工的着服;下属员工一月内
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的,对相关部门经理、主管予以300元罚款。
4、未按规定及时领取工服者,一律视为不着服处理。(七)附则
本准则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八)支持性文件
1、《工服领用申请表》
2、《工服发放登记表》
第二篇:房地产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根据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为适应公司发展步伐,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XX企业文化,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特制定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XX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工服的设置、订制、发放及回收;
(二)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三)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一)工服配置标准
1、男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
(2)长袖衬衣2件;
2、女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1条,西裙1条);
(2)长袖衬衣2件;
西服、西裤、西裙颜色为黑色;衬衣为男职员天蓝色、女职员白色。
(二)工服制作费用标准
1、男服(1000/套)
2、女服(1000/套)(详见工服订制合同)
(三)着服规范标准
1、员工在上班期间及外出代表公司参加商务活动,一律按本规定要求着服。
2、员工在上班时间,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3、男职员着服:春秋季、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带;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裤;穿黑色皮鞋,款形大方,禁穿凉鞋(包括皮凉鞋)。
4、女职员着服: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带;春秋季着西服、西裙、衬衣,系领带;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裙;穿西裙时,着肉色或黑色丝袜,穿黑色皮鞋,款形大方。
5、员工上班头发应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后不及领,禁留胡须。女职员发不过肩,前不及眉,头发过长应盘起;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不准佩戴耳线、耳环及过于夸张的饰物,发夹颜色不过于艳丽。
(四)工服发放
1、员工在试用期结束、经公司考核正式聘用后,可按规定标准,填写《工服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同意后,在行政部领取工服。
2、试用期着服:由员工参比公司工服标准规范,自行解决。
3、员工领用工服须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五)工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1、工服使用年限设定为两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
2、员工离职工服处理
(1)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离职,工服归个人。
(2)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不足一年,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旧扣回工服款后,工服归个人。
折旧费用=(员工领用工服后工作月/12)×工服费用
3、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如遗失或损坏致不能穿着,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旧从工资中扣回工服款,并由人资行政中心统一增补订制。
4、员工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更换工服时,到人资行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反工服规定的处理
1、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服。未按规定着服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人次罚款,直接主管负监督失职之责,处以50元/次罚款;员工累计三次未按规定着服者,予以警告通知并处以100元/次罚款。
2、工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挺括;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3、各部门经理、主管应认真督促下属员工的着服;下属员工一月内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的,对相关部门经理、主管予以300元罚款。
4、未按规定及时领取工服者,一律视为不着服处理。
(七)附则
本准则由人资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支持性文件
1、《工服领用申请表》
2、《工服发放登记表》
第三篇:工服管理制度
工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工作服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员工管理手册要求,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发放原则
1、员工入司后,试用期满发放工作服。
2、依据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制定的相应的工作服发放标准
3、员工上岗必须着装工作服,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二、工服发放标准
1、工作服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人员。
2、发放标准为:一线生产员工每年夏冬工作服各一套,二线员工每一年半夏冬工作服各一套
三、工服着装规定
1、在岗职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服干净整洁做到衣领干净平顺,表面无油污、无破损、脱线、无起皱,发帽戴正,衬衣衣扣从领下第二颗起扣齐,外衣衣扣完整扣齐,一线人员统一在左上胸端正佩戴上胸牌,3、在岗期间不准穿托鞋(趿拉着鞋)、背心、短裤(特殊工种除外)、超短裙、戴套袖。
四、工服使用年限及报废标准
1、工服使用年限:一线员工1年,二线员工1年半。
2工作服如未到使用期限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上级反映,由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服领用申请,员工承担全部费用。
3若员工离职,须根据其岗位的使用年限进行工作服费用摊分扣除,工作服由员工带走
五、工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 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 月30日
六、工服换洗
1、员工工服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2、员工工服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七、本规定由值班巡检人员及安防人员随时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当事人20元。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昌平第二分公司
2010-5-14
第四篇:工服工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服、工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遵守。
第二条
行。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本部工作的全体员工,分支机构可参照执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和工牌的使用和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 员工精神面貌,现就有关工作服、工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
第二章 工服着装的通用规范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公司为转正后的员工统一配备工作服,试用员工原则上不发放 工作服是员工精神面貌的一种体现,每位员工穿着时必须保持 着装标准: 工作服,特殊岗位配备工作服须由总经理审批。清洁、整齐,并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的款式和穿着方法。
1)按工作纪律办法中的正常出勤人员,周一至周六应按本规定标准着装;非正常出勤,可自由着装;未领取工作服的员工,应按《*************有 限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着装。着工作服或自由着装都应注意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整洁。2)夏装着装标准为:男性员工统一着短袖衬衣,深色西裤,衬衣下摆扎到 裤子里面;女性员工统一着职业套装。
3)春秋装着装标准为:统一着深色西服,内着白衬衣,深色皮鞋。(男女区分)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照不同的季节规定穿着工作服,配相应 因员工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工作服遗失、损毁的,应向管理 对员工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将按 离职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含试用期),离职时工服归本人 1 的鞋,一律不得穿拖鞋及旅游鞋,未按要求着装的罚款10元/次。中心申请补发,费用自行承担。补发工作服的使用年限可按原工作服计算。相应制度处以重罚。
所有,不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不满一年的,按以下标准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工作服归本人所有。员工离职时,由管理中心根据工作服使用年限及补偿费用金额,并通知财务部执行。
工作服补偿费用 = 成本费–成本费×使用月数÷12
第十条
据之一。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
第三章工装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四章工作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工作牌由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并实行 签收手续,领取时不收费用。
第十二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牌,保持其完好、整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补证手续,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
第十三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牌,未按要求佩带工牌的罚款10元 /次。
第十四条 工牌应挂在左胸前衣袋正上方(工牌下沿与衣袋上沿保持平行 并接缝),正面朝上。
第十五条 严禁将工牌佩带在指定以外的部位,不得故意涂改、损坏工牌。第十六条 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象征,为加强管理,员工离职(岗)时 须交还工作牌,如未交还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 处分或送检察机关:
⑴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非法事情的;
⑵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的;
⑶无正当理由的未佩戴工牌者;
⑷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由此而影响公司形象的。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 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第十九条 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第二十条 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第二十一条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第二十二条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第二十三条违反着装管理规定者,对当事人罚款10元,由各部门负责人 监督执行。对本部门员工出现违反着装规定而部门负责人未能及时制止的处罚部门负责人20元。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监督执行参见《*************有限公司工作纪律管 理制度》第六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管理中心修改、补充和最终解释。
*************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7日
第五篇: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