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调休规定
关于调休及各类假别的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对员工休假进行有秩序的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一)调休假
1.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长批准而进行的加班,或长期在外进行项目工作,可以享受因加班和长期在外出差产生的调休假。
2.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经部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享受。
3.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在调休申请单后附有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或在调休申请单上详细填写出差时间段。在管理结算部办理调休手续时,须出示本部门的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的调休申请单,否则不予调休。4.调休假可以调休假期内,只有薪资,没有福利。薪资标准为员工本人的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计算方法以下皆同)。
5.累计,但仅限当月有效,调休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经理附有连带责任。
(二)带薪年休假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24号令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公司对于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且工作日的出勤率为98%以上的员工,从第2年起给予3天的有薪休假。此后,工龄每增加1年,有薪休假天数增加1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0天。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享受年度有薪休假。
3.员工享受年度有薪休假时,必须考虑所在部门客户的需求及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经上司批准同意后方可享受。但同时,公司为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有权对员工申请的年度有薪休假的使用时间进行前后调整或对员工申请的休假天数进行若干分段。
4.年度有薪休假只能在下一年度使用,未使用的年度有薪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可顺延。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且最多只能分两次休完。
5.员工享受年度有薪休假时,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对于当年应休未休的,公司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员工,标准按其本人日标准工资的2倍计算。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
(三)探亲假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3.员工休探亲假,应提前一周填写申请单,安排好交接工作,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人事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4.休假结束后,本人持有关票据送交管理结算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公司所在地以外省市的员工的探亲假,应探未探的,其探亲假期的工资按其本人日标准工资在年终发放给其本人。但公司为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有权对员工申请的探亲假休假的使用时间进行调整。
6.员工享受休假时,应包含节假日,即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四)婚假: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假时间3天,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18天。
(五)产假: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假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35天,侧剪增加15天,剖腹产假30天。
(六)陪产假:根据《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男性工作人员享有陪产假,一般的是7天,晚育,30天的陪产假。
(七)女职工生理假: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每月有1天的生理假,生理假期间按日工资×80%支付。
(八)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给处理丧事假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超过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九)附则
1、本规定由管理结算部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总经理同意、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调休规定最新
XXX有限公司 调休假制度
一、目的:本规定对员工休假进行有秩序的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公司月新人员(日薪人员加班算加班费,不涉及调休)。
三、内容
1.调休假定义:员工在休息日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而进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2.申请流程
2.1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1天向上级递 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
2.2调休时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查实调假情况属实,经本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方可生效。3.调休规定
3.1调休假时间规定:
a、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至24:00点之前的不予调休,晚上加班24点至2点的可调休半天,晚上加班至零晨2:30点以后的可调休一天; b、周末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4小时以上方可调休;
以上调休都需提前写加班申请并审批,加班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加班时有打卡记录方可调休。
3.2员工申请调休必须先有加班才可以申请调休。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填写请假单(里面有调休一栏)。其中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的确认由部门主管确认,否则不予调休。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实际考勤记录确认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3.3原则上每次调休最多只能申请2天,调休时间仅限调休两个月以内的加班, 超过规定的时间而未使用调休时间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3.4员工未经批准私自调休的,作为旷工处理.四、本制度自202_年8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第三篇:加班和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员工加班及调休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打卡考勤人员的加班及调休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加班及调休审批。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核。
四、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并保证工作量。
3、员工因个人原因加班的,不计加班。
4、以调休方式补偿加班,调休应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执行。
五、具体规定
1、加班的类型:周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1)周日加班
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给予相应日工资作为加班费,因个人原因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2)节假日加班
国家法定假日内原则上不允许加班,确需加班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按三倍日工资计算。(3)工作日加班
指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不计加班费。
2、加班的审批程序
如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者,应事先填写《加班换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加班换休票》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计做加班。《加班换休票》与打卡记录缺一不可,无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核算。加班时间以打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与调休情况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管理。
(202_年4月修订)
3、车间计件员工出勤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班次,除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另行申请。
4、鉴于司机岗位的特殊性,一人一车不能倒休时,以支付加班费给予补偿。正常工作日连续加班达4个小时的,计1个加班,连续加班超过凌晨2点的,计2个加班,凌晨6点前加班达2个小时以上的,计1个加班,周日加班的,计双倍日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计3倍日工资。班车司机工作日加班,按日工资/8小时计加班费,不足1小时不计,周日加班,按每天100元计算加班费。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涉及工作日加班。
6、内贸业务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不遵循加班调休规定,按实际出勤记录,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另行安排休息时间。
7、因公外出和外地出差的,周日、节假日、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
8、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的,视同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六、说明
1、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修订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加班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人事行政部 202_年4月6日
第四篇: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员工的调休期限和审批程序,保障员工正常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各管理处项目经理、助理、出纳、主管等岗位; 其中周末值班适用本规定。
三、职责
1、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员工调休的审批。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管理处员工调休的审核。
3、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处员工调休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值班规定
值班是指各部门/管理处在周末,因工作需要,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在办公室接待来人来访,突发性事件、重要事宜及时通知相交部门或主管领导。
五、调休规定
值班可进行调休。调休应以服从工作、不妨碍部门/管理处的正常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调休,应向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统筹安排。
员工调休每周天数应不超过2天,调休必须在值班的第二周内完成,原则上过期作废。对于确实无法在次周完成调休的值班,可向公司提交调休申请,由总部审批后方可调休,但每年跨周调休不可超过1次,每次不可超过5天。
部门/管理处内每日调休人数应有限定,即必须保证每天有80%的人员在岗,坚决杜绝部门在岗人数不足从而影响管理处/部门正常运营的情况发生。
六、相关文件及记录 《员工请假、调休申请单》
第五篇:员工病假、事假、调休规定
员工请假、调休规定
一、请假
1、病假: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财务部
备案,请病假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病假扣除当日工资。凡是没有病假证明的员工,病假一律视为事假。:
2、工伤假:凡经公司核准,因公负伤的员工,伤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伤假期限由公司视情况决定。
3、事假: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以工作日计算,原则上不允许员工
因个人私事请假。确需请事假的,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当日工资,当月事假时间累计达2个工作日,在扣发当日工资的基础上另加扣除每天100元;当月事假累计达3个工作日,扣除事假当日工资的基础上另加扣除每天150元。
二、调休
申请调休在拥有加班工作的情况下,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需填调休申请单,经过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