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发展和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县发展和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1月11日,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后。县发展改革委党支部高度重视,在1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县发展改革委将全力以赴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抓好城乡工程建设、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六件大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发展和改革委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认清形势,把握规律,理清思路,开拓创新,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斗争,全面掌握会议的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我委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为全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布好局。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第二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努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
告(摘要)
(202_年2月11日)
何 昕
一、202_年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
202_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监管、服务、维权等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部署给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协办任务,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和202_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等文件,将协办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全国工商系统将反腐倡廉协办任务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承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准入和服务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办世博和廉洁办亚运等工作,成效显著,为完成党和国家202_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保证了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为重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各级工商机关把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作为202_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按照总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确保了《廉政准则》的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有458099名工商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制定配套制度4053项,自查自纠问题2875个。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02_年,《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工商报》等有关媒体近80次报道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总局业务专网开设了纪检监察工作专区,报道和交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全年共刊发《工商纪检监察简报》44期、《地方动态》67条,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工商机关采取报告、演讲、通报、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有459946人次参加了示范教育,551825人次参加了警示教育,263406人次参加了岗位廉政教育。
(四)反腐倡廉创新和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商机关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202_年9月,在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座谈会上,交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材料48篇,展示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202_年,全系统新建反腐倡廉制度6334项。
(五)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
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在继续坚持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2_年,全国工商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0845人次,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委)主要负责人谈话12473人次。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坚持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制定配套措施,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对103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积极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局务公开,探索开展党务公开。
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总局出台了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指导,构筑起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
运用“制度+科技”手段,电子监察成果显著。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电子监察,把监督机制制度建设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控。
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开,2个省(区、市)工商系统正在试点。
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扩展。据不完全统计,202_年,全系统共有172817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其中,正、副所长43520名;569398名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听取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并参加评议。通过“双述”活动,基层工商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一些工商机关还将述职述廉工作扩展到县局、市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202_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要闻版《202_年纠风工作综述》对工商机关“双述”工作进行了报道和肯定。
(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据不完全统计,202_年,全系统削减因公出国(境)团组46个、149人次,节约资金476.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压缩经费4022.89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清理“小金库”160余万元。开展了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清理摸底,按照“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并取得实效。
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参加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信访举报分析排查制度,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八)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巩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向王瑛、刘金国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总局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总局部署的“五个更加”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交给工商机关的各项反腐倡廉分工任务,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完成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准则》学习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二是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三是要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要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是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五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加强对工商机关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要总结、推广省级工商机关对所属系统的巡查巡视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工商队伍廉政建设。
要按照六次全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坚持工商机关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的内部管理、预防和监督机制。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开展工商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等情况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三是继续完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推行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工商机关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实现有效预警和防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深化“双述”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方法,防止形式主义,努力使“双述”工作成为工商机关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报刊、电视、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三是继续支持各地工商机关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工商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
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动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要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要按照六次全会“集中力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改进群众工作方式,完善群众工作制度。要坚决纠正执法争利、执法扰民、变相收费、乱摊派和滥罚款等问题。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要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的行为。今年,要切实解决少数工商机关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问题。各级工商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总局《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严禁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严禁将会费挪作他用。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边查边改,严肃追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今年上半年,总局将成立检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五)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工商干部处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服务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工商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意义重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基层工商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工商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努力抓出成效。二是加强对基层工商干部的教育。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基层工商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做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弘扬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工商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坚持以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推行和深化在工商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工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基层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服务群众。
(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各级工商机关一是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线索明确、具体,以及实名举报的,要认真核实。同时,对诬告、陷害的,要坚决予以澄清,保护和爱护干部。要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工商机关与纪委和检察机关协调工作机制的经验,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合力。三是要做好有关的基础性工作,统一口径和标准,抓好案件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今年6月底前,各省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报送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四是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要坚持和完善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职责划分清晰、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保证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要把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纳入对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之中,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工商机关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坚持以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为指导,以促进工商干部廉洁从政为目标,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从基层的丰富实践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改革创新的动力源(600405,股吧)泉,使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重点围绕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如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及工商机关在监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着力研究工商机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深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努力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不断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要按照六次全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的要求,不断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工商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去。要抓住思想建设这个基础,促进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要抓住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入钻研工商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要抓住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这个关键,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建立健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组关于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教党函〔202_〕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组、纪检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纪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2_年1月10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意义,切实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教育系统要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上来,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贯彻落实到全部教育工作之中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贯彻落实到全部教育工作之中。一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制定教育政策时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三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大力实施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完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五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六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推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2_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教育系统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点要加强对中央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要按照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以良好的作风推动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中,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中,贯彻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要建设学习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切实转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doc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及贯彻落实意见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_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时,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工作报告。
首先,传达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讲了三个问题:
一、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2_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一是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障中央政令畅通。二是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三是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四是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反腐倡廉建设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六是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有新的提高。总的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是显著的,人民群众是积极支持的,国际社会对我们反腐倡廉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一些干部利用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谋取私利。二是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干部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非法谋取巨额利益。四是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基层管理部门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五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问题仍然突出。
综合起来看,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抓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
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全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要依法惩处行贿犯罪。
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同组织部门紧密配合,维护党的组织原则,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规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二、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相信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注重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能牢不可破,我们的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群众观念淡薄,不尊重群众,不相信群众,想问题、干事情不把群众放在心里。二是决策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作风不扎实,庸懒散问题突出。四是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违规操作、粗暴执法,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五是以权谋私现象多发,不给好处不办事,与民争利。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持之以恒开展思想政治建设。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
(二)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对一些从长远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群众根本利益而群众一时想不通、不理解的决策,要主动把实际情况和工作设想向群众讲清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三)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要大力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要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贯穿工作各个环节,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有效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群众利益受损。
(四)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要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产生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要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前,尤其要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
(五)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当前,尤其要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臵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
(六)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益、以治散正风气,促进基层干部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要坚持以提高能力、化解矛盾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能力。要坚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基层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有效防范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第一,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中去。要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贯彻落实到分析问题、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出台举措、推动工作全过程和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各环节。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既要有长远规划和原则要求、又要有具体目标和实际措施,既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主动思考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中去。要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尽责开展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建立依靠制度维护群众权益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第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把忠诚于党和服务人民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带着感情和责任做群众工作,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纳入党委和政府总体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下面传达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一、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落实“四个大兴”的要求,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六是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七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八是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重点领域中和关键岗位上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不严;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方面: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对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着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三是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克服好人主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四是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市(地)和县(市、区)的巡视力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积极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支持和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办案工作。二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
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调要着重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要认真执行纪律,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逐步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意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三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臵。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新鲜经验,借鉴国(境)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积极做好地方各级纪委的换届工作。严格把好“进人关”,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第五篇:七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七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当前必须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规律认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明确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其科学化水平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和题中应有之义。就反腐倡廉建设本身而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理念、思路、制度、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 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有效手段,对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至关重要。要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尤其是大力推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及运用“制度+科技”方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经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深入,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越需要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认真总结我们党成立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历史经验,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借鉴国(境)外反腐败有益做法,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