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培养员工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美观、文明的生活环境,以保证员工行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展现中铁隧道局集团的精神面貌。制定以下规定:
一、员工对自己的物品整洁和摆放情况负责,对宿舍的整体效果有整理、监督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因自身因素而损害项目部形象。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内部应干净有序,物品保持分类摆放整齐,床上用品统一叠放,脏乱衣、鞋等不乱丢乱放,不存在卫生死角。
三、生活区、宿舍周围不乱丢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乱丢烟灰,倒污水。严禁在宿舍内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四、加强用电防火安全保护意识,遵守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内生火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卧床吸烟。宿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予以没收用电器具并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五、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20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不参与有损社会公德和有损于项目形象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嫖娼、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触犯法律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七、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八、宿舍床位不得随意调换,如需调换必须经项目、工区同意后方可。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办公室报备,同意后方可入住。
九、宿舍房间清洁卫生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十、项目员工相互友爱互助,潜心业务,互勉共进,共筑一个和睦相处、健康舒畅的生活工作环境。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入职员工由本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二、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干净,整齐。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走廊卫生按宿舍轮流打扫,相互监督,不按规定打扫者,每次罚款100元.三、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面盆、下水道和抛出窗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爱护公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五、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一旦发现,没收电器并处以100元罚款;禁止卧床吸烟。
六、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七、若有来访人员要事先向部门主管人员打招呼,待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违者罚款50元。
八、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九、宿舍内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篇: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项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培养员工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美观、文明的生活环境,以保证员工行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展现经工集团的精神面貌。制定以下规定:
一、员工对自己的物品整洁和摆放情况负责,对宿舍的整体效果有整理、监督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因自身因素而损害项目部形象。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内部应干净有序,物品保持分类摆放整齐,床上用品统一叠放,脏乱衣、鞋等不乱丢乱放,不存在卫生死角。
三、生活区和工作区周围不乱丢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丢烟灰,倒污水。
四、加强安全保护意识,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生活区内生火和用非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乱拉电线,在床上吸烟。
五、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七、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八、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不占黄、赌、毒,不参与有损社会公德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活动
九、友爱互助,潜心业务,互勉共进,共筑一个和睦相处、健康舒畅的生活工作环境。
十、不定期评选出卫生文明宿舍,对卫生文明差的宿舍给与曝光和批评。
第四篇:项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项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大家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休息,根据实际需要,特订如下制度:
1.凡属本项目员工和农民工,必须到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入住。
2.未经办公室批准的一律不准留亲友住宿。
3.严禁在房间内猜拳喝酒、借酒闹事,及各种赌博活动,不得高声喧哗及大声开放收录机和进行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及噪音。
4.节约用水用电,轮流值日,值日生要负责检查水龙头、电开关。
5.讲究个人卫生,床被、衣服等保持洁净美观。严禁盗窃他人财物和未经允许乱拿他人物件为已用。
6.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向窗外丢东西。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私自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不得私自更改舍内设施搬移或更换床位和床板;爱护水龙头、灯管等设备,如果损坏由当事人或班组长负责赔偿。
8.凡有行政部住宿的调整通知,必须按通知执行,不按通知办理者取消住宿资格。
9.在公司宿舍内不得私自接驳电线、插座及水管、水龙头等设施。
10.所有人员应互相尊重、讲文明、讲礼貌,不得说粗话脏话。
11.不得向窗外丢东西,不得在走廊上丢垃圾,垃圾要丢在宿舍大门口的垃圾桶。
12.严禁浪费水电,离开宿舍要及时熄灯并关闭电器,用完水要及时关掉水龙头。
13.班组宿舍高温天气空调用电量核定每月每间150度,超出部份费用由各班组自行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14.寝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过1200W为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处于1000元/件。
违反以上制度视情节轻重,将给予100-202_元的经济处罚。
湾田·望江府项目部
202_年12月23日
主 题 词:宿舍管理制度
报 送:项目各部门
发 函:公司行政办公室 202_年12月23日印发
工作证明
兹证明下列人员为我公司项目部木工班组人员,在项目部从事木工工作。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夏鹏
***598
夏伟中
***579
胡永贵
***575
贺仁春
***017
邹昌友
***038
罗治兴
***598
特此证明
班组长签名:
凯佳园林 湾田.望江府项目部
202_年1月27日
第五篇: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xx公司xx项目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含职工、民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第三条项目部所有员工不得携眷住宿,在外居住的员工家属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并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项目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项目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场等)时,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告知(报告)项目综合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或影响员工住宿安全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需要照顾者、病情严重者应通知其亲友及相关负责人并送医院。
5.发现有疑似流行疫情、流行病例或传染病的,以及
其他应该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所居住的宿舍,确有需要应通知项目综合部做统一调整安排。同时不得破坏房间内的任何设施,一经发现,居住人员须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第七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管理、调整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每间房间应保持室内整洁,床、储物架等物品设在同一位置不得随意搬动,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个人物品应归放整齐,生活用具、用品按指定处标准摆放,所洗衣物应晾晒到指定晾衣区,生活区不准随意晾晒(指定地点或制作晾晒杆)。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七)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八)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不得破坏房屋内任务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并予以处罚。
(九)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一)不得躺在床上抽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
要随手熄灭或放在烟缸内。
(十二)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三)公用场所照明用电、各宿舍内照明用电,实行定时送、断电办法。每天停送电由配电箱管理人员负责,其他劳务人员不得私自开配电箱。人走要灯关,注意安全,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用电和违章用电现象。
(十四)电路、灯具维修及故障排除均由专业电工负责进行。为保障安全,严禁非电工人员擅自处理。
(十五)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热杯(锅)、热的快等;严禁私拉乱接路灯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
(十六)使用插座电源、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严禁将电线缠绕在床上,以防触电。
(十七)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八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要求其退宿外,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服从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次劝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宿舍管理
规定者。
(七)有偷窃等违法行为者。
第九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经保安人员检查,非个人物品或财产不得带走。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公司xx项目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