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小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2-65767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6 10:22: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小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县人口计生局指导下,小寨镇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四个在县”征费机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活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我镇狠抓了 “ 一法三规两条例 ”以及“四个在县”征费机制的宣传。利用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通过广播、开设专栏、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板面、横幅、标语,利用 “ 5.29 ” 协会宣传日和 “ 12.4 ” 法制宣传日从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广泛宣传。全镇累计出动宣传车 50 余台次,制作宣传板面 20 余块、横幅70 条、发放宣传单 10000 余份,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二、抓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素质。今年以来,我镇结合周一镇村干部例会及小组长月培训制度举办了多种形式的 “ 一法三规两条例 ”和 “四个在县”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乡计生干部职工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到计生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充分体现计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抓管理,认真落实便民服务。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免费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一胎生育登记,第二个子女生育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通过完善公开A、B岗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办证程序等,来进一步方便群众办

事,维护群众权益。二是转变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十一项便民措施”。计划生育成为与广大农村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一项工作,只有转变了工作思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方便老百姓办事,才是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四、抓落实,认真落实“四个在县”征费征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四个在县”(即: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机制,达到让群众明白的目的,杜绝镇村干部私自收费行为,为各村统一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开栏”,内容涉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征收主体、举报制度。

五、抓监督,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纠风工作的“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镇村在计划生育公开栏内公开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考核年度内出生、处罚、独生子女奖励、老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第二个子女等内容的人数和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省、市、县、镇、村的举报电话和镇村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同时,还聘请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三名为我镇的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并公开了他们的联系方式。让群众明白有问题怎么说,有问题找谁说。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进行举报。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

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小寨镇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8月25日

第二篇:小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县人口计生委指导下,官清乡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活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抓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我乡狠抓了 通过广播、开设专栏、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画、横幅标语,利用 “ 5.29 ” 协会宣传日和 “ 12.4 ” 法制宣传日从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广泛宣传。全乡累计出动宣传车 20余台次,制作宣传板面 20 余块、横幅70 条、发放宣传单 10000 余份,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二、抓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素质。利用每月1日计生专干例会和召开各级干部会议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乡计生干部职工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到计生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充分体现计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抓管理,认真落实便民服务。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免费为广大育龄群众办理一胎生育登记,第二个子女生育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通过完善公开A、B岗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行政过错追究制度、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办证程序等,来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权益。二是转变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十一项便民措施”。计划生育成为与广大农村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一项工作,只有转变了工作思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方便老百姓办事,才是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四、抓落实,认真落实“四个在县”征费征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四个在县”(即: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机制,达到让群众明白的目的,杜绝镇村干部私自收费行为,为各村统一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开栏”,内容涉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征收主体、举报制度。

五、抓监督,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纠风工作的“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镇村在计划生育公开栏内公开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考核内出生、处罚、独生子女奖励、老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第二个子女等内容的人数和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省、市、县、镇、村的举报电话和镇村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同时,还聘请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三名为我镇的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并公开了他们的联系方式。让群众明白有问题怎么说,有问题找谁说。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进行举报。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

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的指导下,精心组织,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任务,重点围绕“幸福家庭.健康发展”品牌内容,争创全国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省级依法行政示XX县工作。通过进一步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有针对性的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规范、甚至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制度更加完善

一是开展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三项清理”,完善和修订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按照《XX市基层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和完善10个镇政务服务大厅人口计生服务窗口,统一规格,标准一致,内容一致,规范126个村(居)服务窗口、服务室阵地,为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更加明确了征收主体、征收对象,统一征收标准,规范了征收程序,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检查逼硬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执法职责更加明确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成立了人口和计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无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人口计生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分解到执法岗位,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权限、责任和行政规范,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并明确其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种类和形式。

三、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实现“零”误差

落实和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一是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严格按奖、特扶资格确认条件和全面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今年新增国奖1774人(含省转国583人)、省奖829人、特奖39人,对以前5286人进行了年审,该退出的必须退出,不符合条件的若不退出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二是全县落实了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6800人,奖励金220.8万元。三是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免费婚检)678对,子女孕育(住院分娩补助538人21.52万元,农村参合239人10.76万元,合计32.28万已全部兑现)。四是落实0-6周岁符合政策生育子女平安保险1046人,生殖健康(“三查”服务31100人次,节育手术保险351人,免费手术1021例,)。五是计生家庭致富(三结合)800户,己帮扶镇村组户帮扶上资金和物质折资金共计20.6万元。六是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全县2例)。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女性年满45-48周岁再生育关怀项目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全县15对26人)。八是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程(1-6月全县共检查501对)。通过认真落实现有的利益导向奖励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人群更多的优惠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潜移默化改变生育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四、违法违纪人员处罚力度加大

一是对全县上半年违法生育人员应处理260例,已处理225例,完善了资料。二是开展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治理职责和任务。四是加大了依法行政培训和考核办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全县组织各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集中培训了2天,确定并推荐蟠龙镇为创全国依法行政示范镇,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XX县工作。

五、再生育审批工作更加规范

严格按《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加强对每例再生育对象的审核,全县1-6月共办理再生育审批立案167例,批准162例,严格把关,全县无一例错批现象发生。

六、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创新(另已报)

七、群众自治工作深入推进

结合全国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村示范活动,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尽管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于2005年已被省上验收为合格县,但我县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了“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保障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基础建设,修订各镇、村群众自治章程,规范了议事、公示、承诺、评议等各种制度,补充签订了服务协议,对违约人员或单位给予适当处罚,使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和细化。积极协调落实村级工作人员的待遇,全县10个镇的村级计生专干待遇达到了村主要负责人的80%。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树立群众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八、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开展

一是成立了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督促指导人、领导责任人到股室、站、到镇;三是局里统一制作了《局机关股室、站、镇计生办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表》及《群众评议调查问卷》等,使这项工作扎实走好每个程序,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总之,上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做到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规定的任务,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罚力度还有待加强,有些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办事效率还有待增强,还望市领导多给予指导,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一定加倍努力紧紧围绕“幸福家庭.健康发展”品牌内容和2013年市、县人口计生工作要点要求,创造条件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

汇报材料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区人口计生局作为行政性收费类主要有社会抚养费征收及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主。我局在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作为主要执法依据,根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情节和性质严重程度,适用相应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罚。

在执行处罚标准方面,我局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分开处罚的原则。城镇居民按照“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为基数,农村居民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根据违法生育孩次、性质、家庭实际收入情况乘以相应的倍数,即可计算出当事人应接受的详细具体处罚数额。

在处罚征收程序方面,我们严格坚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先从“调查取证、下达告知书、送达决定书,制作送达回证”开始,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两条线”,所有罚款一律上交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全额上缴区财政。从近几年具体实施来看,效果良好,受到群众的好评。对我局的一整套处罚做法受到区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尤其自1月1日以来,我局对所属乡镇街道取消了授权委托制,实行直接审核

并下达处罚文书,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避免了由乡镇代为执法可能造成的执法过错行为。

今后我局将更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监督并指导好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要进一步突出“依法征收”的作用和地位,搞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政和各类侵权行为,做到既要执法到位,又要让被执法对象满意。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月日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_1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近年来,临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制计生、和谐计生”的总体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主线,以“创新提高年”为契机,不断强化各种措施,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临夏县人口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靠实责任。

首先,将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统筹落实,提出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学习一个样、工作忙与工作闲时一个样,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一个样;学习数量不达标的不算数,不懂基本法律常识的不算数,不会熟练应用计生法律法规的不算数的“三个一样”和“三个不算数”的总体要求。举办培训班176期,培训计生干部达万人次,各执法人员都颁发了《行政执法证》,达到了持征上岗,亮证执法。在人口计生系统中建立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奖惩到位”的普法工作落实体系。通过学习、教育和培训,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能力不断提升,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

其次,主动调整思路,坚持把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同业务考核、队伍建设、优质服务相结合,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分解为“三率”,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品入户率、群众知晓率、村组上墙率,纳入到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

第三,创新宣传载体,构建普法阵地。建成开通了临夏县计划生育工作门户网站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并设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专栏;乡镇设有婚育学校,村设有婚育分校,明确规定乡村两级婚育学校将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教学内容,保证了宣传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创新宣教载体构建普法阵地

充分发挥全县计生专干、村计生主任、自管小组长的作用,加强普法宣教。在日常工作中,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重点,精心打造婚育学校、计生服务所、村宣传服务室三个普法平台,以墙头标语、国策门、国策碑、人口文化大院、计生干部入户访视为有效载体,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普法教育。

在做好整体计生宣传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五项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

筹措资金在公路沿线书写了高标准标语,刷新宣传栏、国策碑。印制优先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宣传年历、发放到所有计生干部和计生家庭。乡村93所婚育学校分期分类培训育龄群众万人次,县局组织培训各乡镇计生干部3860人次。开展了打击“两非”宣传活动。开展了“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

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

为了加强行政监督工作,该县建立和完善了《临夏县人口局法制工作五年规划》等各种制度,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府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了《信访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上访案件结案率100%,有效杜绝了群众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的发生。

从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以建设“阳光计生”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计生”为根本,积极开展六个实践活动。

在全县72个村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增强了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推行了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维护了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推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制管理;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落实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离制,杜绝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漏洞。

对国家、省、市、县下拨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二女户奖励金、奖励扶助资金、少生快富等资金采取一折统发放形式,直接兑付到享受对象手中。

强化村民自治群众民主参与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工作,选准试点,创新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工作的关键。对全县大部分村实行村民自治,并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坚持在(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正确引导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

通过努力,临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步入管理法制化、群众自觉化、保障社会化、服务优质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XX年被国家人口委授予“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小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