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2-87835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9 11:14: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我局民主集中制,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及党的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我局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公、执法模式。

3、研究决定我局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班子

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准备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局长同意方可通报。

6、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7、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第二篇: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文章标题: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1、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对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实际问题。

2、做到各项资金发放,有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检查有记录,处罚有标准,不搞个人说得算,采取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

3、做事要公平、公正。合理,不

搞特权,不搞特殊化,密切联系群众。

4、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统一思想,做事有原则,工作有思路,搞好本厂的生产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任务。

5、定期召开班子会,讨论研究工作安排,人员调动、制度制定、考核规范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广大员工传达文件精神及规定。

6、班子成员,在各项工作中,要身先士卒,起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开展好“满意、放心”活动。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第三篇:幼儿园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幼儿园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提高和完善我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履行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党政班子会议由园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部分,列席会议人员由党政一把手确定。与会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党政班子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主持人。由人事干部做好会议记录。

二、党政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幼儿园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全园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园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任免、人事调动;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党政班子会议到会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子二,会议有效。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有效。如对某些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则不匆忙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酝酿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有关部门。

四、党政班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党政班子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第四篇: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北林区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规范运作和科学运作,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研究讨论需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工作汇报,对各单位的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决策;

(六)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和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七)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八)研究有关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

(九)审议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的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业务事宜。

(十)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事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提出预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

(四)确定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或组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五)会议通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接到通知,要准时参加,不得延误开会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由本人向局长请假。

(六)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局长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耐心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七)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八)作出决策。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同时,会议决策涉及保密事宜时,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保密期限内,任何人不准泄露有关情况。

(九)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书记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十)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记录,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局办公室要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并按存档备案。

(十一)抓好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实施,对付决定的具体事项由主管领导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股室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第五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发挥整 体作用,减少工作中的片面性、随意性,同心协力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除经常坚持碰头,磋商、互通信息外,每旬的一日下午为班子成员的专门议事时间,如因工作情况特殊,可提前和推迟,遇有重要事宜研究,议事之前主要领导成员应通知班子其他成员考虑。

二、每个班子成员应做好自己的议题及处理意见的准备,以便会上发言语言简练,表达清楚,达到会议时间短,效果好的目的。

三、发扬民主,每个领导成员均应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议题及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统一认识作出决策安排,分工落实。

四、凡涉及生产、质量、安全、队伍管理、人事安排,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要党政领导要在事先通气,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一时难以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一般留待下次再议,但事关全局,时间紧迫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有权果断决策,其他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支持,认真执行。其它难以统一认识的议题,主管领导也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

六、日常工作中,遇到特别紧急,来不急商议或没有条件商议者,有关分管领导有权当机立断,进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向主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和通报,以便互相支持配合,避免误会。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