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权激励要素
股权激励要素:
1、激励目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不同的:有的是为了吸引并留住对企业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有的是要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潜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的是为了回报老员工,使他们甘为人梯,扶持新人成长。
2、激励对象: 可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3、激励数量: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6、行权时间:确定激励计划中的时间安排,包括:股权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等;股权授予日与获授股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并且需要分期行权。
7、行权条件:激励对象获授股权时必须达到或满足的条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8、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9、激励模式:股票、期权等
10、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实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在设计好以上要素后,还应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机制,包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制、计划的调整机制、计划的修改与终止机制等等,为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哪些方面创造价值:
1、运营层面:做好预算制订、税收筹划、财务分析等环节,财务人员都可以通过这些财务管理手段,使公司形成和保持健康的管理状态。
2、资本层面:进行投、融资管理是一个成功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3、全面提升竞争力:
a.仅仅专业知识不够,角色的扮演(面对股东、媒体等等)
b.调整财务系统的结构模式、管理架构及业务操作,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财会人才培训等;合理避让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质量(比如销售业绩概念的转换等)
第二篇:华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素归纳
华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素归纳
一、公司组织形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 98.7%,任正非持股 1.3%。
二、激励模式:虚拟股票。激励对象有分红权及净资产增值收益权,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票。在其离开企业时,股票只能由华为控股公司工会回购。
三、激励对象:只有 “奋斗者”才能参与股权激励,华为公司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去 识别“奋斗者”。(具体识别标准未披露)
四、授予数量:华为公司采用“饱和配股制”,每个级别员工的达到上限后,就不再参与新的配股。员工最高职级是 23 级,工作三年的 14 级以上员工每年大约可获授数万股,较 为资深的 18 级员工,最多可以获得 40 万股左右的配股。(具体数量计算方式,未予披露)
五、授予次数:激励对象只要达到业绩条件,每年可获准购买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达到持股上限后,公司就不再授予虚拟股票。
六、授予价格:202_ 年后,公司按净资产值确定股价。华为公司的虚拟股体系没有公 开市场的价格体系参照,华为公司采取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相关净资产的计算参照毕马威公 司的审计报告。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202_ 年股票购买价格为 5.42 元。
七、回购价格: 员工离开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按当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回。202_ 年回购价格为每股 5.42 元。
八、资金来源:工作三年的 14 级以上员工每年大约可获授数万股,以最近三年 5.42 元 的购股价格计算,需要几十万元的购股资金。华为公司基本不提供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员工购买股票资金来源为
(1)银行贷款:华为员工以“个人助业”的名义获得的银行信贷,支付购股款。合同显示:贷款用途为“个人事业发展”,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0.4575%,担保方式为个人薪酬收益权及账户质押。
(2)分红款:大多数华为员工在分红后,即将红利投入购买新的股票,因为股票收益增长的幅度要比工资增长的幅度高得多。
九、授予条件:相关报道未予披露华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票的业绩条件。
十、分红业绩条件: 相关报道未予激励对象享受分红的业绩条件。授予股票业绩条件与 分红业绩条件之间的关系未予披露。
十一、分红次数:华为公司是否每年分红,未予披露。
十二、参加形式:员工签署合同交回公司保管,没有副本,没有持股凭证,每个员工有一个内部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华为员工与华为公司所签署《参股承诺书》。
十三、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虚拟股票模式已持续 12 年,目前尚未确定其终止时间。
十四、激励收益。激励收益共有两部分:(1)分红。202_ 年每股分红 2.98 元,收益率超过 50%。202_ 年,预计分红为每股 1.46 元。(2)净资产增值收益。华为早期按 1 元/股出售虚拟股票,也按 1 元/股回购,净资产 增值收益无从兑现。
目前改为按每股净资产确定股价,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回购股票时一次性兑现净资产增值收益。
激励收益总量为 202_ 年投资的华为股票,十年之后,所持股票价值增长超过 15 倍。
十五、参加激励人数:6.55 万人
十六、虚拟股票总规模:经过十年的连续增发已达 98.61 亿股。
十七、法律关系: 虚股激励在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而非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华为员工手中的股票与法律定义的股权不同,员工不是股东,只享有合同利益,而非股权。工会才是股东。
十八、实施步骤:202_ 年 7 月,华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计划,推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这一计划得到了深圳市体改办批复同意。
十九、激励效果: 七年时间,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融资超过 270 亿元,从 202_ 年到 202_ 年,华为公司销售收入从 235 亿元,增长到 202_ 亿元。202_ 年每股分红 2.98 元,收益率 超过 50%。202_ 年,预计分红为每股 1.46 元。202_ 年销售收入 1852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 长 24.2%,净利润 238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率 12.8%,可用现金流为人民币 381 亿元。202_ 年营业收入 202_ 亿元,营业利润 185.82 亿元,净利润 116.47 亿元。
小结:
(1)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分享制,而不是股份制。任正非把原本属于股东的 利润,按贡献大小让与数万员工分享,通过让员工分享公司利润,激励员工工作动力。
(2)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是员工激励与公司融资的结合。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获得了大 量资金,又由于华为公司的经济效率很高,员工的资金在公司可以获得很高收益。
(3)“让利益,留权力”。由于采用虚股激励,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始终掌握在任正非 等少数股东手中,员工分享利益,但不分享权力。华为公司仍然是依靠一位“明君”指引航 向,公司发展战略和治理体系的改变仍靠他来掌控,他使华为公司获得了 20 多年高速发展。
第三篇: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要素(经典)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1、股份的类型
分红股+期权
注: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
2、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
2.1
公司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
2.2
A和B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注:A和B本公司的股东,本公司为家族企业)。
3、激励对象所享有股份的总量:为上述股份总量的30%。
4、被激励对象
公司中高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具体职位及人数如下:
5、特定岗位人员及所享受的股份数量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从讨论通过后的次年元月1日起执行。
6、执行时间:可追溯至202_年元年1日起执行,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202_年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激励对象有享分红权(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
7、分红额的计算:
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扣除5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
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
50%用于企业留存
50%用于分红
70%股东分配
30%用于激励
8、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十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8.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当年权益金额兑现50%,另5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由董事会保管,记入名册),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记入个人账户;
8.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当年的权益金额兑现70%,3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
9、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十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9.1
从第十一年起,前十年服务期间内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三年兑现,每年兑现三分之一,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记入个人账户;当年的权益金额100%。
9.2
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为激励对象享有,因任何原因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公司只需按9.1条的规定兑现激励权益金额,股权激励权益自行取消。
10、股份的类型的转换或变动
10.1
激励对象在取得分红股份满五年,有权要求公司将分红股转换成银股。
10.2
转换价格按如下规定确定:
10.2.1
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内的净资产每股为1元;
10.2.2
大股东按每股0.5元的价格进行转让,由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协议。
10.2.3
受让的股份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分红股的数量。
10.3
股份转换时,受让方有权要求兑现第8条或第9条个人账户内权益的50%,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
10.4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
11、分红股、银股的存续及退出
11.1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
11.1.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五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未兑现的权益金额不再兑现;
11.1.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50%一次性兑现。
11.2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满十年以上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者,分红股虽取消,但公司一次性给予上一分红额两倍的关照金。
11.3
激励对象在公司服务期间,银股当然存续,若离开公司,按如下规定处理:
11.3.1
服务满五年不满十年,按原受让价回购,并扣回取得银股时兑现的个人账户内权益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的金额。对个人账户权益金额按第8条或第9条重新计算;
11.3.2
服务满十年以上,按五倍的受让价回购。
12、项目公司的划分及股份类型
12.1
全资子公司采用“分红股+期权”的方式激励。
12.1.1激励对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12.1.2
公司总部的激励条款适用于全资子公司。
12.2
合资参股项目公司
12.2.1
合资参股的项目公司由公司总部委派,激励方式和激励对象按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12.2.2
当公司总部持有的合资参股项目公司的股份转让后,激励股份自然解除,但总部要兑现激励对象未实现的权益,且不受服务期的限制(激励对象离职或被开除的情形除外)。
13、公司的权利
13.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调整激励对象的岗位,股权激励权益按本方案11.1条的规定处理。
13.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并有向激励对象要求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1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
14、公司的义务
14.1
向激励对象发放本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金额。
14.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15、激励对象的权利及义务
15.1
激励对象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
15.2激励对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15.3激励对象因本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1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16、股份分红的日期:次年春节的前七日一次性前兑现上一的分红。
17、在激励岗位的人员,需在本方案执行时在公司工作满壹年方能获得股权激励资格。
18、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股权激励权益不变。
19、激励对象死亡,参照本办法第11条的规定兑现股权激励权益。但激励对象因公死亡的,由公司一次性兑现个人权益账户中的金额,且股权激励权益继续有效,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激励对象法定继承人也可要求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按公允价值进行一次性合理补偿。
20、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每两年对本方案调整一次,新方案从批准日的下一执行。
21、本方案一经生效,公司及激励对象即享有本方案下的权利,接受本方案的约束、承当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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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现对公司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股东权及其他权利,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原则上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不得继承。
3.分红:指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公司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协议标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会计结算,得出上一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6、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五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的约定。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5、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当年,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权权益,已经分配的不予追回。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为引进优
秀人才,实现公司快速发展的目标,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给予乙方股权激励,协议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内容目前甲方及其家人
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完全拥有人。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10%的股权。
二、乙方获得股权的价格及条件
1、乙方自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连
续在公司专职工作至202_年底的全部奖金作为获得5%股权的转让价格,但不包括正常应该
所得的工资(税后月薪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和福利。
2、剩余5%公司股权自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在公司专职工作至202_年底时生效,且乙方以202_年公司实
际支付的全年奖金为对价受让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剩余5%公司股权,但不包括正常应该所得的工资(税后月薪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和福利。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上述第二
条第一款项下1%公司股权应不迟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和工商登
记手续,乙方受让该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2、剩余1%公司股权应不迟于年
月日前由甲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和工商登记手续,乙方受让该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
益。
四、违约条款若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人民币不低于四十万元。
五、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者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六、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乙方受
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或者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
估确定。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
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
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十日未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免责条款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激励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
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
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
未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八、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签名):乙 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