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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建设探析(5篇材料)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2-55367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1 21:57: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建设探析

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建设探析

北京大学某博士撰写

涉外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建设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社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格局日趋完善,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移到社区,密切联系外国居民,服务外国居民,发动外国居民,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外国居民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和谐、蓬勃发展。涉外社区警务也是西方第四次警务革命的产物,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产生以来,风靡全球警界,对各国警务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国社区建设的发展,其理念和方式才被国警界和治安工作者所重视并接受,然后在全国由点到面逐步推行开来。然而,近年来,居民社区中外国人越来越多,不少社区成为涉外社区,涉外社区建设成为当前涉外社区警务建设的当务之急。本文即将对之做出一定探析

一涉外涉外社区警务与传统警务的区别

(一)警察职责定位不同。传统警务认为,警察是担负执法任务的政府机构,是治安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言人,而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则认为警察是公民,只是受雇专门担负公民应负责任的人,警察组织是负责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众多政府部门之一。传统警察主要是对付各种犯罪、治安事件,并对暴力性犯罪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而社区警察主要是解决和帮助解决社区民众的问题,并消除潜在的违法犯罪隐患,提高社区生活的安全质量,与社区保持密切的联系。

(二)警务权力分配不同。涉外涉外社区警务的实行,要求警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与管理、防范以及社区服务上,警察自主决断的机会增多,有自由裁量权依法对遇到的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同时,警察的管理权力与社区民众实现共享,警方与社区成为伙伴关系,社区民众有权参与警务决策制定,涉外涉外社区警务活动由社区民众和警察共同商讨和决定。传统警务中警察对管理权实行垄断,并且逢事汇报,指示下达再办事,严重限制警察工作的积极性,甚至贻误战机。

(三)警务运行机制不同。涉外涉外社区警务是一种混合警务,它把社区民众作为警务运行的中坚力量,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分割“治安蛋糕”,并且把最大的一块给社区民众。社区民警也真正沉到基层、沉到社区、沉到外国居民中,通过日常与外国居民面对面的交流和

接触,密切警民关系,最大程度地激活“邻里守望”制度及“联防巡逻”制度,最大限度地挖掘社区一定的治安管理资源,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这种警务模式的运行,降低管理社会的行政成本,并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传统警务在这方面就显得相形见绌。

(四)警务价值衡量不同。传统警务衡量警察工作成效的标准较为狭隘,如快速反应的时间、破案率、逮捕数字等,这些指标几乎全是围绕犯罪而制定的,警察的行为价值目的大部分在于打击违法犯罪,对其考核评定也由公安机关内部进行。涉外涉外社区警务中警察的行为价值目的在于管理、服务、防范,评估价值更注重公众的满意程度和安全感,衡量的指标是围绕公众的反应制定的。社区警察通过深入到公众当中进行走访交流、巡逻、帮助失足青少年、处理家庭纠纷等服务性的日常工作,改善公众对警察的态度并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对其作出科学的考核评估需要社会很多部门参与,不简单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事情。

(五)警务构建方向不同。一是警务模式构建方面。传统警务是一种“警察主导型”警务模式,强调决策权威的集中化和统一指挥的原则。这种警务模式以案件为导向,主要处理发生的案件,在案发后快速反应,可称之为消防救火式警务。涉外涉外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察与外国居民共事型”警务模式,它强调通过授权和实行参与式管理来调动社区民众的积极性。这种警务模式以防范为导向,与社区公众共同找出和研究社区中存在的消极因素、容易激化的矛盾以及可能导致犯罪的问题,提前介入,超前进行综合治理,从而消灭隐患,预防违法犯罪及其他事件的发生,因此可称之为预防消化式警务。二是警务价值构建方面。传统警务重打击轻防范,重管理轻服务。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则是通过提升社区外国居民对社区安全防范的认知,建立良性的人际互动关系,强化社区的归属感,创造社区精神等,来达到警民对社区的共建、共管、共防范的目的。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的社区治安是动态的治安,动态治安必须实行动态治理。仅靠涉外涉外社区警务难以适应实际需要。有关专家认为,现代警务是一种三级警务战略,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属于第一级警务战略布置,在抑制犯罪和维护治安等多方面,力图形成警民合作的局面;

110、巡警队、防暴队等紧急救助与快速反应是第二级警务战略布置,专业保安公司为社会补充力量,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或临时性大型活动中大显神威,成为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强有力的外部能量补充;刑事侦查是第三级警务战略布置,以专门力量为主,工作中心是发现犯罪、破获案件、缉捕犯罪嫌疑人,同时从社区中获得信息并将信息反馈给社区。可见,涉外涉外社区警务不是万能的,不仅不排斥其他警务模式,反而要借助其他警务模式的优势,达到互动互为,互补互助的整体功效。

二如何建设涉外涉外社区警务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公安局和社区居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认真制定实施涉外涉外社区警务战略的方案、措施,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建设领导小组,在各居委会落实警务室用房,解决部分办公基础设施,解决警务室建设资金,增调警力,保证经费的投入和警力配置。二是按照“简明、规范、合理、实效”的原则狠抓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室软硬件建设,使其真正为派出所的“前沿阵地”和“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克服困难,努力改善交通、通讯等条件,配备警用摩托。

三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涉外涉外社区警务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项涉外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量化指标,实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年终考相结合,严格与社区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促使其扎根社区,积极主动耕耘“责任田”。

四是建立一套综合、全面的涉外社区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定职明责,规范社区民警的警务运作。建立民警“3115222”和“622512”工作机制。要求民警每周至少用3天时间下社区工作,考察1个重口;帮教1个违法青少年;登记5个以上暂住人口;走访20户外国居民;检查2个涉爆涉危物品单位;检查2家消防单位。

必须建好“6本帐”:每日工作流水台帐、人口管理台帐、情报信息帐、治安管理台帐、治安防范台帐、服务外国居民台帐。同时,每月要检查出租房屋,走访家店、堂、铺;每月至少要向派出所提供5条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提供1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实行“54444”管理机制。要求社区民警必须搞好“五个一”,处理好“四个关系”,做到“四到四知四做到”。“五个一”即每天要对社区进行一次巡视,每天记一篇工作日记,每周例会汇报一次社区工作情况,每季度写一篇社区工作小结,每月向社区居委会通报一次情况。协调好“四个关系”,即协调好社区内单位、企业、居委会的关系,协调好社区内各级群防组织的关系,协调好与社区内外国居民的关系,协调好与暂住人口的关系。做到“四到四知四做到”,即对社区、街道走访解到,知道各种基本情况,做到对社情“一口清”;对社区调查研究到,知道社区每一个阶段的难点、热点问题,做到能随时处置一般突发性问题;对社区治安检查到,知道社区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及早发现和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对社区家家户户联系到,知道外国居民意见,听取外国居民呼声,真正成为外国居民的知心人。

落实“21111”服务机制。要求社区民警要时时刻刻把外国居民的安危冷暖系于民警的心中,切实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深化警民“渔水”关系。社区民警每两月要在社区召开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会;每年向社区各单位、店、堂、铺签订一份治安管理责任书;发放一张警民联系卡;帮扶一户特困户;适时发放一份治安预防警报。并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急事随叫随办”、“电话预约服务”等措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真正将涉外社区警务室建成服务外国居民的平台。

五是要求社区民警沉下社区组织开展巡、防、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群防群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社区民警组织带领社区干部、内保组织、保安员、社区义务巡逻队,采取“内巡与外巡”、“重点时段、路段与全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治安巡逻。紧盯社区暂口、重口等工作对象,加强基本信息采集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充分利用警务室宣传阵地作用,加大社区防范宣传力度,统一设立“警情通报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警情公告”和“破案公告”防范警示宣传,让外国居民知晓治安环境,提高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实行社区民警主动上门寻计问策,广泛征求辖区单位和行业场所的意见和建议,公布派出所报警服务热线和民警联系电话,将辖区商业网点和企事业单位纳入涉外社区警务重点保卫单位,在辖区的商业网点和银行张贴民警提示牌,发展建立保安队伍和商业联防组织,从而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金融单位参与治安防范的意识和热情,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平安社区的良好局面。

三当前涉外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语言交流问题。例如,北京市公安局目前制定了《民警外语培训七年规划》,打破年龄限制和职务限制的民警外语培训工作也已。警方全员外语培训提出的目标是:北京市四十岁以下的公安民警必须通过国家或北京市外语口语初级考试,掌握六百余个单词,并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北京市公安系统还将有六千余名外语骨干要通过北京市外语口语中级考试,熟练掌握一千五百个以上的单词。另外,三百名英语精英还将要通过北京市英语口语高级考试,熟练掌握三千个以上的单词。与此同时,北京市公安局还要求二百名小语种外语人才分别通过法、俄、日、阿拉伯等外语高级水平考试,并要求其基本适应涉外警务处置口语翻译工作需要。据统计,北京市公安局五十三个单位中,已有五十二个单位制定了外语培训计划。其中,四十三个单位已建立民警外语学习档案。今年年底以前,北京市计划培训在职民警将达到八千四百余人。

二是涉外社区警务室警力单薄,没有协勤辅警,民警工作繁重,压力较大,加之政治、经济待遇较低,难于落实,致使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派出所总警力不足,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矛盾纠纷等维稳工作艰巨繁重,各类政治、经济、文化安全保卫活动频繁,各种专项行动不断开展,大量治安、刑事案件查处侦破、各种软件纷繁复杂等等常常使派出所首尾难顾,警力捉襟见衬,不得不经常抽调社区民警突击应付,致使社区民警无法真正沉到社区安心工作,防、管、控工作难于真正落实。

四是社区部分治保、调解组织有名无实,难于真正发挥作用。一些单位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工作政绩,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却是领导挂在口上,名单写在纸上,制度挂在墙上,却不真抓实管,发现问题不报告,遇到矛盾就推诿,没有真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治保、调解等群防组织“松、软、散、瘫”现象较为突出。

五是部分社区民警综合素质不高,居民工作能力较差,缺乏深入细致的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真正融入日常勤务工作中。居委会干部和 普遍感到民警下段时间少,有事

找不到民警。在工作方法上,简单、僵化,流于粗表,不会密切联系外国居民。在工作内容上,要求外国居民做得多,主动热情为民分忧解难少。在工作态度上,走马观花,敷衍事,不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致使对社区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情报信息不灵,工作对象管理失控,发挥不“哨兵”和“侦察兵”的作用。

五警务室建设资金紧缺,党委政府投入有限,导致警务室基础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健全,办公、交通、通讯等条件落后,难以保证灵敏高效运转。

六 文化差异问题

四深入推进涉外社区警务的对策

一是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良好的警务保障机制,加大对涉外社区警务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警务室各种工作条件,招聘保安或居委会干部作为专职协勤充实到警务室,强化涉外社区警务力量,要落实好民警、协勤的政治经济待遇,营造拴心留人的干事环境。

二是要充实加强派出所警力,保证派出所社区民警能真正沉到社区,专心致至工作。三是要狠抓社区民警的培训,扎实练就涉外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功,培养做好外国居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进一步改进涉外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要实行警务室24小时警务运作制度,做到白天有警察开门,夜晚警务室亮灯,社区民警不应参加派出所值班,不应参加本社区之外的重大警务活动,集中精力扎进社区搞工作,同时要建立一系列涉外社区警务工作规章制度,使社区各项警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时,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打击破案与基础工作、专业工作与外国居民工作做到综合运作,均衡发展。

五是要充分发掘社区资源,构建社区立体防范体系。一方面,要增强外国居民的义务辅警意识,巩固、发展现有的治保、联防、调解等群防群治队伍;另一方面,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可逐步实行保安统筹的办法,在社区建立或聘用职业化的保安队伍辅助社区民警,加强社区的巡逻和防范管理。对家属楼、商品房公寓要根据特点落实守护责任制,实行“公寓式”管理、“庭院式”管理、“单元式”管理;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要以街道、门面、行业、场所建立纵横的联防、联管、联护的防范网络,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建立起灵敏高效的立体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六 警方应该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目标,成立一支多语种、全天候服务的综合翻译队伍,开设英语、阿拉伯语、韩语等多语种110接警服务,在主城区设立了外国人申报点,开通针对从事紧急商务活动、急需外出求学、探望危重病人等申请人的“绿色办证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及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非法居留预警提醒等制度。同时,警方不放松对境外人员的依法管理。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推行“五核六问”工作法,严把证件办理、审批关,严查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非法入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停留的外国

人自觉遵守中国法律。

第二篇:涉外警务简答题--小抄版

1简述过境居民出入境制度具备的要素:1限定适用对象2限定活动范围3限定通行口岸4限定居留时间5限定活动内容

2简述涉外刑事管辖权的作用:1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2有利于打击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3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4有利于推进国际合作 3简述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涉外刑事案件的形态:1违法主体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2侵害对象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3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地在中国境内的案件4外国人在本国犯罪后潜逃到我国的案件,一般是外国警方请求我国公安机关予以协助进行引渡的案件5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后逃回我国的案件

4简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人身不可侵犯,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管辖豁免

5简述偷越国(边)境犯罪的特点:1内外勾结偷渡活动集团化2主犯盘踞国外偷渡活动智能化3外籍蛇头(偷渡组织者的俗称)入境组织偷渡活动国际化4偷渡方式多样化

6边境贩毒的特点:1边境贩毒突出2毒品贩运大宗化3内外勾结相互渗透4武装贩毒突出,抗拒缉捕。7外国记者或其他外国人从事非法采访报道活动的主要表现:1未取得外交部新闻司和公安机关的批准私自前往非开放地区进行采访活动2未事先征得有关地区外事部门同意,私自在开放地区进行采访活动的3采访活动超越业务范围或商定的采访计划的4外国短期采访记者私自延长在华居留时间5临时入境的外国人私自进行采访报道活动6外国记者进行与其身份不符或其他违法活动

8公安机关在出入境管理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的种类:人身性|财产性|资格性|行为性强制措施。

9签证制度的原则:国别|分别|互惠|交往原则

10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同一国籍|单一国籍|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防止与消除无国籍|申请与审批相结合原则

11公安机关在涉外刑事警务处置中具有的职权:立案侦查权、案件前期调查权、实施强制措施权、实施出入境控制权、国际侦查权

12涉外警务行政处罚的特点:1处罚措施的复合型2处罚权限的多样性3搜求救济方式的自由性。(概念):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涉外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13在管辖空间的扩展趋势:1从国籍管辖原则发展为被告人国籍原则和受害人国籍原则2从领域管辖原则发展为主观领土管辖和客观领土管辖3沿海国又将本国的刑事管辖权扩展到毗连区4由于普遍管辖原则的创立,各国对形式管辖的扩展达到了更加广泛的饿空间。

14涉外案件特殊处置程序的特征:1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双重性2国际法与国内法规定的同一性3司法程序和外交程序的交叉性。

15洗钱犯罪的特征: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复杂性|专业性,资金周转的密集型,犯罪空间的国际性,犯罪趋势的扩张性,16引渡制度的特征:1引渡是一种国家行为,其主体是国家2引渡的对象是指一国指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判处刑罚的罪犯3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应当对所涉及的案件拥有管辖权4引渡以条约和互惠为依 17国际条约的特征:1条约的主体,即条约的缔造者必须是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2条约的缔结必须符合国际法3条约规定的实体,是缔约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条约须以书面形式缔结 18涉外警务处置的基本原则:主要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互惠原则,保障外国人合法权益原则和遵守国际条约原则。

19国籍与国家管辖的关系:1国籍是使一国境内的居民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依据和尺度,国家依据国籍法来确定谁是本国人谁是外国人2国籍是联系个人与国际法之间的桥梁和纽带3国籍是一国行使属人管辖权的依据。

20签证的内容:类别标志,有效次数,有效期限,签证号码,签证机关,签发日期,限制条件。

21签证的作用:1体现了行使国家主权2反映了国家之间的关系3签证是进入国境的许可证明4签证是合法居留的资格证明;

22出入境管理处罚的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的拘留的关系:1适用法律不同2裁决权限不同3处罚幅度不同4申诉和裁决的期限不同5诉讼程序不同6行政复议裁决的效力不同。23发生在中国领域外的涉外刑事案件的表现形态主要有哪几种:1外国人犯罪案件2中国公民触犯我国法律的案件3中国公民触犯刑律后逃往国外的案件4中国公民在外国触犯所在国法律的案件

24外交特权限制:旅行自由限制,外交代表身份的限制,豁免范围的限制,使馆馆舍用途的限制。

25境内洗钱方式:1利用个人转换身份洗钱,即先收受贿赂后洗钱2利用家庭身份洗钱,即一边收受赃款一边洗钱3利用双重身份洗钱,即以企业名义洗钱。

26引渡请求书应该包括的内容:1请求机关的名称2引渡对象的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职业、外表特征、住所地和居住地以及其他有助于辨别引渡对象身份和查找该人的情况。3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等4对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追诉时效方面的法律依据。

27移民管理系统在国际警务合作机制中具有的功能:1利用出入境检查发现在逃人员2利用居留管理查询罪犯3以非法移民名义驱逐出境。28涉外行政警务的职责:(1)国籍事务管理,(2)中国公民出入境事务管理,(3)外国人出境拘留、履行事务管理(4)出入境边防检查,(5)处理涉外案件。29签证签发的法定程序:1申请,普通签证由个人直接向前往国签证机关申请。公务和外交签证则由外交部门以照会形式向签证机关提出申请人名单和护照号码,同时提供相应的资料2审查,由签证机关按照本国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或者报回国内主管机关审批3通知。对批准的,通知领取签证;不批准的,应注明拒发原因。

30外国人违反居留管理的行为:1未经允许,擅自将其住所迁移至所在市、县以外地区2未经许可,从事与其来华身份不相符活动的3居留证的项目发生变化而未进行变更登记的,等等。31中国公民产生双重国籍的具体因素:有很多但主要是一下两种类型1是正常因素2是非正常因素。正常因素主要是:中外通婚的夫妇在中国所生的子女等。非正常因素是:犯罪分子逃亡外国后在外国取得国籍,然后以外国人身份入境,企图逃避我国司法机关的惩罚,即犯罪在先,取得外国国籍在后:某些中国公民临时或非法出国后,私自取得外国国籍,以外国人身份从事犯罪活动,即取得外国国籍在先,犯罪在后。32对违法犯罪的外交和领事人员采取的处理方法:1发出警告2本国自行召回3驱逐出境4放弃豁免。

33边境灾害和救援活动的处理办法:在边境地区发生人和动物重大疫情、害情时,有可能危及对方时要尽快通知对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方

发生水火等自然灾害,要求我方协助时,应组织力量积极协助,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我方过境的救援人员,事毕后应立即返回。我方境内发生水火等自然灾害有可能危及对方时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对方。如对方人员过境救援要热情欢迎,表示感谢,并将情况立即上报。

34出入境法规定的驱除出境的适用对象:1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入出境2违反《》规定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3违反《》规定,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4违反《》规定,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出境证件的。

35涉外警务处置中,维护国家主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实体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主要指进入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2程序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主要是指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时必须接受中国公安机关的管辖,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法律3公安机关在涉外警务处置过程中,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充分适用各种法律手段制裁不法行为。

36积极国籍冲突产生的原因:因出生、婚姻、收养、入籍、认领而产生。简述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途径:1国内立法中,应尽量防止制定可能产生国籍冲突的条款,积极主动的避免产生积极冲突的可能。另外,还可以制定一些较灵活的“条件条款”和“自动丧失条约”等2通过签订双边条约,就某些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3通过签订国际公约,在这些公约和议定书中的有关规定对加入国都有一定约束力,对于防止和减少双重国籍冲突起到了积极作用。

37有效行使保护管辖权的途径:1犯罪嫌疑人进入我国领域内被抓获2通过司法合作,从外国引渡到中国3缺席审判。究竟如何执行,则要具体条件具体实施。从司法实践来看,引渡是最有成效的司法协作。

38外交和领事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1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行为,如未经批准前往未开放地旅行,在外交公寓中留宿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不办理住宿登记手续2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行为,如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损害公物、调戏妇女等3违反其他行政法规行为,主要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私自兑换外汇;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私自携带使用枪支;违反海关管理法规,携带禁止、管制进出口物品。

39引渡的原则:双重犯罪、特定罪行、一事不再罚、本国公民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不引渡即起诉原则 40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表现形式的类型:1境内渗透型2境内发展型3内外勾结型4境外延伸型。

41涉外警务行政处罚争议的种类:1从涉外警务行政处罚的范围来看,主要有出入境管理处罚争议、治安管理处罚争议、边防检查处罚争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争议等2从涉外警务行政处罚的形式划分,主要有罚款处罚争议、拘留处罚争议以及吊销许可证、执照、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和责令停产、停业等方面的争议。

42公安机关在涉外警务执法中的义务:1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2遵循司法和外交两种程序办案3维护外交特权与豁免权4尊重并保障人权。43中外警务合作条约的合作范围:1在办理国际案件方面进行合作2交换国际犯罪情报3执法人员培训4警察业务工作经验交流5警用技术开发与交流。

44国家之间刑事管辖权冲突的表现形式:1本国公民在域外犯罪案件管辖的冲突,即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

权的冲突2外国人在域外犯罪案件管辖的冲突即保护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冲突3国际犯罪案件管辖的冲突即普遍管辖与属人管辖、属地管辖及保护管辖的冲突4双重国籍与管辖冲突,即属人管辖权与双重国籍的冲突。

45暂缓出境的实施方法: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案件了解之前不准离境2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方法或责令其提交财产担保,或者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准予出境。3扣留当事人的护照或有效证件,但应当注意在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内处理,同时发给扣留证件的证明手续4通过口岸边防检查机关进行控制,阻止其出境。

46外国人的枪支管理办法: 涉外治安案件的处置程序: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其程序主要以下两种类型,一般处置程序和特殊处置程序。1一般处置程序又称普通处置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对某些违法行为的处理,采取法律规定确立的通常运用的处置方法,这些处置方法完全适用于涉外案件的处置,主要有调查传唤取证裁决执行等2特殊处置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涉外案件处理过程中队某些重大案件的查处或某些特定措施的适用,采取法律规定的特殊处置方法,它是区别与国内案件处理的特定处置程序。

47对外交和领事人员违法案件的处置应注意哪些问题:1此种人员享有外交和领事特权,不受任何形式的逮捕2不得限制人身自由,使身份受到伤害或尊严、名誉受到侮辱、侵害3不得扣留财产包括个人物品、护照、外交官证、领事官证、驾驶证、文件等4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

48洗钱犯罪的国际预防对策有哪些:1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2赋予司法机关惩处洗钱犯罪的专项权力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4建立专门执法机构5加强国际警务合作。

49联合侦查过程中一般要采取哪些措施:1签订具体协议,规定行动范围,制定行动准则和具体实施步骤2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随时保持沟通信息,协调行动计划3我方应当建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国内坐镇指挥4精心挑选派遣人员。除业务过硬的侦查人员以外还应配备一位精通外语的外事警察,以便协调有关外事工作5双方警官由于语言不通、思想方面不同,风土人情各异,易产生隔阂,需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50涉外警务的处置特征1构成因素的涉外性2违法主体的复杂性3法律依据的多元性4管辖原则的国际性5执法程序的特殊性6刑罚适用的灵活性7国家管辖的双重性8管辖效力的域外性。

51国际刑警组织体系内的协助程序:协助程序是指一国的国家中心局接到国际刑警总部或有关国家的合作请求后具体落实及回复的过程。1国家中心局将请求合作的文件转送本国的侦查机关,予以具体查证核实2侦查机关查证核实后将结果报告本国国家中心局3国家中心局将查核的结果回复国际刑警总部或有关国家中心局。

52使馆特权与豁免的内容: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3通讯自由4免纳捐税关税5使用国旗与国徽。

53我国边境缉毒措施:1加强查堵工作2加强入出境管理3充分发挥情报网络作用4控制重点区域,加强基础工作5依法严惩贩毒分子。

54洗钱犯罪的发展趋势:1有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2由单层次向多层次转换发展3由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扩展4由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渗透。

第三篇:涉外警务概论

1、涉外警务,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和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

2、涉外警务的性质:1)从国内法的角度分析。涉外警务是国家涉外行政管理和刑事管辖权力的集中体现。2)从国际法角度分析。涉外警务是一种涉及国内法和国际法双重性质的执法活动。3)从执法角度分析。涉外警务是国际警务合作的有部分。4)从管辖对象分析。涉外警务应当主要说是涉及外国人的有关事务开展执法活动,着是涉外警务具有涉外性质的主要特征。

3、涉外警务的处置特征:构成因素的涉外性;违法主体的复杂性;法律依据的多元性;管辖原则的国际性;执法程序的特殊性;刑罚适用的灵活性;国家管辖的双重性;管辖效力的域外性

4、涉外警务的基本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互惠原则;保障外国人合法权益原则和遵守国际条约原则。

5、涉外警务的形式和职责也是分为行政警务和刑事警务两种类型。

涉外行政警务的职责:国籍事务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事务管理;外国人出境拘留、旅行事务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处理涉外案件。涉外刑事警务的形式和职责:立案侦察权;案件前期的调查权;实施强制措施权;实施出入境控制权;国际侦察权。

6、公安机关在涉外警务执法中的义务: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遵循司法和外交两种程序办案;维护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尊重并保障人权。

7、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指一国政府关于居留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寻求保护的法律制度。

8、外国人在中国的待遇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差别待遇。

1、涉外警务条约:是指中国同有关国家按照国际法,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涉及涉外警务的国际书面协议。

2、中外政府间惩治犯罪条约的主要内容:一中是综合性的可以统称为惩治犯罪的合作条约,另一种是单一性的称为惩治毒品犯罪的合作条约。双方合作方式:交换情报,交流经验,技术合作。

3、联合国曾于1990年12月14日通过了《刑事事件互助师范条约》。

4、中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内容主要有:刑事司法协助范围;刑事司法协助联系途径;刑事司法协助程序。

5、中外警务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范围;合作方式;交换情报;交流经验。

1、出入境:是指一国的公民为进入另一国家或从另一国家返回本国而跨越两国或第三国国界的活动。

出入境在我国有着三层含义:

一、它包括公民前往外国和从外国返回;是包括公民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是包括外国人进入中国或通过中国。

2、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中国公民离开、返回我国国境活动所实施的调节、控制、指导和管辖。

在我国,公民出入境的权利包括:出境探亲;出境定居;自费出国留学;出境继承财产;涉外婚姻与收养;出境就业;出境旅游;国籍选择;华侨享有回国定居的权利。

公民出入境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护照;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出入境管理改革的举措:放宽出入境管理政策;改革护照申请制度;改革劳务人员出国管理办法。

3、公民出国审查的内容:

1、进一步审查所提供的内容是否齐备;

2、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不准出境的几种情形。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查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国际社会通常将在外国永久居留的公民称为侨民,或是国外公民。华侨则是中国侨民的简称。

华侨如果是短期回国,只要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就可以自由出入境。

愿意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遵循两种途径提出申请。一是由本人在国外提出申请,二是由本人或亲属在国内提出申请。

5、护照是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外国居留使用的法律证明;颁发对象,主要是本国公民。狭义的护照,仅指一国政府发给本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居留使用的有效护照。广义的护照,泛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公民颁发的公民护照和护照的替代证明,或国际机构颁发的身份证明,以及某些国家发给外国人的外籍护照。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三种。颁发护照原则:国籍原则(我国的国籍法实行单一国籍原则);年龄原则;一人一照原则;不普遍发照原则;区别对象原则。护照的有效期限是5年。可

以延期两次。每次以五年为限。护照的替代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6、国籍就是国家通过法律确定的公民或国民资格,是个人同国家固定的法律关系。国籍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公司)、船舶、航空器(飞行器)。

一个人因国籍而一个国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籍管辖权;二是外交保护权;三是自由回国权。

国籍是指个人与国家的法律关系。民族是指个人与某一群体的关系。

国籍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出生取得国籍,另一种是因人籍而取得国籍。

被动丧失国籍的三种情况:一是因婚姻而丧失原国籍;二是因加入外国籍而丧失原国籍;三是因法律剥夺而丧失原国籍。

国籍冲突: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或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法律状态叫做国籍冲突。

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同一国籍原则;单一国籍原则;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原则;防止与消除无国籍原则;申请与审批相结合原则。

加入中国籍的三种条件: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丧失中国国籍有两种情况:一是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志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二是自愿申请并经过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退出中国国籍:外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外国的;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审批程序:

1、申请;

2、受理和审批。

7、香港拘留权包括:在香港入境的权利,无条件在香港逗留,不被递解出境,不被遣送离境等四项权利。

确定香港居民的国籍采取一下原则:以香港居民的“中国血统”和“出生地”作为认定国籍的依据。不以所持护照作为认定国籍的唯一依据。不承认香港中国居民根据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实行国籍变更申报制度。

确定澳门居民国籍采取一下原则:以澳门居民的“中国血统”和“出生地”作为认定国籍的唯一依据。不依护照作为认定国籍的唯一依据。实行选籍制度。

1、入境,是指某国公民跨越地理空间,从一国进入另一国境内。外国人入境,是指居留或停留在一国境内的非本国公民,依据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从该国口岸离境。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外国人进入、通过、离开我国国境或在我国境内居留、旅行及其他有关事务所实施的监督和控制。

2、外国人入境申请方式:一般方式;特殊方式;协议方式;优惠方式。

3、外国人入境申请条件: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交验与申请人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如接待单位的证明书、授权单位发出的函电等。

4、旅行区域,是指允许外国人前往旅行的范围。旅行许可:开放地区,持有效的签证或者居留证件;非开放地区,须事先取得旅行许可证明。

5、外国人出境的条件:外国人出境须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外国人应当在当地签证准予停留的期限或者在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内出境;持有外国人居留证件的人,在其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出境,并需返回中国的,应当在出境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返回中国的再入境签证;持有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出境后不再返回中国的,出境时应当向边防检查站缴销居留证件;在出境前7日内依法纳税;不涉及民事和刑事纠纷。

6、外国人出境方式:自由出境,限制出境,强制出境。

7、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划分,主要有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和礼遇签证。我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签证的作用:体现了行使国家主权;反映了国家之间的关系;签证是进入国境的许可证明;签证是合法居留的资格证明; 签证的特点:签证颁发与国家主权行使的一致性;签证与国家关系的相适应;签证效力的域内性;签证制度的规范性;签证类别的多样性。签证制度的原则:国别原则;分别原则;互惠原则;交往原则。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见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惊醒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

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1、涉外警务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涉外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

2、涉外警务行政处罚的特点:处罚措施的复合性。(我国法律规定了驱逐出境、限制出境、遣送出境及缩短停留期限等四种强制出境的方式。);处罚权限的多样性;寻求救济方式的自由性。(诉讼径直原则)

3、涉外警务行政处罚措施的类型:

1、警告。又称为审诫罚,是指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告诫的处罚,是涉外警务处罚中最轻的的惩罚措施。

2、罚款。

3、拘留。出入境管理处罚的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的拘留,两者的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裁决权限不同;处罚幅度不同;申诉和裁决的期限不同;诉讼程序不同;行政复议裁决的效力不同。

4、资格罚。分为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

4、涉外警务行政处罚措施的形式:

1、单科罚。处以单科罚的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和拘留。

2、并科罚。

3、选科罚。

4、复合罚。复合罚可分为三种类型,(1)行为罚和财产罚并科后,再附加适用资格罚;(2)审诫罚和财产罚、人身罚选科后,再附加适用资格罚;(3)财产罚和人身罚选科后,再附加适用资格罚。

5、双科罚。

6、易科罚。我国法律规定的易科罚是仅对外国人适用的一种特定罚。

5、强制措施:是指出入境管理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在实施出入境管理工作过程中,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的暂时强制其人身自由、出入境自由或者其他具有强制制作用的各种方法。种类:

1、人身性强制措施;主要有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拘留出入境证件。

2、财产性强制措施;主要有交纳保证金,提供财产担保。

3、资格性强制措施;主要有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拘留资格,遣送出境。

4、行为性强制措施。主要有不准入境,不准出境,限制再次申请期限。

6、涉外警务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涉外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实行的行政制裁。涉外警务行政处罚争议,是指公安机关与中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和处罚决定乃至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解决涉外警务行政处罚争议的方式:听证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违法事、证据等进行质证和申辩,从而查明事实的过程。出入境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处罚,依法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由上级机关对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重新继续审议,并作出裁决的行政程序制度。涉外警务行政处罚的五种措施:警告、罚款、拘留、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1、涉外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这里仅指涉外行政性案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涉外治安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种状态:一是违法主体为外国人的案件。二是侵害对象为外国人的案件。三是违法行为和违法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案件。涉外治安案件的类别:专属管辖案件(中国公民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违法枪支管理案件;外国人死亡案件);共同管辖案件(非法采访案件;违反宗教管理案件;违法野生动物管理案件;违反劳动保护案件);协助管辖案件。(违反艾滋病检测管理的案件;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案件;违反军事设施管理的案件)。中国公民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1、伪造、涂改或者转让、倒卖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2、持有伪造涂改的或者冒用他人护照等无效出入境证件;

3、申请人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手段获取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4、偷越国(边)境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出入境管理机关对违法的中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具体适用的制裁措施主要有五种:警告、罚款、拘留、限期离境、遣送出境等。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有关建筑、场地和设备,包括港口、指挥机关、低民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1、国境制度,又称为边境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国境的安全秩序,居民的生活便利以及邻国的睦邻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制度。陆地国界制度:国界;边境通行管理;沿海港口管理;边防会晤制度。海上国界制度:我国的领海主权(内水海域、毗连区、领海内的刑事管辖权);外国船舶的通行制度。

2、边境贸易包括边民互市、小额贸易和地方贸易。边境居民出入境要素:限定适用对象;限定活动范围;限定通行口岸;限定居留眼时间;限定活动内容。跨境犯罪惩治:边境缉私;边境缉毒。一般性走私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重大走私行为则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常见的五种毒品: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毒品的含义:毒品犯罪是一种国际性的严重威胁整个人类安全和国际社会安宁的犯罪。边境贩毒特点:边境贩毒突出;边境贩毒问题是中国反毒斗争的主要问题。毒品贩运大宗化;内外勾结;武装贩毒突出,抗拒缉捕。边境缉毒措施:加强查堵工作;加强出入境管理;充分发挥情报网络作用;控制重点区域,加强基础工作;依法严惩贩毒分子。

3、边境涉外事务,是指在边境地区发生的涉及相邻两国利益并引起两国警察机关交涉的事宜。类型:严重事件;一般边境涉外问题;边境事务问题。边境涉外事务处理的方式:人员越境的处理;牲畜越界和遗失物品的处理;边境尸体的处理;边境爆破作业的处理;边境灾害和救援活动的处理;私立、移动、损坏、毁坏界桩问题的处理。

4、口岸边防检查,是指国家设在口岸的边防机关,对进出境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所实施的有关事项的查验和预防措施。边防检查的范围:护照证件检查、行李物品检查、交通运输工具检查。口岸通常包括对外开放口岸、地方口岸和特许口岸。按照口岸的作用和地理位置划分,口岸可分为航空口岸、港口口岸、铁路口岸、陆路口岸。边防检查处置:阻止出入境权、扣留收缴非法证件权、拒绝登陆权、人身检查权、留置审查权、监护权以及行政处罚权。

5、对外籍船舶呼吁:入港检查;进出口的船舶在港湾或江河内行驶的时候,不准中途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武器和通讯工具管制;禁止危害港口秩序行为;防止海域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公海上的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对行驶在公海上的外国籍船舶及其上的人和货物的刑事管辖权。公海上的刑事管辖权包括:

1、登临权;

2、紧迫权。

1、从狭义上讲,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内部在立案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从广义上讲,管辖是指公安、检查机关、人民法院之间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职权划分。从最广义上来说,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外犯罪所拥有的起诉和惩罚的权利。

2、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外犯罪所拥有的起诉和惩罚的权利。涉外刑事管辖权的作用: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打击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有利于履行国际义务;有利于推进国际合作。

3、国内法中的涉外刑事管辖权: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4、国际法中的刑事管辖权:领土管辖权;国籍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

5、涉外刑事管辖权的扩展:①管辖空间的扩展:从国籍管辖原则发展为被告人国籍原则和受害人国籍原则;从领域管辖原则发展为主管领土管辖和客观领土管辖;沿海国又将本国的刑事管辖权扩展到毗连区;各国对刑事管辖的拓展达到了更加广泛的空间。②管辖方式的扩展:引渡制度的实施;诉讼转移制度的实施;联合侦查制度的实施。③管辖对象的扩展:

1、涉外刑事案件,是指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置的具有涉外因素案件。涉外因素在这里包括四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涉及外国,二是中国域外,三是设计国际法,四是涉及国际合作。狭义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及外国或外国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广义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及外国或外国人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在我国境外发生的与中国或中国公民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合作的刑事犯罪案件。

2、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涉外刑事犯罪案件:违法主体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侵害对象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发展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地在中国境内的案件;外国人在本国犯罪后潜逃到我国的案件;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后逃回到我国的案件。

3、发生在中国领域外的涉外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中国公民触及我国法律的案件;中国公民触及刑律后逃往国外的案件;中国公民在外国触犯所在国法律的案件。

4、涉外刑事案件的类别:域外犯罪型;域内犯罪型;跨国犯罪型;国际犯罪型;有组织犯罪型;特殊犯罪型。

5、涉外刑事案件的处置程序:

一、一般处置程序(案件受理;现场勘验;强制措施)

二、特殊处置程序。首先外国人在涉外刑事诉讼中人身权的确定和法律保障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司法实践问题之一;其次,特殊处置程序的内容,不仅涉及外国人的人身权和诉讼权,而且还涉及外国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再次,特殊程序设定的实质在于尊重有关国家的外交领事人员对其本国公民提供外交保护的原则,并且为他们能够正确行使这项权利提高必要的便利。最后,基于平等互惠原则。

6、特殊处置程序的特征: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双重性;国际法和国内法规定的同一性;司法程序和外交程序的交叉性。特殊处置程序适用的原则:以条约规定为准;以国际公约为准;以国际惯例为准。

7、探视权,是指一国政府的领事官员为了维护处于羁押状态中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而行使的探望问候的权利。

8、暂缓出境,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涉外刑事案件处置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出境行为实施限制的一种强制手段。不准出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同志为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的。

9、口岸控制措施,是指设置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联合出入境检查的形式,查缉、堵截各种违法犯罪人员。从执法实践来看,口岸控制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是发出通知,即交控程序;二是实施通知,即查控程序。

1、外交特权: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和其他外交人员,在驻在国所享有的某些权利,包括不可侵权、通讯自由、免纳关税等。外交豁免: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对所在国家的司法行政及民事方面某些强制措施的免除,包括对诉讼、逮捕、搜查和征用的免除。

2、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范围:

(一)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其内容是:使馆馆舍不受侵犯;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通讯自由;免纳捐税、关税;使用国旗与国徽。

(二)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不可侵犯;管辖豁免。

3、领事特权与豁免,是指一国政府给予驻在本国的外国领事机关和领馆成员以一定范围的特权与豁免,简称领事特权。

领事特权与外交特权的异同:领事工作是外交工作的组成部分;领事工作与外交工作又是密切相关的从总体上说,领事特权同外交特权十分相似,但领事特权比外交特权的限制要多一些,其优遇要低于外交特权。

4、外交特权与豁免的限制:刑事管辖豁免的限制;民事管辖豁免的限制;行政管辖豁免的限制;外交特权权限制(旅行自由限制;外交代表身份的限制;豁免范围的限制;使馆馆舍用途的限制)。

5、滥用特权与豁免从事损害我国安全和利益的刑事案件,主要表现为三种:一是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二是从事走私活动,破坏我国经济管理秩序;三是从事流氓或盗窃活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外交和领事人员违法案件的处置方法:发出警告;本国自行召回;驱逐出境;放弃豁免。

1、国际性犯罪,是指犯罪的要素超越国界的犯罪。包括跨国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实施的犯罪行为)和国际犯罪(是指国际社会公认的违反国际刑事法律规范)的犯罪。

2、偷越国边境犯罪的特点:内外勾结偷渡活动集团化;主犯盘踞国外偷渡活动智能化;外籍“蛇头”入境组织偷渡活动国际化;偷渡方式多样化。

3、偷渡犯罪的国内控制对策:①国内立法对策。增加惩罚偷渡犯罪的罪名;惩治偷渡犯罪的立法特点:提高法定刑,增强刑罚力度;实施主附刑绝对并罚制;规定了法人犯罪,扩大了刑罚的适用范围;严惩境外黑社会犯罪,严加防范境外黑社会的渗透活动。②国内执法对策。我国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和综合治理并举,形成口岸边境、沿海相结合,积极开展跨省区协作侦查的态势,把惩处境内外“蛇头”作为打击的重点。

4、偷渡犯罪的国际控制对策:①国际法律对策。签署政府间合作协议;签订部门间合作协议;缔结国际专项公约。②国际侦查合作对策。实施“控制下通关”技术;互通情报信息;向韩国引渡“蛇头”,跨国调查取证。

5、洗钱:掩饰或隐瞒非法收益的性质、来源、位置、所有权或控制关系,切断其与犯罪的联系,使其呈现合法外表的过程。

洗钱犯罪的特征: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手段的复杂性;犯罪手段的专业性;资金运转的密集性;犯罪空间的国际性;犯罪趋势的扩张性。我国现阶段洗钱犯罪的形态:

(一)传统型洗钱犯罪。利用货币兑换走私处境;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转移非法所得;携带毒资入境洗钱;利用出口贸易转换赃款;内外勾结转移赃款;利用服务型行业掩护洗钱活动。

(二)现代型洗钱犯罪。境内洗钱;境外洗钱。洗钱犯罪的国际预防对策: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赋予司法机关惩处洗钱犯罪的专项权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建立专门执法机构;加强国际警务合作。

6、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组织形式稳定;经济领域垄断性;犯罪活动智能化;犯罪空间国际性。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境内渗透型;境内发展型;内外勾结型;境外延伸型。跨国有组织犯罪在中国的渗透:假道中国跨境贩毒;境外策划入境诈骗;以“三资”企业为掩护,操纵色情和赌博;以我国港、台地区为基地大量贩运假币;走私枪支、弹药;拐卖妇女,强制卖淫;猖狂组织偷渡活动;雇用外籍船舶操纵走私。

1、跨国追捕,是指一国执法机关通过国际合作的渠道,对潜逃到另一国的本国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发布国际通缉文件要求羁押的执法行为。跨国遣返,是指一国执法机关,将潜逃到另一国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有关国家执法机关的协助下,通过拘留、驱逐引渡等常年工序押解回国的执法行为。形式:引渡;驱逐出境。

2、国际通缉是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充分利用的一种国际侦查措施。程序:被通缉对象的犯罪事实已经查实;有证据证明被通缉者已经偷到外国;国际通缉令的发布,应当遵循特定程序。

3、引渡,是指一国把在本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根据他国的请求,在条约

或互惠的基础上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一项制度。引渡对象,是指被一国指控为犯罪,且所犯之罪行符合双方引渡条约规定的可引渡之罪的人。确定引渡对象的基本因素:罪行因素;国际因素;地域因素。引渡的形态:向内引渡与向外引渡;诉讼引渡与执行引渡;暂缓印度与临时引渡;补充引渡与附带引渡;正式引渡与非正式引渡;过境引渡与再次引渡。警察在引渡前期程序中的作用:查找被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措施;身份核查;羁押的期限。引渡请求的实质要件:双重犯罪原则;特定罪行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不引渡即起诉原则。非正式引渡,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或者移民局途径进行引渡合作。

4、驱逐出境,又称放逐、逐出国境,是指把违法犯罪的外国人逐出国境,事实上亦是把外国人强制遣返出境。包括三种含义:行政处罚措施;刑事制裁措施;外交惩罚手段。特征:适用对象具有特定性;适用内容具有独特性;适用形式具有灵活性;制裁手段具有替代性。

1、国际警务合作,是指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之间,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在惩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秩序领域相互提供援助、协助配合的一种执法行为。特征:是国际司法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各国警务机构在执法领域的一种国际合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主渠道;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效益性;具有国内和国际双重法律性质的执法活动;是建立在平等互惠基础上的一种写作关系。意义:增强涉外刑事管辖的效力;提高国际执法水平;巩固各国的友好关系;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各国侦查机关之间的优势互补。

2、国际警务合作条约的形式:双边警务合作条约(综合性条约;单一性条约;地区级协议);多边警务合作条约;双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国际公约;双边引渡条约;领事条约。

3、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的异同:

(一)相同点。适用原则相同;协助行为的性质相同;协作的目的相同。

(二)不同点。实施合作的主体不同;开展合作的机制不同;提供协助的范围不同;开展协助的方式不同。

4、国际警务合作机制,是指各国警察之间开展跨国合作所必须具备的相互联系的整体动作系统。主要通过以下四个系统实现的,主导系统,协调系统,协作系统,辅助系统。

5、国际侦查协作,是指各国的警察机关在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侦察领域,为获取犯罪证据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协同与配合。特征:以惩治国际性罪犯为宗旨;以所在国侦查机关为主;以侦查破案为宗旨制;国际侦查协作是最直接的警务合作;依靠协议保障实施;是刑事管辖权在双方之间的相互转移。联合侦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警察机关,围绕特定的跨国犯罪案件,联合开展调查取证,缉捕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一种合作形式。跨境追缉,是指对潜逃国外的犯罪分子,在有关国家警察机关的配合下,按照其越境逃跑方向进行追捕的一项侦查措施。追缴犯罪收益,是指有关国家的警察机构或其他司法机构在惩治国际犯罪活动中,对犯罪分子在国际间转移的非法收入联合采取追查、冻结或扣留及没收等一些列措施。控制下交付,是指在一国或多国的警察机关控制或者监督下,允许国际运输的货物中非法夹带或隐匿毒品运出、通过或运入其国境,并且最终控制贩毒集团的交货场所,进而查明全部涉及毒品犯罪的不法分子。

1、国际刑警组织是一个跨越国界的,以促进各国警察合作、协调惩治国际性刑事犯罪为目的的国际组织。是由众多国家的警机构组成的一种经警察联盟。特征:是建立在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组织;具有国家间的合作职能;是依据国家间的正式协议而成立的;设有一个具备一系列执法职能的常设机构;该组织的执法范围仅限于惩治国际性犯罪。

2、国际刑警组织机构:决策机构(全体大会和执行委员会,具有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协调机构(总秘书处);联络机构(国家中心局)。国家中心局的职能:发挥联络作用;协调警务合作;落实大会决议;沟通相关机构联系。

3、国际刑警组织合作的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惠原则;惩治刑事犯罪为主原则。

4、国际刑警组织合作的方式:直接合作和间接合作;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专案合作和战役合作;联络员制和定期会谈制。手段:交换犯罪信息;国际通报。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逮捕;蓝色通报,协查;绿色通报,犯罪嫌疑;黄色通报,失踪者;黑色通报,无名尸体;白色通报,失窃物品;紫色通报,犯罪手段。

第四篇:涉外业务

汉威(北京)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

(一)境外投资

1、投资方案的结构设计

⑴中国公司海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

⑵中国公司收购和兼并外国公司或海外购买资产

⑶中外合营合同的争端解决

2、跨境投资的国内审批

3、协调与各合作方的关系

4、控制法律风险

5、参加项目谈判

6、起草中外文法律文件

7、不同司法管辖法律冲突与解决办法

(二)外商投资

1、设立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办事处

2、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其它形式的实体

3、设立地区性跨国公司总部

4、设立外商在华的投资性公司

就外商直接投资中的任何法律问题,包括投资形式、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土地使用、外汇、税收、技术转让、专利和商标使用许可、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转让、海关手续、劳资关系和公司清算等,向客户提供中国法律咨询:

⑴ 代表客户参与外商投资项目各阶段的谈判;

⑵ 起草和修改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书、合资或合作合同、公司章程、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和商标许可合同、土地使用合同、劳动合同、董事会决议等有关文件;

⑶ 协助客户获得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各项批准和登记手续;

⑷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文件的中英文翻译服务。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D座2104室邮编:100025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 6505 148高定局主任电话:010-85898221

电话:010-85806947/ 85806749/85868478***传真:010-85803002

网址:

E-mail:gdj980606@126.comhanwei148@163.com

第五篇:涉外礼仪

涉外礼仪

金正昆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非常高兴地来跟各位谈一谈涉外礼仪。那我请了一个同学来跟我合作一下,那么这位同学他将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到一个国际会议去做辅助性工作。他专门去买了一身西装,或者说借了一身西装,那他现在等候出发,请各位注意他,发现他身上有那些问题不符合涉外交往的要求呢?

究竟错在哪呢?让我们来看一看。第一个错误是脚上,穿了一双白袜子。穿西装要求袜子跟皮鞋一个颜色,绝对不能是白色。

在很多国家深色西装是正装,黑色皮鞋是基本要求,中间加双白袜子他们成为“驴蹄子”。

外国人也有个习惯,他喜欢恭维异性。见男士会说你很帅,很酷,见女孩子会说你很漂亮,charmming,甚至会说你很性感,很有魅力。但是我相信我们大家都见多识广,当别人说我们说小姐你很漂亮,我们一定会落落大方地看着对方的眼睛,eyestoeyes(眼对眼)说一声“谢谢”。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这实际上是传播了两个信息,第一,咱见多识广,第二谁怕谁。两军相逢勇者胜,充满自信的人,临阵不慌的人容易得到尊重。

那么从国际交往的角度来看,涉外礼仪有什么基本要求呢?宏观上来讲有三个基本要求,第一个要求:尊重为本。这个“尊重”二字应该是礼仪之本,也是待人接物的根基之所在。你不管是“坐、请坐、请上坐”也好,“茶、上茶、上好茶”也好,关键是要通过这种形式向别人传递出尊重别人的信息,这恐怕是要点。但是“尊重”在国际交往中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不能够偏袒于一方,第一个方面的要求就是要自尊为本。要强调自尊自爱,一个人在国际交往中不讲自尊就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自己,你自己要把你当回事,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举止有方。有同志这方面差点劲了,往人家对面一站,或者一坐,也不管对方是熟人是生人、是同性是异性,比较洒脱。比如腿伸出,男同志,顺手把裤管往上一拉,露出一条“飞毛腿”。但是此种人在国际交往中,在比较重要的场合怎么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呢?所以要尊重自我,其次要尊重自己的职业。工作你分工不同,“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真正被人家尊重的人是有实力的人,是学有所长的人,是专业方面有本事的人。所以要爱岗敬业,这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各国皆然。

最后,第三个方面要尊重自己的单位。大到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小到我们现在供职的地方,那在国际交往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它的尊严和形象。其次我们强调要尊重交往对象,不仅要自尊,而且要对交往对象表示尊重。我们一般要讲五句话,“尊重上级是一种天职,尊重同事是一种本份,尊重下级是一种美德,尊重客户是一种常识,尊重所有的人是一种教养”。这五个方面涉及到我们人际交往的方方面面,尊要重,要全方位的尊重,不能失敬于人,尊重为本。

但是光讲尊重为本在国际交往中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有第二个方面的理念的要求。就是要善于表达,你要把你对对方的尊重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你不表现他怎么会知道你尊重他呢?它有个表现程式的问题。比如我们在国际交往中接待外国客人,我们强调接待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来了的话,你要先说个“欢迎光临”,然后再说事。我曾经跟我们保卫处的同志讲过课,我跟他们讲要来了客人的话,你首先要问“先生你好”,然后再说事,你不能上来问“找谁”?人家是犯罪嫌疑人吗?你打电话也是,拿起电话第一句话“你好,中国人民大学”,然后再说事。不能上来就“喂、喂喂,噗噗”!再问“有人吗”?那人家不是人吗?那你这是基本礼貌啊,你这个“三声”没有你算什么?但是,除了三声之外不够,还有,三声是出发点,还有三个到。第一个到:眼到,你跟人家说话要看着人家。眼到之外要讲口到,口到就是你表达的内容要和此时此刻这个场景、范围相协调,要看对象讲规矩。男的和女的,老的和幼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美国人和印度人,他有的时候有差异之别。

那我下面呢想结合我们日常交往和社交活动、公务活动来跟各位谈一谈日常交往中和公务交往中需要使用的一些常规的礼仪。首先我想跟各位讲一讲公务活动中会遇到的几个礼仪。第一,公务交往中的介绍的问题。人和人见了面你要介绍,你有时候不介绍就很麻烦了。我也遇到过这种人,他对你很客气,跟你说了半天话,你不知道他是谁,你就没办法跟他沟通啊。介绍有两种,第一种介绍自我介绍,第二种介绍,介绍他人。那两者你都需要了解,它有规矩。自我介绍一般有四个要点需要注意,第一个要点,最好是先递名片再介绍。其实你交换名片时有个时机的问题,你说我要走了,都把事跟你谈完了你才给我留名片,是不是才信任我?以前都不信任我?其实有经验的话,我们一见面就把名片递过去,什么头衔什么职务都不用说了,顶多把名字重复一下,省得你念错了,省很多事。所以有经验的人他是先递名片再介绍。

第二点自我介绍时间要简短,愈短愈好。你问我“先生怎么称呼”?“我叫金正昆”,“您在什么地方高就”?“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系”,你就直截了当,说了就算了,不要在那连篇累牍地大说废话。不要告诉人家你名字怎么写,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外国人懂这个吗?不要跟人家说你名字几笔几划,有什么深刻含义,爹妈给你起名时如何浮想联翩,而你的名字跟你坎坷人生如何相关,人家没兴趣呀,可是这种有自恋癖倾向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你问他“先生怎么称呼”?“金,金银铜铁锡的金,金木水火土的金,金兀术的金。我告诉你我这个金字这么写,一个人他姓王,腰里别着两块糖”。你不说他贫嘴你说谁贫嘴呢?无聊之至。而这个第二点你要注意,要言简意赅,一般自我介绍半分钟以内就完全可以结束了,训练有素。

第三你要注意内容要全面。自我介绍一般的内容(主要)有四个要素,“单位、部门、职务、姓名”。比如我到比较正规的场合我要介绍,我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系的教授,我叫金正昆。单位、部门、职务、姓名,一口气全出来,别挤牙膏。“先生在哪高就”?“混”。“什么单位”?“一个破单位”。“到底什么单位”?“不值得一提的一个单位”,他也够不值得一提了,提都提不起来。所以要训练有素,一气呵成。

最后第四个要注意,倘若你的单位和部门头衔较长的话,这个名字较长的话,一定要注意。第一次介绍的时候要使用全称,第一次介绍使用全称,第二次才可以改简称。你别小看这个,你比如说我在这里要给你讲个词,简称“南航”,恐怕大多数人就会想到南方航空公司,其实还有一个南航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以在国际交往中,用字母来做简称,或者以中文来做简称,一定要注意先全称再搞简称,否则很麻烦,南辕北辙,这是关于自我介绍。

第二个方面我想介绍,就是介绍别人,介绍别人有两个点是比较重要的。第一个点,谁当介绍人。比如社交场合的惯例,介绍人一般应该是女主人,这个事你要不注意就麻烦了。那天我到朋友家里去吃饭去了,这个女主人只顾着来给我们包饺子,忘了介绍了,就聊起职业来了。其中有一个老兄认识我,就讲了,说你家孩子,说另外一个女同志,该考大学了,最好考师范或者考一个文科的学校,将来当老师。这老师这个职业有地位,有面子,有尊严。那女同志讲“我的孩子才不当老师呢,老师有啥不得了的,教授教授越教越瘦”。然后一会就问我“你干嘛的”?“我就是那种越教越瘦的”,很尴尬的。那么在国际交往中介绍人是谁呢?国际交往中介绍人一般是三种人,第一种人我们称为专业对口人员。比如我请一个教授来给我们学生办讲座,那我就有义务把他跟校领导之间做介绍,是吧?我把他请来的,我俩对口,专业对口人士。第二是什么呢?第二就是公关礼宾人员,外事办公室的同志,办公室的主任或者秘书,或者专门委托的接待陪同人员,各地的接待办公室的同志,他是搞接待的。第三,如果来了贵宾的话,礼仪上讲身份对等,要讲对等,就是我们在场的这些人里职务最高的,那么这个是关于介绍。

那我下面再讲一讲国际交往中名片的使用问题。在国际交往中,你要注意我用的词是国际交往中,不是学生。关于名片使用讲两个要点,第一的要点,一个没有名片的人将被视为没有社会地位的人。换而言之,国际交往中拿不出名片的人,人家怀疑你是真是假,有没有地位可言。第二句话,一个不随身携带名片的人是不尊重别人的人,名片不仅要有而且要带着。说实在话,外国的企业公司,员工这个名片放在什么地方都有讲究。一般放在专用名片包里,放在西装上衣口袋里,或者放在什么什么地方,不能乱放。比如白领的话,女孩子出去的话一般在公文包的某一个部位放着呢,一伸手拿出来。我也见过有同志这方面稍逊一筹,我有一次跟一个女孩子交换名片,我把名片递给她,她说“金教授我给你拿名片”,把包马上拉开了,包也是个好包呢,很名贵,但是找不着名片。首先抓出一包话梅,接着发现一包瓜子,最后拽出半只袜子,然后告诉我“忘带了”。

那么我现在讲一讲名片使用的几个重要的礼仪,第一,名片制作上在国际交往中讲三个不准。第一,名片不随意涂改。我们经常有的同志说好听点比较节约了,电话该号了,神州行变成动感地带了,就划掉再写个新的。电话升位了,010改称020或者什么什么的,到外地去了,这种事常有。但是在国际交往中,强调名片譬如脸面,脸面是不改的。大家理解我的意思,不能改,否则会贻笑大方。第二,不提供私宅电话。刚才讲了,涉外礼仪和我国传统礼仪的一大区别,涉外礼仪是讲究个人隐私。有教养有身份的人不向别人索取电话号码、私宅电话,诸如此类。那么在国际交往中你要注意,他讲公私有别。我因公跟你打交道的话,我给你的电话就是办公室的电话,手机号码不给你,私宅号码更不给你,我们国内同志有些人没这个感觉。那天一个外国朋友给我们一个同志一张名片,这上面没有私宅电话,我们那位就问“家里有电话吗”?那为装听不懂,“你家都没装电话呀?是不是很贵呀?”互动出现问题。第三个点你要注意,制作名片的话一般不提供两个以上头衔。名片上不出现两个以上的头衔,他讲“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倘若一个名片上给的头衔越多,有三心二意,用心不专,蒙人之嫌。所以很多外国客人,他比较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他身上会有好几种名片。他是对不同的交往对象强调自己不同身份的时候,使用不同的名片,这个要说一下。

第二个点关于名片我想讲一讲索取名片的问题,一般索要名片有这么几个点你要注意。第一个点,尽量不要去索取名片,因为名片交换有一个讲究,地位低的人首先把名片递给地位高的人,地位低的把名片递给地位高的。所以你要去索取名片的话,马上出现地位方面的落差了,你说是吧。那么第二个点你要注意,索取名片最好不要采取直白的表达。那天一个同志就问我了,“你有片子吗?”这个话有点糙。我们比较恰到好处地交换名片的方法大概有这么几种。第一种我们称为交易法,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交换的方法,交易法。“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想要史密斯先生名片了,我把名片递给他,“史密斯先生,这是我的名片”,他无论如何他要回我一张,他不至于告诉我“收到”。当然,你在国际交往中,有的人会有一些落差,有的人地位高的,身份高的,他明哲保身,你把名片递给他,他跟你说声“谢谢”,他没下文了。这种情况存在,你把名片递给他,他跟你说声谢谢,他没下文了。你要担心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就是跟对方有较大落差的时候,你不妨采用第二个办法,我们成为激将法。“尊敬的威廉斯董事长,很高兴认识你,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你交换一下名片”。这话跟他说清楚了,“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你交换一下名片”,他不想给你也得给你,他不至于告诉你“不换,就是不换”。还可以采用第三个方式,我们成为联络法。“史玛尔小姐,我认识你非常高兴,以后到联邦德国来希望还能够见到你,不知道以后怎么跟你联络比较方便”。以后如何跟你联络比较方便,这就是联络法,那就是暗示她,怎么才能找到你。她一般会给,她不给她也有恰到好处的退路,我跟你联系吧,其深刻含义就是这辈子不跟你联系。还是讲互动的。

那么名片呢,我们还要讲第三个点就是接受别人名片的注意事项,有来有往。接受名片的第一的点要注意,就是要回敬对方,“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拿到人家名片之后一定要回。当然这个在我国就会出现一个比较的问题,就是相当数量的同志大概是没有名片的,特别是做内勤的同志,没有。这个在国际交往中比较正规的场合即便没有一般也不说,采用委婉的表达,“不好意思,名片用完了”,“抱歉,今天没有带”。没有带或者用完了其实是两种可能,第一,对方不愿意给你。地位高或者对你有猜忌之心,不知道你是谁。第二,没有,那你给人家退路下,“没关系,改日再补”。不要跟人家拆穿,“没有就是没有,少来这套”,那也不合适,这是第一个点。第二个点你要注意呢,那是更重要一个点,接过名片一定要看。是否对人家尊重,是否待人友善,那这个点是很重要的。接过名片一定要看,通读一遍,这个是最重要的,一定要看。为什么要看?看是对对方表示重视,看是要了解对方的确切身份。但是很遗憾,我们有人不看,不看有时候就会出现问题了。我有一天到一个单位去讲学去了,我给那个主持活动的同志递了一张名片。那位你也不知道他看了没看,我人民大学金教授呢,他这么介绍的,“各位,非常高兴地向你们介绍北大的高教授”,我赶快就找,我以为还有位老高,没有啊,就我一个。你把我调到北大还说得过去,是吧?这说实话,咱俩学校也是势均力敌,谁也不比谁差哪去。但是你干嘛让我姓高啊?我姓金啊,你让我改姓对不起俺爹呀。你把人家的名字和姓氏搞错了,显而易见怠慢对方,这不可以的,所以这点要注意。那么在世界各国对此都有比较具体的规定,比如在东南亚一些国家,他要求接过名片不仅要看,而且要看一分钟左右,因为看一分钟会看三四遍,看三四遍就记得比较清楚了。有些国家要求更高,他要求不仅要看,还要像我这样嘴里做默读状。有些国家要求更高,发现对方有重要头衔要朗声读出来,“哦!董事长啊,这么年轻就是董事长啊,看不出来啊”,你想想对方一听是什么感觉,爽!是吧?他没白印啊。那么第三个点,在国际交往中,你需要注意的是什么?称呼的问题,在公共交往中称呼的问题。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习惯不一样,称呼上面就有一些差异了。比如我们大家知道,在国际交往中对行政职务,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我们可以用“阁下”这个称呼,“总统阁下、大使阁下”这样的称呼。但有些国家不行,比如美国、联邦德国、墨西哥这样的国家不大喜欢讲“阁下”这个词。一般而论,在国际交往中以下三种称呼最为通用,其一,称行政职务,这个一般是在正式的官方交往中使用的。“董事长先生”,“尊敬的经理先生”,“部长阁下”,那么这是称行政职务。第二,称技术职称,见了专家学者或是学术方面比较要造诣的人士称学术职称。第三个方面在国际交往中你可以称呼是什么呢?就是所谓的泛尊称,先生、小姐、夫人、女士这样的一些称呼。

那么在国际交往中必须重要的下一个问题,礼品赠送的问题。在国际交往中,赠送礼品实际上是有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纪念,纪念两国人民、两方人员的交往和友谊。第二宣传,宣传本国文化,宣传企业形象,推广民族特色,纪念性和宣传性是国际交往中礼品的基本功能。但是我们在选择礼品的时候恐怕有两个点是一定要考虑,一定要注意的,有规范性,有对象性还有沟通的问题。第一个点你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就是在向外方人员选择礼品的时候首先要回避对方的禁忌。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当你和他沟通的时候一定要避免类似的禁忌,不仅国际交往有这个问题,其实民族交往也有的时候会出现这个问题。另外一点你要注意什么呢?国际交往中赠送礼品其实更多强调的是形式而不是内容,换而言之它比较注重包装,是否认真的包装跟郑重其事有关。同时接受对方礼品时,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要打开看一看,表示欣赏。不看他的礼品,不打开看,意味着怠慢对方,没把他当回事。

最后,我关于公务接待的话,我想讲讲宴请的问题。衣、食、住、行、访、谈、送,这恐怕是国际交往中不可避免的几个问题,衣、食、住、行、访、谈、送,访问、谈话、赠送礼品。吃是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么在国际交往中,宴请外国友人的时候或者是请客人吃饭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般讲所谓的五M规则,五个M。第一个M,费用(Money),费用的问题。国际交往要强调节俭,要强调务实,要强调宴请的少而精,反对铺张浪费,没有必要每见必吃,大吃大喝。说实话人家不是到你这儿混饭的,大吃大喝不仅浪费金钱而且浪费时间。没有必要,少而精,干净、卫生、上档次就足够了,必要的时候到我们职工食堂吃个工作套餐也可以啊,务实啊。所以第一个是讲Money,讲费用。第二个我们讲的M是讲什么呢?讲菜单(Menu),就是讲菜肴的安排,讲内容。但是这个呢,我跟大家讲一下你要请外国客人吃饭的话,这个地方你要动动脑筋,吃什么?这个有的时候需要表达,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他不大善于表达,他问你“你爱吃点什么”?“你喜欢吃什么”?“这个海鲜行不行”?不要这样问,有经验的人其实要问“你不能吃什么”?这是比较重要的。我爱吃什么有时候不好意思跟你说,最重要的是我不爱吃的东西你不要给我。民族禁忌,宗教禁忌,尤其不可触犯,这个事你不了解就麻烦了。一般的西方人,我们以西方人为例,白人为例,他们一般不吃什么。首先,不吃动物内脏,什么炒肝尖、溜腰花、卤煮啊,你上一道他就晕了。他不吃中式动物内脏,当然西式的你也不会,法式鹅肝你会吗?你不会,我讲的是不吃中式做的动物内脏。第二,不吃动物的头和脚。我国宴请客人都全鸡全鱼,那头对着谁都有讲究的。那外国人不行啊,那个鱼眼睛瞪着,那鸡嘴张着,恐怖主义,破坏食欲。你吃过肯德基凤爪吗?它没有的。第三,他不吃淡水鱼。他们比较喜欢吃海鱼,而且煎炸。他认为淡水鱼土腥味重,刺多。所以你要想让他不爽,其实还有个小办法,吃清蒸鲫鱼。那家伙土腥味少,但是刺多,基本上可以扎坏

他,他扛不住。接着他们不吃的东西还有什么呢?不喜欢吃无鳞无鳍的鱼,就是蛇、鳝(白鳝、黄鳝)、鳅(泥鳅)、鲶。蛇、鳝、鳅、鲶这四种他不吃,无鳞无鳍的鱼。再者不吃宠物,猫和狗绝对不吃,在他们来看,狗是人列的一员,是朋友,怎么能吃朋友呢?所以这个东西你要注意,宴请呢,第二个M讲菜肴,吃什么,不吃什么,首先要把不吃的排掉,再讨论吃的。其实说实话,宴请外国客人吃的东西有的时候还是比较好解决,要少而精,要对象化。我经常请他们吃饭,我有数,一般的西方人不怎么特别喜欢吃中餐,这跟我们中国人尝西餐一样,尝尝可以,坚决吃下去是不行的,一个道理。偶尔一试可以,人家跟你说好好吃啊,那是跟你客气,别当真,老让他吃也整死他。但有些东西你还是可以跟他沟通,我一般邀请外国朋友到家里吃饭,二十块钱可以搞定,我知道他爱吃什么。比如糖拌西红柿绝对可以,他比较喜欢吃这个,糖拌西红柿酸酸的、甜甜的,半生不熟的,他喜欢。你要觉得这个玩艺不上档次,炸春卷。他喜欢吃面食,爱吃带馅的面食,并且喜欢煎炸,炸春卷这三者就全包括了。当然你不要说炸春卷,他听不懂,我把它包装为“Chinesepie”(中国派)。这一下就沟通了呀,你要觉得Chinesepie(中国派)不大过瘾,还有个更省事的,陕西的肉加馍。烧饼切开,把肉馅剁碎了,啪,一进去,Chinese汉堡。接下来他们吃的菜也比较简单,你给他吃炒土豆丝他一般都欢迎,他爱吃土豆,但是都是煎炸,没有炒。京酱肉丝、咕老肉、糖醋鱼、狮子头等等,这种酸酸的、甜甜的、粘粘的都可以。不过肉丝你要注意,最好弄大点,最好肉丝改肉片。因为外国人吃牛排长大,肉丝越细,刀功越好,他越生气,找不着,肉在哪里呀,肉在哪里,他抗议。那么外国人的习惯喜欢吃点饭后甜品。其实对付他甜品更容易,我一般给他们上烤白薯,我告知Chinese布丁。最后我还比较喜欢如果不上Chinese布丁就给他吃点元宵之类,把它炸了,不要煮,煮的太烫他不喜欢,他们不喜欢吃滚烫的东西,爱吃冰冷的东西,炸了的元宵给他。他没有吃过这个元宵,必研究,饼是怎么放进去的?没缝。吃文化,说白了,宴请外国人是吃文化,吃特色。第三个我们讲环境(Medium)。那么实际上宴请客人从高层次来讲,是讲一个档次,是讲一个环境。我们曾经前一段流行吃忆苦思甜家常菜其实也是类似的意思,我注意过谁去吃,大概是我这种年龄的人,四五十岁,盘腿坐在土炕上,背后挂着大豆高粱,“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吃着熬小鱼、贴饼子,其实忘了吃的东西,心里回想那往昔的时光,往往念及过去的小芳。忆苦思甜去了,所以它这是有个环境比较的问题,讲特色,讲环境。第四个M是讲什么呢?第四个M是讲音乐(Music),高档的宴请强调音乐伴宴。当然这个音乐你要注意了,比如有一个国家差异,你最好选择交往对象民族音乐,交往对象个人偏好的那种乐曲,而且应该若有若无,环境幽雅情况下的曼妙的音乐。不要给他奏进行曲,不要给他放迪厅音乐,那还不练倒立啊,音乐有讲话。最后要注意就是举止(Manner),宴请的时候的举止,吃饭那个举止。比如和客人吃饭的话,我们餐桌上讲几个忌讳,四个不准。第一让菜不夹菜,你可以让,尝尝,别去夹。你不知道他爱不爱吃,你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虫子,你夹了他就得吃啊,这是有强迫服务之嫌。刚才讲了关心有度,而且有的时候你要是筷子不干净就更麻烦了,有的同志这样处理一下再来,整死他,不卫生啊。你给他夹八筷子,不等于发他八口唾沫吗?所以让菜不夹菜。第二,祝酒不劝酒。你可以讲我们为了两国人民的友谊,我们为了两个单位的合作而干杯,他爱喝不喝,不要强迫服务,不好。第三,不当中整理服饰,别在人家面前拾掇自己。有的同志吃饭,系列化动作一气呵成,首先解裤腰带,然后拽下领带,接着卷袖子,土匪下山。最后一个禁忌,宴请时在外人面前吃东西不发出声音,特别在欧美、西方国家人的面前吃东西不发出声音。他们有个不大好的说法,说吃东西发出声音是猪的基本特征。国际交往是讲惯例,这惯例有时候你不讲就比较麻烦,所以我讲外事礼仪我是强调它的规范性、对象性、技巧性。

最后作为总结想跟各位讲一讲国际交往礼仪的一个基本原则,三A规则。第一个A,接受对方(Accept),所谓接受对方就是你跟别人打交道时,如果不是原则问题,不是什么国格人格、党纪、国法、大是大非的问题,一般性沟通要有这样一个理念,客人永远是正确的。客人没有错,不要寻衅滋事,找别人毛病。第二个A,重视对方(Appreciate),欣赏的重视,不是找人家毛病,要欣赏的重视。有人也重视,他找人家毛病,那天一个同志跟我讲了,说“金老师你挺精神但你有个问题,你背比较驼”。我说我没办法,我这出过车祸,我腰直不了”,“那你牙比较黄”,把我气坏了,我说“我又不咬你,关你甚事”,你不能让人家不高兴嘛。我们这里说的重视是欣赏,比如接过名片一定要看,为什么?欣赏。为什么客人来了要“坐,请坐,请上坐”,欣赏。为什么要使用尊称,欣赏。第三个意思是什么呢?赞美对方(Admire)。有一位著名的行为科学家,美国著名的学者乔治·枚奥先生说过“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发现别人的优点实际上就等于肯定自我”。那说明你宽容啊,说明你谦虚啊,说明你好学,他强调这个,所以我们在国际交往中,你再适当的情况下,要善于发现别人的所长。很高兴跟各位介绍了一下涉外礼仪,那我们讲到这里吧,谢谢各位,再见。

涉外涉外社区警务建设探析(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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