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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计生工作汇报1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2-92801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8 12:5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诚信计生工作汇报1

大新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黄立宁

(202_年5月13日)

尊敬的吴兆荣副秘书长,督查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崇左市人口计生督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劳的莅临我县,对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及各兄弟县市对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受雷多荣书记、黄巧县长的委托,我谨代表大新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自202_年9月自治区推行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崇左市有关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新时期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来精心部署,以堪圩乡民智村和恩城乡新合村为试点村,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优化计生服务,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实现了有序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目前我县堪圩乡民智村和恩城乡新合村等两个试点村一共成立了41个诚信计生小组,有450多名育龄群众签订了《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计划生育诚信书》,共发放诚信计生信誉卡800多张,累计兑现诚信金3万多元。两个试点村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均为100℅,长效避孕率达到100℅。通过诚信计生工作试点,我县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计生干部形象得到了提升,一批诚信小组长成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1-

骨干,为筑牢人口计生工作网底增添了新鲜力量,对提高全县计生工作水平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诚信计生试点工作,我县集中力量,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诚信计生工作。试点活动开展以来,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认真研究解决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检查督查到位、难点解决到位: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分管领导和计生局负责人先后多次深入到两个试点村开展调研,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参考决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的讨论和研究;县政府先后召开了2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协调各单位共同推进;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大新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针对领导职务变动,及时调整了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将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两无一提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推动了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

为实现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县从会议传达、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等方面入手,深入动员。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为将自治区、崇左市相关诚信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位,我县在年前召开了有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上级诚信计生会议精神,并对全县诚信计生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组织县人口计生局印制了诚信计生系列知识资料发放宣传,将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重要指示传递到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开展诚信计生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向先进地区学习。为学习引进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为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提供借鉴,我县组织县乡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等60多人到桂林、柳州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吸收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拓展本县工作思路。通过实地考察,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发,为加快推进我县的诚信计生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专题培训指导。对试点村的村、屯干部以及育龄群众推举出来的“诚信计生小组”组长进行了相应的培训,明确诚信计生的内涵、工作程序等,提高村、屯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利用进行全县村民小组长大培训活动的有利时机,将诚信计生工作知识融入培训内容之中,让广大基层干部了解诚信计生,接受诚信计生,扩大了诚信计生知识普及率,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是抓好宣传动员。我县坚持以宣传为先导,统筹宣传资源,拓展渠道,创新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诚信计生的优势,明白参与诚信计生的好处,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积极性。今年4月12日,我县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诚信计生万人牵手行动”

启动仪式,县党政主要领导、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以及全县5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市计生委黄主任也亲自莅临现场进行指导。计生、卫生、扶贫、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仪式现场设立了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兑现服务承诺。现场发放诚信计生信誉卡100多张。广西卫视午间新闻、广西公共频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同时,围绕诚信计生活动,我县计划制作3个专题片来强化宣传,目前已经完成了启动仪式纪实片,其他2个片正在着手进行制作当中。除坚持常规的宣传活动形式外,我县特别注重面对面、深入浅出的宣传。目前,我县已分别在堪圩乡民智村及恩城乡新合村组织召开了群众动员大会,对试点村的群众进行了全面的思想动员,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有400多名育龄群众当场签订了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计划生育诚信书,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育龄群众达到80℅以上。我县还两次在恩城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以文艺演出、唱山歌等形式对诚信计生进行宣传,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熏陶,积极引导群众加入到诚信计生活动中。无缝式的宣传使诚信计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铺开大造了声势。

(三)抓住关键,有序推进

为增强工作实效性,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县加强创特色思路,努力把诚信计生工作抓出成效。一是筑牢基础,发挥村屯组织作用。围绕“以基层为主,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要求,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屯计生网络,处理好各级政府与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计划生育工作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基础。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

善《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书》等规章制度,依法推进诚信计生。同时强调将“诚信计生”与层级动态管理相结合,借鉴村两委及计生专干分片包干抓人口计生工作的模式,对签订“诚信计生”承诺的群众,推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妇检康检、是否外出等情况,并建立健全档案,对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知根知底,底数清楚。二是整合资源,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大新县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在优先优惠政策、优质服务手段、各种项目资金的发放等方面,向诚信计生家庭倾斜,让诚信计生成为惠民计生工程,使计划生育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充分调动育龄群众落实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为了进一步丰富诚信计生内涵,将诚信计生工作引向深入,我县启动了“诚信计生万人牵手”行动,由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乡干、村干与计划生育群众牵手帮扶结对子,将帮扶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帮扶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三是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我区坚持“群众需求,我们服务”的承诺,把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需求和服务放在首位,根据群众不断增强的需求,丰富服务内涵,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常年组织计生技术人员巡回乡镇,将服务延伸到村,落实到户,服务到人,面对面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开展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等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给群众送去健康体检卡、计生药具等物品。对于政府顾及不到的地方,如日常生活上的照顾等,则发动当地计生协会组织介入,帮助解决,切实把优质服务工作做实做细,让群众满意。

(四)统筹规划,扩大试点

为进一步扩大诚信计生工作成果,我县在认真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仔细研究,统筹安排,逐步扩展诚信计生试点规模,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及华侨经济管理区,要求每个乡镇要因地制宜,选取1-2个工作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作为试点,打造出诚信计生工作亮点。截止目前,各乡镇均组织力量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摸底,初步选定了试点村。群众动员、签约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全县诚信计生工作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当前,我县诚信计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但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思路更新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大新县“诚信计生”工作三年规划》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以战略性的思考和决策,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实。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强化协调。以万人牵手行动为主要载体,挖掘资源,全面协调,强化投入保障,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拓展承诺内容,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使计划生育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好处。

三是继续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诚信计生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真正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以村为主。认真总结经验,推出新举措、新办法,培育新亮点,探索建立完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如建立流动人员的监管机制,消除管理盲区;在签约育龄群众中

推行互评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二篇:诚信计生工作汇报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积极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和依法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计划生育的内在活力,区计生局在全区倾力开展计划生育诚信教育,提倡诚信伦理,增强诚信-意识,形成诚信风尚,为全区和谐社会的建设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推行“诚信计生”的重要意义。

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就是把管理者、被管理者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工作模式,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是尊重人、理解人、体贴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激活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计划生育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二是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社会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权力是被管理者的义务;被管理者的权力又是管理者的义务。从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否则必然影响政府的信誉。三是推行居民自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进程,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承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呈现出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和社区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

二、做实内容,推动建立诚信计生网络运行模式。

街道、社区和居民分别制订社会诚信书,层层建立奖励与制约机制,即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区形成区政府与街道之间讲诚信,街道与社区之间讲诚信,社区与会员小组、属地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真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全面铺开。

1、抓试点,树典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试点单位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为宣传发动阶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认识,以达成开展这项活动的共识;

第二步为制订“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阶段,社区居委会要

发动协会会员和育龄夫妇、特别是流动人口参与讨论和制定“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步为建立“诚信档案”阶段,此阶段是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关键阶段,街道和社区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指导。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签订《管理与服务承诺书》,并将《管理与服务承诺书》的具体条款通过不同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和监督;育龄夫妇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育龄夫妇所在地协会小组必须从工作需要的角度,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和条款;会员联谊户要掌握所联系的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第四步为创建的小结阶段,实事求是的总结创建的基本做法、采取的形式、干部群众的反响、协会会员作用的发挥及短时间内取得的成效,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提供做法和经验。

2、点带面,全铺开。202_年各街道在上半年结合试点单位的经验,各自抓好2个社区的试点,下半年全区普遍开展“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活动。

3、抓评估,促实效。202_年为评估验收诚信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效果。诚信型计划生育评估验收内容:有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和规范制度;层层签定双向诚信承诺书,对社区、对居民的承诺率达90%以上;社区居民自治率达90%以上;有检查评比,干部、群众参与率、满意率达90%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四、完善措施,努力为和谐**创新诚信计生的品牌。

1、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是一项干群同步、文明执法、诚信守法、良性互动的活动,要健全承诺体系、取信于民。各社区要通过召开社区成员大会、群众骨干会议,使群众明确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原因和做法。要重点克服“干部怕承诺,群众不信承诺”的消极畏难情绪。社区和群众双向承诺内容要交给群众讨论和评议,把讨论的过程变成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强化诚信和责任意识的过程,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的过程。双方承诺内容确定之后,社区设立公示板,公示承诺内容;群众诚信书要印发到户、签字到人,并建立家庭诚信档案。

2、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要坚持“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运行-

各社区要结合创建活动,认真总结以往计生工作经验、差距与教训,按照承诺内容要求,政策没兑现的要及时弥补、管理没到位的要及时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的要及时提高。总之,承诺什么,就要做好什么,充分体现承诺的信誉

第三篇:诚信计生工作汇报

宁条梁镇“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2_年9月)

尊敬的督查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不辞辛劳的来我镇督促指导检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自推行诚信计生工作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诚信计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新时期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来精心部署,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优化计生服务,诚信计生工作实现了有序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目前,全镇10个村(居)委共成立了2311个诚信计生小组,有4500多名育龄群众签订了《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计划生育诚信书》,共发放诚信计生信誉卡2780多张,累计兑现诚信金21900万多元。载止202_年8月30日,全镇总人口数为20868人,已婚育龄妇女数为3775人,出生人口数为242人(男124人,女118人)计划内241人,其中一孩出生153人,二孩出87人,计外出生1人,计内多胎2人,出生率为11.5‰,出生婴儿性别比105,自然增长率为8.7‰。通过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我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计生干部形象得到了提升,一批诚信小组长成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骨干,为筑牢人口计生工作网底增添了新鲜力量,对提高全镇计生工作水平-1-

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我镇集中力量,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诚信计生工作开展以来,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认真研究解决诚信计生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检查督查到位、难点解决到位: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局领导先后多次深入我镇诚信计生工作调研开展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参考决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多次召开会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的讨论和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宁条梁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针对领导职务变动,及时调整了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将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推动了我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

为实现我镇诚信计生工作的有序推进,我镇从会议传达、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等方面入手,深入动员。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为将市、县相关诚信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位,我镇在召开了有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上级诚信计生会议精神,并对全镇诚信计生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印制了诚信计生系列知识资料发放宣传,将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重要指示传递到各村(居)委,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开展诚信计生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是抓好宣传动员。我镇坚持以宣传为先导,为群众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兑现服务承诺,发放诚信计生信誉卡2780多张。在全镇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铺开大造了声势。

(三)抓住关键,有序推进

为增强工作实效性,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镇加强创特色思路,努力把诚信计生工作抓出成效。

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我镇坚持“群众需求,我们服务”的承诺,把群众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需求和服务放在首位,根据群众不断增强的需求,丰富服务内涵,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常年组织计生技术人员将服务延伸到村,落实到户,服务到人,面对面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开展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等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给群众送去健康体检卡、计生药具等物品。对于政府顾及不到的地方,如日常生活上的照顾等,则发动当地计生协会组织介入,帮助解决,切实把优质服务工作做实做细,让群众满意。

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当前,我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但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思路更新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以战略性的思考和决策,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实。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强化协调。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拓展承诺内容,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使计划生育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好处。

三是继续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诚信计生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真正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以村为主。认真总结经验,推出新举措、新办法,培育新亮点,探索建立完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如建立流动人员的监管机制,消除管理盲区;在签约育龄群众中推行互评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四篇:诚信计生

一、什么是诚信计生

所谓诚信计生就是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其基本内容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等方面作出承诺,相互守信。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

二、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

三、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开展诚信计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诚信计生就是让居民享有更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2、开展诚信计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诚信计生不仅充分尊重了居民主人翁的地位,而且体现了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关爱、关怀,是群众从过去“要我计生”向群众自己“我要计生”的转变,实现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3、开展诚信计生是推进人口计生新机制建设的需要。诚信计生让群众享有计划生育知情权,节育措施选择权,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依法自治工作新思路,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家庭新居民的诚信道德,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创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有效载体。

四、哪类家庭可以参加“诚信计生”小组?

1、居住在本镇的农业户籍人口;

2、未满49周岁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育龄妇女家庭。

五、如何参与诚信计生?

村民自愿组合成立诚信小组,民主选举诚信小组长。已婚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有10-15人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诚信小组成员民主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镇政府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夫妻双方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每年奖励900元;

(2)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自愿少生育一个、二个孩子,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享受国家“少生快富”工程,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享受国家“特别奖扶”,每年奖励1200元;

(4)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女孩报考普通高校、中专(中师)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重点高中),给予加分照顾;

(5)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的参合金由市财政支付;

(6)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每年200元的标准由计划生育部门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7)农村独生子女户,双方(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绝育或上吉妮环)的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优惠补贴;

(8)农村夫妇生育两个女孩后落实结扎措施的,省、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少于12000元,上吉妮环后按季度查环的,从上环之月起,省、市财政给予每对夫妇每月不少于80元的奖励;

(9)农村育龄夫妇一女(少数民族二女)户,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并一次性为夫妇双方各办理202_元的养老保险;(10)农村育龄夫妇一孩(男)户,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并一次性为夫妇双方各办理202_元的养老保险;

(11)农村育龄妇女生育一孩(少数民族二女)后主动落实上吉妮环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12)二女(少数民族三女)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并一次性为夫妇双方各办理202_元的养老保险;

(13)二女(少数民族三女)主动落实上吉妮环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2_元;

(14)二孩有男户的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15)二孩有男户主动落实上吉妮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1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1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子女3—6周岁的学前教育,市政府每年奖励1500元;

(18)独生子女参加高考被普通高校录取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19)区、镇、村在按人口分配征用土地安臵补助费和集体经济收入、分享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20)在民房改造、建沼气池、改水改厕、良种补贴、农机购臵、农村低保等扶贫项目上,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21)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发给300元的生活补助费;无子女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发给400元的生活补助费;

(22)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以后,每人每月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发给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养老生活补助金;

(23)对已落实绝育措施后怀孕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且上吉妮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及时兑现镇制定出台的各种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的规定(1)如乙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享受市奖励外,镇政府每年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6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每年逢春节、母亲节对其慰问至女方年满49周岁;其子女考上大学,除享受市一次性奖励5000元和镇原一次性奖励一本生10000元、二、三本生5000元、大专生202_元外,镇政府再给予奖励,其中考上一本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二、三本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大专生每学年奖励500元。

(2)如乙方是纯女户(指三女以下)主动结扎或上吉妮环,除享受市级奖励外,镇政府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吉妮环奖励500元);每年逢春节、母亲节对其慰问至女方年满49周岁;其子女考上大学,除享受镇原一次性奖励一本生10000元、二、三本生5000元、大专生202_元外,镇政府再给予奖励,其中考上一本生每学年奖励1200元,二、三本生每学年奖励800元,大专生每学年奖励400元。

(3)如乙方是二孩有男户主动结扎或上吉妮环,除享受市级奖励外,镇政府再给予奖励,其中结扎一次性奖励200元,上吉妮环一次性奖励100元,每年在春节和母亲节对其慰问至女方年满49周岁;其子女考上大学,除享受镇原一次性奖励一本生10000元、二、三本生5000元、大专生202_元外,镇政府再给予奖励,其中考上一本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二、三本生每学年奖励600元,大专生每学年奖励300元。

(4)乙方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甲方给予营养补助,其中二孩有男户结扎一次性补助100元,上吉妮环一次性补助50元;纯女户结扎一次性补助500元,纯女户上吉妮环一次性补助100元。

(5)如乙方因计生手术引起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甲方帮助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同时对乙方给予帮(扶)助。

(6)免费组织乙方每季度参加一次妇检,并每次给予10元的补助,外出务工按规定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补助20元。

(7)乙方主动汇报孕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200元,其中2个月内汇报奖励200元,3—4个月汇报奖励100元,5—6个月汇报奖励50元。

(8)免费为乙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包括放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9)如每个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当年遵守本协议,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镇政府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每年600元的报酬。

(二)甲方村委会承诺:

(1)如乙方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规定,村委会保证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对乙方给予奖励补助。

(2)在民房改造、建沼气池、农村低保和种植、养殖种苗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镇政府申请优先列为扶(救)助对象。

(三)乙方承诺

乙方的诚信计生小组组长和诚信计生小组成员首先互相承诺,然后向甲方承诺。乙方应认真履行如下义务:

1、诚信计生小组组长承诺内容:

(1)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

(2)积极配合甲方在本小组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上门服务活动,为小组成员服务,并每月向甲方汇报小组成员怀孕情况和生育情况等,主动做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落实手术措施思想工作。

(3)及时向甲方汇报本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

2、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承诺内容:

(1)自觉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书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镇、村计生管理服务。

(2)自觉遵守和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抵制躲生、超生行为,不为他人提供违法怀孕、生育场所,做诚信守法、实行计划生育的带头人。对家庭成员做好计生政策宣传、动员,有意外怀孕的,动员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3)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应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

(4)每季度自觉接受甲方一次查环查孕。

(5)结婚确定本人怀孕一个月后和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主动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6)依法生育一孩后90天内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承诺不再生育,并落实结扎手术或上吉妮环手术。

(7)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8)外出务工,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9)如有人员迁出、迁入、房屋出租、出生、死亡人口,应在10天内上报村委会。

(10)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不能强迫对方接受可导致非法生育的行为。

第五篇:诚信计生

诚信计生

在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基础上,实行“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服务模式,真正体现计划生育人人有责。

1、“双向承诺”:镇计生所、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正常规定的其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权利和奖励;已婚育龄群众则承诺自觉履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关义务。

2、“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已婚育龄妇女在互信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由10名左右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由组员明主选举产生,小组成员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诚信自治机制。

阳光计生

包括“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等内容。

1、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栏”,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免)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尊重和保障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

2、每年开展“双评”(“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和社会评议活动,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及奖励名单、金额,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启用“12356”阳光服务热线,尊重和保障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

服务计生

实现“服务优质、管理高效、人口环境优良”。计生专干工作由主导转变为引导,倡导温情管理和亲情服务,以服务强化源头管理。

1、村(居)计生专干人手一册计生民情笔记本,做到:提供足够选择的避孕方法,介绍避孕方法的知识,胜任的技术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周密的随访服务,多功能的生殖保健服务。

2、开展“三查”活动,实行固定式和流动式相结合,每年不少于2次,了解育龄妇女的生死健康状况及其需求。

3、及时兑现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奖励扶助金。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承训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至怀孕三个月内持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所在地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服务手册。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一、办理对象:

1、离开户籍地人员在以下情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拟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办理程序

1、成年育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单位或者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审并签署意见;

3、户籍所在地乡(镇)审核并依法发放。

三、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按以下五

个步骤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村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在村级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并在村级张榜公示;

5、市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并予批复。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一、办理对象:

愿意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终生未生育只抱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机构领取申请表。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3、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机构审核盖章。

4、县人口计划部门办公室审核发证。

三、需查验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办理程序

一、审批对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以申领《二孩生育证》。

二、审批程序

1、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以双方名义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申请表,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后交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签意见,然后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给女方户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2、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核情况在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二孩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或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并以书面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

三、需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报告;

2、一式三份的《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在乡镇领取);

3、夫妻双方及小孩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复印件(各复印一份),女方一寸相片3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民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或收养状况证明,再婚的还应当提交离婚判决书(协议离婚书)原件,属病残儿童鉴定的,需有市人口计生委的病残鉴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换证、迁移

1、《二孩生育证实行免费发放,当年审批》有效,如无生育的,于下年3月31日前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继续有效。两年内仍未生育的,到原发证机关换领《二孩生育证》。

2、持有《二孩生育证》尚未生育的夫妻,如女方户籍发生迁移变更,应当到原办证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凭迁移证明到户籍地的有关机关办理新的《二孩生育证》。

奖励扶助政策摘要: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市级奖励扶助发放标准: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夫妻年满50周岁至59周岁,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60周岁后按国家标准发放);从202_年开始,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以下简称“半边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二)《奖扶办法》施行后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500元;

(三)《奖扶办法》施行后依法生育除双女户以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200元;

(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

放奖励金1000元。

(五)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2_元。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

(七)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并落实放环节育措施或依法只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免除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

(八)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结扎措施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每年春节期间由政府组织慰问,每户每年给予慰问金500元,政府每年为其家庭的子女购买爱心保险。

(九)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的夫妻,从落实结扎措施之日起,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养老保险。

(十)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升入公办高中就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年助学金900元的资助。

(十一)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由政府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资助2年学费。

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是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

二是免费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品发放和政策咨询;

三是免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是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和术后回访; 五是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六是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七是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农村适用技术、技能的学习培训,免费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协会会员群众开展活动。

计生专干(村委干部)服务上门的主要内容

一是为新婚夫妇送新婚健康知识、生育政策和宣传资料上门;

二是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优生优育知识上门;

三是为符合政策怀孕的妇女送优生优育和孕期保健知识上门;

四是为产妇送育儿知识、避孕知识和避孕药具上门;

五是为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术后回访慰问和为已婚育龄妇女送妇检、康检通知上门 六是为计划生育家庭送奖励扶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上门;

七是上门慰问、扶助特困计划生育家庭。

已婚育龄群众自觉履约的主要内容

一是自觉遵守和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抵制躲生、超生行为.不为他人提供违法怀孕、生育场所;

二是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接受乡(镇)、村委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三是自觉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签订避孕节育协议;

四是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五是自觉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

六是外出务工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自觉与村委签订协议.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按时参加妇检、康检或回寄妇检回执单;

七是自觉参加计划生育学习和培训,宣传新型婚育风尚,做实行计划生育的带头人; 八是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

1、以政务、村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主要公开人口计生法规、计划生育执法情况、计生奖扶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维权措施和监督电话;主要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各类办事程序和申报程序、本村委会计划生育的工作基本情况和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实行计划生育情况、计划生育承诺服务。

2、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在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议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流动人口评议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出谋划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愈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3、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建立“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聘请3—5名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收集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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