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政局202_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
民政局202_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一把手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为了保障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条例并安排实施意见,并严格要求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抓此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按照所签订的《目标责任》,把计划生育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本单位职工中,如果在当年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谁出问题谁负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负责领导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重点综合目标考
核严明,奖罚分明,不断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
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教育、全面开展综合性计划生
育服务工作
今年,我局以党县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为指
针,认真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伊吾县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精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
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县疾控中心、县
人口计生委联合开展了“文明幸福工程”,由婚姻登记处
向每对新婚夫妇送上“新婚礼袋”,免费赠送安全套、生
殖健康知识宣传册及新婚卫生常识等。通过全面的宣传
教育有效预防了新生儿缺陷,提倡了文明健康的婚姻生
活,逐步形成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力促
进了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知识的普及。
三、落实政策,关注民生抓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兼职成员单位职责,协助人口计划生
育部门做好计生户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在落实民政各
项救助政策时将“计生户”做为一项内容,在进行救助
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计划
生育户纳入救助范围。今年以来,我县通过民政各类救
助政策救助计划生育户共计1005户(次),救助金额共
计87.34万元。其中:通过城、乡低保救助计生户936
户,救助金76万元;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计生户41户,救助资金8.2万元;通过大学生入学救助计生户12户,救助金2.5万元;通过慈善总会开展的“关爱单亲母亲”
救助活动,救助计生户16户,救助金额0.64万元。
二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我局加强与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严把收养关,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
化管理。在办理收养手续时,要求收养、送养双方严格
按照要求,出具计生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遵守计
划生育政策,对不符合条件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
不予登记,做到程序规范、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建档
及时,防止了变相超计划生育现象发生。今年,我局共
办理收养三例,没有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是积极发展老年福利机构,改变传统养老观念。
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机构2个,供养老人中有20名在享
受我县计划生育补贴政策。通过集中供养这一形式,解
除了计划生育户和孤寡老人的后顾之忧,“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改变,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有
效开展。
四、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把好婚姻登记管理关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婚姻法》、《婚姻登记
条例》的落实力度,将有关婚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内容纳入普法计划。同时,加大对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效地杜绝了违规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
规定,坚持严格审核、严把关口的原则,做到了“两不
登记”,即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登记,手续不全不登记,有效遏制了早婚现象的发生,同时,将婚姻登记与计划
生育工作紧密结合,对申请办理育龄人口结婚登记的,除审核《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必备材料外,重点对计
划生育登记备案情况进行重点审查,防止了计划生育对
象漏统、漏管现象的发生。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协助计
生部门开展了婚前生殖健康咨询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促进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管理。要求结婚
登记人员进行婚前检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才给予登
记。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20多对,登记合格率
达100%。
202_年,我们虽然做到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打算在总结今年
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励,继续服务我县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确保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
成。
伊吾县民政局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第二篇:民政局202_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
民政局202_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一把手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为了保障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条例并安排实施意见,并严格要求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抓此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按照所签订的《目标责任》,把计划生育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本单位职工中,如果在当年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谁出问题谁负责,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负责领导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重点综合目标考
核严明,奖罚分明,不断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教育、全面开展综合性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今年,我局以党县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为指针,认真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伊吾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县疾控中心、县人口计生委联合开展了“文明幸福工程”,由婚姻登记处向每对新婚夫妇送上“新婚礼袋”,免费赠送安全套、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册及新婚卫生常识等。通过全面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了新生儿缺陷,提倡了文明健康的婚姻生活,逐步形成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知识的普及。
三、落实政策,关注民生抓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兼职成员单位职责,协助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生户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在落实民政各项救助政策时将“计生户”做为一项内容,在进行救助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计划生育户纳入救助范围。今年以来,我县通过民政各类救助政策救助计划生育户共计1005户(次),救助金额共计87.34万元。其中:通过城、乡低保救助计生户936户,救助金76万元;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计生户41户,救助资金8.2万元;通过大学生入学救助计生户12户,救助金2.5万元;通过慈善总会开展的“关爱单亲母亲”救助活动,救助计生户16户,救助金额0.64万元。
二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我局加强与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严把收养关,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在办理收养手续时,要求收养、送养双方严格按照要求,出具计生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对不符合条件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律不予登记,做到程序规范、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建档及时,防止了变相超计划生育现象发生。今年,我局共办理收养三例,没有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是积极发展老年福利机构,改变传统养老观念。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机构2个,供养老人中有20名在享受我县计划生育补贴政策。通过集中供养这一形式,解除了计划生育户和孤寡老人的后顾之忧,“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改变,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把好婚姻登记管理关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落实力度,将有关婚姻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内容纳入普法计划。同时,加大对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效地杜绝了违规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严格审核、严把关口的原则,做到了“两不登记”,即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登记,手续不全不登记,有效遏制了早婚现象的发生,同时,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对申请办理育龄人口结婚登记的,除审核《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必备材料外,重点对计划生育登记备案情况进行重点审查,防止了计划生育对象漏统、漏管现象的发生。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协助计生部门开展了婚前生殖健康咨询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促进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管理。要求结婚登记人员进行婚前检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才给予登记。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20多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202_年,我们虽然做到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打算在总结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励,继续服务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伊吾县民政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第三篇: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威宁县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的实现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切实将全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扎实做好联系乡镇的计生帮扶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威宁县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坚持计划生育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按照“党政领导、部门配合、整合资源、落实到村、帮扶到户、群众参与、受益到人”的原则,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按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优待原则,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强化帮扶实效,深入推进计生“三结合”工作,努力实现在贫困乡镇无计划生育贫困户,计划生育家庭优先致富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自身优势,全面做好困难计生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加大对计生对象的帮扶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政策宣传,努力改变群众传统观念,切实为全县计生工作“升位摘帽”作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人口与计生工作,关系到全县脱贫奔小康,关系到威宁两年提速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更关系到威宁今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成员单位以来,我局采取纳入低保、给予医疗救、代缴参合金等多项措施,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和乡镇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以认真抓好省、市、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在全系统内加强学习和宣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认识,纠正干部职工“各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思想,增强干部职工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二)充分发挥民政自身优势,为全县计生工作“升位摘帽”作贡献
1、进一步严格程序,加大业务办理的把关力度。进一步加大收养登记办理的审核审批力度,对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要求其提供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情况证明,方可办理,切实杜绝弄虚作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发生。
2、进一步加强沟通,做好婚姻信息通报工作。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贵州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政策规
定,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与计生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出生人口和计生信息资源共享通报单》,向计生部门提供新婚信息、人口死亡信息,共享部门人口信息数据库。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认真查验当事人的避孕节育证明,无相关证明的,立即通知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口计生部门。
3、进一步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全面做好计生困难户的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起一套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帮扶体系,加大对计生对象的鼓励与帮扶力度。认真抓好计划生育“两户”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和帮助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并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养老保障提供配套服务,将农村“两户”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城乡低保。
4、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配合做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各项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二要采取悬挂条幅、出黑板报、贴标语、出简报等方式,开展日常宣传工作;三要在本局、本系统内推动“少生优生”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利用我局进村入户,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工作的同时,加大一对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三)根据扎实做好联系乡镇的计生帮扶工作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
级领导及县直部门集团帮扶乡镇联系点的通知》要求,我局联系帮扶点为大街乡。在发挥我局自身优势,协助县计生部门的同时,要进一步密切与大街乡的联系,加大各项政策的优惠力度,抽调骨干力量进驻大街乡,全面协助大街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威宁县民政局 202_年2月20日
第四篇: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宁陵县民政局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多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业务职能,围绕“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活动,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证了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开展,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向检查组汇报一下我局计生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计生工作,成立了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领导组由局长郭磊任组长,副局长邱书品、李君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抓计生工作。
我局女干部职工24人,占全局职工干部的26%,30岁以上的占85%,根据这一情况,我局努力加强对职工干部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意识教育,组织职工干部学习省、市、县计委有关计划生育的精神,学习我国的计生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大大提高了我局职工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民政部门的许多业务都与计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婚姻管理工作,这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对此,我们局党组非常重视,严格要求婚姻登记处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杜绝早婚和非法婚姻,严格婚姻登记手续,把好年龄审查关、户口薄和我身份证对照关、结婚登记关,确保依法婚姻率100%。与此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婚育和计生政策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无违法登记人员,在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同时,大力倡导易风移俗,支持男到女家落户。
在其他民政业务的开展过程中,诸如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中,我们都自觉地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对有困难的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照顾,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2_年以来,全县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计划生育户,给予政策倾斜,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11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9.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24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7.8万元。同时对计划生育对象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按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的规定,都享受了大病医疗救助;202_年享受城市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79人,救助金额 2
11.8万元,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135人,救助金额18.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对个别计划生育困难户,照顾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扬成绩,认真落实计生政策,扎扎实实地工作,以计划生育统揽全局,以民政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以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202_年米东区民政局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_年米东区民政局计划生育上半年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兼职委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民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双创”为契机,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政工作的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是机构健全,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安排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科室,落实到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有人管、有人抓,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三是落实政策,把民政救助与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相
标准中,计划生育工作也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室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对领取生育指标和计划生育奖金进行公示,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建议村(居)不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六是倡导婚姻新风,做好育龄群众的婚前宣传培训。把《婚姻法》的宣传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内容之中,会同计生委在婚姻服务中心启动了“新婚祝福”仪式,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政策、生死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资料,共同做好育龄夫妻婚前生殖保健、人口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工作,教育育龄群众自学遵守和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婚姻法》,倡导新型的婚育观。
以上是我局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些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再拉再厉,按照管委会的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工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把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