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中国警服的沿革
新中国警服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前夕,警察制服与八路军、解放军着装相一致。
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从1950年起,在颜色和款式上进行了七次改革。
1、五○式。公安机关的服装制式有干部与民警服装之分。着装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其区别是胸章标有“人民公安部队”字样,臂章为盾形,上方横写黑色“公安”二字,下方缀军徽。此种制服一直使用到1956年。
2、五五式。公安部于1953年设计了人民警察五五式制服、装备及帽徽图案,经政务院批准制作,服装式样,夏季服装各警种均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草绿色和白色,下衣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戴藏青色无檐软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执勤交通民警配发白色盔帽和白线手套。于1954年开始在中苏联运客车上的乘务民警中试行。公安部会同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对新式服装作了修改后,于1955年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沈阳、旅大等九个城市的户籍、交通、消防、刑事侦查、外事、经济民警和全国铁道民警中施行。1956年夏季在全国各城市普遍施行。1959年10月1日,民警服装施行新的制式。改制式后的警服,除武装、经济、消防警察的冬、夏季上衣(含大衣、雨衣)均改为棕绿色之外,其余警种上衣、下装(含武装、经济、消防)颜色不变。警服裤、裙两侧的宽、窄红色线条,改为窄红线条。同时取消“中国人民警察”、“中国人民经济警察”等布质胸章。改为佩带长斜方形红色塑料领章。领章上嵌合金质金色盾形符号。
3、五九式。颜色由藏青色改为藏蓝色,增加领章。章板中间缀铜质盾牌,盾牌浮雕一大四小五个五角星。各警种一律佩戴领章。
4、六五式。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装制式改式问题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装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均与解放军干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实行这一服装制式。
5、七一式。为区别军、警服装,突出人民警察的特点,1972年1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人民警察服装颜色由草绿色改为藏蓝色。消防民警已实行义务兵役制,服装仍保持上绿下蓝不变。
6、八三式。70年代以后,随着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公安部开始着手人民警察服装制式的改革工作,至1983年完成设计,此即八三式警服。经中共中央批准,1983年冬季,北京市民警首先换装。1984年,津、沪、穗、汉等大城市和沿海一些重点城市以及中苏、中蒙、中越、中缅边境地区民警换装;1985年全国民警统一穿着新的制服。
7、八九式。89式警服是对83式警服进行改进,在大致不变的基础上,89式警服裤子取消了两面三刀侧红裤线,红领章改为松枝衬托的红色盾牌领花,内有金色五角星。大檐帽增配了金黄色丝编装饰带。女民警改戴短立筒有檐软帽。
1993年人民警察经过评定,授予警衔,佩戴警衔标志,区别主服及其标志在89式警服基础上又进行了小改进。领花改为剑形警衔领章,行政职务警察领章底版为橄榄色,技术职务警察为银灰色。1995年,剑形领章与警种肩章取消,警衔标志修改为剑型橄榄色底版上缀金黄色四角星和横杆的肩章。
8、九九式,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普通民警衬衫彩用铁灰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服饰佩戴帽徽、领花、警衔、警号、胸徽,大帽徽装订在大檐帽、凉帽、栽绒帽上;小帽徽装订在女呢帽和便帽上。领花分为金属领花和电脑绣花两种,金属领花用于常服和茄克服;电脑绣花用于制式长、短袖衬衫上。警衔分为三种:硬警衔用于常服、茄克服;软式警衔用于长、短衬衫;套式警衔用于多功能服。
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于民警执勤时穿,作训服用于巡警、特警等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追捕任务和进行训练时穿着。多功能服分为2种:带反光条的交、巡警穿着,无反光条的,普通民警穿着。
99式警服根据民警执勤的需要,在不同气候、不同场合、执勤不同任务、警用装备的携带与使用等方面作了周密的考虑。
摘自公安网络。
警衔等级的设置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二篇:新中国第一部《政工条例》生命线提法未变动过(沿革)
新中国第一部《政工条例》:“生命线”提法未变动过
一部政工条例的修订史,一定意义上就是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史。
从1930年我军颁布实施第一部政工条例至今,已经修订颁布了10次。其中,战争年代有4次,建国之后有6次。
1954年4月15日,在一些官兵正为是否要用“一长制”取代“党委制”、是否要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等重大问题困惑之际,《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颁布实施。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的第一部政治工作法规。
《政工条例》是管方向的方向,抓根本的根本
向前苏联军队学习,这是建国后军队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可是前苏联军队实行的是“一长制”,我们是否也要照搬他们?
据当年总政组织部组织处长刘昭回忆,一些军队领导认为,现代作战军队要高度集中统一,应采用苏军的“一长制”,取消“党委制”、“政委制”、“营教导员、连队指导员”及“民主制”。
思想认识的不统一常常会导致行动上的盲目。“一长制”之风悄然滋生,有的连长独断专行,遇事不与指导员商量,有的战士再也不找指导员汇报思想。
1953年5月,时任总政治部主任的罗荣桓元帅发现我军有的条令中只规定营长、连长是营、连首长,而忽略了教导员、指导员在营、连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及时向当时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元帅面陈利害。
当旧条例的某些条款不再适用于新形势时,修订已迫在眉睫。这次条例修订由罗荣桓、陈毅两位元帅和谭政大将等主持,毛泽东同志亲自审定修改。
一次次智慧的凝结,一场场思想的交锋。195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送党中央审改时,“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一句中,“是我军的生命线”的表述被划掉了,毛泽东亲手用铅笔把这7个字又勾了回来。
这部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委员会,作为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并确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
大略需握纲,纲举而目张。如果说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管方向、抓根本的话,那么《政工条例》则是管方向的方向、抓根本的根本。
新中国的首部《政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把我军创造的一整套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方法规范化,旗帜鲜明地表示坚决不搞“一长制”。而“生命线”的提法在以后的历次条例修订中,再也没有变动过。
给各种矛盾以回应,给新鲜经验以升华
世事如棋局局新。世情、国情、军情在不断变化,政治工作的职能、方法、形式在拓展和延伸,这就要求适时地对政工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
不妨对历次颁布的政工条例进行一下比较:从结构上看,1930年的政工条例由9个单项条例组成;1954年的条例则上升到19项;1991年颁布的条例按照党章的体例把原来的分条例综合集成,这是一次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从内容上看,赤卫军政治机关、战士通讯处、野战军政治部、随营学校等内容,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政工条例中已找不到踪影。相反,物质利益原则、心理疏导、“四个教育”等内容,则相继充实进条例。先后参与1991年、1995年、202_年3次政工条例修订的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说,结构的聚合与分解,字句的删减与增补,表面看是政治工作顺应时代而进行的适时调整,深层折射出的却是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理论与具体实践实现一次次完美结合。
上世纪80年代末,在各种思潮的影响下,有人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要“改造”。1991年修订的《政工条例》对此及时、明确地作出回答:“改进”与“改造”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有着原则的区别。所谓的“改造”实质上是否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其结果只能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削弱。
在202_年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中,作出了“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和“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等重要规范,军内外对此好评如潮。这一修订,是政治工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创新。
在202_年汶川抗震救灾中,我13万抗震一线官兵犹如置身于一个公开透明的全新战场,一举一动都在聚光灯下放大和呈现。我军官兵主动与媒体沟通,100多位师团领导与媒体直接连线,20多位宣传处长、科长初尝了“新闻发言人”的感觉。
抓落实就像种庄稼,需要年复一年精耕细作
在林林总总的军事法规中,惟有《政工条例》是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名义颁发全党全军的,其特殊地位可见一斑。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看,《政工条例》在军事法律效力上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在军事法律体系中处于较高地位,故有军队政治工作法规的“母法”之称。
每次政工条例颁布后,全军各单位都要开展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活动,都要对本单位制定的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做好“废、改、立”的工作。
道在平常日月中。《政工条例》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是指导和开展政治工作的基本准则。人勤地不懒。谁肯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域反反复复抓落实,多一些精耕细作、精雕细刻,谁就能“多收三五斗”。
济南军区某炮兵旅是全军依法从严治军先进单位。他们也曾发生过“走麦城”的故事:一对能力挺强的干部担任连队主官,总嫌条令条例束缚手脚,喜欢以言代法,连队建设一落千丈。一次,连长发现两名班长衣帽不整,马上集合全连,宣布撤职命令。指导员也不知道《政工条例》的有关规定,事后还夸连长“雷厉风行”。
过去,广州军区某团九连,怎样打扫卫生,怎样安排文体活动,甚至改善伙食是吃鱼还是吃鸡,都要召开支委会决定。学习《政工条例》后,党支部拿出改进措施,不该议的事不议,该放手的事放手,支委会记录本由厚变薄,党支部抓大事由泛变精。
曾几何时,部队普遍反映,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起来比较困难。202_年《政工条例》修订时,将支部党员大会由“一般每月一次”,改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课由“每月进行一至两次”,改为“每月进行一次”;党员汇报由“每月一次”,改为“每两个月一次”,等等。基层官兵由衷地说,条例规定活动的次数变少了,而部队落实的标准却提高了。
第三篇:穿上这身警服
穿上这身警服
悠悠长城,龙蛇逶迤,如画江山览胜迹; 煌煌警队,风雨驰骋,似铁肝胆照乾坤!
亲爱的各位同事,各位战友,在居庸南口,虎峪关下,我们从五湖四海汇聚而来,集结在北京警院,接受加入人民警察队伍的光荣洗礼。在北京公安全力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的关键时刻,我们穿上这身警服,光荣加入首都人民警察的队伍,把“公”担负在肩,把“安”化成价值追求,从此路在远方,风雨兼程。
穿上这身警服,朋友说你英姿飒爽,天安门留下你靓丽的身姿;家人说你找到铁饭碗,从此各方有保障;陌生人说你权力不一般,今后凡事多仰仗。然而我要说,警服一日在身,就意味着信念在心,责任在肩,危险在旁,穿上这身警服意味着你我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
这身警服最神圣的地方是警徽。这个由国徽、长城、盾牌和松枝组成的图案,简洁地说明了这支队伍的价值与追求。穿上这身警服,我们的战友用高贵的头颅把警徽高擎。警徽是这身警服的灵魂,是老百姓的守护神,更代表着我们人民警察的信念与精神。这种精神是当年登封十万余群众送别人民的好警察任长霞而留下的眼泪,是大连特大火灾事故现场不畏艰险坐镇指挥的铁血将帅刘金国挥洒的汗水,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宣告,这就是我们的警魂。
穿上这身警服,你就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与价值。长宽有度,方圆有格。对称的样式,象征公平正义,锃亮的皮鞋,说明法治不容玷污。严格公正执法,是警服对执法理念的诠释。在转型时期,执法更需要以法治的思维来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几年前轰动全国的重庆打黑事件,那运动式的治理方式,讲究大场面大排场的执法风格,至今仍让人不时回想。打黑,变成黑打,最终遭受创伤的还是人民老百姓。王立军事件,给我们提供了教训,法治不仅是手段,而更是一种理念,正如同警服的方正整洁一样,需要我们时时坚守。
穿上这身警服,我们完成了对自我的重新认知。藏蓝色的布料,沉稳庄重,代表它积淀的东西太多。统一的着装,齐整严谨,代表它的力量来自团结与纪律。是的,这里没有太多花哨的东西,只有铁的纪律。所以,发财的请出去,做官的莫进来。正如习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执法者,只有严格自律,慎独、慎微,才能慎始慎终。
穿上这身警服,我们同样不甘平庸。高耸的帽檐诉说着我们这支队伍的崇高梦想。这个梦想是法治的梦想,是公平正义的梦想,也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梦想,也是我们个人实现人生出彩的梦想。是盾,就矗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是剑,就向邪恶扬眉出鞘,绝不姑息。在惩恶扬善中,你我实现人生的梦想!
时常想起任长霞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选择了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今天,穿着这身警服,向属于这支队伍的光荣与梦想敬礼!
第四篇:警服的魅力
警 服 的 魅 力
口马大东
我是一名监狱警察,我喜欢穿警服,穿上警服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走则气宇轩昂,坐则正襟危坐。和同事外出,只要穿着警服,两人并列,三人成行,总是挺胸抬头,保持距离。从不勾肩搭背,或是衣冠不整,嘻嘻哈哈。因为严肃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之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
我不仅喜欢穿警服,还喜欢看所有穿警服的人。喜欢看巡警从身边走过的英武身姿,带着几分潇洒、几分干练、几分锐气;喜欢看治安警察抓小偷,在嘈杂的人群中透露出那份沉着、机智、利索;喜欢看交警笔直的身躯,挥洒自如的手势;喜欢看刑警一路鸣着警笛呼啸着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然,我也喜欢看我的同事们威武地站在操场上对罪犯进行队列训练,在教室对罪犯进行教育,在生产现场进行指挥。
我是在父母都是警察的家庭长大的,在他们对工作敬业爱岗的精神熏陶下,我从小就有想当警察的愿望。喜欢自己就象警匪片中的警察一样,机智勇敢地在枪林弹雨中拼杀,在崎岖的道路上与匪徒飙车,在匪穴化妆侦查斗智斗勇,在人民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1991年大学毕业后,终于实现了我当警察的理想,我荣幸地成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战斗在改造罪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殊战线上。
其实,脱下警服,我们和普通人一样,有着丰富多彩的生活,有着各自的名字,我们可以是家厨,是球迷,可以是网民,是棋手,也可以是集邮爱好者,是影视发烧友……但穿上警服,我们便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警察,便有了一个共同的使命——为祖国保平安。
身着99式国际蓝警服,更使我精神焕发,斗志昂扬。警服虽轻,但也很沉重,也许时代赋予我们太多责任,也许人民给予我们太多期望。因此,每当我身着警服的时候,一种庄严的神圣感、使命感便油然涌上心头。我觉得:穿上它,无论是严寒酷暑,风霜雨雪,你必须坚守岗位,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穿上它,危急时刻,你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用身躯将凶险挡在胸前;穿上它,你也许会愧对亲朋好友,但你决不能愧对头顶那枚神圣的国徽。
第五篇:警服购买证明
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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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合作。
**********服务有限公司202_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