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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3-56213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6 10:27: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学校红十字会 组织机构

东港市碧海小学

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贵生

副组长: 曲翼

房玉堂 王德良 刘玉梅

林 革 成员:1.各班主任

由广燕

孙晓丹

宋淑红 袁洪伟

王延华

牛晓锋

吕淑华

牛承岩

徐立娟

王香玉

孙明静 李维雪

隋丽娜

郝忠丽 郑雪梅

宋云贤 管玉军

2.各班卫生委员

一年一班 杨植菲

一年二班 王 锐

一年三班 李欣昱 二年一班 季雁国

二年二班 谭智文

二年三班 丛 源 三年一班

丛珊

三年二班 张俊源

三年三班 孙翠鸽

四年一班 慈海彤

四年二班 李思思

四年三班 刘健男 五年一班 杨启瑞

五年二班 苗青健

五年三班 吕文潞 五年一班 高媛媛

六年二班 林晓雪

六年三班 谭惠月

职 责:

长:领导全校的常见病防治工作;决策常见病防治规划及资金的投入。

副组长:负责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发生情况。

成员:

班主任:

1.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卫生保健知识。2.做好预防常见病发生的有关工作。

3.负责对患病学生的日常矫正。卫生委员职责:

1.协助班主任搞好室内班级晨检记录和通风记录,及时向学校卫生室上报晨检情况。

2.协助卫生教师做好体质健康卡管理,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3.检查监督指导学生的两操(眼操、间操)。4.检查班级学生个人卫生,协助班主任组织好卫生清扫。

5.协助班主任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第二篇: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 邹德胜

副 组 长: 陈爱民

佟艳霞

白金梅

王子剑 成员: 白凤艳

赵淑玲

秦淑梅 符慧洲

张秀丽

常艳宏 各班卫生委员 六年一班:陈圣禹 六年二班:陈

洋 五年级:

悦 四年级:

雨 三年级:

张婷晏 二年级:

月 一年级:

欣 职责:

组长:领导全校的常见病防治,决策常见现防治规划及资金的投入。

副组长:负责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的发生情况。

成员:

班主任: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卫生保健知识。做好预防常见病发生的有关工作。

负责对患病学生的日常矫正。卫生委员:

⒈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晨检记录和通风记录,及时向学生卫生室报告晨检情况。

⒉协助保健教师做好体质健康卡管理,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⒊监督检查学生的两操(大课间、眼保健操)⒋检查班级学生个人卫生,协助班主任组织好卫生清扫。

⒌协助班主任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下府经济开发区学校

第三篇:四中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定稿)

四中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会 长:孙

副会长:刘

秘书长:马

理 事:张

吉 静英 剑 秀 亚 东国 华 力 娜 飞 艳 丽 芳秦 潘 姜 张

第四篇: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科室设置及职能介绍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下设综合科、赈灾科,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行政、人事、档案、财务、目标管理、保密、后勤、培训等事务工作;负责区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发展红十字会队伍;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赈灾科:

负责灾情调查及报灾,组织并参与救助灾民;开展公关和募集活动,组织社会募捐;负责赈济款物的分发等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和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推动无偿献血及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成都市武侯区红十字会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和《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现场救护和社会救助。

(三)开展骨髓移植的动员宣传工作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四)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慰问和参与对贫困人员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五)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六)在中小学校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七)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八)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成都市红十字会简介

成都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至今已有98年历史。2001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于当年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红十字会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1】87号),将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调整为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的依法独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的地方红十字会。

目前成都市十区(青羊、武侯、金牛、成华、锦江、高新、青白江、新都、温江、龙泉驿区),四市(彭州、崇州、邛崃、都江堰市);六县(金堂、郫县、大邑、蒲江、双流、新津县)都有红十字会组织。

主要职责: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4、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6、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7、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8、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9、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成都市红十字会内设部(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及机关内部管理

1、负责市红十字会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做好会领导和机关内部的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行政、人事、文秘、档案、财务、保密、保卫等事务工作。

(二)工作统筹

1、负责组织起草市红十字会重要文件和报告;

2、负责收集机关各部、室工作及红十字会系统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供班子决策;

3、负责全市各区(市)县红十字会目标工作的管理督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负责编制机关财务预、决算,参与项目财务及相关募捐款物的管理,督促检查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

5、负责市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和保障。

(三)督办督查

负责市红十字会目标管理,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督查。

(四)对外联络

负责以市红十字会名义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部门沟通、联系,负责相关接待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赈济部工作职责

(一)救灾

1、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备灾、社区服务、内外援项目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市红十字会救灾款、物,援助款、物的使用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采购、接收、调配、分发、使用、监督和办理救灾救助物资进出口的通关手续,参与进行赈灾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3、负责灾情考察、灾害信息和救灾物资发放等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备灾救灾信息网络工作。

4、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指导、协调各区(市)县红十字会开展针对自然灾害的救助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救助

1、负责筹资募捐活动,组织开展日常性救助工作。

2、负责全市红十字系统创建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社区宣传、社区帮贫助困等活动。

3、负责遗体捐献的登记、填表等业务工作。

(三)救护

负责开展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和管理,按规定审批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市)县红十字会理顺体制相关工作。

2、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3、负责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红十字会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实体。

4、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二)宣传工作:

1、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市红十字会宣传工作方案,努力提升成都市红十字会形象;

2、负责市红十字会各项活动的基础资料采集、信息起草与报送、联系媒体及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市红十字会网络建设与管理及《成都红十字》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4、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红十字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5、负责策划、组织募捐筹资宣传活动。

6、负责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四川分库建设的宣传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遗体捐献等工作。

(三)维权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地方法编纂工作,组织起草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如“遗体捐献法”等);

2、负责联系法律顾问,开展相关法律讲座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市红十字会与以红十字(会)名义命名和使用红十字会无形资产的有关机构的合同或协议,维护红十字会权益。

(四)完成上级红十字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办(办公室代管)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拟定市红十字会系统项目实施管理相关政策性文件;

(二)争取项目:负责项目设计、协商、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草拟、签订,引进外援项目;

(三)项目实施:依照规定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督导、评估、验收,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承办与项目有关的相关活动;

(四)经验推广:及时总结项目运作相关经验,开展项目引进、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和交流活动。

四川省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省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设有办公室、赈济部和组织宣传部等三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机关行政、人事、文秘、档案、财务、保密、保卫等事务工作;

承担省红十字会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执委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

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

赈济部

负责培训救灾骨干,加强和提高备灾工作水平;

负责灾情调查及报灾,组织并参与救助灾民;

开展公关和募集活动,组织社会募捐;

负责赈济款物的分发,参与进行赈灾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

参与社会救助和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组织宣传部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组织起草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

负责红十字会队伍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和专职兼职干部的培训、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发展及管理,承担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推动无偿献血及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交往。

全国红十字会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规定

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推选的会员代表以及与有关部门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代表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员人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决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中国红十字会理事;

(二)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规划;

(五)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

二、中国红十字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和名誉理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顾问。名誉会长由理事会聘请国家主席担任。

三、理事会

理事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其决议。理事会任期五年,下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构成及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理事会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召集;闭会期间,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

(二)选举常务理事;

(三)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四)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

(五)增补、更换或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六)审查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并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七)制定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大政方针、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并主持。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向理事会推荐名誉副会长的人选;

(二)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工作报告、计划;

(四)审议总会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五)向理事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的议案;

(六)批准成立、撤销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

(七)聘请名誉理事;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五、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委员会由驻总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副会长任执行委员会主任并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法定代表人。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总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编制经费预算,审核经费财务决算;

(三)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

(四)管理总会的动产和不动产;

(五)承担总会的民事、法律责任;

(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聘请顾问;授予荣誉会员;

(八)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

(九)完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地方红十字会

(一)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各级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建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任期五年。有3名以上(含3名)专职常务理事的红十字会,需设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同级理事会聘请当地主要领导担任。

(三)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会长一般应推选当地同级现职领导担任,其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改选。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应保持相对稳定。常务副会长为本级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

(四)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

七、行业红十字会

全国性行业成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由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行业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行业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循本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工作。

八、基层组织

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初级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注:图中实线表示领导关系;虚线表示业务指导关系。

第五篇:学校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行政领导

校长:蓝永力(持学校全面工作)

副校长:朱建雄(责学校德育工作、安全、学校常务等工作)副校长:胡国勇(责中学部全面工作)

副校长:陆雪飞(责小学部事务工作)

下设三个处:

教导处:

主任:邹毅然(责教学事务、课程设置、科组管理、课题研究等工作)

副主任:谢学勇(负责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征订工作、小学教学研究等工作

副主任:林雪波(负责教仪设备、文学社、校园文化、教师培训晋升、中学教研等工作)

副主任:张东成(负责文体竞赛、三操健康管理、特长生培训、场室管理等工作)

政教处:

主任:李金起(负责学生思想纪律秩序、班级管理、学生综合评价等工作)

副主任:唐志军(负责校园治安、护校队、学生自行车管理、中学部政教等工作)

副主任:蓝惠其(负责团支部、少先队、师生保险、广播站、小学部政教等工作)

总务处:

主任:曹志林(负责学校基建维修、教师宿舍、饭堂管理、财经管理等工作)

副主任:谢耀军(负责校产公务管理、校务公开、工会政工、教代会、校车管理等工作)

副主任:黄彩霞(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内宿生管理、教职工计生等工作)

二、学校党总支委员会

书记:陈容森

组织委员:黄彩霞

宣传委员:曹志林

三、学校工会委员会:

主席:谢耀军

委员:蓝惠其冯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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