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温州教师招聘:202_年温州市洞头县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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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教育局关于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教育局、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2_〕9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5名,详见《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取、签定聘用合同。
(三)教师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3︰1的,按照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按《洞头县教育局、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2_〕95号)文件执行。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洞头教育工作,愿意服从分配。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_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考证);报名学前教育岗位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_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考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年龄在30周岁(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户籍要求:学前教育岗位面向洞头户籍,其他岗位面向温州市户籍。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报名之日,202_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户的可凭生源地户籍(生源地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477号华星科技大厦三楼 教师微信号:zjj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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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高校录取前户口所在地)先报名后落户。
四、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并自愿报考的人员请自行登陆“洞头县教育网”http://www.teniu.cc/“公示公告”下载《洞头县教育局关于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并填写《洞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_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洞头县教师发展中心(北岙街道赴学路23号)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
(三)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2_〕7号)精神,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洞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我局政工科。
(五)有关考试的具体事项将在洞头县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六)报考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二)笔试为闭卷考试。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与教育教学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课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_年7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规定执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477号华星科技大厦三楼 教师微信号:zjj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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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免于参加体检;考察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洞头县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人事介绍信后7日内须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录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同分处理办法
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出现总分同分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面试、笔试的成绩名次优先选择;两个项目均同分的,由洞头县教育局进行学科素养加试选择。
十、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单科成绩中笔试未达40分或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2.在考试中作弊的;3.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二)被聘用对象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三)见习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在教职工聘任制中确定为试聘的;4.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5.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正常教学工作任务的。
(四)根据《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洞委发〔202_〕51号)规定,被聘用人员在洞头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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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2.洞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洞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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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7月8日
第二篇:温州教师招聘:202_年温州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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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_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_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
(三)身体、心理健康。
(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乐清市户籍(以202_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_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202_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学历不受此限制。
二、报考岗位要求
报考岗位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专业可报考社政和品德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岗位和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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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名额和要求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202_年7月16日0时—7月18日17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_年7月19日8时—7月21日24时。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_年7月22日0时—7月22日24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现场确认和缴费时间地点:202_年7月25日—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成环城东路465号)。现场确认只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后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可进行网上查询。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_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3)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专毕业生须出具高校的师范类学籍证明或其他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_年7月26日下午2:30—4:30在确认现场进行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部分专业紧缺岗位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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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现场确认的人员在202_年8月1日9时—8月2日24时登录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乐清市教育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考录程序及办法(一)考试 1.笔试(共200分)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2)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其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为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面试(学前教育岗位150分,其他岗位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试课(模拟上课)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试课规程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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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者,(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3)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2_〕58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2_〕27号)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的人员。
3.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4.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关于提前考核择优聘用的有关工作(一)对象
1.具有乐清市户籍(以202_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_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本科地址:杭州市文三路477号华星科技大厦三楼 教师微信号:zjj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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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省级优秀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教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特教学校)。
(二)报名
提前考核择优聘用具体岗位和计划数按本的需求实际在报名前公布在乐清教育网上,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2_年7月7日带报名材料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中小学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1.5倍则相应核减计划数,本市紧缺的学前教育和特教专业岗位除外。
(三)考核择优
1.考核时间:202_年7月11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于7月10日下午3点前到教育局四楼第二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形式:笔试(30%)加面试(7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面试采用试课形式(模拟上课),内容范围为招聘岗位学科内容。
3.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根据提前考核择优聘用学科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择优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均相同的予以追加计划。总成绩低于良好线(70分)以下者不予确定为择优入围对象。
(四)审核聘用
择优入围对象经体检、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提前考核择优聘用的对象,应在6年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未能提前择优聘用者可参加今年统一招聘考试。
七、免费师范生、硕师计划试点的毕业生就业聘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应在6年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任教。
八、其他
(一)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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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乐清市人民政府文件乐政发〔202_〕42号精神,新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必须在聘用前凭录用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农转非”。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市教育局。
(三)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缺额不予递补。
(四)专业审核依据《202_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审核依据》。
(五)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书目和具体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址:www.teniu.cc;咨询监督电话: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529901。
九、本公告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附件:
1.202_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2.202_年乐清市提前择优考核聘用教师报名表.doc
202_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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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2_年镇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_年镇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镇政办[202_]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镇教[202_]120号《镇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报区人事局同意,决定近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23个岗位,其中:
幼儿园教师8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4人,面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4人。小学教师共14人: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科学、音乐、信息技术各1名。
中学教师共1人:高中地理1名。
二、招聘条件:
公共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具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即可。
1、年龄在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本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及浙师大且高考入学分需上一本分数线的本市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3、其它师范院校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需学校证明)的本市生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报名对象:
(一)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条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者即可:
1、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不含职高幼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本区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需学校证明)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本市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四项条件:
1、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不含职高幼师)且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或现有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者;
2、年龄在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本区户籍。
三、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1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2、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城河西路82号镇海区教育局201室。
3、联系电话:***34、领准考证:时间2月5日。地点:组人科315室。
5、考试安排:笔试2月8日下午12:00——15:00。
考试地点:镇海教师进修学校(镇海环城西路203号)
考试项目及分值比例:
(1)幼儿园
理论笔试:教案撰写:讲课面试:专业素质(声乐、舞蹈、美术):综合素质=30:10:40:15:5
(2)中小学音体美三科
理论笔试:教案撰写:讲课面试:专业素质=30:20:30:20
(3)中小学除音体美之外科目
理论笔试:教案撰写:讲课面试:专业素质=30:20:40:10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随带:
(1)202_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报名材料清单所列的八项材料(附件2)
2、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通知考试对象。
五、录用办法:
1、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2、考试结束后,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3、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院校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档案委托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4、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1、202_年镇海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1、202_年镇海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报名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第四篇:教师招聘公告
202_山西大同市直中、小学教师招聘200人公告202_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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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考工作在有关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大同市202_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189161
0352-2087290
监督电话: 0352-6034128 0352-5024071 0352-2087303
原标题:大同市202_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告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
第五篇: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并代为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41名。其中: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7名、保定师范附属学校39名、北市区所属学校9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2_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高中、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计算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_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_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普育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乘车线路:①市内乘51路终点站复兴苑小区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57路韩村站下车北行约200米;②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37路至交警支队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③火车站西站乘9路至西苑小区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22、18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北行约100米。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分别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区文教、人社)局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其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2_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资格初审处;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_年8月1日9:00至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_年8月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为防止作弊,开考前每名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书》一份备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在考试的当天及笔试地点阅卷登统。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2_年8月6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微型课加现场答辩)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202_年8月11日9:00-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_年8月13日(周三),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时间共12分钟(面试前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原则上每人试讲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1道题,两者之间具体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总体不得超过12分钟。
4、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现场答辩原则上为与教育、教师相关的内容,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答辩)同一内容。其中,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5、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较多且一组半天内不能安排时,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编组。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期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有任教经验及任教时间长者。
(二)202_年8月16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核通过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并办理增人、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等手续。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