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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1-1052284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7 21:28: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黑卫药政发〔202_〕99号文件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地区二院【202_】84号《关于印发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二院【202_】107号《关于认真落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告》,并组织人员对我院的药品、耗材采工作、“两票制”实施情况对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供应科、药剂科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院领导还对采购人员组织了目录遴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相关招投标法规规章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 1 / 6

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一)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2、优先遴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列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二)凡是我院临床使用的中标药品,每月初由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用量并征求临床意见后出具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清单,药品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后,库管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登记、入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名称、配送企业名称等内容,并及时通过采购平台办理入库手续。

(三)药品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销售发票,自九月一日起按照省、地区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的有关规定。

(四)、换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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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2、疗效不确切(包括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药物);

3、药品质量有缺陷;

4、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停止生产;

5、药品供应不及时造成停药10天以上者;

6、有商业贿赂行为者;

7、低价必备、市场紧缺不能及时供应原药品,需要更换生产厂家、剂型、规格等。

(五)、新药购进程序:

1、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出新药购进申请,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

3、药剂科在收到申请后,应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医院是否有同种或同类药品;是否为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供应企业的资质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两票制”的有关要求,是否有配送权及药品的药理、毒理、临床不良反应等方面的资料等。

4、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采用的新药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由药剂科按规定组织采购。

(六)、临时用药的采购:

1、临时用药的审批:凡是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没有的药品,遇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时,由临床医师根据实际需要数量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经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交药剂科主任初审、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药剂科购进。申请使用量以一次性用完或一个疗程为原则。

2、临时用药申请的数量用完后如需要继续使用,应重新填写临时用药申请 3 / 6

单。

(三)危重和急症病人用药的审批:在特殊情况下,遇危重病人或急症病人抢救,需要购进使用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上没有的药品,由临床科室医师提出申请,药剂科可直接限量采购。次日,应补办临时用药审批手续。

(四)临时用药需要作为医院常规用药时,由临床科主任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

3、、非中标药品的采购:原则上不允许采购非中标药品,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或临床抢救必须使用中标目录外的药品,由临床科主任根据治疗需要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并注明原因,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药剂科可限量购进。

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无违规行为。

二、公开公正,程序规范,网上阳光集中采购

我院202_年全年均实行阳光采购计划,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真正低价。网上药品采购率10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除外);网上医用耗材采购率100%(我院涉及的只有透析耗材)。

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 4 / 6

众用药安全。

202_年10月1日00:00时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三、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合理使用。

医院药事委员会对审定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医院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在药品、医用耗材回款方面,能够做到每月按时回款,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严格按照药品阳光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对于高值医用耗材我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从耗材进入医院前就把好源头关,严格审查相关耗材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合格证明等资质,我院所有高值医用耗材实施三证齐全,同时也加强了耗材出入库及索证管理,并对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医务人员实施了授权制,严格掌握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指征,尽最大限度减低使用医用耗材导致的不良反应。

四、对照标准,严格自查,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措施落实。根据 5 / 6

黑龙江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我院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全院药品配备586种,基本药物配备196种,占33.28%;金额使用比例为21.45 %(202_年9月);距离国家要求的基本药物所占比例达到的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原因之一是基本药物价格低,虽然用了很多品种,但是在金额的比重上仍然偏低,二是基本药物组织困难,由于 利润偏低,药品供应商不愿意组织。我院自202_年以来,药占比控制的较好,基本在30%以下,9月份药占比为27.55%。坚持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并通过绩效考核通报的形式,把有关结果通报全院,及时兑现奖惩。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特殊情况特殊处置等问题。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采购行为更加规范。争取在来年各项采购比例有所提高,尤其是基药的采购使用比例,从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2_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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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文章简介:根据韶关市纠风办《关于开展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部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我院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为93%,自主采购药品为10%,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为缓…根据韶关市纠风办《关于开展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部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我院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为93%,自主采购药品为10%,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

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公务员之家http://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遴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通过讨论选择待采购的药品。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保存采购清单。

卫生院所有药品均在采购挂网药品,无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参考资料: http://.cn

第三篇: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1

为贯彻我省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备使用管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根据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卫办函[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主任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是医疗用药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

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2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编制计划、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并报县配送中心备案。无私自采购现象。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15%,中药饮片20%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截止20xx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1480万元,其中基药676万元,采购基药品种416种,基药使用率为62%。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549.09万,其中基药324.58万,非基药224万元。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88%,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85%,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77%,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39%,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16%,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网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下降至34%左右,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57万元,品种数达到296种。占总用药量4%,购进中成药415万元。品种数达到126种,占总用药量28%。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医院用高值耗材由药械科负责,临床科室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102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由于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还没正常开通,所以医用耗材都从网下采购。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5%—30%。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浙江万邦药业联苯双酯滴丸,黑龙江珍宝岛黄芪针,天津生物化学制药的尿激酶针10万单位,开封制药的碘解磷定针,曲克芦丁针(低价格)山西太原药业的曲克芦丁片,天津药业新郑的阿托品针,天津药业新郑的呋塞米针,江苏亚邦的呋塞米片,甲巯咪唑/他巴唑片5mg*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兰州佛慈的杞菊地黄丸200粒/瓶等6家公司都不能按网上配送,公司说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无法配送;

4、还有些药品如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益赛普),沙美特罗替卡松(舒利迭),重组人胰岛素/诺和灵笔芯,门冬胰岛素30注射(诺和锐),亚甲基二磷酸盐针(云克针)等痛疼科病人和糖尿病人用药量逐渐增加,这些药品市上几家医药公司网上都无法点配,只能是网下采购。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3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xx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xx年下降了24.6%,20xx年下降了20%,20xx年下降了18%,20xx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xx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xx年1.83亿元,20xx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xx年8600万元,20xx年9703万元,20xx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xx年5948万元,20xx年7607万元,20xx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xx年为5438元,20xx年为8929元,20xx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xx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xx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xx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xx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xx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xx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xx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

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xx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4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xxx%,中药饮片xxx%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综合配送率在xx%以上,截止20xx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xxxx万元,其中基药xxx万元,采购基药品种xxx种。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xxx万,采购基药品种198种,基药使用率为xx%。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xx%,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xx%,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xx%,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xx%,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xx%,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往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有所下降,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xx万元,品种数达到xxx种。购进中成药xxxx万元,品种数xxx种。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药械科负责医院的高值耗材的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xxx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xxxx%。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杞菊地黄丸200粒/瓶,兰州佛慈标价10.8,供价11;呋塞米片标价1.6/瓶,供价3.6;呋塞米针标价0.08/支,供价0.45;甲巯咪唑片5mgx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金锁固精丸200粒,标价5.4/瓶,省发改价6.09,实际供价6.4;联苯双脂滴丸1.5mgx250,浙江万邦,原价1.95,现价3.8。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5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6

xx卫生局:

根据东兴区卫生院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药品总收入为:287600,基药为:238182,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为82.82%。网上药品采购总数为:139863元,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100%,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72.9%远高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高于5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1%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15%左右,高于《实施细则》规定的8%的规定,主要原因在基层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故用量较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大,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进一步使用;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从4月1日起我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上报数据真实;实事求是,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采购方式执行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批次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省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产阳光采购积分表。

三、药品采购制度制度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制定了《大治乡卫生院药品招标管理人员分工》、《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法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四、院内监督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即时在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全院职工为成员,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xx卫生院

20xx年5月26日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7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xx年为90.74%、20xx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xx药品、xx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二、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三、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四、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五、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六、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七、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卫生厅药招办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xx-9-24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8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中药饮片***%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综合配送率在**%以上,截止20xx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万元,其中基药***万元,采购基药品种***种。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万,采购基药品种198种,基药使用率为**%。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往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有所下降,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万元,品种数达到***种。购进中成药****万元,品种数***种。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药械科负责医院的高值耗材的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杞菊地黄丸200粒/瓶,兰州佛慈标价10.8,供价11;呋塞米片标价1.6/瓶,供价3.6;呋塞米针标价0.08/支,供价0.45;甲巯咪唑片5mg*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金锁固精丸200粒,标价5.4/瓶,省发改价6.09,实际供价6.4;联苯双脂滴丸1.5mg*250,浙江万邦,原价1.95,现价3.8。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9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第四篇: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根据我省《关于印发202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纠医药办[202_]3号)、《202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2_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

[202_]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2_]294号)及市、县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明确谁分管谁负责。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不规避政府采购。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做到无违规行为。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审定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1

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研究预防药源性疾病的方法和治疗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研究、处理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医院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三、采购情况。我院于202_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药品的购进情况我院采取“药品阳光采购”模式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真正低价。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广东药品采购网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工作。我院从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和构建和谐卫生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药物合理使用管理

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医疗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从健全管理组织、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各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处置等方面,切实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特殊情况特殊处置等问题。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采购行为更加规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真心实意为病人服务的崇高思想。为广大病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XX卫生院

202_年8月15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县区卫生局,县区监察局、纠风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的通报》(卫医秘[202_]469号)、市卫生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淮卫秘[202_]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用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市医疗机构医用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

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等;

3.今年上半年药品、医用耗材中标目录执行情况; 4.今年上半年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情况;

5.今年上半年药品、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签订执行情况; 6.今年上半年药品、医用耗材款项结算情况; 7.今年上半年合理用药管理情况;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管理、使用情况;

9.濉溪县、相山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执行省招标目录、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分为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市卫生局联合市纠风办组织抽查。2.检查和抽查,以实地(查看库房、药房、财务等)核查药品、医用耗材中标目录执行情况、医用氧、医疗器械、特殊药品安全使用情况为主,听取汇报为辅。

3.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相应检查表格。(详见附件,可在淮北卫生网下载)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书面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直接报送至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1.7月13日至18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自查自纠。

2.县区卫生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于7月23日前将检查汇总材料、自查自纠书面材料和检查表(附件

一、附件二)报送至市卫生局。

3.7月26日至30日,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1、市卫生局:蒋相立 电话 0561-3119585;电子邮箱:hbwsjygb@126.com

2、市政府纠风办:王淮建 电话 0561-3198808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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