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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1-93606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5 17:26: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林木种苗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

林木种苗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为确保低效林改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木本油料产业及各项造林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苗木基础。20××年XX县林木种苗工作在上级州站的指导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重视林业建设的大好机遇,经过各科室的充分协作和努力,认真组织开展种子入库,育苗安排,抗旱保苗、育苗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同时,根据造林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苗木调运和强化种苗质量检验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20××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掌握造林计划及需苗量,狠抓种苗生产供应,确保造林任务完成。

1、造林需苗量:20××年XX县省级下达造林计划任务是 万亩,其中:桉树 万亩,杉木 万亩,攀枝花 万亩,橡胶 万亩,油茶 万亩,重楼 万亩,草果种植 万亩,核桃 万亩,板栗 万亩。除核桃和板栗冬季造林外,其余属雨季造林树种。全年造林需各类苗木 万株

2、种子准备:为确保我县造林任务圆满完成,种苗苗认真组织开展了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加大种苗生产,确保供应。全年完成种子准备 公斤。除由签约育苗户自已采收 万公斤核桃种子外,林业局投入资金 万元,调运和免费发放林木种子 公斤,其中:杉木 公斤,桤木 公斤,银合欢 公斤,草果 公斤。受益育苗户 个,涉及全县 个乡镇。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可为育苗户创收 万元。

3、苗木生产:安排育苗 个苗圃,总面积 亩,培育有杉木、草果、油茶、桤木、华山松和攀枝花等 个树种苗木共计 万株。今年可出圃苗木 万株。

4、造林苗木使用:主要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低效林改造和木本油料产业造林等项目造林。造林实际使用各类苗木 万株,其中:油茶 万株、杉木 万株、草果 万株、重楼 万株、攀枝花 万株、桤木 万株、芒果 万株、橡胶 万株。

(二)投入巨资,积极开展抗旱保苗 工作

年初持续干旱,对我县苗圃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新增苗圃无法播种,增加了雨季造林苗木供应压力,受灾苗圃120亩,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为确保20××年新造林和因干旱损失补植补造用苗,保障育苗户的经济效益,XX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育苗户的抗旱扶持力度。投入抗旱资金69.1万元,其中:68.7万元用于购买林木种子免费发放给育苗户;投入0.4万元,用抗旱供水车为核桃和油茶苗圃蓄水池注水40车次400立方。经过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减少了林农损失,极大提高了旱区群众抗旱保苗、恢复苗木生产的能力和信心,为全年造林打下了坚实的种苗基础。

(三)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工作,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根据州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通知和各项造林项目的实施,种苗站于3月和7月各开展了1次种苗执法工作,5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造林期间不定期开展圃地苗木和上山造林苗木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检查和清理无证生产经营育苗户,除部分农户普种自育自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育苗大户均为持证生产。同时,加强了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种子证签齐全,质量和发芽率均比往年有较大的提高。

根据造林计划、需苗量及订购协议开展了苗木产量、质量调查和检查,重点检查了油茶、核桃、杉木、草果、重楼、攀枝花、桤木等7个树种25个苗圃。检查苗圃面积178.1亩,涉及25个育苗户。全年开展48次出圃苗木质量检验工作,共检验苗木575.4万株,苗木合格率99.3%。

(四)加强林木种苗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育苗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为普及种苗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户育苗技术水平,提高苗木产量和质量。利用“林业局统一调运、免费供种”的有利政策和条件,加强育苗技术培训和苗圃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对前来领取种子和申请办理“两证”的育苗户,针对不同育苗树种,采取不定时、分批次的方式,进行育苗技术培训。上半年,完成培训190人次,主要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杉木育苗技术》、《草果育苗技术》等。并派出技术员26人次深入较大的25个苗圃进行圃地选择、整地、播种、留床苗管理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XX县种苗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有效保障了造林及苗圃经济效益,提高了群众参与林业生的积极性。

(五)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我县大部分苗圃,特别是杉木和草果苗圃匀为山地临时苗圃,苗圃小而散,且生产者变动大,给办证和苗木质量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由于我县良种穗条资源不足,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核桃、油茶和橡胶苗木或穗条需外调,影响苗木品种和质量。造林面积较大的杉木和草果均使用普种育苗,导致全县良种壮苗生产能力和使用率偏低。

(三)受年初低温、干旱的影响,苗木生长缓慢,部分树种造林苗木木质化程度低。

(四)种苗机构不完善,人员少。林木种苗生产是林业生产中最为基础性的工作,苗木数量上决定着造林任务能否完成,苗木质量上决定着造林的成效。目前,我县种苗站生产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不足,影响苗木质量的把关力度。

第二篇: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

县林业局:

林木种苗站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与支持下,通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按计划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段的工作任务,现就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严格遵守“

二、五“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全站职工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使本站职工进一步增强集体观念意识,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严格把握好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用更新的方法,更强的改革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种苗工作。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了完成我县今年造林任务,按照造林地块的规划安排,种苗站做了充分的准备,今年共收购各类林木种子10633公斤;育苗面积79.7亩,用种量9973公斤,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

1、籽种的采购情况

种苗站今年共收购各类籽种10633公斤,其中:思茅松1160公斤、西南桦93公斤(干种11公斤,鲜种82公斤),板栗290公斤,香樟270公斤,茶籽8820公斤。

2、苗木出圃情况

今年雨季造林中,共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包括外销部分10.39万株),其中西南桦苗146.73万株,香樟木苗2.1万株,思茅松苗258.27万株,茶叶苗207.42万株,水冬瓜苗7.35万株,杉木苗20.75万株,桉树3.24万株。龙血树0.35万株。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育苗工作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个别苗点由于雨季交通困难,致使监管不到位,种苗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

2、乡(镇)所培育的苗木,没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

四、工作计划安排

1、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严格种苗标签制度,根据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在各乡(镇)造林地的规划要求,按照“良种壮苗”的原则结合实际,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以求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输途中的苗木损耗,从而保证造林成效。

3、根据规划方案要做到种苗先行,提前组织贮备各类林木种子,在培育好思茅松、西南桦、香樟木等乡土树种苗木的同时,结合群众意愿,已经购买桉树母株5.5万株培养,力争培育100万株桉树扦插苗,可满足造林面积9000亩。

4、计划采收思茅松籽种500公斤,西南桦鲜种100公斤,旱冬瓜鲜种30公斤,核桃籽种2680公斤,香樟籽种330公斤,板栗籽种277公斤。其中已从景东购买核桃籽种2680公斤,计划出苗7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5000亩;从勐海购买香樟籽种330公斤,计划出苗4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400亩;从景东购买板栗籽种277公斤,计划出苗1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300亩。

5、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争取在糯福乡国有林内建立一片面积在2万亩左右的思茅松采种基地。

6、受主管局的委托,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种苗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案件,以及未经许可,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严禁采用林木假种子、伪劣种子进行苗木生产。

第三篇:邵阳市林木种苗站202_工作总结

邵阳市林木种苗站202_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站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及省种苗管理站关心指导下,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发展种苗产业,促进育苗结构调整

今年,各县(市、区)共计完成育苗3073亩(不含留床苗和绿化大苗),按树种分:湿地松224亩、马尾松131亩、杉木160亩、柏木225亩、枫香241亩、重阳木35亩、栾树76亩、南酸枣33亩、红豆杉80亩、其它阔叶苗木813亩、经济林苗木1055亩。今年林木育苗的特点:一是良种使用率高,良种水平全市平均达76%以上。二是育苗品种多,品种达35个。针阔树种苗比例更趋合理,满足了工程造林用苗的需要。三是田间管理及时,一、二级合格苗比例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全市合格苗出圃率达90%以上。

二、加大了种苗工程的建设力度

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邵阳县、洞口县、新邵县中心苗圃的竣工验收工作。市局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建设正加紧进行,目前已完成 打水井一口、炼山整地200余亩、修林班道202_余米、挖穴1万多个等工作,今冬明春完成栽植任务。另外,我站还争取上报“邵阳市珍稀树种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项目一个,省林业厅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待批准实施。

三、坚持以法治种,强化行业管理

今年,在宣传学习贯彻《种子法》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种,强化种苗行业管理。一是做好《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良种质量合格证、苗木质量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有效地规范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市场秩序。二是加大种苗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各县(市、区)都能依照《种子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如城步县一个体种子经营户,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调进一批劣质马掛木种子,造成一百余亩地未发一株苗木。县林业局及时协调处理,为育苗户挽回损失5万余元,切实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市场秩序大有好转,逐步走上依法治种的轨道上来。

四、深化苗圃体制改革,搞活苗圃经济 目前,全市9个国有苗圃经济状况差距大,发展不平衡,我们配合各县(市、区)林业局做了一些工作。重点帮助各国有苗圃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各种责任制,坚持“以圃制宜,一圃多制,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宜包则包”的原则,逐步完善生产管理责任制,并把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作为深化国有苗圃改革的重点,经济状况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

五、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种苗执法机构不完善,行政管理人员少,市局种苗站仅一人,各县(市、区)均没有种苗站,只确定了一名种苗专干,根本无法履行好《种子法》赋予的职责,更无力对种苗市场依法管理。二是无检验设备,无法鉴定种子质量的好坏。三是种苗经费严重不足,种苗站一年经费仅几千元,根本无法应付正常的工作运转,严重制约了种苗工作的开展。

邵阳市林木种苗站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第四篇:邵阳市林木种苗站202_工作总结

邵阳市林木种苗站202_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站在局党委领导下,及省种苗管理站关心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意见》精神,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发展种苗产业,促进育苗结构调整

今年我市共计完成林木育苗2266.5亩,苗木总产量7036万株。按树种分:用材树种——湿地松200亩,马尾松115亩,杉木225亩,枫香200亩,柏木94亩,红豆杉228亩,其它阔叶树苗木916亩,计产合格苗6289万株;经济林苗木——板栗60亩,柑桔类110亩,桃、李35亩,其它115亩,产苗747万株。

其主要特点和问题有:一是良种使用率高于往年,达75%,高于往年5个百分点。二是针阔叶树种搭配比例更趋合理,完全满足绿化造林用苗的需要。三是由于今年气候异常,上半年雨水 多,造成土壤保

能力差,病虫害多。立秋后又相当干旱,导致部分苗木达不到出圃标准。

二、加大种苗工程的建设力度

根据省种苗管理站关于“搞活苗木,严管种子”的指导思想,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全市国有苗圃和已建好的中心苗圃,大力发展苗木生产,创建苗圃当家品牌的工作。即依附本地优良珍稀乡土树种创建“一圃一品”或“一圃多品”,短、中、长一条龙的育苗发展思路。今年全市各国有苗圃共培育各类苗木达1500亩,初具规模,对促进我市的种苗产业起到示范样板作用。

2、抓加快我市两园两基建设。两园即邵阳市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和城步马尾松二代种子园,两基即绥宁县黄桑阔叶树采种基地和洞口县那溪阔叶树采种基地。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使其早日投产和发挥效益,满足我市用种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的良种使用水平。

重点是抓好我站承建的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建园工作。经过一 年的运作,种子园已初具规模,已完成大部分苗木定砧及水井、水池围墙等基建工程,房屋建设预计年底竣工。明春5月上旬开展第一批80亩嫁接工作(嫁接工作要三年完成)。

三、坚持依法治种,强化行业管理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释义的有关精神和办法,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治种,强化种苗行业管理,一是做好“二证一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规范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二是依照《种子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采种育苗进行全程监控。今年一年未发现一起假劣种苗事件,市场秩序有了根本好转,逐步走上依法治种的轨道。

四、深化国有苗圃体制改革,搞活苗圃经济

目前,我市9个国有苗圃经济状况差距大,发展不平衡,我们重点配合各县(市)林业局,帮助各国有苗圃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坚持“以圃制宜,一圃多制,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宜包则包”的原则,逐步完善生产管理责任制,并把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作为深化国有苗圃改革的重 点,经济状况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

五、开展一次全市种苗工程大检查工作

根据省厅要求,6月份开始,种苗站协同计统科两家联合行动,对自202_年以来启动的8个项目总投资1201.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982万元,地方配套219.5万元)的种苗工程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针对工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向省厅进行了书面汇报。6月16日至20日,省厅对我市隆回县退耕还林工程苗圃和绥宁县黄桑阔叶树采种基地进行抽查。7月26日至29日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上,省厅又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市(州)再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全面迎接国家林业局9月份对我省的大检查。为此,根据省厅要求,由郭洲清副局长带队,会同计统科同志对隆回、洞口、城步、绥宁县进行了一次复查,对未改正问题限期整改。

六、日常性工作

1、九月份召开一次全市种苗验收工作会议,传达落实省厅种苗会议精神,部署安排苗木验收工作。

2、按期完成上报省厅各类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

3、完成和落实省厅采种任务及全市育苗用种计划。

4、抓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工程建设。

七、存在问题

1、种苗机构不完善,人员少,市局种苗站仅一人,各县(市)一般只确定一名种苗专干。按照省厅要求,市一级种苗站要配备3~5人,县一级配备2~3人。现状与种苗发展趋势不能相适应,根本无法履行好《种子法》赋予的职责和管理好种苗市场。

2、办公经费不足,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种苗站一年只有几千元办公经费,仅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再也无法开展诸如种苗执法活动及协助各苗圃开展新品种的试验与开发等工作,严重制约了我市种苗这一行业的发展。

202_年11月28日

第五篇:林木种苗监管

1、林木种苗管理站工作内容:

负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各项方针、政策; 组织林木良种选育、新品种引进、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承担林木种苗质量标准化服务等工作;

承担全县林木种苗、种子、花卉的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办证及管理; 承担林木种苗、种子、花卉的科研项目;

承办市、县林业行政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这一主线,着力构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种苗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和林木种苗整体发展水平。

2、林木良种化建设的意义:

首先,林木良种是建设生态林业的最有力保障。用良种壮苗造林,不但成活率高、生长快、成林早,而且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发挥的生态功能更加强大,能有效增进森林健康,增强林木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其次,林木良种是发展民生林业的重要途径。山区脱贫致富优势在山,希望在经济林,其突破口就在于种苗,在于良种。

可见,林木良种是林业增产增益的重要内因,是治本之策,在建设现代林业中始终发挥着“原动力”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描绘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绿色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都离不开林木种苗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建设美丽中国,更加需要林木种苗提供有力支撑、发挥特殊作用。从林业系统自身来看,完成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总任务,不论是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还是生产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和粮油安全,林木种苗都是基础,要不断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

3、林木种苗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良种产量低,供应能力严重不足,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只有51%,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良种使用率以及我国农业96%的良种覆盖率相比相差甚远; 二是林木种苗基础性研究薄弱,育种创新能力不强;

三是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林木种苗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 四是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国仍有一半左右的县(市)没有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4、提升供给能力是根本任务

《意见》要求: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完善生产供应体系。加强林木良种采收、加工、检验、贮藏管理,建立由省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统一调剂的供应机制。建设保障性苗圃,满足重点工程和林农造林需求。

5、提高种苗行政执法能力今后还需做好5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种子法》宣传力度,建立林木种苗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二是抓紧出台《种子法》配套规定,继续推动地方出台《种子法》地方实施条例。三是继续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全过程监管。四是继续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林木种苗市场。五是进一步加大林木种苗案件查处力度。

6、针对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要强化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引导工作。(方针政策,市场信息)

二是建立区域性市场和其他各类市场,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提供交流、交易平台。三是创新流通方式。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完善与成熟,拓展林木种苗互联网交易平台十分必要,不仅可以让种苗买卖双方少跑路、少花钱,还可以让他们买到放心苗,卖出好价钱。

林木种苗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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