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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精选]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1-1094952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7 16:49: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精选]

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2_年监督执法宣传教育

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安排和年初我所制定的《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方案》,围绕宣传方案我所认真开展了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就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年监督执法责任制宣传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为了抓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所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成立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方案》,紧紧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这一主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自觉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二、制定措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落实

1、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了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定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时必须随身自带监督执法证,签定责任状并制定了“一票否决”办法,成立了监督执法工作动态巡查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抽查方式,对我所每一个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沙雅县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一是继续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为前来办事人员明示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权范围:二是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前来办事人员到所里来遇见的第一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将办事群众领到有关科室;三是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增加办公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3、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省、地区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增强全 所干部监督执法力度和工作水平。利用所开会时机,全所卫生监督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全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得以明显提高。

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执法责任制宣传工作

一是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中突出宣传针对性,在对象区分上,按照机关干部、城镇居民(从业单位)、中小学生分三个层次,在机关干部中突出《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为内容的宣传;对城镇居民将《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做为重点的宣传;对中学生用食品卫生观念教育为内容的“食品卫生一堂课”,开展争当“食品卫生小卫士”活动。通过宣传达到学校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目的。二是坚持手段灵活性宣传,为了达到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在宣传工作中融趣味性、思想性、知识性为一体,通过画廊、板报、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三是宣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在今年的集中宣传工作中,共播放县长讲话一次,广播讲座5讲,召开座谈会一次,制做展示板20块,永久性标语23块,发放宣传单202_余张。通过宣传,提高全县居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全县居民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0%以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沙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2_年10月30日

第二篇:卫生监督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收成卫生院

202_年卫生监督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根据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我院于3月到12月深入到学校、餐厅等大型服务站点,认真开展了关于疾病防治知识、食物中毒防治、健康生活常识及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就本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之初,我们就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材料,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到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手足口病、食物中毒、饮食卫生、健康生活、职业病防治、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的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身体素质,降低罹患病痛的风险。

为了更好做好统筹安排,强化管理,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我院以主要院领导牵头,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列为重要内容来抓,提高认识,使此项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计划三落实,制定了详实的教育内容和生动的宣传教育方式,以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悉心宣教

我院职工从3月起至12月,深入到6所村级医疗机构,3所学校、4家大型餐厅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累计参与人数达到千余人次。

通过知识宣讲、发放传单、出黑板报、群众互动等形式,将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给人民群众,赢得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讲解知识时,各位职工深入浅出,耐心向群众进行说明和讲解,并将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力求使宣传效果落到实处。宣传场面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很高。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效

经过对各处近一年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了手足口病、食物中毒、饮食卫生、健康生活、职业病防治、医疗卫生相关政策的知识。使群众加强了病害防控意识;了解了病症防治方法;掌握了更多的健康生活常识;提高了对非法行医分子的警惕性,避免了上当受骗和生命财产蒙受损失。宣传形式生动活泼、宣传材料详实准确、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宣传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收成卫生院

202_年12月15日

第三篇:20011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011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一年来,卫生监督工作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按照省、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为主题,以食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全面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全年以抓食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手段,全面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一)积极组织各类卫生专项整治

在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餐饮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餐饮具消毒监测专项整治行动、保健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使各类卫生质量得到了提高,保证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传统节日、高考等重大社会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1、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从202_年12月26日开始至202_年4月10日止,共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整治的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所有餐饮行业。重点为承办元旦和春节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寒假前后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点)餐饮单位及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的内容为检查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猪肉、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材料索证和台帐建立情况,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环节;食品、肉食品加工卫生状况;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及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情况;乳制品、肉类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重点节日食品卫生状况;执法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经营含有非食用物质的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此次行动共派出卫生执法人员366人次,车辆9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共445家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行为,但还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消毒设施未处于正常运转状态,部分餐(饮)具未按要求严格消毒;二是采购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猪肉、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材料未索证,台帐登记不完全;三是部分食品、肉食品加工卫生状况不佳,有脏、乱现象;四是少数餐饮单位无有效卫生许可证,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针对这些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2、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至11月,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311家餐饮单位,监督检查频次达3-4次/家。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帐和验收制度,针对性加强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三是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及时曝光,提高违法成本,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五是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今年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202_年6月18日上午7点40分接县人民医院报告:我县第四中学6名老师于17日晚6:30在侗乡人家就餐3小时后因恶心、头晕、眼花、四肢发颤乏力、发汗而入院治疗。接到报告后我所卫生监督员立即进入现场展开调查。经过现场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确认此次起食物中毒是因食用了被杂菌污染的蚕蛹所至,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3、餐饮具消毒监测专项整治行动。3月至4月,开展了餐饮具消毒监测专项整治行动,县城大中小餐饮单位依法进行了餐具消毒效果采样监测。其中,18家县城大中型餐饮单位各采样4份,共计72份,69份合格,合格率为96%;122家县城小型餐饮单位各采样1—2份,共计141份,130份合格,合格率为92%;对餐具采样监测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进行政处罚,共罚款14家,罚款人民币2500元。通过监测结果对比,可以看出,大型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效果较好,小型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较差。所以,加大对小餐馆监督执法力度,要求其增加餐饮具消毒的硬件设施,按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餐饮具洗消制度。

4、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对全县31家保健食品、消毒产品销售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是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上岗;二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索证情况;三是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发现,有7家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产品。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责令5家经营单位停止经营违法违规产品,收缴夸大宣传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19盒,折合人民币200元。对7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5600元。8月至12月份,对辖区范围内的保健食品、消毒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及经常性卫生监督,共出动人数85人次,出动车辆1台,检查药房31家,健康相关产品审查10个。经查发现有些药房有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如销售仿冒药品名称或说明书有扩大宣传治疗作用、无批准文号的产品,还有些药房对所采购的保健食品和消毒产品没有完全索证。通过检查,共没收仿冒药品名称,虚假宣传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2家、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不合格的12家,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责令有关经营单位停止经营违法产品,并立案查处13家,当场罚款的1家,罚款人民币9300元。

5、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湖南省202_年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湘卫法监发[202_]19号)精神,我县立即成立以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谌业君为组长的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通道县202_年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由组长谌业君、副组长陆中午亲自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坚决、彻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各种医疗服务的“黑诊所”,严厉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杜绝无证行医、无资格行医的不法行为,保证医疗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6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3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大药房、个体诊所、草医诊所、游医摊点共186家次,其中医疗机构98家、大药房42家、个体诊所16家、草医诊所6家、游医摊点40个。对9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诊所和药房进行了取缔;对2起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予以责令停止;对3家超执业范围行医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责令整改。在专项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案件17件,其中大药房无证行医9起、诊所无证行医4起、江湖游医2起、个体诊所超范围行医1起、个体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1起,共计罚款人民币39100元,取缔江湖游医40起。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新闻媒体上对此项工作进行报道。

6、医疗消毒监测专项检查。6月份,为了评价我县的医疗消毒服务质量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进行了监测,共监测乡镇卫生院17家、村卫生室16家、个体诊所12家、计生服务站2家、镇卫生院门诊1家,学校医务室1家,妇幼保健院1家共50家医疗机构,采集样品330份,其中合格样品301份,样品合格率为91.2%。采样合格的医疗机构有26家,不合格的有24家29份样品,其中村卫生室12家、个体诊所5家、医疗机构7家。对这次监测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的6家,当场罚款的5家,共罚款人民币17500元。

7、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对县城及县溪、黄土、木脚龙底、万佛山旅游景区周边的80余家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以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省委领导在通道考察指导工作期间、中国通道侗族首届芦笙艺术节暨55周年县庆等重大活动食品卫生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并于活动期间在各活动就餐点及加工场所派出多名卫生监督员现场全程监督,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烹调、配餐、留样以及饮用水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卫生安全和杜绝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8、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全县现有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中心小学21所,幼儿园10所,在校学生22359人,就餐人数14291人,占总学生人数的64%,现有学校食堂44个,学校小吃店、副食店63个,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学校有22所。全年对学校监督检查频次3-4次,共出动监督员118人次,出去执法车辆36台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① 食堂基本功能用房不完善,卫生设施、布局不合理。②学校食堂、菜店、粉店部分承包租赁不当,由于学校现在实行“一贯制”收费管理后,学校把承包做为学校创收的一个途径,由承包者经营上交承包费,使学校食堂各方面得不到良好的改进。③食堂、小卖部索证管理和台账建立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有的学校开学至今还未进行台账登记。④饮用水卫生有自备水的学校,水源管理、消毒、清洁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还有部分学校的学生直接饮用生水的现象。⑤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幼儿园保育员,没有进行体检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而上岗,部分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比较差。⑥幼儿园用餐菜谱未能按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合理的调配。针对以上情况,监督执法人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加大投入,努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检查督促学校对食堂的经营资质和物资准入制度的落实。卫生监督机构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认真履行预防性监督职责,努力消除学校食堂硬件改造上的卫生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已经发证的责今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通报,借助媒体公布检查结果。

9、高考考点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为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确保考生顺利完成高考,6月3日至6日,我所派出卫生监督员3名,对高考考点通道一中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住宿、考场环境卫生,以及医疗救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现场指导整改。在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派出了2名卫生监督员现场全程监督,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烹调、配餐、留样以及饮用水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通过这次的全程监督,未发生任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

10、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整顿。9月中旬和11月中旬,先后两次与教育、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20多名执法人员,对城区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依法取缔了6家食品摊点、9家餐饮店、2家饮品店,通过两次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11、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规范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医疗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为,促进我县医疗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2_]21号)的精神,先后于202_年3月10日至12日、9月9日至11日对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各种医疗机构及县城内的户外广告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已在县广播电视台登出医疗广告,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曾经发布医疗广告但均已停止发布。个体诊所与社区服务站及其他医疗机构未进行过医疗广告的发布。

12、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5月—6月,对全县范围内放射防护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机构资质变化、人员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二是《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和校验情况。三是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病健康检查是否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及其档案建立情况。四是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上岗证换发工作情况。五是各机构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及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县内共有放射装置机构10家,有6家正在开展放射诊断工作,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机构只有2家。对不符合放射要求的医疗机构已责令停业整改,对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在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下达了限期办理意见书,对还没有启动放射工作的医疗机构,要求其放射工作人员经培训取得放射资质后以及机房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达到国家标准并办理放射许可证后方可启动该项目,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二)稳步推进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1、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为督导医疗机构和中小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1流感的发生,我所本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的原则,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通道县甲型H1N1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先后于5 月上旬至6月、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多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由所领导亲自带队,分成4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00人次,车辆24台次,主要督查了县直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21家、个体诊所10家、村卫生室4家、44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检查结果:大部分医院均已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接诊程序及诊疗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技术知识培训。设置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及缓冲区,添置消毒设施,加大对医院各门诊、隔离室、观察室、病房的空气消毒及医疗器械消毒,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等。但也有个别医院没有意识到疫情的严重性,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积极采取防控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学校方面督查情况:各学校及幼儿园均已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上级领导和专家的意见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空气流通、消毒,做好晨检、午检、晚检,发现有发热的学生立即护送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隔离,以有效地控制学校的疫情。

2、开展手足口病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湘卫法监发[202_]14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卫生部202_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5月6日至6月30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传染病防治实施情况、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车辆1台,检查县直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21家、村卫生室20家、个体诊所8家、镇计生服务站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学校医务室2家。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无传染病报告登记册及门诊日志,无专门的发热、腹泻门诊及制度,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门诊诊室无消毒设施。卫生监督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增强各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防控意识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于3月至5月,对辖区内的44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发放了宣传资料,对措施不力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有38所学校、幼儿园建立了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

3、开展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所制定的《开展以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冬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于2月10日—25日在辖区内开展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3家县直医院、15家乡镇卫生院、8家个体诊所、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法律和专业知识进行学习,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并安排医生坐诊,卫生院及诊所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及转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加强对门诊、配药室、观察室的空气及医疗器械进行严格消毒,在购进消毒剂时须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的有效证件并按规定配制使用,加强检验室检测标本及医疗废物处理的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及传播。

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范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及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县城有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乡镇有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县溪、播阳、菁芫州、溪口、陇城)。全年对县自来水公司监督检查14次,对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卫生质量采样监测12次,作水质全分析1次,监测合格率达100%。对5家乡镇单位监督检查4次,共采水样监测6份,合格1份,合格率为16.7%。存在问题:一是播阳、菁芫州、溪口、陇城四家水厂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是四家水厂未配备检验室和检验人员;三是无水质卫生消毒设施,没有定期对蓄水池清洗、消毒,无记录;四是无卫生管理制度。针对这些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以文字材料向人民政府汇报,要政府出面予以责令改正。

(三)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县城共有171家公共场所,其中宾馆(或招待所)34家、美容美发店70家、网吧和游戏室43家、OK厅18家、洗浴按摩城3家、茶楼3家。持卫生许可证的155家,今年新发卫生许可证44家,从业人员有378人,持有健康证明的365人,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360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109家,采样监测样品390份,合格352份,合格率为90.3%。全年对公共场所的监督频次为2-4次/家,特别是在“两节”、“两会”、“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前夕,重点对皇都侗文化村、龙底漂流、红军长征“通道转兵”会议会址、独岩民族风情园等景区景点的宾馆、旅店、餐馆、娱乐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确保了广大游客的卫生安全。

今年我们根据《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60多家场所进行了量化评分,占总数的56.1%,通过量化评分,通道宾馆、聚龙休闲广场、雲妮女仕美容院、靓丽养颜坊被评定为B级,其它都为C级。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了卫生监督员对我县唯一一家集中空调通风设施单位(县民族影剧院)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其没有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为此,卫生监督员当即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格卫生行政许可 今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进行了严格的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卫生行政许可,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卫生行政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卫生行政许可。到12月22日止,许可了141家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和4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今年,稽查股设专职稽查人员1人,兼职稽查人员3人,稽查力量比去年有所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已经走上正轨。年内,一是对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情况进行了四次稽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二是对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了4次稽查,促进了工作纪律和作风的转变。三是10月下旬对中国通道芦笙艺术节暨通道成立55周年庆典活动承担接待的6家餐饮单位及5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稽查,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四是十一月上旬对卫生执法文书情况进行了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稽查,树立了卫生监督员的形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为了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所12名卫生监督员先后参加了四期省卫生厅举办的《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班》的培训,2名所领导参加了市卫生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培训。我所举办了三期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食品安全法》和甲型H1N1防控监督检查知识等。22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县司法部门组织的“五五”普法考试。

四、广泛宣传卫生法制建设

在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我所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提高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意识。一是在县城开展“1.14”食品卫生知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 公共卫生应急知识、“9.7至9.13” 卫生标准宣传、“12.4”法制宣传日宣传等十次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种宣传单10000余份,横幅10幅,卫生知识展版80块。二是出动车辆160台次,卫生监督员620人次,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刊出7期《通道卫生监督信息》。四是利用 “通道卫生监督”网站进行宣传。五是在7月15日至19日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全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法律法规培训班”。六是借助县广播电视台和其它媒体,从正反两方面宣传卫生行政执法情况,普及卫生安全科学知识。在县广播电视台用稿21条,省、市媒体用稿12条。

安乐镇卫生院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四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全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和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家,市直家,区家,区家。其中机械制造71家,煤矿14家,非煤矿业24家,家具制造20家,水泥厂9家,发电厂8家,制鞋厂2家,其他企业86家。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64家,年和年未有新申报企业。全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29800人,202_年应查体13370人,实际查体人数8261人,查体率61.80%。全市对所辖企业每年进行2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二、本次监督检查情况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实施“卫监2号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者健康相关权益,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1-

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卫监2号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山东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活动方案,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

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4月25日上午9时整,我市举行了由市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市电视台、日报社、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台、华商时报记者站等五家新闻媒体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二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查到底。

3、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根据省卫生

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评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全市有4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初审,最后确定发电厂为我市上报企业。通过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起到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更多的企业争先创优,把企业作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的作用,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市卫生局卫生

监督所成立两个专项行动小组,对市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5月12日对两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两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所辖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直企业24家,其中煤矿4家、钢铁冶炼2家、电力3家、水泥厂2家、制鞋厂2家、铁矿2家、其他9家;对20家企业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违法事实清楚的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和事实严重的单位,将在集中处理阶段进行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企业68家,其中三资企业2家、乡镇企业4家、私有企业25家,依法对53家企

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22家,处罚9家,限期整改警告8家,罚款1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改善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全市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以下几个

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如电厂、发电厂、集团等都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

体系认证,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二是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70%以上的单位都依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的人员来负责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三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普遍重视,在岗职工查体率市直企业达到了85%以上,两区也达到了50%以上,有力的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四是职业卫生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各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下,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新上岗、离岗职工的健康查体一般没有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而是委托本单位职工医院进行查体显属违法。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查体率不高,工作难度较大。

2、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致使建设项目的预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不力。

3、有些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速度缓慢。

4、职业卫生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5、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工作跟不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不强。

四、今后工作措施和重点

1、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监管体制。

2、加强与计委、安监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审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3、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发。

4、加大投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应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装备适应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第五篇:乡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乡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局XX县、乡两级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及全年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

1、传染病监督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以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从3月上旬至11月底,集中监督力量,加大了对国营医疗机构及辖区内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坚持传染病防治季监督通报制,进一步强化了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集中救治工作;二是严格实行医院消毒隔离全程监督制,有效防止了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三是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加强了对县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和方法的现场指导和规范,基本杜绝了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重复使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现象。截至11月底,累计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00人次,监督检查各医疗单位35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2、医疗机构监督工作

(1)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集中监督力量,对国办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共检查国办医疗单位14家,下发监督意见书40余份。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各类档案232份。其中医疗机构监督档案162份,国办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档案14份,放射工作档案14份,母婴保健工作档案14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备案档案28份。(2)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突出了民营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62户次。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3户次。对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立案25起,其中简易程序24起,一般程序1起,罚款1.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1万元。通过检查整治,建立健全了各类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诊疗文书、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消毒登记、医疗废物登记及处理等制度。理顺和规范了城镇医疗机构的达标建设和执业行为。

(3)过度医疗及医疗收费检查工作。我所对县内11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及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病历,实地检查等方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诊治、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过度医疗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共随机抽取住院病历50份。其中27份病历存在不合理诊疗行为。不合理费用共计781.36元,占住院总费用的1.62%。不合理费用在5%以下的病历8份。不合理费用在5-15%的病历8份。不合理费用在15-25%的病历5份。不合理费用超过25%以上的病历6份。对不合理收费按轻重程度给相关人员及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4)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202_年县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我所于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历时7个月时间,对我县14家国营医疗机构、2家临床用血单位、1家民营医疗机构、102家村卫生室、41家个体诊所进一步进行了整治。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24户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53户次,经检查,我县目前仅有2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所用血液均来自于XX市中心血站,能够做到临床用血“三统一”。

(5)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我所结合医疗机构换证工作,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开展了消毒效果检测抽检工作。共检测样品448份,合格447份。合格率99%。其中,物体表面采样149份,合格率100%;空气采样139份,合格率100%;医护人员手采样141份,合格率99%;医疗用品17份,合格率100%;消毒剂采样2份,合格率100%。

3、放射卫生工作

今年继续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卫生设施、射线装置情况和21名从事放射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健康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停止了一批无证上岗人员的执业活动。组织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1名从事放射卫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健康体检,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1件。并对机构持证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的共5家,占该类机构总数的28.6%。

4、学校卫生

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康教育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应监督户118户,实监督233户次,监督覆盖率99%,下达监督意见书233份,其中责令改正18户次。对教学环境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度、噪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共监测117户次,合格117户次,合格率为100%。

5、消毒卫生

消毒机构卫生监督,应监督2户,实监督8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其中责令改正1户。截止11月底,对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抽样检测12份,合格12份,合格率为100%,6、生活饮用水

对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6份,责令整改19户次,检查供管水人员16人,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6人。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样检测33份,合格33份,合格率为100%。

7、公共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应监督178户(其中:住宿业44户、美容美发业108户、商场11户、文化娱乐场所10户、公共浴室5户),实监督512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持卫生许可证178户,从业人员356人,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356人,下达监督意见书512份,责令整改42户次。

4、采(供)血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继续对全县2家涉血单位临床用血开展了血液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了采供血行为和操作规程,杜绝了非法采供血行为,实现了由中心血站统一采供血的“三统一”目标。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5、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在全县集中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截至7月底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51家。经检查,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县级医疗机构均将医疗废物交由XX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处置,所有机构均无污水回收集中处理设施。部分乡卫生院及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欠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低,大部分没有焚烧炉,仅有的几家焚烧炉规模小,处理效果差。各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基础知识及技能较差,仅限于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收集与处理而忽视了对传染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规范处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我们及时给与了指导并责令限期改正。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的母婴保健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出具指导性监督意见书14份;三是依法进行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办验证及换证工作;对母婴保健机构户均监督2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案件办理工作

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案件28起,结案28起,罚款1.33万元。其中医疗机构立案25起(简易程序24起,一般程序1起,罚款1.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01万元);公共场所立案3起(简易程序3起,罚款金额0.15万元)。

(三)宣传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三下乡”、“3.15”、12331食品安全周、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周、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共计9次。散发传单15000多张,设立宣传咨询点9个。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60多个。上报卫生监督信息48期。

对监督员培训6次,培训人员共计154人次,进行了2次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县城个体诊所负责人及乡村医生进行了培训,参加人员145人次;开展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253人次;开展了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培训,参加人员16人次。

(四)行政许可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54户,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51户。其中理发类30户,住宿类15户,娱乐场所类1户,商场类3户,简易皮肤护理类2户。在审评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各类行业的设置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了第二次现场审查。共受理医疗机构执业行政许可申请155户,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49户。其中:村卫生室和接种点106户,个体诊所36户,乡镇卫生院7户。其余尚未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6家,目前正在进一步的整改当中。受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政许可申请2户,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2户。通过此次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换发,进一步规范了村所的执业行为、场所设施。并对人员进行了整合。全县共对18家村卫生所的负责人进行了更换。其中更换60岁及以上负责人的村卫生所12户。

(五)卫生协管工作

通过加强卫生协管员队伍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所健全开通了信息网络上报系统。截止目前,共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2期。其中:协管员48人次,村级信息报告员295人次。对辖区协管单位进行了巡查。其中公共场所巡查342户次,学校卫生巡查213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9户次,医疗机构及传染病管理、非法行医等的巡查1046户次。按时完成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协管站综合档案26户,各类分户档案64户。对各协管室进行了3次督导,根据督导检查制作了评分表,并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在协管员队伍建设上,对因人员变动的缺员人员,及时予以调整补充。目前,全县协管员达到31名,每个乡镇都在2-3名以上。同时对31名乡镇协管员全部配发了监督制服。

加强了卫生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所健全开通了信息网络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共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2期,协管员25人次,村级信息报告员295人次,对辖区协管单位进行了巡查,其中公共场所巡查231户次、学校卫生巡查153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6户次、医疗机构及传染病管理、非法行医等的巡查756户次。按时完成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协管站综合档案21户,各类分户档案54户。对各协管室进行了两次督导,根据督导检查制作了评分表,并对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

(六)法制稽查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及《202_年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围绕监督员着装风纪、出勤、控烟执行,案卷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文书制作,投诉举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内、外勤等稽查工作。截止11月底,共开展日常风纪稽查200多次,外勤稽查30户次。其中,公共场所15户次,医疗机构15户次。受理举报案件3起,并对举报案件进行了及时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工作在个别医疗单位落实不到位,有些医疗机构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不能积极配合这项工作。二是针对国办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大,指导多,处罚少,以致一些问题多次指导,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工作经费短缺,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工作打算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逐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现场快检设备、车辆等配备标准,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继续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以消毒效果监测、重要环节、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测为重点,加强国办医疗机构院内交叉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以私营医疗机构、专科专病门诊为重点,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净化医疗市场。三是以学校卫生、公共场所、消毒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等为重点领域,以乡镇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领域,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使全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_年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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