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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11-111798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6 16:54: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计理管理工作规定》等国家及行业标准3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管理机构

热工监督工作是在总工的领导下,由试验中心负责,通过技术监督网搞好热工监督工作,并接受省电科院的技术业务指导,试验中心专工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面贯彻热工技术监督的规定。3.2热工专业(车间)负责热工监督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3.2.1建立热工计量标准,负责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按规定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准确。

3.2.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3.2.3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试验等工作,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3.2.4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及大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审核签字制度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人及核检人必须具备本项标准的检定人员操作证。

3.2.5定期对运行中的自动调节系统及保护装置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进行系统调整。(见附录A、附录B)

3.2.6及时处理热工设备的缺陷和故障,对重大缺陷和故障应及时提出技术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力量消除,对由热工设备引起的主设备故障或事故,应及时调查分析吸取教训,采取防止对策,保证热工“四率”稳步提高。

3.2.7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及时向试验中心、省电科院上报热工设备季度统计报表,监督分析,年度计划及年度总结等。3.3热工监督范围及具体内容包括(见附录A)3.3.1热工参数测量及显示、记录系统 3.3.2热工自动调节系统 3.3.3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3.3.4程序控制系统

3.3.5自动巡回检测、数采系统及控制机 3.3.6热工计量标准器具 3.4热工技术监督 3.4.1运行监督

a)运行中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治.完好。标志正确,清晰、齐全、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红色明显标志。b)主要参数仪表,自动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必须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总工批准不得退出,取消主要保护条件应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c)运行中热工设备的定值为要更改,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总工批准后,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并通知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确认后方可投入。

d)建立DCS系统的软件修改制度。应由专人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并递交修改报告,对DCS系统的应用软件进行定期存盘。

e)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核验;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三分之二,主汽温度表,主汽压力表在常用测量范围内的误差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二分之一。运行中的自动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应做定期试验,试验周期不超过半年,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六个周期备查(见附录A)f)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械,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

g)热控装置用交、直流电源及熔断器应标明容量,用途;并不得作照明电源,动力设备电源及其它电源使用。

h)热控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人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i)运行中记录表纸应注明每天日期,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设备编号,参数名称,记录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三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地收集并保存。j)热工人员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进行试验,检修消缺处理时,应作好安全措施,并执行工作票制度。

k)加强DCS系统的管理,对主要外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记录。

l)提高热工设备的投入率,机组运行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将热工设备投运好。

3.4.2检修监督

a)热工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非主要热工设备的检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主要参数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检查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遇有超差不合格表计,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条件下,用事先校验合格的备用表计替换,进行轮换式检修。

b)设备检修前应编制计划和检修定额,所需调试时间生技部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认可后方可列入检修计划。

c)应制订热工设备大、小修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项目并统一造册;严格往检修计划检修,不得漏项,检修,校验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符合检修要求(见附录C)

d)对隐蔽和热工检测元件(为孔板、喷嘴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e)检修后,热工车间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定,属于主要设备的保护与控制装置,应由生技部、质监中心组织热工车间与有关车间共同验收。

f)检修后的主要热工仪表,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g)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及时投入运行,并进行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品质应符合部分颁“热工自动装置系统运行质量标准”要求。

h)检修后的程控系统,工艺信号,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重要机组保护必须实际传动,确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i)检修结束,机组与仪表盘台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严密封门,防尘;防火,必要时复盖绝缘胶皮。

j)检修,校验和试验记录,更改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整理完毕归档。

3.5热工量值标准器的建立及其传递关系

3.5.1根据热工仪表分级管理校验的原则,热工车间建立二级标准试验室,受省电科院热工室量值传递和计量监督,各班组热工标准仪表受标准试验标准器的量值传递和计量监督。

3.5.2各班组,标准试验室应自觉接受上一级监督机构不定期的抽查。3.5.3标准试验室和班组的标准设备的校验按“仪表监督制度”执行,流量节流装置管理办法也按“仪表监督制度”执行,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一级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决定和注意事项。3.5.4为了加强标准设备的管理,各机构按其标准级别,配备相应的最高标准。对一切不合格的标准设备,应及时报请上级监督机构降级使用,如需更新则另行重新配置。

3.5.5热工计量标准,必须经上级计量认证,内容有: a)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b)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操作技能。

c)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3.6人员培训及设备和管理认证

3.6.1热工车间应建立岗位培训制度,主要岗位定为:

a)热工计量和检测仪表包括温度、压力、流量、水位、气体分析、转速、振动等。

b)热工保护:包括工艺信号,保护联锁。c)自动控制包括自动调节,程序控制。d)计算机应用 e)热工监督和技术管理

3.6.2热工专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

a)热工监督与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计量法及计量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b)热工专业基础理论,发电厂锅炉及汽机运行原理,机械原理,电工原理,热工测量及自动控制管理,有关人员还应学习电子技术及计算机原理。

c)热工设备方面,应熟悉热工设备的构造:特性系统布置及有关设计和制造厂资料,熟悉测点;仪表及控制装置位置,电缆,管道布置及其连接关系与接线等。

d)现场工作能力,掌握热工设备及系统的校验,调试,检修;热工保护的现场测试,元件的动作试验和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自动调节系统与程控系统调试;扰动试验和参数整定,计算机软、硬件调试;编程或组态,学习机、炉及辅机运行知识。

e)热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其中热工计量人员根据计量管理工作规定由计量考核部门进行考核其它人员由厂部定出的考核要求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别发给相应的合格证。

3.6.3为了全面搞好热工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下列规章制度和技术资料。a)主要规程

1)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2)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调校规程。3)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4)试验用仪器仪表使用操作规章。

5)热工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规程(国标、企业标准有效期内)6)安全工作规程。b)主要制度 1)岗位责任制。2)检修工作票制度。3)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签字验收制度。4)仪表定期校验制度。5)现场巡回检查制度。6)现场清洁制度。

7)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8)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9)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0)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11)技术考核培训制度。12)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3)热工保护运行,试验。管理制度。14)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15)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3.6.4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和生产过材的热工设备技术档案,并努力作到档案管理现代化、微机化。a)热工设备清册、台帐。l)各台机组热工台帐。

2)备用热工设备及零部件清册。3)热工计量标准器具清册。4)试验用标准仪器仪表清册。5)DCS系统硬件配制清册。b)热工设备档案资料。

1)各台机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实际安装接线图和电源系统图。

2)各种热工设备的出厂说明书。

3)流量测量装置(孔板、喷嘴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加工图纸。4)热工常用部件(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则加工图纸。5)各种技术改进图纸和资料。c)各种记录。

1)热工设备运行日志。2)热工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3)热工设备异常、障碍、事故记录。

4)各台机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检定和试验调整记录。5)试验用标准仪器仪表维修,检定记录。6)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7)DCS系统故障及死机记录。3.6.5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

a)热工仪表校验率,热工仪表调前合格率。b)保护装置投入率,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c)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d)数据采集系统投入率。

e)考核期内由于技术监督失职造成的考核事故统计。3.6.6及时、准确地做好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并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按时上报省电科院。a)考核指标统计计算方法。

l)仪表校验率=实校总台数/应校总台数×100% 仪表调前合格率=合格总台数/实际总台数×100% 2)2)保护装置投入率=实际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套数/参加考核统计的保护装置总套数× 100% 保护正确动作率=正确动作次数/保护动作总次数(正确+误动+拒动)×100% 3)自动投入率=自动调节系统投入套数/参加考核统计的调节系统总套数×100% 4)数据采集系统测点投入率=实际使用采集测点数/设计采集测点数×100%附录A 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1主要检测参数 l.1锅炉:

汽包水位,汽包饱和蒸汽压力,汽包壁温,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压力、温度,主给水压力、温度、流量,排烟温度,烟气含氧量,炉膛压力,磨煤机煤量,出口风粉混合温度,煤粉仓煤粉温度、粉位、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1.2汽轮机、发电机:

主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汽温度、压力,各级抽汽压力,速度级压力,轴封蒸汽压力,汽机转速,轴承温度,轴向位移,轴承振动,汽缸转子膨胀差,汽缸及法兰温度,发电机定子线圈及铁芯温度,发电机氢气压力,定子冷却水压力,流量。1.3辅助系统:

除氧器蒸汽压力,除氧器水箱水位,给水泵润滑油压,高压给水泵轴承温度,热网送汽、水母管温度、流量、压力。2主要热控保护装置 2.1锅炉

总燃料跳闸(MFT)保护,过热器压力保护,再热器压力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炉膛压力保护炉膛火焰保护,饱和蒸汽压力保护,分离汽水为保护,直流炉断水保护。2.22.2汽轮机、发电机

汽机轴向位移保护,汽机超速保护,电调超速保护,润滑油压保护,汽机排汽真空(背压)保护,高压加热器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汽机旁路保护,水内冷发电机断水保护,汽机轴系振动保护,汽轮机防进水保护。3主要程序控制装置

点火程序控制,吹灰程序控制,定期排污程序控制,送、引一次风机及其油泵站程序控制,制粉系统程序控制,磨煤机油泵站程序控制,空气予热器间隙控制,凝汽器铜管胶球清洗程序控制,调速电动给水泵程序控制。4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汽包水位调节统,主汽温度调节系统,再热蒸汽温度调节系统,机组协调控制系统,主汽压力调节系统,送风调节系统,吸风调节系统,汽机转速,负荷控制,直流炉中间点控制,汽机周封压力控制,汽机旁路调节系统,高加水位调节系统,汽机凝汽器水位调节系统,除氧器压力及水位调节系统。一次风压控制,磨煤机负荷、温度控制。附录B汽包炉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指标 被控参数动态偏差试验项目 机前压力(Mpa)±0.2稳定工况

机前压力(Mpa)±0.5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 主蒸汽温度(℃)±5.0稳定工况

主蒸汽温度(℃)±8.0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 再热蒸汽温度(℃)±5.0稳定工况

再热蒸汽温度(℃)±10.0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 汽包水位(mm)±25.0稳定工况

汽包水位(mm)±40.0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 烟气含氧量±0.5稳定工况

烟气含氧量±1.0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 炉膛压力(Pa)±100稳定工况 炉膛压力(Pa)±200改变负荷指令10%MCR速率3%MCR/min直流炉主要自动调节系统考核指标

被控参数动态平均偏差试验项目恢复时间 微过热汽温度(℃)±2稳定工况

微过热汽温度(℃)±4改变10%额定负荷6min 主蒸汽压力(Mpa)±0.2稳定工况

主蒸汽压力(Mpa)±0.5改变5%额定负荷30s 机组负荷(MW)±1%给定值稳定工况 汽水分离器(m)±0.8稳定工况

汽水分离器(m)±3改变10%额定负荷3minCCS系统考核指标 系统方式负荷范围MCR负荷变化速率MCR/min被调参数允许偏差 主汽压力Mpa主汽温度℃再热汽温℃汽包水位 mm氧量%炉膛压力Pa负荷实际变化率MCR/min 机炉协调方式基本负荷方式70%~ 100%1%±0.3±4±0.5±25±0.5±100 机炉协 调方式70%~ 100%3%±0.5±8±10±40±0.7±200≥±2.5 5%±0.8±10±12±60±1.0±250≥±4附录C 热工仪表控制装置检修项目 1小修标准检修项目 1.1主要检测参数显示仪表和变送器的检修、调校和易损失件更换。1.2主要热工信号及保护一次元件整定值调校、核对。1.3电动执行机构减速箱油位检查及补油。

1.4机柜、台盘、接线端于箱内部清扫卫生,电缆接线整理,紧螺丝。1.5仪表管路、阀门吹扫及紧接头。

1.6微机控制系统的编程软件核对,备份磁盘拷贝、刷新、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字机清扫卫生及更换易损件。1.7电源系统检查 2小修非标准项目

2.1中、小型设备改造或优化改进项目

2.2不到检修期,但已超差或损伤的热控装置检修、调校。2.3老化的电缆、腐蚀的仪表管路更换、敷设。3大修标准项目

3.1所有显示仪表和变送器的检修、调校和易损件更换。

3.2所有主要参数检测装置、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热工信号的一次元件检修。调校及其整定核对。

3.3所有电、气动执行机构解体清洗,磨损情况检查、易损件更换及加注新润滑油。

3.4所有操作开关和按钮解体检查,接点清洗。

3.5所有主要保护继电器、微机控制系统、输入/输出继电器接点烧损情况检查,动作电压及释放电压测试。3.6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温度计保护套管,推力瓦块测温、元件,轴向位移、相对膨胀、转速等探头)解体检查其磨损情况,并作出记录,归档保存。

3.7机柜、台盘、接线端子箱内部清扫卫生,电缆接线管理,紧螺丝,3.8仪表管路、阀门吹扫及紧接头,重要仪表取样管路系统进行严密性检验。

3.9微机控制系统编程软件核对,备份磁盘拷贝、刷新。

3.10机、炉、热控保护装置、程序控制装置、电调装置等的全功能摸拟传动操作检查,尤其对机组异常工况才使用的功能应着重检查。3.11热工信号装置传动检查。3.12热工专用电源系统检查、试验。4大修非标准检修项目

4.1重大设备改造及优化改进,技术更新项目。4.2老化电缆更换或腐蚀的管路、阀门更换。

4.3运行中遗留的重大设备缺陷消除。4检查与考核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___________________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候剑峰 审核:原雪明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篇: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标准

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济宁东郊热电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职能与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2 管理职能 2.1 职能与分工

2.1.1 生技部是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直接领导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工作。

2.1.2 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检修公司电热队负责领导、组织。

2.2 责任与权限

2.2.1 生技部热工专责人员

2.2.1.1 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和生技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技术改进工作。2.2.1.2 协调热工与其它专业间的有关工作。

2.2.1.3 审核备品配件计划,负责标准与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2.2.1.4 审批电热队检修计划及材料计划,检查检修项目,抽查调校记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2.2.1.5 组织制定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标准。

2.2.1.6 每月5日前做好热工专业经济责任考核及设备管理考核报表,上报企管部;每季组织电热队做好本专业设备评定级工作。

2.2.1.7 参加本单位新建和扩建机组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计算机监视系统设计的审查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2.2.1.8 健全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与现场运行实际情况相吻合。并将更改部分及时报生技部审批后归档。

2.2.1.9 按计划装置对运行在用的主要热工仪表进行现场抽检,按时送检计量 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值的准确性。2.2.2热工专业

2.2.2.1掌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情况,做好热工仪表的监督工作,参加热工仪表异常情况与障碍事故的责任分析。

2.2.2.2及时组织各班组消除现场及缺陷,并根据热工仪表中存在的缺陷,协助有关班组研究制定措施,大小修中负责检查分管范围内仪表项目的完成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2.2.2.3参加本单位新建和扩建热工仪表的设计审查,并监督基建单位试运过程中热工计量工作情况,参加新建项目的验收工作。2.2.2.4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制度。

2.2.2.5组织制定本专业的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措施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2.6制订检修、材料、节能措施计划,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计划和培训计划。

2.2.2.7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2.2.8健全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与现场运行实际情况吻合。并将更改部分及时报生技部审批后归档。

2.2.2.9 按计划组织对运行在用的主要热工仪表进行现场抽检,按时送检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值的准确。2.2.3 热工班组

2.2.3.1 严格执行各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检修设备按规 定调校有记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程序。

2.2.3.2执行好本单位制定的检修,培训,节能,措施计划。2.2.3.3执行好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计划。

2.2.3.4建立班组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图纸资料与现场相符,及时绘制更改的设备的技术图纸。2.2.3.5设备消缺要及时,主动,消缺完毕要交待。2.2.3.6及时统计本班组各种监督报表。3.3权限

3.3.1生技部热工专工权限

3.3.1.1有权召开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的监督会议,并下达监督计划。3.3.1.2审查有关单位制定的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措施和技术管理制度。3.3.1.3审核图纸资料

3.3.1.4审核各单位制定的检修计划,材料计划及其它一切与生产有关的计划。3.3.1.5参与设备的验收并对验收的设备提出评价,有权对生产上违反规程的人和事提出意见。

3.3.2热工专业(即电热检修队)

3.3.2.1有权对班组在执行规程制度和规章制度中违章的事和人提出批评意见和考核,对严重违章现象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汇报检修公司领导。3.3.2.2有权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进行生产知识、规程制度的抽查考问。3.3.2.3有对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的指令拒绝执行的权利。3.3.3热工班组

3.3.3.1拒绝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器工具。

3.3.3.2拒绝对未做好安全措施的工作进行检修。3.3.3.3有权拒绝执行违背安全规程的指令。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范围

4.1.1仪表检测与显示系统 4.1.2自动调节系统

4.1.3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系统 4.1.4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4.1.5计算机监控系统 4.2管理内容

4.2.1检测元件(热电偶、热电阻、孔板、喷嘴、平衡容器、变送器、风压取样装置和其它一次传感器)

4.2.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

4.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4.2.4二次仪表和控制装置。

4.2.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保护或联锁用继电器,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4.2.6标准计量器具

a、标准铂铑-铂热电偶,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标准水银温度计,标准活塞压力计。

B、不低于0.4级的标准压力表、真空表。C、标准毫安表,电子电位差计,电桥等。4.3管理要求 4.3.1运行管理要求

4.3.1.1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应保持清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连续清晰。

4.3.1.2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工整、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操作开关,按钮、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4.3.1.3熔断器、交流接触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熔断器应标明其容量及用途。

4.3.1.4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运行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热工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班组工作日志上。4.3.1.5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值班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工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4.3.1.6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需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3.1.7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用途和记录日期,由热工专业集中保存三个月,遇有反应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有安监部建档保存。

4.3.1.8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动力设备电源使用。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现场试验,主要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三分之二,主蒸汽温度,主蒸汽压力指示表、记录表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其精度的二分之一。

4.3.1.9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4.3.2检修管理要求:

4.3.2.1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不得漏项。检修、校验和调试均应按有关的规程和规定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做到文明检修。

4.3.2.2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测温套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炉大修中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3.2.3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在检修安装中对重要温度元件如汽缸温度测点和轴向位移,胀差装置调试中,生技部专工,检修队专工、安监部安监员,同到现场监督进行工序验收。

4.3.2.4检修工作结束后,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台、盘的底部电缆空洞必须封闭良好。

4.3.2.5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检修后,热工专业应严格按验收制度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价,属控制装置如风门,电动装置等运行需进行操作验收。

4.3.2.6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做好各 项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质量指标”要求。4.3.2.7热工信号、保护和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缺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

4.3.2.8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检修,改进,校验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相符,并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天内整理完毕,交生产部专工审核归档。

4.3.2.9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稳定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在锅炉每次大修后使用和新投入的调节门都应进行试验,其质量应符合部颁质量指标的要求。

4.3.3.1我厂计量标准仪器,其最高标准计量装置受到省局科试所和市技术监督局的传递监督,应定期送检。

4.3.3.2次级标准器有厂内计量标准室按周期检定。

4.3.3.3标准计量器超过检定周期尚未检定者,即视无失准,失准的标准计量器具不准作量值传递。

4.3.3.4标准计量器具应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制造厂的出厂技术证明书和技术档案。

4.3.3.5标准计量器检定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标准计量器的原理和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

4.3.3.6计量标准室应有放尘、恒温设施;室内应保持整齐,光线充足,没有强磁场干扰。

4.3.4.1热工专业应建立和认真执行下列相应的规程制度: a、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检修规程 b、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校验规程 c、安全工作规程(热工部分)d、岗位责任制度

f、检修的工作票制度和验收制度 e、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定期检验和校验制度 h、培训制度

4.3.4.2热工专业应建立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清册和主要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技术档案,清册和档案应包括:

a、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清册,出厂说明书以及校验、调整与试验记录;

b、试验室用仪器仪表设备清册,出厂说明书以及历次检定记录;

c、全厂机组及系统的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和实际接线图; d、全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电源系统图; e、主要仪表测点实际安装图;

f、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常用部件(如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 g、流量测量装置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

h、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的运行巡视记录,系统改进记录,故障处理记录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与考核的部门 a、生技部

b、检修公司、电热检修队

5.2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每年年初对上年的情况进行总结,由副总工程师负责召集热工监督网人员进行初评,并按厂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5.3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热工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工作标准

1目的1.1 用于规范**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网络的各级成员的职责与权限。

2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网络成员。

3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组成组长:

成员:

4热工技术监督网络各级成员的职责与权限

4.1 热工技术监督小组组长

4.1.1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

4.1.2建立本企业热工技术监督网,主持定期活动,协调并监督落实本企业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研究制订热工技术监督规划。

4.1.3全面负责本企业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对有关热工监督的技术方案、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进行审定。

4.1.4负责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热工技术监督网活动,协调好自动化公司与其他部门间的工作。

4.1.5 建立健全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资料;

4.1.6 每天对热工设备进行巡视,督促自动化公司进行设备消缺和检修。

4.1.7 每月初3日内组织编报上月监督月报,监督月报内容要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经验交流、设备存在问题分析、消缺工作、反事故措施落实等情况的具体内容;对于热工不安全事件(一、二类障碍,异常)及MFT动作情况(不论正确与否、不论是否热工专业的原因)组织编写月度设备异常分析报告。

4.1.8每季度初5日内,组织编报上季度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三率”的统计。

4.1.9每年7月5日前及次年1月5日前负责编写半年及全年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每年初10日内提交本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要包括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发生过的不安全事件及缺陷分析对策,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技术分析和对策及“三率”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总结。

4.1.10负责本单位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技术更新改造、检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与重要检修项目的验收。

4.1.11负责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使用可靠性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组织研究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活动。

4.1.12 组织本单位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研究解决方案与制订有关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预防计划等)和技术改进工作。对不符合监督要求和违反监督规定的现象有权加以制止。

4.1.13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和改建机组热控系统及热工设备设计的审查和竣工后的验收及交接工作。

4.2热工技术监督成员

4.2.1 在热工技术监督小组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负责所辖范围内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4.2.2负责编制有关技术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方案并上报技术监督小组长审核;

4.2.3建立健全基层热工技术监督资料;

4.2.4每天对热工设备进行点检,记录设备消缺和存在隐患;

4.2.5每月初3日上报监督月报(见附录

一、附录二)所需的相关信息和参数;

4.2.6对于热工不安全事件(一类障碍,异常)应在5日内将事故报告上报技术监督小组长;

4.2.7编写上报月度设备异常分析报告;

4.2.8每次机组大、小修前,应及时向技术监督小组长上报检修计划。大、小修后,应在半个月内向技术监督小组长报送大、小修总结。

4.2.9 参与本厂热工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4.2.10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和改建机组设计审查和竣工后的验收及交接工作。

5热工技术监督网络各级成员的权限

5.1自动化维护作业区点检员有要求班组提供相关设备技术档案记录与检查、指导和监督班组建立健全热工技术监督技术档案的权利。

5.2设备维修部专工有检查、指导和监督自动化维护作业区、班组建立健全热工技术监督技术档案的权利。

5.3生产技术保障部责工有要求作业区、班组提供相关热工监督技术档案记录与检查、指导和监督本专业各级成员建立健全汽机监督的权利。

5.5各级热工技术监督网路成员对不符合监督要求和违反监督规定的现象有权加以制止。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监督设备范围

6.1.1 主要设备工艺仪表的投入率、正确率

6.1.2主要辅机和附属系统工艺仪表的投入率、正确率

6.1.3 主要热工保护的投入率和动作正确率

6.1.4 控制系统地投入率。

6.2监督工作内容

6.2.1监督主要工艺仪表为:主蒸汽压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再热蒸汽压力、锅炉给水温度、机组真空、汽轮发电机组振动、锅炉壁温、炉膛负压、凝汽器端差、胶球投入率和收球率、鼓风机风量、风压、转速、热网供、回水温度、压力、流量等,6.2.2 监督的主要保护:机组振动保护、轴位移保护、炉膛灭火保护、主燃料跳闸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炉膛压力保护、汽机超速保护、汽机真空保护、低油压保护等

6.2.3 异常情况、月度运行指标分析及月度运行情况总结见附录二。

6.2.4热工技术监督应建立下列技术资料:

6.2.4.1 热工设备台帐、图纸、说明书;

6.2.4.2 热工调试报告,技术改造报告,考核试验报告,大修前后试验报告;

6.2.4.3 热工重大运行事故分析报告;

6.2.4.4 上报报表及有关会议资料;

6.2.4.5 热工运行、检修规程。考核

7.1 班组、作业区、生产技术保障部各级没有按照本标准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每缺少一本考核责任人2分,同时考核本部门负责人2分。

7.2 技术监督档案记录不齐全、字迹不工整、有涂改,每处考核责任人1分。

7.3 设备维修部专工、生产技术保障部责工没有履行检查、监督职责,考核责任人2分,同时考核本部门部长2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9记录

10附表/附录

第四篇:热工专工岗位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生产技术部热工专工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职责

2.1责任

2.1.1在主任及副主任领导下负责热工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2.1.2贯彻执行部、局、厂下发的有关热工专业方面规定、政策、法规条例。

2.1.3负责热工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检查热工三率指标的完成情况。

2.1.4负责审批热工专业备品、配件、材料计划和各类技术报告。

2.2权限

2.2.1指导热工专业人员生产培训。

2.2.2检查热工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2.2.3制止违反规程的行为。

3基本技能

4工作要求 与程序

4.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审批热工专业大、小修的标准、非标、技改项目资金和定额。负责审批热工专业大修工程的配件、材料领用卡和领料单。

4.2对热工专业大、小修标准、非标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4.3惯彻执行国家及部局的文件精神和厂指示,协助和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运行管理考核工作。

4.4组织编制修订本专业规程,系统图纸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重大改造设备运行技术措施的制定。

4.5审核分公司大、小修技术记录和总结,按规定时间上报生产技术部。

4.6每季度初按厂规定时间上报上季度热工三率指标考核情况,准确率100%。

4.7每月统计考核热工分公司的热工仪表及保护装置投入率、正确动作率。

4.8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热工三率报表和总结材料,准确率100%。

4.9编制技术革新规划、安全经济措施,确保小指标竞赛、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4.10参与有关生产部门组织的设备鉴定和试验工作。4.11每天到现场巡视检查一次.4.12每年春秋两季配合安全大检查,制定消除设备缺陷的措施。

4.13每月3日前完成本专业上月工作总结,月专业考核情况,下月工作计划。

4.14每年一月份审核当年本专业检修计划及落实情况。4.15每年10月份,向中电投报出下检修工作计划;

4.16每月25~28日对本专业所有设备进行漏泄检查,并提出消缺计划。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主任负责检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5.2考核结果按本企业考核细则要求,进行奖罚。

第五篇:热工车间主任工作标准

热工车间主任工作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车间工作标准》,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热工车间主任的任职资历、职能、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工作程序、职权和考核依据。1.2本标准适用于热工车间主任岗位。

2:任职资历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热工专业3年以上,具有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

3: 职能

在生产副经理和生产副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车间的生产、技术及行政管理工作全权负责,有关专业性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受生产副总工程师和职能科室的领导或指导。

4: 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4.1认真贯彻上级及公司指标精神,领导和组织本车间职工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

4.2按时编制本车间技术组织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并上报车间月工作计划,大小修计划,技术革新及技术改造计划和材料计划,组织制定或修编车间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

4.3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保证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在发生事故,障碍及其它不安全事件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定出对策。

4.4贯彻“质量”的方针,抓好设备安装和大小修的质量验收、启动和试运等工作,组织或参加本车间的设备评级活动。4.5坚持每天的现场巡视制度,有重点地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各项生产记录、劳动记律和文明生产情况,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4.6主持车间生产、行政及专题性会仪,研究,解决本车间范围内的生产和行政方面的问题。4.7负责提出职工的转正、定级、晋级和升级的基层意见或建议,负责班组长的任免事项。4.8搞好协作配合工作,在业务上尊重职能科室的意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4.9负责各车间之间的业务联系,事关全公司的工作,须服从全局利益,主动组织人员协助协作,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临时任务。若有争议或困难时,应立既报请主管领导裁定。

4.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修时应跟班劳动,现场办公,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4.11负责修定本车间的运行和检修规程,编制设备运行系统变更和操作程序的方案,组织反事故演习。4.12督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以及检修技术管理、现场设备管理、设备异动管理材料消耗管理等工作。4.13负责本车间的各项资金费用定额控制。

4.14负责本车间的各项管理、贯彻和执行等工作。4.1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 工作程序

5.1每天早七点半前后,应到厂房巡回检查运行、检修、设备状况和劳动记律等情况,查阅各种记录并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5.2每月招开一次检修班长会议,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5.3每月25日前将编制的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材料消耗计划交到到公司。5.4每月25日前将编制的考核表和工作总结交到公司

5.5每年年末12月25日前写出本车间的全年工作总结交到公司。

6: 职权

6.1有权向本车间职工发布生产、技术和行政方面的指令。6.2有权决定本车间内生产工人的配备、及班组长任免。

6.3有权对本车间职工的晋级、调转、惩处提出意见或建议。

6.4有权按经济责任制对本车间职工考核,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6.5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本车间生产和行政管理上的重大问题,事后报告生产副经理,生产副总工程师或其它有关领导。6.6有权召集检修人员的各种会议。

6.7有权召集指挥检修人员.处理设备事故和缺陷。6.8有权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提出意见。

7: 检查与考核

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及公司《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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