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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11-1112030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1 23:35: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函字[202_]157号)的要求,我公司对照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202_]第109号)的条款和《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对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概况

@@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_年12月9日,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总体发展布局,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汽车有限公司**分公司”(简称“**分公司”),并将分公司迁址到@@汽车有限公司**分公司。

**分公司设有6个职能部门和5个生产分厂,共有员工600多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8人。配备主要检验设备21台;试验设备4台;建有整车性能检测线、淋雨实验室、涂装化验室(包括污水处理站)、试车跑道,可进行整车静态检验、动态检验、淋雨检验及综合性能检测。

**分公司自202_年9月开始试生产。202_年3月7日至9日,国家工信部专家组对**分公司进行了迁址车辆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核,并获通过。202_年5月 30日 至 5月31日中汽认证中心对**分公司进行了CCC认证扩项(新增生产场地)检查。现场对2台样车的结构、技术参数、关键件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与申报资料一致。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CNCA-02C-023:202_《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 2 认证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要求。

**分公司生产GA6460E4、&&E4两个系列6个品种的轻型客车产品。产品严格贯彻国家公告管理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均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产品公告(224批和226批),并于202_年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在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产品一致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管理的形势,**分公司一方面密切关注、多渠道积极收集各种政策法规和标准信息,另一方面借助@@汽车研究院的资源优势,确保做到准确领会政策要求,及时转化实施。@@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管理办法》,**分公司设置专人负责各种政策法规和标准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组织实施工作,每月发布《标准化月报》,宣贯政策法规和标准动态。分公司将因国家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变化引起的产品变更列为关键变更,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在设计、生产、检验各环节贯彻实施。

三、强化公告管理工作

**分公司保持了产品生产地址、法人代表与公告公布内容一致。@@汽车有限公司制定了《新产品定型试验、公告强检试验及公告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和要求。汽车研究院负责公告的申报和变更,**分公司负责按公告备案的要求组织生产,由专人负责与研究院接口公告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和获取公告备案信息。

四、多种举措保证产品一致性

**分公司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汽车产品实现的各个环节,多种举 3 措确保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有效,没有变更。

一是完善技术文件。**分公司自试生产以来,依据《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陆续编制了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并不断加以验证,使其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前期为着重控制焊装和涂装的关键过程,制定了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日前为更好地指导生产,对生产过程的所有工序均制定了作业指导书,使工艺文件更为具体化。

二是完善生产和测量设备、工装管理。@@汽车有限公司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关键生产设备管理办法》、《测量管理制度》、《工艺装备管理办法》、《工艺装备设计和验证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分公司在全面加强装备管理的同时,重点监控关键生产和测量设备,对关键设备实行“五个优先”,即点检优先,定期维护优先,维修资源优先,故障管理优先,计划检修优先。同时,建立了关键设备故障时应急制度。

三是严格供应商管理。按《供应商开发与准入管理办法》、《零部件试装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公司加强供应商质保评审,优化供应商体系,严格供应商开发流程,控制供应商的准入,对供应商实行A、B、C分级管理。对关键外购件认真核对供应商名称、外购件型号及相关资质,加强检验,确保与备案的关键外购件一致。

四是借助生产准入检查和外审,提升企业质保水平。**分公司按照“追求“顾客满意”是公司永恒的宗旨,为用户提供“零缺陷”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是公司每位员工追求和奋斗的目标。”的质量方针,全方位健全质保体系,强化质量管理。对生产准入检查和外审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深层次挖掘问题,持续改进。针对一 4 般不符合项“对冲压过程工艺识别不充分”,进一步完善了《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关键过程、关键零部件、COP)》、《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系列冲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合格证管理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2_]761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的要求,**分公司围绕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合格证的制作和配发、合格证的信息传送、合格证信息的修改与撤销、合格证信息的核对后续处理等内容,制定了《整车合格证管理办法》,全面完善了公司整车出厂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一是确保合格证参数的准确性。合格证的打印和上传由经培训的专人负责,保证了工作的专业性、一致性和延续性。配备了专门的设备。按《车辆下线流程卡》对每一项输入的车辆信息进行严格核对,公告备案参数、合格证实物信息、合格证上传信息与实际生产的产品数据相一致。

二是规范了合格证打印的流程。并要求建立《合格证发布档案》,记录合格证发放信息,以便于追溯。

三是规范合格证信息的上传。要求打印上传操作人员每月必须对U盾进行刷新一次的操作,以保证下一个月的正常使用。在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后48小时内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向工作机构传送合格证信息。

四是严格合格证信息的重新打印。发现合格证的打印错误、纸张破损必须先行收回,加盖作废章,存档。《合格证发布档案》和作废合格证的纸 5 张作为合格证的发布档案,长期保存。

在车辆生产经营活动中,**分公司不断深刻领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强制性认证管理的有关规定,汽车产品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但是,由于公司管理水平有限,我们在理解贯彻国家有关要求上可能还存在偏差、还有不深入的地方,我们将继续努力,并虚心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专家的指导和帮助,持续改进,扎实工作,确保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汽车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第二篇: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生产一致性自查情况

报 材 料

XXXXXX 202_年07月

/ 7 汇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产品生产一致性及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全省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生产一致性检查的通知》中的自查要求内容逐项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XXXXXX拥有轻型车事业部和专用车事业部两个厂区,轻型车事业部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在册职工120余名。拥有各类生产检测设备260余套,其中汽车链式平台装配线一条,涂装线一条,焊装线一条,现代化检测线一条,全厂实行ERP系统管理。

2、专用车事业部占地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在册职工420余名,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80余名。主要从事重型专用汽车生产改装,生产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系列产品。年生产能力5000台。

公司拥有先进的数控坐标式切割机、剪板折弯设备和焊接设备,导轨专用车床、数控卷板机、罐体焊接中心、封头切割机,纵剪分条横切机组、双机联动数控折弯机、液压闸式剪板机,总装流水线一条、喷砂——喷漆——烤漆线一条、开卷校平流水线一条以及相匹配的辅助设备和先进的检测设备达40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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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以《质量手册》为指导文件,质量体系过程清晰、结构合理,程序文件充分适宜。

4、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机动车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管理的加强,为切实保障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有效实施,我公司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202_〕第109号),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2_),统一编制了《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TMAC-JBYZX001、TMAC-QKYZX001、TMAC-QHYZX001),并上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审核、批准。企业依据CQC批准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进行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5、为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有效的建立、健全、运行和保持,公司任命了质量负责人,组建了质量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工作,协调处理公司出现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向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

二、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情况

1、XXXXXX集团现有《公告》车型30个,其中:轻型货车类5个、轻型客车旅行车类10个、自卸车类2个、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类12个、半挂车类1个。上述车型公司均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了《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并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实施,质检部门对各个工序进行严格把控,相关质量记录完整齐全,在质检部保存5年。

2、公司由人事部定期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生产、质检等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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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使其能正确理解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内容,确保其在生产、检验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生产、检验。公司与质量相关的人员均要求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并在人事部备案,相关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各种文件均按规定存档。

3、公司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各种生产、检验设备、量具和卡具,完全可以保障对安装专用部分及作业装置后的整车专用性能方面实施检测。

检测线每年委托河北省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验,各种检具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以确保各种检验设备和检具的正常使用。此外公司质检部门还制定了严格的检具日常管理规定,保证各种检测工作的性能满足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如果检验设备、量具和卡具在检定时发现不符合要求,质检部门会对出现问题的时间段内所生产的产品检验结果重新评估,同时维修或更换该检测设备。

4、我公司严格按照合格证管理系统及规范的规定制作、打印、上传、记录、发放整车出厂合格证,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出具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并立即上传。如因合格证打印系统出现故障而不能及时打印上传的,按照相关规定在48小时内上传,如48小时内合格证管理系统无法恢复使用,等故障恢复后按规定申请补传。

5、公司除保留整车信息及出厂检测原始单据外,质检部还对原始数据分类,建立电子化的整车产品信息和检测记录,其中整车信息存档期为车辆设计使用年限;产品的检测数据存档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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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对关键零部件以及涉及安全环保性能的零部件总成,由技术部根据3C要求以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检验作业指导书,并根据3C、ISO9000程序文件进行检验和验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法规。

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专用部分及作业装置和机构的功能实现,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的客户绝不让步接受。近期为配合我省超限治理以及一致性检查工作,特别加大了对专用汽车的外廓尺寸、侧后防护等方面的检测密度,保证出厂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公告要求。

对关键工序由技术部严格按照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工艺要求和控制方法、规范操作,并由质检部在实施过程中监视和测量。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7、公司建立了从关键零部件总成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追溯体系,从零部件进厂入库进行检验,到装配过程中控制及出厂后在售后跟踪记录,各个环节均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存档期同第五条)。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能够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8、我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供应部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根据供方产品质量、交付业绩、外部退货等情况进行等级调整或进行更换。

质检部严格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填写完整记录,待不合格项纠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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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提供的零部件总成服务和相应的制作过程,供应部结合质检、技术、售后等部门根据技术要求和程序文件进行检查,在确定需采购样件和制作过程符合要求后进行正式采购。供应部根据程序文件对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5年。

9、对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和评价之后退回供方或自行报废,关键零部件的合格率要100%,对于不合格的,或者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关键零部件,要求退货处理,绝不让步接收。

10、我公司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包括人员能力、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未发生变化,能够满足原要求。

11、我公司基本情况以及生产的产品状态与《公告》批准状态一致。

三、产品合格证自查情况:

202_年7月份至今共使用合格证267张,其中包括正常发放230张,因损毁等原因更换17张合,打印出问题作废20张。

公司制定了合格证管理程序,合格证的制作、打印、上传、发放严格按照该规定进行,并且建立了专门的产品合格证信息传递系统,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理。

合格证在石家庄中晟安全有限公司制作,该公司有相应的资质认证,制作数量有相应的记录,合格证样式与内容均与备案的样式和公告的参数相一致。坚决杜绝传送虚假合格证、异地贴牌使用合格证和倒卖、转让合格证等行为。合格证的发放均有详细的登记记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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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一证以及追溯性。

一般合格证打印后会立即上传,除特殊情况,如:打印系统故障、网络不通、停电等,会在系统恢复正常后第一时间打印、补传合格证。完毕后会做相应记录,发放时领取人必须填写合格证领用单并由主管副总签字后方可领取,保证一车一证,如遇特殊情况,如:打印错误、条码不清等需要更换时,在收回旧证后才予发放新证。公司不存在异地生产车辆贴牌使用合格证和倒卖、转让合格证的现象。

四、总结

经公司对生产一致性的自查,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司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企业标准执行。公司能有效控制产品从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全过程的一致性。

同时,公司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积极完善各个环节的控制,尤其是加大产品一致性和合格证管理力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车辆生产相关标准、规定和《公告》要求。

XXXXXX

202_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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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

上海利用华昌汽车锁具有限公司

汽车门锁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Control plan Cop 文件编号:LYHC-QPM-30 受控状态:受控 版次:A/0 编制:.审核:.批准:.1

202_-08-01发布 202_-08-01实施 汽车门锁 COP 控制计划 1.目的 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批量生产的汽车门锁产品。3.引用文件和执行标准 CNCA-C11-10:202_《汽车门锁及保持件强制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QC-C1110-202_《强制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门锁及保持件》 GB15086-202_《汽车门锁及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号:LYHC-QM/QPM 4.职责 4.1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总体管理。4.2与生产一致性控制有关的各部门职责,见《质量手册》编号:LYHC-QM-5 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要求 5.1生产一致性检测(检验、试验或检查)

汽车门锁产品一致性控制要求见下表。方法 序号 特性 反映计划 责任部门 规范 结果分析 频率 抽样及样品 记录 1.三方试验结果 8D报告,GB15086强度试验:载2.质量部根据标每年检测报告及结果 1 见抽样控制程序 并重新抽质量部 标准要求 荷1、2、3 准和规则进行分1次 分析 样、检测 析和判断 GB150861三方试验结果新产检测报告及结果8D报告,2 耐惯性载荷 见抽样控制程序 质量部 标准要求 2质量部根据标品开分析 并重新抽2

5.2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控制 5.2.1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识别 汽车门锁产品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控制表见下表。控制方法 零部件/原CCC证序号 型号规格 生 准和规则进行分发时样、检测 析和判断 检测

产单位 责任部门 材料名称 书号 检验项目 抽样方法 相关文件 外 观 S-1, AQL=2.5 尺 寸 S-1, AQL=2.5 检验指导书采购部 S-1, AQL=2.5 硬度/热处理 上海乐加LYHC-JY-05-21 转片舌 1105-A00 无 质量部 材料/材质报杰金属制 016-A/0 每批一次 告(供应商提品有限公供)司 S-1, AQL=2.5 外 观 检验指导书上海金明

S-1, AQL=2.5 尺

寸 采购部 LYHC-JY-06-2无 2 止动钩 1106-A00 热处理厂 质量部 S-1, AQL=2.5 硬度/热处理 016-A/0 每批一次 材 料 上海联化 S-1, AQL=2.5 外 观 化工有限 S-1, AQL=2.5 检验指导书尺 寸 采购部 公司 LYHC-JY-02-23 左/右支架 L/R1102-A00 无 材料/材质报质量部 016-A/0 每批一次 告(供应商提供)S-1, AQL=2.5 外 观 检验指导书慈溪环宇 S-1, AQL=2.5 尺 寸 采购部 LYHC-JY-34-24 左/右底座 L/R1120-A00 电子有限无 材料/材质报质量部 016-A/0 公司 每批一次 告(供应商提供)5.2.2关键制造过程的控制 关键制造过程:

序号 控制类容 控制方法 责任部门 3

汽车门锁产品 1 汽车门锁产品《控制计划》LYHC-QR09.15-A/0,见附件

关键制造过程的控制按相关产品的《控制计划》编号:LYHC-QR09.15-A/0,详见汽车门锁产品《控制计划》LYHC-QR09.15-A/0。

质量部严格按照《检查和试验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14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3执行。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工装设备按照《设备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6和《工装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7执行。5.2.3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要求 检测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进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查和试验记录必须填写真实、字迹完整、清晰可辨,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字、注明记录日期。人员资质要求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5的要求执行。为保证生产过程工序质量,生产和检测设备必须校准或检定,质量部按照《计量器具和试验室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17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具)进行检定或校准。质量生产部、技术部 关键制造过程 部负责制定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准确、熟练使用仪器设备。5.3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控制 5.1 CCC标志的使用管理执行《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控制程序》编号:LYHC-QPM-26,见附件1。

序号 控制内容 控制方法 责任部门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控制程序》编号:LYHC-QPM-

26、《证书状

证书管理 质量部 态清单》编号:LYHC-QR26.01-A/0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控制程序》编号:LYHC-QPM-

26、《认证标 2 标志管理 质量部 志领用登记表》编号:LYHC-QR26.02-A/0 4

《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控制程序》编号:LYHC-QPM-

26、《模压标

5.2 经检验合格后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检验员按照要求进行一致性检查,完成的合格产品由检验员确定有没有模压或印刷强制认证标志。

5.3 使用模压标志时,定期向标准管理中心申请《模压标志批准书》。5.4 认证变更的控制 5.4.1 产品涉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标准法规、控制计划等发生变更时,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质量部及时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按《3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7执行,详见模压/印刷控制 质量部 志批准书》 附件2。序号 控制内容 控制方法 责任部门 关键零部件、企业名称、生产 1 《3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7 技术部、质量

5.4.2 在变更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质量部将变更批准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变更批准文件后方可组织采购、检验和生产。5.4.3 未经批准的变更将不能保证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不得加施认证标志,对标志的使用执行《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控制程序》编号:LYHC-QPM-26。5.4.4 对擅自变更认证产品相关影响因素而导致认证产品失去其一致性,甚至造成损失的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5.4.5 质量主管对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得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进行确认。5.4.6 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设计和更改,其中一切活动均由质量部进行确认。5.4.7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的变更活动或新产品认证。5

5.5 出现不一致时的纠正、预防或召回措施 5.5.1当公司内自检发现不一致(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对未出厂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3进行识别隔离,在实施修理、调整、更换和部 地址、标准法规等发生变更时 必要的检查之后予以放行。若已有不一致产品流入市场,应组织市场追回和点检,以消除不一致,必要时需进行产品召回,并按认证机构的规定执行变更、暂停注销等认证程序。序号 控制内容 控制方法 责任部门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3 技术部、生产部、质

出现不一致的纠正、预防、召回措施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15 量部 《纠正和预

5.5.2当国家质量抽查、质检执法、市场反馈发现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时,属于不符合法规质量信息,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不合格对象范围,制定对策并实施,若不一致涉及到认证产品的关键特性(犯规、安全、环保)时,应及时将整改措施上报认证机构,并执行变更、暂停、注销等认证程序。5.5.3当客户或市场对认证产品一致性发生投诉时,应针对产品的技术参数和产品结构及投诉项目制定一致性审查计划,核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如属实给予立即整改,并向客户或市场提交整改报告,并保存记录。5.5.4产品不一致发生后的追溯和纠正措施 5.5.4.1工厂建立《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防措施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4 15,按生产流程单和流水号对产品进行标识,保证可追溯到产品不一致发生的批次、数量和原因。5.5.4.2工厂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4,建立结构化的纠正措施方法,对所有产品不一致的问题,必须编制8D报告,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5.6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的更新 质量部定期从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网站和中国质量中心网站收集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标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并记录在《标准、规则和法律法规更新记录》编号:LYHC-QR27.01-A/0,需要时,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请,按照《3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7执行。序号 控制内容 控制方法

责任部门 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3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7 技术部 1 更新 《标准、规则和法律法规更新记录》编号:

5.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5.7.1工厂按照ISO/ TS16949:202_或ISO9001:202_标准要求和认证规则附录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0,LYHC-QR27.01-A/0 质量部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ISO/TS16949:202_标准和认证规则附录1的所有要求。5.7.2工厂定期接受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质量审核时;

———同一型号的产品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时。7.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7.1质量部负责组织进行上一《产品一致性控制计划》编号:LYHC-QPM-30 实施情况总结,编写在《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执行报告》编号:LYHC-QR30.01-A/0,供认证机构现场检查时确认。7.2工厂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向认证机构提交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变更说明,需要时接受认证机构现场检查。

8.相关文件清单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附表 附表1:成品COP试验 附表1-1汽车门锁COP试验 不一致追溯和序号 检验项目 控制要求/检验要求 记录形式 检查方法或手段/责任部门 试验检验的场所 检验频次 处理措施 《装配作业指导书》 《过程点检表》外观 目测/生产部 生产线 100%

LYHC-ZY-15-202_-A/0 LYHC-QR13.08-A/0 《装配作业指导书》 《过程点检表》 2 锁体基本功能 目测手感/生产部 生产线 100%

LYHC-ZY-15-202_-A/0 LYHC-QR13.08-A/0 《控制计划》 《型式试验报告》 3 锁体寿命 耐久试验机/质量部 试验室 每年1次 LYHC-QR09.15-A/0 LYHC-QR14.04-A/0 《控制计划》 《型式试验报告》 按《不合格品 4 耐高低温 高低温试验箱/质量部 试验室 每年1次 LYHC-QR09.15-A/0 LYHC-QR14.04-A/0 控制程序》处 置。及本控制 《型式试验报告》 万能拉力机/质量部 5 载荷1 GB15086-202_ 试验室 每年1次 计划

附表2.关键零件、原材料COP试验

第四篇:两轮电动摩托车生产一致性202_

两轮电动摩托车生产一致性保证(控制)计划

1.目的

确保本企业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针,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试验样车、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状态相一致(以下简称“五个一致”),并持续符合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批量生产的两轮电动摩托车的公告及强制性认证产品。3.引用标准

本保证计划执行托车国家标准、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强制性认证CNCA-C11-02:202_等标准。4.职责

4.1 技研中心总监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的总体管理。

4.2 技研中心负责制定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运行的全面工作,负责法规申报及相关变更扩展申报;负责与认证机构进行相关工作联系和协调。

4.3 技研中心-品质部负责质量活动实施的跟踪管理、质量活动的数据分析;负责质量投诉的处理。

4.4 技研中心-检测部负责《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整车强制性检验控制部分)》的编制;负责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定期确认、零部件性能试验确认、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跟踪与落实。4.5制造中心-技术工艺部负责《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装配生产程控部分)》的编制;整车装配关键工序程控;负责完成整车的全数检验、过程巡检及不合格、不一致的处理。4.6制造中心-检验部负责《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关键零部件控制部分)》和零部件进货检验人员和整车出厂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负责零部件入厂检验和整车出厂检验(全检及抽检)负责不合格整改工作推进;负责供方质量控制和供方评价;负责整车出厂标志的实施;负责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一致性证书的打印以及二维码的控制,数据上载。

4.7采购中心负责供方生产能力调查;负责按指定的供货商、规格型号采购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的控制。

4.8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整车及整机、零部件检验人员、关键工序操作工位人员等培训。4.9管理者代表为质量负责人,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4.10营销中心-售后报务部:负责产品质量投诉结果的实施;负责蓄电池回收的实施。

4.11仓库负责零部件及整车的储存、防护,电池储存期控制。5.工作流程

5.1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性的控制

5.1.1 为有效控制批量生产的摩托车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定期对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性进行审查,相关规定按《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性验证管理办法》执行。

5.1.2 产品一致性验证的时机

——内部质量审核时;

——认证产品连续生产二万台时;

——认证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及以上,需要恢复生产时; ——年产量不足二万台,每生产5000台时; ——当客户或市场对认证产品一致性发生投诉时; ——企业认为有必要时。

5.1.3 由检测部人员负责提出进行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性验证,并且负责进行技术验证的实施工作,每次验证抽取两台整车。

5.1.4 根据《合格供方目录》及其对供方的规定、产品描述中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结构的描述、《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对产品的描述以及型式试验合格获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表》为依据,对以下内容进行验证:

5.1.4.1 核查轮胎、喇叭、灯具、后视镜等部件CCC标志上的工厂编号,每一个月一次对其CCC证书有效性进行核查一次,确保申请认证产品申报资料生产厂家的一致性。5.1.4.2 整车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使用状况。

5.1.4.3 产品中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产品标牌、车辆商标、电机型号、轮胎规格等是否与型式试验样品及认证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5.1.4.4 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其它规定。5.2 整车试验和相关检查项目的控制要求

5.2.1 对生产最终的成品进行下线检验及定期的确认检验,保证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不得出厂,保持产品的持续稳定性。本公司的整车试验和相关检查分为在工厂现场进行与非工厂现场进行两类。

5.2.1.1 检测部按照附录F《整车强制性检验的控制要求》对整车强检项目进行强制性标准检查,按照《整车检验企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对检验结果记录于《整车检验记录》中,对其保存;对具备强检项目检测能力的按照《强制性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记录于《强检记录表》中,并保存。

5.2.1.2 检测部依据附录F《整车强制性检验的控制要求》,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一致性控制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5.2.1.3 整车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规定位置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和发放一致性证书,不合格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操作,待重新检验合格之后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并入库。产品的包装、搬运和储存按《过程物流的搬运、储存、包装和防护控制程序》执行。5.3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控制

5.3.1关重键的确认:依据《关重特性分类原则》制订车型的关重零部件清单。

5.3.2关键件供方的选择和评定:采购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零部件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应进行实地考察,要求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等符合本公司产品要求,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列入《产品零部件供方名录》进行统计。采购部负责每年一次对供应厂家的基本状况评核、技术评核、品质评核、能力评核、服务评核等进行评分记录,满足本公司产品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列入《产品零部件供方名录》,进行统计。

5.3.3关键件的采购:采购部要确保从《产品零部件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做好采购记录;当供应商发生变更时,采购部要对发生变更的供应商进行重新调查、评定以及监督,以满足本公司要求,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企业认证联系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认证机构通过后,按照新的供应商,重新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并按照Q/LM C08-A《采购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3.4关键件的进货检验:检验部负责进货检验,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产品所规定的要求。以厂家批次检验为基础,检验部按照《零部件检验基准书》规定批量抽查和周期检验,检验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要求各供应厂家在零部件交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包括外形尺寸和理化性能等),报告需在有效的时间内,并满足本公司要求。对强制认证(CCC)零部件上的工厂编号和证书的有效性每批次对其进行核查,以保证强制认证证书有效。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记录于“不合格品通知单”,按Q/LM C14-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认真填写检验记录,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对进厂零部件或材料的检查按照《零部件检验基准书》执行,记录必须真实、字迹完整、清楚可辩,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字、注明记录日期。进厂检验人员资质要求按Q/LM C04-A《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5.3.5 关键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在进货检验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定期确认检验,以满足本厂认证产品的技术要求。定期检验可由在工厂现场与非工厂现场两种,当检验

项目由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监督确认,确认检验能力并验证检验结果,具体要求按Q/LM C17-A《关重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有强制性认证的零部件应定期的对其部件的证书有效性进行查询,并保存相关记录。定期确认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可继续向本厂供货。若定期检验项目发现有不合格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出整改项目,要求整改,停止供货。在整改合格后应重复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供货。具体的检验项目、特性、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工具、检验依据、检验频率见附录E:《关键零部件控制要求》。不合格品按Q/LM C14-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5.4关键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的控制

5.4.1装配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通知单中要求的产品数量、型号进行装配,并严格按生产通知单填写《领料单》,由专人领取零部件进行装配,装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装配工艺》及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组装。

5.4.2生产线按生产通知单合理安排并进行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地按通知单要求生产,严禁私自更改通知单或工艺卡,如发现通知单或工艺卡与生产产品有出入,应及时汇报技术工艺部,由技研中心确认并对其进行整改后再按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5.4.3整车装配过程检验是以总装车间为主,通过工序间的自检、互检满足装配质量要求。产品检验员应严格按照《装配巡检作业规范》进行检验,并记录在装配巡检记录表上。在整个流水线装配中,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关键工序,由专职巡检员对关键工序进行定期抽查。关键工序生产程控要点按照《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关键生产程控部分)》的要求执行,详细见附录A。

5.4.4识别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并加大对各工序的监控力度,并以现场操作指导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以保障和提高质量及工序控制能力。5.4.5 检验部整车检验员按Q/LM C13-A《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经调试组对车辆安全、性能、外观等方面全面检查检验合格后,按LM-ZD-JS-JT-030 《机动车整合格车出厂合证和产品一致性证书管理办法》要求,打印《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车辆一致性证书》并核对,确认二维码的准确性后,上载数据。按Q/LM C16-A 《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要求保管、使用CCC整车标识;包装检验员对整车检验后的合格车辆,检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内容是否与出厂车辆相符,然后才能进行包装,检查包装过程中的外观、要求方面;

5.4.6不合格品应集中堆放在次品区,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保管,并定期进行整理,具 体执行Q/LM C14-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4.7 当关键工序的工艺方式或参数或操作者发生变更时,应该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

认证工程师及时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新的工艺方式或参数或操作者。变更的具体流程参照Q/LM C19-A《认证产品一致性变更控制程序》。若关键工序发生任何未经确认的的变更后,企业应对这些变更进行追溯,由负责对产品的影响程度确认其处理方法,待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放行,但不包括影响认证产品一致性的变更。5.5生产设备的控制

5.5.1本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设备安装的精度和合理性符合工艺要求。其中,空气压缩机设备运行状态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需进行日常点检保养,因此,需要巡检员认真检查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点检卡》,以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具体按照Q/LM C05-A《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执行,详细见附录B。技术工艺部负责人应对工序上的生产设备能力进行确认。若这些设备发生变换或者大/中修后,应对该过程的能力重新进行确认。5.5.2 制造中心按照Q/LM C05-A《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规定制订生产设备的操作保养规程。

5.5.3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6检验仪器和检验设备

5.6.1为保证生产过程工序质量,检测设备予以确认,检测部按照Q/LM C10-A《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具)进行检定/校准,按照《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生产设备控制部分)和(检测设备控制部分)》要求控制,详细见附录C。

5.6.2技研中心负责制定《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够准确、熟练的使用仪器。

5.6.3 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

5.6.4 检测部负责检测设备的台帐、校准计划管理,负责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跟踪与落实。5.7最终产品检验控制

5.7.1最终产品按照《包装检验指导书》检验控制。5.8 产品一致性控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规定和要求

5.8.1 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的总体管理。其下由要由研发部、检测部、检验部、生产车间、采购部、人力资源部履行职责。技研中心研发部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负责法规申报及相关变更扩展申报,负责与认证机构进行相关工作联系和协调。

5.8.2 检验部负责制定产品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运行的全面工作,负责零部件进货检验人员和整车出厂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负责零部件进厂检验、过程巡检和整车出厂检验(全检及抽检)负责不合格整改工作推进。

5.8.3 检测部负责《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整车强制性检验控制部分)》的编制;负责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定期确认、零部件性能试验确认、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跟踪与落实。5.8.4 生产车间负责按《生产与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和《工艺规程》的要求,对整车装配关键工序过程控制,负责完成整车装配过程的全数检验及不合格、不一致的处理。

5.8.5 采购部负责供方生产能力调查,负责按指定的供应商、规格型号采购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的控制,负责供方质量控制和供方评价。5.8.6 研发部负责管理文件资料的管理。

5.8.7人力资源部负责整车、零部件、过程检验人员、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人员等培训。人员资质要求按Q/LM C04-A《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人力资源部应每个月最少一次对零部件进厂、过程检验、整车检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零部件检验规范》、《过程检验规范》、《整车检验规范》,并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进货零部件或材料、过程检验、整车检验的检查和试验记录必须真实、字迹完整、清楚可辩,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字、注明、记录日期,由人力资源部对记录进行考核,发现问题立即对记录人要求整改,查明问题来源。9.关键零部件产品变更控制

9.1 产品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参数表》中关键零部件发生变更时,要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认证工程师及时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按Q/LM C19-A《认证产品一致性变更控制程序》执行。

9.2 在变更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将变更批准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变更批准文件后方可组织调货、检验和生产。

9.3 未经批准的变更将不能保证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不得加施认证标志,对标志的使用执行Q/LM C16-A《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9.4 对擅自变更认证产品相关影响因素而导致认证产品失去其一致性,甚至造成损失的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10.一致性控制计划变更的控制

10.1 公司建立了《生产一致性变更控制程序》,明确变更控制的职责部门和控制流程,以确保认证产品的变更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

10.2 《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认证产品发生下述变化时均属变更控制范围:

10.2.1 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10.2.2 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影响生产一致性的因素发生变化;

10.2.3 获证产品的商标、申请人、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10.2.4《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发生变化;

10.2.5 已获证产品发生技术变更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时; 10.2.6 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化。

10.3 《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以上的变更,必须在变更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变更判定是否需要增加型式试验或进行工厂现场检查,确认原认证结果对认证变更的有效性,确认原证书继续有效和/或进行变更扩展换发认证证书,认证变更在经认证机构确认批准后方可生产和销售。10.4 《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变更程序

10.4.1 《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涉及以上的内容发生变更时,由检验部将变更原因及因本次变更而涉及产品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变更申请,认证工程师按照认证机构规定的要求,在变更实施前向认证机构进行网上变更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

——变更的项目; ——变更前后的内容说明; ——变更后的一致性控制计划; ——相关的试验/验证报告等。

10.5 当变更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技质部将变更后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发放到相关部门,收回作废文件,生产管理、采购、检验部、等部门按变更后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

10.6 本计划涉及的相关资料、文件、记录应按照Q/LM C01-A《文件控制程序》和Q/LM C02-A《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归档。其中所引用程序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并且每年进行一次有效性确认,如有重大变化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技质部负责组织上一《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编写《生产一致性控制报告》,并按要求提交认证机构。5.11产品不一致控制

5.11.1当公司内采不合格品在采购部件出现时,按照Q/LM C14-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退回供应商。生产过程中出现时,按照Q/LM C14-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返工、或者更换;自检发现不一致(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对未出厂产品按Q/LM C14-A《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识别和隔离,在实施修理、调整、更换和必要的在检查之后予以出货。若已有不一致产品流入市场,应组织市场追溯和点检,以消除不一致,必要时需进行产品召回,并按认证机构的规定执行变更、暂停、注销等认证程序。

5.11.2 当国家质量抽查、技监执法、及市场反馈发现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时,按MZD/BG01-01-18《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控制程序》执行。属于不符合法规等质量信息,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合格对象范围,制定对策并实施,若不一致涉及到认证产品的关键特性(安全、环保、EMC)时,应及时将整改措施上报认证机构,并执行变更、暂停、注销等认证程序。

5.11.3 当客户或市场对认证的摩托车产品一致性发生投诉时,由针对投诉的产品的《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表》及投诉项目制定一致性审查计划,核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如属实给予立即整改,并向客户或市场提交整改报告,并保存整改记录。具体详见《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5.11.4 当发现产品存在不一致情况时,产品的追溯路径为:

5.11.4.1 成品可以根据车架VIN号及查至“生产统计记录单”,由此查出产品的各装配工序和检验记录,可追溯到每个工位的操作责任人和检验人员。

5.11.4.2 零配件可根据供方标识追溯至采购厂家,根据零配件入库记录,可追溯到“外协件件进货检验记录” 的实施责任人。

5.11.4.3 半成品、在制品可对生产工序进行追溯,按工艺流程确定具体工序操作人员,由技质部负责追溯,生产部配合追溯。

5.11.4.4 依据“生产统计记录单”,可查出产品生产批量及零配件入出库数量,以及可追溯到市场销售产品的数量及经销商(客户)。5.12 CCC标志的发放使用控制

5.12.1 成品车经检验合格后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检验员按照《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要求进行一致性检查完成的合格产品,由检验员在规定位置上加贴强制认证标志。

5.12.2 检验员对每日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填写《认证标志使用台账》并由标志管理员核查存档。

5.12.3 检验组长或巡检在生产、打包出库时,不定时地检查认证标志的加贴情况,若发现不合格品或非获证产品必须禁止使用,不予出厂。

5.12.4 认证标志在使用中发生损坏造成报废时,应填写报废单,报技质部部长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标志管理员进行备案。

5.12.5 CCC标志的采购及保管执行Q/LM C16-A《强制性认证立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的规定。

第五篇:COP生产一致性工厂审查

生产一致性工厂审查(COP)介绍

按照欧盟法规EEC/ECE相关要求,凡是申请EEC/ECE认证、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生产商,在通过认证测试之后必须接受欧盟各国交通部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关于检查的关注点,如下:

文件准备

1.ISO/TS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TS/QS 证书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实施记录

3、控制计划以及实施记录

主要的检查项目:

1.体系文件审核(质量方针,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a)质量手册,质量目标,程序文件

b)管理评审报告

c)内审报告

2.文件控制

a)文控清单

b)图纸文件,外来文件,欧洲法规控制

c)文件发放,作废,回收,如何销毁记录

d)COC证书的管理(整车厂)

3.记录控制

a)记录清单

b)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

4.工程更改的控制

a)认证产品的更改,需要通知认证机构,通知VCA,来判定是否需要进行测试。b)在程序文件中要有明确说明

5.培训

a)培训计划

b)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c)检验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生产现场

a)操纵规范

b)检验规范

c)检验记录

d)设备台账,检修计划,日点检记录

7.计量器具的检定

a)计量器具台帐

b)检定计划

c)证书

8.不合格品控制

a)来料,半成品不合格品控制

b)不合格品区域划分

c)让步接收规定

9.供应商管理

a)合格供应商清单

b)新供应商导入

c)如何供应商分级,评估 10.顾客满意度以及内审管理

11.仓库

a)原材料库,先进先出,检验规范,人员职责,货物码放

b)成品库,包装,标识打印,有程序文件或者作业指导书规范

12.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工厂自己不能做的实验需要签订委外协议。

13.控制计划

按照法规要的控制计划(英文版),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包装完成。包括实验的频次。

注:要有至少近3个月的体系运行记录

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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