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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1-865034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8 16:47: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区司法局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_年,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控“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引领,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平安、法治、和谐通州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今年的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表现在: ——法制宣传教育再创新佳绩。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一主线,全面迎接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积极争创“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区,加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协助金沙街道建成普法小游园,目前已建成区级法治公园(广场)5个。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在平安法治通州开辟以案释法法律讲坛,制作播出以案释法节目八期。开展普法环区行、法制文艺下基层、“宪法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已累计出车118次。全区各地组织法制文艺下基层活动160场,专场宪法宣传活动22场,印制发放“宪法宣传单”10万份。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与群众108人。9月11日,迎接XX市“六五”普法终期考核组检查,通州普法工作得到考核组好评。

——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再得新提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健全矛盾纠纷分色预警、分级处置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做好防范工作。调整充实专职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探索专职调解员初级职称评定,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综合业务素质,调动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执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全力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今年1-12月份,全区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9116起,调处成功8617起,其中三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3317起,调处成功3266起,调处成功率98.46%。全区劝阻群体性上访431批次2601人次,防止矛盾激化275起,防止民转刑案11件次16人。区调处中心受理调处124起,全部调处成功,涉赔金额1716.3万元,其中死亡纠纷20起,涉赔金额907.6万元。

——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以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简便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系统,优化功能,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区社区矫正内网平台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达100%,手机定位监控实现每日不定时抽查。严格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机制,提高评估质量。5月中旬,区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16家司法所进行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平台使用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规范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情况分析总结进行通报。组织开展社工、调解员等各类业务条线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1-12月份,共办结审前评估327件,办结假释评估29件,办结诉前评估13件,办结公安委托评估3件,办结暂予监外执行评估1件。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4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44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28人,其中缓刑383人,假释35人,管制2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加大执法力度,累计给予警告处分92人次,提请收监执行8人。——法律保障工作再展新局面。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被列入区政府202_年百项攻坚克难任务之一,我局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全局,集中全系统力量办大事、办实事,对照建设标准,通过现场指导、现场座谈、现场协商,共同破解创建过程中的难题,致力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按照区政府百项攻坚克难任务月度推进计划有序推进,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均建成100%。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顾问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助推城乡建设水平。认真抓好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一对一”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每月督查,推动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目前已投入法律援助经费24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费23万元。进一步深化“四进四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今年1-12月,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件,公证事项3536件,“一对一”顾问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各类咨询70余件,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诉讼案件21件,非诉事务2件。

第二篇: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202_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着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办发[202_]9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努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开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及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自觉履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635起,债权及债务纠纷82起,征地拆迁纠纷54起,生产经营纠纷70起,农民负担问题纠纷20起,消费者权益问题纠纷92起,其它纠纷329起等各种民间纠纷1282起。其中达成协议书的有179起,简易和口头调解1026起,调处成功率达96,避免因纠纷而引起的群众性上访16起,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起的斗殴、自杀及上访事件,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目前全区共有乡(街道)调委会**个,村(社区)调委会**个,市场调委会**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个,居民楼栋、楼院、相关企业成立的调解小组**多个,有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人。各街道、乡均按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的形式成立了较完备的人民调解网络,为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加强社区(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根据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上半年我们对社区(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提出了社区调委会总体建设规范和要求,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日誌及纠纷登记本,规范了纠纷登记、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并对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统一了民间纠纷调处要求(即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同时,规定人民调解组织要将调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调解原则、纪律、纠纷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调解程序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月份,为配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们专门在**街道农科村进行了社区调委会建设规范化试点,统一了社区(村)调委会建设标准,得到了市局和有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力度,做好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上半年,全区范围内多项市、区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企业改制使突发性、群体性矛盾发生呈上升趋势。城市居民对房屋拆迁补偿、农民对征地补偿问题特别敏感,部分农民对为什么要征地不理解或对征地补偿要求过高,引发很多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区局、街道、乡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协调、指挥工作。一是主动与区信访、劳动、民政、重点办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和了解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详情。二是加强了对乡(街)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全区矛盾纠纷动向。三是主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街)的协调,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实行属地管辖,归口职能部门,由区、街协调共同调处。四是加强对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力度,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跟踪负责开展调处工作,并要求把纠纷事件详细情况和调处结果报区综治办和局基层科、信访办等各主管职能部门。其中**、**街道司法所与有关部门大力协作,成功调处了****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居民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表场。

(四)加强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队伍

为尽快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5月中旬组织对街道、乡调委会主任、部分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8月份对全区所有社区调委主任、调解专干进行了培训,并且邀请了法院民庭庭*和市局专家来我区授课。绝大部分乡(街道)司法所均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组织对辖区内各调委会主任、成员、纠纷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区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区、乡(街)组织的培训。主要学习经济合同法、婚姻法、民法通则、*沙市有关拆迁补偿例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格式化制作等内容。通过培训,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理论水平、调解技巧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做到了依法、依规调解。

(五)与公安派出所积极配合,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

联合调解室工作的开展,既缓解了公安机关调处纠纷警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又突出了司法行政的调解职能,在人民群众的影响较好。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并调处由派出所移交的各类治安纠纷300余起,调处公民申请的纠纷3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7。

调解室的成立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我区******等两所联合办公情况势头较好,其它单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刑释解教人员

弃旧图新,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公民,而且有利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区共有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533人(其中刑释191人,解教342人),经过区、乡(街)村(社区)各级安帮组织的共同努力,共有196人得到了不同形式的安置,有帮教人员800多人,帮教率达100,有212人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均按要求落实了责任田土,由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比较好,目前我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排查工作。根据市安帮办的工作部署,坚持每月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及时做好有关排查情况的上报工作。通过排查,及时掌握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第一手准确资料,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帮教活动,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对从狱所即将释放回归人员,区安帮办根据狱所提供的信息,及时与有关街道、社区及服刑解教人员亲友取得联系,适时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尽力为他们及家庭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同时组织各街道司法所*走进狱所开展延伸帮教。特别是针对我区吸毒人员较多情况,主动配合区禁毒委、区综治办、区团委开展对吸毒人员的帮教活动,前往戒毒所召开帮教座谈会,了解吸毒人员的情况,听取吸毒人员的心声,及时进行帮教。同时对一些重点人员,采取了“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

(三)加快落实对安置帮教基地和过渡性经济实体的建设。目前,各街道(乡)均成立了1-2个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安置点,开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形式。上半年以来共有3人次在各级安置点或实体得到了不同形式的安置。各安帮办还安排专人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鼓励他们树立信心,重新做人,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安帮站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优先向该辖区劳动服务站推荐工作,并给予其三次择业的机会。

(四)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资料管理。根据*政发[202_]5号文件有关精神,区安帮办为全区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统一的档案管理袋和街道安帮工作资料。目前全区街道均做到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台帐清晰,资料齐全,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

三、认真贯彻*办发[202_]9号文件精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通过近年来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我区绝大部分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上初具雏形,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平衡,在社会上的影响进一步得到扩大,地位得到明显的提升。但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离距国家、省、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管理体制不顺,司法员兼职过多、频繁调整,办公设施不足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办发[202_]9号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文件下发后,我们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和配合,收编建所相关工作在今年六月底基本完成。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了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区13个司法所的管理工作,以全部实行区、街道两级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人、财、物、事”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工作在街道。每个司法所按3人定编,其中一名政法专项编另二名由各街道内部调剂解决。司法所不与综治办、信访办、武装部等部门合署办公,司法员专编专用,司法所工作经费有保障,办公场所按每所不低于2间房子的标准予以落实。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调整和规范中发展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继续认真贯彻全国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四五”普法活动,每月乡、街举行一次法律宣传活动。****与法律事务所联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解放路丰泉古井社区、**社区坚持每月走访辖区单位、居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开创了我区法律服务主动为市民服务之先河。东岸乡司法所请社区从事法律工作的老司法、退休的检察官、法官给村民,有关企事业单位每季讲一堂法制课,每月出一次法制宣传栏,向市民发一本《法律法规知识选编》,法律服务工作有声有色。为了搞好今年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年审注册工作,5月份基层科对全区两所法律服务所和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把好入口关,年审注册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审验全部合格。今年以来,法律工作者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爱岗敬业,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违章现象,没有投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东岸、求实法律服务所常年为4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办理各种讼诉事务32起,协办公证、调解各种纠纷、代写法律文书189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求实法律服务所指派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常驻东屯渡派出所调处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受到当地居民和有关单位的高度称赞。

五、积极落实国债资金建设东岸司法所新办公楼

我区第一批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只有一个项目,即**司法所规划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经过我们与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东岸乡政府的积极配合,现已开工建设至二楼,建一个面积约320平方米三层的办公楼,预计年内可竣工投入使用。

今年以来,我局基层司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收编建所工作文件下发各街道后,司法所办公用房难以按要求落实;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不够规范,关键证据保存不全,为以后当事人反诲起诉法院留有隐患;小部分调委会有名无实,工作没有很好开展起来;法律服务工作还没有很好开展起来,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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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_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2_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现将我局202_及“十二五”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同时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岗位津贴待遇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全体司法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建设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_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2_—202_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的要求,我局积极部署安排,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市检查组对我区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并能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开展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2、建成全市首个高标准矫正中心。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着力打造“一流平台,彰显特色”的矫正中心。今年5月在全市率先建成了集警示、教育、培训于一体的高标准的社区矫正中心,中心设置了包括用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培训的集中教育室、用于告知服刑人员权利、义务的宣告室,用于接收服刑人员的警务室,用于公、检、法、司召开例会的联席会议室,用于工作人员学习与监督的教育管理室和监督管理室,用于对特殊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的心理咨询室等。

3、打造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今年我局率先在全市试点新一代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系统(俗称“电子脚环”)。利用防拆卸、设备关机提醒、gps定位和北斗卫星双重定位等技术,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合一,预防脱管失联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7月7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悍卫,市政府副市长秦仲鑫等各级领导实地观摩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监管等执法流程,听取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4、认真贯彻执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两院三部”《关于实施的办法》,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准确把握特赦的适用条件,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及时上报拟特赦人员信息,确保“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

5、稳妥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一是重点参与劳资纠纷和农名工维权,今年以来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9件次,挽回损失100余万元;二是在公、检、法分别设立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中心,主动参与调解工作;三是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调处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矛盾纠纷;四是成立了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多名有法律背景或卫生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在我市县、区司法部门尚属首例。

6、全市率先建立法治“e”站。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村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更好服务基层。我区曹老集杨湖村立足实际,强化社会管理,在整合村级调委会、普法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等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推行“公民法治e站”工程,建成了我市首个“法治e站”,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基层群众学法、知法、用法能力的全新平台。

二、“十二五”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标准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六五”普法启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始终把目标聚焦在“和谐、法治先行”的战略定位上,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推进,融入“平安”、“和谐”建设实践。区委、区政府于202_年10月18日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于202_年10月31日作出《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202_年11月21日,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了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并提出了分层次开展普法的工作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成立了有学者、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领导干部等在内的37人组成的区“六五”普法讲师团。各镇、社区、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按照区“六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高标准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

2、强根固本,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区始终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紧紧围绕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这个着力点,着眼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建立并实施了《村民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听证和质询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区共有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77个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全区“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100%。

3、以“六五”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区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确定试点单位,实行以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2_年以来,全区共开办各类培训班500余期,受训人员达5万余人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近200场,接受法律咨询达57096人次,受理办结法援案件24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培训法制宣传骨干500余人,法制文艺演出5场次,法律知识竞赛10次,各类法律知识讲座100余场次,参加人数9.5万人次,制作宣传展板600余块,征订发放“六五”普法教材5000多份册,放映法治电影200多场,印制法制宣传扑克牌202_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1500多条,编印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0余万份。普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普法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2_年,我区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我市唯一受表彰的县(市、区)级政府。

4、加强依法治区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将开展学法用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依法治理等各个法治实践环节中,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202_年“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区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的“六五”普法成果。6月份,组织考核组对全区镇(社区)、区直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8月7日,成功接受了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的考核,市考核组对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狠抓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显著,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2_年以来,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司法所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工作制度、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标识,为各司法所设置了统一模式的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统一装配了司法徽标,制作了门牌标识、桌牌、公示板等,要求基层司法所做到统一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办事流程等。

2、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在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与各镇(社区)党委、政府协调,又增加1名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区司法所助理员已达19人。为使各所人员更加优化,今年我局对全区6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1、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组纠纷信息员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全区现有各级各行业调委会112个,调解员620人。

2、稳妥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卫生部门联合成立了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多名有法律背景或卫生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在我市各区尚属首例。

3、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在全面总结“吴夕品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各镇(社区)推广成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_年以来,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9000余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6%。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力消除影响和妨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1、深入贯彻中办发5号和皖办发22号文件精神,依托沫河口司法所原有基础,积极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过渡基地建设,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的安置问题。目前该基地拥有业务用房12间,学员宿舍6间,劳动实践基地约1亩。同时,基地还与安徽鑫泰有限公司、安徽迅启有限公司、安徽佰瑞特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达成了就业安置协议,对无着落、无资金、无技能、就业难的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按照其本人的特长和就业意向填报就业意向登记表,基地联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后,安排到相关企业工作。

2、规范衔接安置,防止脱管漏管。为帮教对象建立一人一卡的人员档案,对帮教对象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年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走访摸底帮扶活动,对家庭和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对象要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对有不稳定苗头的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202_年以来,全区开展走访服务对象202_余人次、落实责任田683人、组织职业培训2200人次、推荐就业298人次。

(五)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监督长效机制。以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楚、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清楚、对执行机关监管矫正情况清楚的“三清楚”为目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建立档案资料,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体系。对社区服刑人员根据矫正期限分为初始矫正、常规矫正、解除前矫正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公德教育等,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益劳动,实行公益劳动记分制,并作为奖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思想悲观、消极情绪严重、抵触心理较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把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医疗上的困难,帮助办理银行贷款、减免税费,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目前全区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67人,按期解除社区矫正643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计224人,其中缓刑205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管制3人,手机gps定位88人,电子脚环定位4人,202_年以来,全区共开展集中教育300余场次、组织公益劳动202_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00人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2100人次。

(六)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涉农案件的法律援助门槛。针对侵害贫困群众权益、征地拆迁和土地整治引发的合同纠纷、农民工追讨工资、交通肇事等相关案件积极介入,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我局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社区)等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便民服务窗口,全区村(居)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点,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十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2、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按照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标准,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每年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执法执业检查,对发现的跨区域执业、违规收费、办理业务不规范问题等进行了查处。通过执法检查,经一部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目前全区共有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3名法律工作者通过注册,具备执业资格。

202_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5件,其中刑事案件331件,民事案件2355件,行政案件9件,来信、来访咨询3066次,来电咨询147次,网上咨询40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45次。

(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提升区级中心服务功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努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同时,以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为抓手,着力建设以区矛盾调处中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区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2、拓展镇级中心服务内容。抓住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挂牌扩容的有利时机,以镇(社区)司法所为依托,加快建设镇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镇级法律服务中心的骨干作用。目前全区6个司法所都已建有具备基本功能的服务中心。

3、延伸村级服务触角。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整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点、法律顾问等力量资源,为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区73个行政村已完成建立67个司法行政工作室。

(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是高度重视,每年年初就进行安排,分解任务,与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增强司法行政人员廉洁自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年来,全区司法行政干部无一人违法违纪。

2、弘扬朱儒玲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开展向朱儒玲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宣传朱儒玲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发广大政法干警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工作成效来要求自己,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九)党委政府群众评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我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教育等职能作用,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效,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五年来多次受到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表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2_年,吴小街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曹老集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202_、202_年,我局连续两年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202_年被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所建设示XX县区”,202_获得全省“六五”中期普法先进集体,马权、刘云、单标、吴夕品、沈鑫、朱儒玲等人先后被评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XX市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等荣誉称号。

回顾“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经验:一是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有效抓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工作,为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二是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事件,发挥在创建和谐的作用。三是始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四是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全区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各行业依法治理进程。五是始终按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第四篇: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_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2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调解法》列为202_年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对照《人民调解法》条文逐项进行自查,对能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对涉及经费、人员等问题难于落实的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力争逐步加以解决;指导全市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有关台账;撰写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工作报告,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争取解决制约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到XX县、XX县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2)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202_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202_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202_年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3)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98.8%。

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 202_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监狱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36人,安置900人,安置率达96%。

3、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整顿,指导对拟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投诉处理,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202_年工作打算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202_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2_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第五篇:区司法局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实现我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2380件,成功调解12130件,成功率为97.9%,履行1177件,履行率为9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20件25人,防止民转刑36件5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3人679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4件678人。

安置帮教工作:全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6人,安置285人,安置率为90.2%;帮教310人,帮教率为98.1%,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法律服务工作:全年调处各类纠纷2210件,代理诉讼事务2700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17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720件,解答法律咨询27300人(次)。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300家,为国家、集体和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全区累积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54人,积累解除社区矫正480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74人,今年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05份。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今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在着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做文章,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和群众需要,改进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实现由常规服务向创新服务、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一)开拓创新,推进人民调解纵深发展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平台。今年,我区顺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要求,开通了人民调解新浪官方认证微博,拓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渠道,延展了人民调解宣传平台,推进了我区人民调解文化的构建。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微博发布300余信息,拥有粉丝1000多人,无一例违纪违法投诉。

2、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年初,我局出台了《202_年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也开启了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备案工作。全区800多个调委会,7000余名调解员在区司法局进行了备案登记,有利于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调委和交调委,从工作作风到业务技能,从组织建设到工作运行等方面加强了指导,引导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运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入各行各业化解矛盾,推行社会稳定。

3、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今年,我局针对过去存在的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强的问题,狠抓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的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以调解方法与技巧、常用法律和法规教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以提高调解人员依法、以德调解的技巧。12月中旬,我局对全区调解员进行了分批培训,调解员参训率达100%。培训规模大,针对性强,更新了基层干部的服务理念和知识,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增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今年,我局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并将月报制与“个案补贴”相联,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数据报送常态化。二是结合网络对人民调解的监督,进一步指导人民调解遵循依法调解、自愿平等等原则,进一步树立人民调解居间的第三方地位,进一步规范了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程序。三是进一步畅通调解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基层工作管理平台运用,全面实行人民调解数据信息网络化。

(二)突出重点,推进安置帮教跨步发展

1、加快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于202_年立项,今年基地主体工程全面完成,相继完成了基地室内室外装饰,开通了水、电、气,完成了外部环境打造。目前,正在进行设施设备购置工作,预计明年可启动基地运作,提升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质量。

2、深化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今年,我区总结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在执行中的优缺点,进一步深化该制度的执行力度。先后到达州监狱、川东监狱接回重点帮教对象5人,监狱、劳教所送至我区的重点帮教对象为3人。我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并与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与其见面并落实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

3、继续深化帮教工作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区在总结过去几年的经验上,继续开展帮教工作进高墙活动。摸清我区服刑在教人员数量及其家庭情况,并对困难者给予各种帮扶。我局与达州监狱联合开展了服刑人员子女助学活动,组织了部分达区籍服刑人员家属和子女参加了达州监狱举行的扬周新生慈善基金关注留守儿童暨服刑人员子女助学基金发放仪式。我局结合“亲情大走访”活动,走访了9名服刑人员的留守孩子,并对其进行帮扶。

(三)理顺关系,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发展

1、全面理顺管理关系。今年3月31日前,我局与区公安机关全面摸排、梳理社区矫正人员,并完成交接工作。至此,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告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监管,公安机关仅监管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理顺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结束我区社区矫正执行主体不明的局面。

2、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一是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监管、教育、帮扶、奖惩、解矫等工作以及各级各类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通过规范的流程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职能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二是规范了制度实施程序。我局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程序加以明确规定,确保制度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使整个矫正体系得到有效运转。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今年,我局对社会调查评估制度的程序、调查内容、调查形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调查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增强了评估的有效性和专业性,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执行风险。今年,我局共做出社会调查评估105件,其中,103件103人被评估为适宜纳入社区矫正,2件2人被评估为不适宜纳入社区矫正,70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6例已明确未被采信,29例目前未收到采信反馈信息。据不完全统计,采信率达66.7%。

3、制定矫正措施,提升矫正质量。一是定期排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发现管理漏洞,及时予以补救或纠错。二是督促报到。接收到法院、监狱、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件后,我局立即通知相应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到,并告知其逾期报到的后果。今年,我局电话督促1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到,无一人拒绝报到或无当理由迟延报到。三是严追力查。对于未按时报到,未定期汇报思想、行动,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者,我局组织专人专线对其进行追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意见。

(四)强化管理,推进法律服务优化发展

1.规范法律执业纪律。一是严把“年检关”。在年初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时,我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年检注册条件、无执业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予年检注册。从源头上控制不规范执业者或组织流入法律服务行业。二是加大执业监管和督查。开展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督导其法律办案质量。对于违反《达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相应的惩处,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树立法律服务队伍良好形象。

2.强化法律服务机制。一是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层政府组织(含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220余家,为政府提出各类司法建议450余条,草拟各种法律文书,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妥善调处了一大批出现在农村、企业和城市的土地承包、生产建设、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以及邻里、家庭、婚姻等矛盾纠纷,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除后顾之忧,为地方经济的发展造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当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者。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代理诉讼和非诉讼共64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2210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3.打造法律惠民工程。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用好法律惠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服务金卡,发挥好“两卡”在困难群众表达法律诉求途径中的“直通车”作用。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7件。二是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巧借外出务工人员重大节假日返乡的契机,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450人(次)。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党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局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采用随机抽查卷宗材料,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贯彻党的惠民政策,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年以来,在各方的努力和配合下,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区司法局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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