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家养的
责 任 书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权益,根据《仙桃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收费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内严令禁止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教育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责任职责:
1、指导督促本校教职工把教育质量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精心设计课堂,认真指导学生课堂内外的学习活动;
2、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3、不得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
4、不得将住所、场地和其他设施租借给团体和个人用于针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5、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家教家养、补课;
6、不得参与由学生家长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有偿家教;
8、因工作需要,教师有组织地在外有偿兼职兼课,必须经上级
教育部门批准。
处理办法:
对有违前款规定的责任人,实行教育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并根据《仙桃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收费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处理。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中心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学校持有一份。
彭场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
校 长:
责任人:
202_年08月20日
仙桃市中小学202_年度 禁止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家养
责 任 书
二〇一七年八月
第二篇: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责任书
三甲村中心小学关于禁止教师 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上级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教师利用个人业余时间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推动素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家长满意的教育,要求我校全体老师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从事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它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不履行以上责任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
校
长:
(签字)教
师:
(签字)
202_年7月 9日
第三篇: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我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的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对教育系统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问题的处理意见》,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与责任职责
全体在职教师:
1、不得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教师集体补课、有偿家教。
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在外租用场地或在家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3、不得组织或参与社会或个人民间办学的各种辅导班、预科班、补习班等。
4、不得参与社会上任何团体的聘请,为其讲援新课或辅导假期作业等。
二、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违纪教师一经查实,按照市教育局及我校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一经查实,以《肥城市学校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行问责制暂行办法》为准,同时,当不得评模,考核不得评优。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校长:孙志强
安驾庄镇张侯小学
202_年 4月20日 教 师:
第四篇: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teniu推荐)
关于禁止教师暑期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全面贯彻落实《肥城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行问责制暂行办法》,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与责任职责
全体在职教师:
1、不得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教师集体补课、有偿家教。
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在外租用场地或在家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3、不得组织或参与社会或个人民间办学的各种辅导班、预科班、补习班等。
4、不得参与社会上任何团体的聘请,为其讲援新课或辅导假期作业等。
5、不得以任何形式动员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
二、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违纪教师一经查实,按照市教育局及我校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一经查实,以《肥城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行问责制暂行办法》,同时,当不得评模,考核不得评优。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校长:
教师:
安驾庄镇张侯小学
202_年7月4日
第五篇: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责任书
杨井中学关于禁止教师
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搭配资料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上级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教师利用个人业余时间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推动素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家长满意的教育,要求我校全体老师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从事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它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七、严禁教师动员、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资料,从中获利。不履行以上责任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
校
长:
(签字)教
师:
(签字)
202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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