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_年工作总结
202_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与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坚持“一个核心、两项服务”的工作理念,潜心谋划,科学发展,在共青团组织青年学生、引导青年学生、服务青年学生和维护青年学生权益的功能实现中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做出了共青团组织应有的贡献。202_年12月,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更是全面总结了我校共青团过去四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了未来几年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于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内涵提高与特色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年,有效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理论道德修养
校团委根据我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体系奠定基础”的要求,在原有研究积淀上对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体系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实践推进,分层次、分类别地制定了符合财经类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的目标体系、课程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了完善的《中央财经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202_年7月,中央财经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体系启动仪式隆重举行,这标志着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进入了人才培养的实质性阶段。
一年来,校团委结合社会热点与重要时点,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年,不断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理论道德修养。202_年3月—12月,校团委紧紧抓住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要历史契机,广泛开展了以 “学党史
知党情
跟党走”为主题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我校青年团员的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各项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青年人应有的贡献。
校团委根据青年思想的新特征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不断创新“学生主体型”榜样教育的实施模式,始终保持了榜样教育的示范功能和激励效果。202_年,我们尝试将榜样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有机结合,在迎新生晚会中引入“榜样中财”颁奖典礼,在新生团校中引入“中财榜样”访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榜样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同时,为深入研究高校共青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把握团组织与青年群体的发展规律和发展状况,我校共青团大力支持专职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开展团建理论研究工作。202_年度,校团委加大对于重点团建课题的资
金支持力度,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合作开展团建课题的立项与结项评审工作。本年度,我校共青团共有5项研究课题获北京团市委立项支持,为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学生社会实践分层分类引导,整合一、二课堂社会实践平台,进一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202_年度,校团委依托社会实践平台,进一步加深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深层次合作,将原有周末社会实践与政治理论课日常性实践教学环节相结合,将暑期社会实践与政治理论课示范性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初步形成了我校一、二课堂目标一致、协调发展、紧密配合的实践育人体系。202_年6月5日至8月30日,我校开展了以“红色经典,青春使命”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共有来自21个学院的近2100同学名组建200多支实践团队参与竞标,经过严格的招投标过程后,共有88个团队中标,校团委给予大力经费支持,为实践团队配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老师全程指导,其中更有5支实践团队获得首都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市级重点团队立项。校团委获得“202_年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称号,我校共计15名师生获得“202_年首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12支团队获得“202_年度首都高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27项成果获得“202_年度首都高校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三、以服务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学术创新与创业就业教育体系,助推青年学生全方位成长成才
一年来,校团委通过“挑战杯”论文大赛、“挑战杯”创业方案设计大赛等学术创新与创业就业教育平台,全面提升学生学术科研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202_年3月—5月举办的第十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论文大赛共收到263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优秀组织奖6个,各类获奖作品70个。我校获得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选送作品获得首都“挑战杯”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六名,获得全国“挑战杯”三等奖一名。在202_年9月—12月我校举办的“挑战杯”创业方案设计大赛中,1支团队获得北京市一等奖,1支团队获得北京市三等奖。
202_年,我校团委继续整合校内外资源,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拓展昌平区相关资源,全面推动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校团委依托“首都大学生城市发展服务计划”,与东城团区委深度合作,建立涵盖了团区委各职能部门及下辖各街道团委的就业见习岗位,进一步扩大了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受益面。
四、坚持“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团结、凝聚全校团员青年在为我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过程中成长成才
(一)以增强团队凝聚力为重点,切实实现“两个全体青年” 的工作目标
校团委切实以“覆盖全体青年”与“影响全体青年”为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共建立团总支21个,直属研究生团支部3个,教工团支部1个。校团委依托各级团校,不断扩大培养规模,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逐步构建并完善了以新生团校、基础团校、学生骨干训练营为主体的学生骨干分类培养体系。通过校院两级培训机制,加强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团学骨干的思想引导、理论指导和能力培养。面向新生团学干部,开展新生团校培训;面向基层团学干部,开展基础团校培训;面向青年学生骨干,开展学生骨干训练营,全面提升了团学干部的综合能力,进而增强了团员青年对于共青团组织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二)巩固以共青团为核心的学生组织体系,科学构建两校区办学条件下“一体两翼双支撑”的团学运行机制
202_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不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一体(共青团)两翼(学生会、研究生会)双支撑(学生社团理事会、沙河校区学生园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校团委为核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理事会、沙河校区学生园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外围学生组织相互密切配合的新工作格局。202_年,校学生会在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举办本科生学术文化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中财杯”辩论赛等品牌活动为青年学生提
供了发展自我、展示自我的优质平台;通过举办“校长茶座”、“书记茶座”、“权益直通车”等服务活动,充分体现了学生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有效维护了在校学生群体的相关权益。校研究生会通过举办首都高校研究生财经论坛、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文化节、名家讲坛等学术活动有效营造了浓郁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我校第五次社团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我校学生社团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校学生社团的繁荣与发展。沙河校区学生园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作为我校新组建的学生组织,通过举办生活园区文化节、宿舍文化节、园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在丰富园区文化生活的同时,将共青团的工作领域有效拓展到了生活园区和学生宿舍。
第二篇: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文件
东北财大委发 [202_] 1号
★
关于许继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校长聘任): 许继任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刘金鸥任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牛志勇任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陈亚东任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蔡晓琳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贾妍任学校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王金蕾任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李爽任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计艳平任宣传统战部宣传科科长; 刘晓楠任宣传统战部统战科副科长;
赵长生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信访办公室主任; 高奎明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主任; 田文治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长; 陈晓峰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段志锦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思想教育与人格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赵婷婷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罗琳琳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 何方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
范涛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
张天胤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副主任; 王锡明任校团委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杨秋艳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 吴显红任人事处工资科科长;
王逸强任人事处工资科副科长;
滕晓任人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王熙东任教务处师资科(职称办)科长(主任); 娄道凯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 陈鹏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副科长; 薛凤英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科长;
施德欣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 任永奎任教务处教学技术中心主任; 康敏任教务处教材供应中心主任; 王大宇任科研处项目科科长; 张茜任科研处学术交流科科长;
邹化勇任科研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主任;
吕晓乐任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戴华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邱飞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管理科科长; 高敬华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校友工作科科长; 丁晓玉任国际交流处外事科科长; 余涛任国际交流处留学生科科长; 吕桂玲任财务处会计科科长; 王筱莉任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
高凤岩任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科科长; 张瑶任财务处学费管理科科长;
徐俊晖任财务处学费管理科副科长; 娄丽敏任财务处薪酬税管理科副科长; 薛静任审计处工程项目审计科科长;
张丽丽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离休科科长; 白淑贤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退休科科长; 刘吉顺任保卫处调研科科长; 谭震任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张国发任保卫处综合科科长;
杨积光任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曹卫平任保卫处校卫队队长;
王艳雪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韩莉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工程管理科科长;
盛旭华任校园建设管理处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秀永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暖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华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孙铁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王中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韩建东任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科长;
李如伟任资产管理处房地产与公寓管理科科长; 王国华任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世伟任研究生院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 汤琼峰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李增森任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宫胜先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科科长;
王玮任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分团委)科长(书记); 孙晓东任MBA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云波任MBA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 李勇任MBA学院数字化教学部主任;
张庆斌任MBA学院MBA项目办公室主任; 张晓东任MBA学院EMBA项目办公室主任; 郭霄鹏任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于晓媛任财政税务学院分团委书记; 徐凯楠任法学院办公室主任; 王红娟任法学院分团委书记;
孙彦慧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安晓燕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 徐刚任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修新路任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
王锦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远程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孙宇芳任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张亚卓任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
王智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刘蕊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 赵永丽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安斌斌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 汪大为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 刘伟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办公室主任; 李荣荣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分团委书记; 王洪波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办公室主任; 杨德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分团委书记; 杜芳芳任国际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孟妹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主任; 刘欣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副主任; 吕宁任国际商学院教学工作部主任; 赵烁菲任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
石天煜任国际商学院联招联考项目部副主任; 魏艺超任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 马富春任金融学院分团委书记; 于文艳任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 董晓舫任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 周世斌任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丁玲玲任会计学院分团委书记; 王莹任会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
栾辉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惠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 李晓慧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徐长波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 张秋霞任人文学院办公室主任; 杨波任人文学院分团委书记;
郭伟奇任萨里国际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陶硕任萨里国际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刘芳任萨里国际学院教学工作部主任; 郭璞任萨里国际学院行政管理部副主任; 白杨任萨里国际学院学生工作部副主任; 姜莲珍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 郭宣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
李兆丹任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东北分中心办公室主任;孙鹤香任统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孙永钢任统计学院分团委书记;
曾祥宇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张冰融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 夏丽娜任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主任; 李国涛任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副书记; 印明鹤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主任;
张德鹏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 姜彦臣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办公室副主任; 杨德水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分团委书记; 辛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科长; 马永来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刘伟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朱雪海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管理科科长; 刘杨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管理科副科长; 熊大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培训管理部主任; 于亚南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培训管理部副主任; 桑丽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夜大管理部主任; 李如海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设备管理科科长; 姜厚财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保卫科科长; 孟霞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总务科科长;
仲伟君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总务科副科长; 臧岩任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林波任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科长; 车丽任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 张黎薇任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资源部主任; 王治国任网络教育学院技术部主任; 罗强任自学考试学院办公室主任;
李义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
崔爱香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 孙廷祥任自学考试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 宋涛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主任;
隋月晖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副主任; 王华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部主任; 郭建军任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
李寒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 张玉涛任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高峰任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辛进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陈伟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杨海霞任档案馆办公室主任; 燕皓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 单素华任杂志社办公室主任;
刘勇任校医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
免去:
王俊奎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蔡晓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赵长生津桥商学院图书馆馆长兼工会主席职务;
宋梅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长职务;
田文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薛凤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职务; 施德欣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邹化勇科研处学术交流科科长职务;
张丽丽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宁霜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增森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秦丽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分团委)科长(书记)职务;宫胜先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玮津桥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玉涛MBA学院MBA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庆斌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凯楠津桥商学院管理系支部书记职务; 赵永丽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斌斌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汪大为津桥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职务; 葛清俊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艺超津桥商学院财会系支部书记职务;
刘正浩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徐长波电子商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职务;
陶硕萨里国际学院国际项目部副主任职务; 张德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科科长职务; 刘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职务; 吕长庆职业技术学院总务科科长职务;
于亚南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孟霞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范大军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资源部主任职务; 崔爱香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职务; 宋涛津桥商学院教学部主任职务; 陈伟津桥商学院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同时,由于年龄原因免去:
孙述香宣传统战部统战科科长职务;
董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齐惠敏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离休科科长职务; 龙海校园建设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梁文武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丽荣法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琪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2010年1月5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_年1月5日制作
第三篇: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中青联发[202_]30号
关于共同实施“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青年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引导广大青年发挥自身知识、技能等方面的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共青团中央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决定联合实施“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1.以自主就业的城乡青年为服务对象,探索灵活便捷的信贷资金支持模式,培养青年人才,培育更多中小企业。
2.探索建立各地团组织与邮政储蓄银行、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机构的合作模式,建立服务青年的长效机制。
3.以项目实施为切入点,强化基层团组织与青年的联系,增进广大青年对团组织的情感,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优势互补,尊重规律。坚持“市场化运作、团组织协助推动、银行独立自主审贷”的原则。在尊重金融信贷规律、尊重银行经营自主权,符合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产品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动员优势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融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优势集成。
2.积极稳妥,广泛开展。构建团组织与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行的联系、合作机制,尽快实现项目落地。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贷款框架
1.支持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在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营业机构服务覆盖范围内、自主就业的城乡青年。
2.项目方向: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成长潜力好,市场风险低,就业吸纳力强。
3.贷款产品: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产品为主。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产品有关条件的,可拓展到相关产品线。
4.贷款要素:(1)自主就业青年小额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从1万元至20万元,实际额度由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的贷种和具体条件而定。(2)担保方式在现有自然人保证、存单质押、房产抵押、商铺租赁权抵押的基础上,探索其他抵质押品及补充担保方式。(3)借款人经营时间等具体条件和贷款期限、利率等贷款要素均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制度、对分支机构的具体授权确定。
四、风险补偿和激励约束机制
1.风险补偿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以政府资金、社会资金支持等方式,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代偿机制,提高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风险抵御能力。鼓励团组织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成立青年创业专项风险补偿基金、青年创业奖励基金等,为邮政储蓄银行向青年借款人发放的小额贷款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和奖励基金。
2.激励约束机制。(1)对诚实守信、按时偿还贷款和通过贷款扩大生产、解决就业成绩突出的借款人,团组织与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可分别或共同予以奖励,如联合评定“青年小额贷款诚信户”、“青年小额贷款创业成功者”,采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优先获得贷款等激励措施,对于按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人,事后给予奖金或贴息。(2)对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合作有力、推行效果显著、信贷资产质量优良的团组织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由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联合予以表彰。(3)对团组织推荐的自主就业青年小额贷款逾期贷款率超过3%或不良贷款率超过1%的县(市)支行或市(地)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停止受理团组织推荐客户。
五、双方职责
(一)团组织职责
1.收集信息。利用基层团组织、青年骨干、志愿者力量,协助银行做好小额贷款项目的宣传和项目初审工作,有效地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
团组织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干预银行对贷款的审批过程以及结果,不向借款申请人泄漏邮政储蓄银行审贷标准等从合作中获知的银行机密信息。
2.争取政策。用足用活当地关于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争取政府和职能部门支持,为自主就业的青年在税收、法律、市场准入等方面提供具体的政策优惠。
3.跟踪服务。发挥青联、青企协(青商会)等团属社团在人才、信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开展面向青年的结对帮扶,帮助他们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提高项目成功率。跟踪项目运行情况,协助银行做好贷后管理、贷款催收、资产保全等工作。
4.培育信用文化。选树诚实守信、按时偿还贷款和贷款扩大生产、解决就业成绩突出的城乡青年典型,弘扬诚实守信的经营文化。宣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项目,提高项目社会知晓率,加强项目品牌化建设。
(二)邮政储蓄银行职责
1.制定优惠条件。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与团组织共同研究确定本地贷款优惠条件。对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邮政储蓄银行应优先处理,加快审批流程,小额贷款自贷款受理日起,尽量在3个工作日内放款。对于正常偿还所有
贷款本息、无逾期情况的城乡青年借款人,邮政储蓄银行给予当地小额贷款的优惠政策,包括贷款利率优惠等。对符合个人商务贷款授信条件的,提供循环授信额度,为其融资提供便利。
2.独立、科学地审批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行内相关贷款业务制度要求进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不放宽贷款条件、放松审查要求、减少贷后检查频次。
3.贷款信息通报。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对团组织推荐的自主就业青年小额贷款成功发放笔数、金额和逾期情况等信息,及时通报给同级团组织。
4.建立内部激励机制。要建立对所属分支机构实施项目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将团组织意见列入考察范围。
5.提供业务指导。对团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和信贷业务知识培训,在团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给予及时指导,为双方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项目组织
1.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同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省级团委和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项目运行。建立由市、县两级团组织和邮政储蓄银行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为主的项目运行体系。
2.有条件的省、市两级团组织可建立由共青团主导的或共青团力量参与的助贷机构,如青年服务中心、投融资公司等,具体负责项目运作,协助银行做好贷款项目的征集、初审、管理等工作。
3.团组织与邮政储蓄银行以开通互联网、社会热线等方式,共同建立银行、团组织、申贷青年快速对接的社会窗口。加强人才和项目的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各级团组织和邮政储蓄银行各分行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科学论证,制定便捷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思路拓展双方合作形式,开发面向青年的多样化服务内容,务求实效。
2.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各级团组织和邮政储蓄银行各分行要保持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确定各自职责分工,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3.加强领导,注重管控。各级团组织和邮政储蓄银行各分行要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在宏观层面上加强指导,在微观层面上注重管控。各省级团委要指导督促各市县建立健全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汇总项目详细信息和推进动态,每月10号前上报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邮政储蓄银行各一级分行应将文到之日前辖内和团组织合作的协议、联合通知等文件向总行报备,今后和团组织合作的有关文件及时向总行报备,涉及贴息、担保基金等合作内容应提前向总行报批。
附件:“青年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共青团中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_年11月5日
附件:
组 长:贺军科
陶礼明
副组长:徐 晓
吕家进
办公室主任:马兴民
孙俊波
朱大鹏
办公室成员:姜庆国
梁 军
苑海珍
银青志
周 琼
“青年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副巡视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部总经理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机关事业处处长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生态环保处处长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机关事业处副处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 202_年11月6日印发)(
第四篇:1、共青团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202_年工作要点
共青团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202_年工作年鉴
共青团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202_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和团十六届三中全会、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育人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不断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团学组织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能力
1.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落实团中央《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理论框架学习与能力结构训练相结合、参与社会实践与进行社会观察相结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和长期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以组织举办学校第9期初级团校和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团中央“第三期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团市委“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为主要形式,加强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实现“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新的纵深发展。
2.加强学校共青团信息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要把加强信息工作作为体现团学组织在学校全局工作中重要地位和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不断完善团学系统信息工作制度和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切实为学校党委决策发挥好“情报”中心、信息枢纽作用。建立宿舍(班级)——团总支——校团委和基层学生组织(社团)——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 “两线三级”维稳信息工作队伍,确保重大和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试行编印每周《团学信息简报》,搭建全校团学组织工作活动常态信息的交流沟通平台;制定实施《学校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推动学校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的激励机制;适应社会信息化的时代潮流和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实施学校共青团“红网工程”,实现网上、网下“两线作战,联动并进”的整体工作转型;主动研判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因素,特别是要围绕意识形态倾向、权益保护问题、心理压力状况、安全事故及隐患、社会形势影响五项指标因素,积极开展全年和特定时点的维稳形势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下好先手棋,为党政提供及时可靠的决策依据;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青年工作领域专项课题研究,努力为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科学决策服务。
3.广泛开展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
继续坚持把组织动员更广泛的青年学生参与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纪念日活动、主
题教育活动作为民族高校共青团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深入挖掘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等重大活动在思想育人上的成功经验,抓住“五四”青年节、“十一”国庆节和纪念“一二·九”学生运动等契机,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成才报国的情怀;以“爱我中华”为主题,强化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为核心内容的“六观”教育,通过主题讲座、主题团日活动、社团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民族节日活动等渠道,加深各族青年学子对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民族与宗教关系和不同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与认识,增进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树立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
结合上级团组织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和“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活动,启动实施“中央民族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央民族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活动,为学校各族青年学子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自立自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教育的优势,弘扬主流价值,引导文明风尚。
(二)主动出击、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大学生成长服务工作
5.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在202_年整体就业形势仍会十分严峻的大背景下和民族高校毕业生因受专业等原因而就业竞争力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要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一方面通过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举办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主题讲座、培训等形式,着力配合做好大学生就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在巩固现有见习基地规模的同时,逐步建立起校团委牵头指导、各院系广泛参与的见习工作体制,着力在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和增加见习岗位数量上下工夫,启动实施《中央民族大学共青团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对见习基地和上岗见习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促进学校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6.积极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努力探索建立学校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依托院系团组织进一步加快志愿者分会建设步伐,加强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组织的联动沟通,形成覆盖全校的志愿服务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志愿者会员注册、志愿服务认证和考核评优等环节,不断提高学校志愿者工作管理水平;努力扩大志愿服务基地数量,加强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拓宽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领域和渠道,力求使志愿服务工作更加常态化、社会化;完善激励措施,广泛开展“中央民族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集体、个人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推动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经历与团内评优推先、奖学助困、免试推荐支教研究生等工作配套实施;扎实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国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
国家专项志愿服务项目,认真做好志愿者前期招募选拔和后期管理服务等环节工作,唱响“面向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真正有利于自身成长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投身西部、扎根基层,在服务西部、奉献基层的事业中成长成才。
7.推进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层次发展,不断培养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以“实践育人” 为目标,以“挑战杯”系列学术竞赛和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积极鼓励学校各族青年学子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期参与多种形式的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不断完善竞赛实践活动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管理服务、作品评审、总结表彰等工作环节,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力求使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加强指导和评审教师队伍建设,创建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评审师资库,不断提高参赛作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老师系列评选表彰办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专业教师指导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与热情;积极争取学校和上级团学组织的各种政策与条件支持,加强社会横向联系,为广大青年学子参与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搭建良好平台。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校园软环境育人功能
以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和弘扬校训精神的校园文化为目标,充分挖掘和发挥多民族文化荟萃校园的独特优势,通过举办院系文化节、宿舍文化节、体育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知识竞赛、主题报告会、辩论赛、演讲比赛、写作大赛、讲课比赛、礼仪大赛、歌咏比赛、专场文艺晚会等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活动,增进各民族同学相互了解、相互交流、互相尊重,培育学校民族大家庭形象和树立各民族大学生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团结共融的和谐校园文化氛围,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服务、搭建坚实平台。
9.关心青年学生困难,维护青年学生权益
高度关注家庭贫困和在学业、就业、人际关系、心理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的青年学生,积极争取校内外资源,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做好学生生活学习权益调查分析工作,准确掌握学生所急所需,通过学代会、“校领导接待日”等平台做好呼吁反映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关心服务寒假留校大学生系列活动,把团学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各族青年学子心里。
(三)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实现团组织和团工作对青年学生的有效覆盖
10.加强和创新团建,实现团组织对青年学生的多层次覆盖
以实施学生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工程为着力点,以开展“先锋杯”基层共青团评比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共青团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建团工作,实现团在学生组织中的新覆盖和更有效指导;配合学校辅导员进公寓、设立
楼管助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宿舍建团工作模式,实现团工作在学生生活中的有效覆盖和指导;继续推行和完善在共青团专项工作青年群体中建立临时团组织,发挥团组织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11.活跃基层,实现团工作对青年学生的有效覆盖
全面推行“重心下移,活跃基层”的有效举措,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和青年个体。加强对团学活动的有效管理和有力引导,着重在提高活动质量、层次、水平上切实加强工作,在政策支持、经费下拨、工作指导等方面鼓励和支持基层举办主题鲜明、学生参与度高、成效突出的品牌团学活动,实现团工作在青年学生中的有效覆盖。
12.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
加强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主要目标的内部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按学生组织章程,指导完成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和第三届社团联合会中期调整工作。认真梳理和思考当前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按照充分依托学校院系学科专业优势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指导优势开展社团活动、加强社团建设的社团工作思路,筹划在校团委机关和各院系团总支设立社团工作部,积极探索学生社团活动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加大对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力度,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社团活动,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强调社团要围绕社团宗旨和发展目标、符合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培育、符合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原则,特别要关注学生社团组织在校内举办讲座、学术报告会和跨校跨地参加活动的情况,投入更多工作力量和精力抓好,保证和维护学校学生社团组织健康发展;二是要树精品意识、创品牌活动,努力引导学生社团组织向学术化、人文化、精品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凝聚和影响广大青年学生、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五篇: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最终版]
广东海洋大学机关教辅部门提升管理 服务效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校长办公室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五型”机关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管理和服务流程,建设办事高效、权责明确、操作规范的机关教辅部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机关教辅部门,包括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辅部门。
第三条 机关教辅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部分 首问责任制
第四条 首次接待来访来电办事的师生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办事人员)的工作人员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接待人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首问接待人即为首问责任人;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为办事人员联系或指引其与相应部门或承办人接洽办理相关事宜,承办部门具体承办人为首问责任人。
第五条 首问责任人应根据职责、权限,视不同情况办理: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务必当场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并记录来人来电咨询办理的事项,明确告知给予答复办理的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如办理事项涉及学校其它部门的,应告知办事人员办事程序。
(二)属于本部门但不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接待人应将办事人员引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拟办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临时不在岗或不明确的,首问接待人应对办事人员来人来电进行登记,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办理事项、所收材料情况,以及具体承办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将登记情况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承办人要及时办理首问接待人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将办理情况、结果及时回复办事人员,同时告知首问接待人。
(三)属于本部门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不能办理的须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部分 限时办结制
第六条 各部门承办的各项审批或服务事项,应当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按照流程限时办结。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承办部门应参照同类事宜办理规定,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
第七条 部门应对承办事项编制流程图,明确办事范围、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并在部门网站或办公地点明
显位置公布。
第八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事项,由学校确定牵头部门制作流程图,并明确协办部门的办理时限。
第九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从承办部门接待办事人员或收到相关材料的次日起计算。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承办部门要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补正,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十条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而需要延期的,承办部门应当以一定方式说明具体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第十一条 办理事项需要经过公示、听证、检测、鉴定或专家评审,学校相关会议讨论表决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承办部门应当在流程图将上述时间予以标示。办事人员因自身原因,不按照承办部门告知的时间提交相关手续的,其申办事项视为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第十二条 承办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超时办结: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办事人员的申请或者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
(二)不按照规定给予答复的;
(三)未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
第四部分 责任追究制
第十三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
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外,学校纪检或组织部门还须对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一)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协助办事人员办理有关事项或者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
(二)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的;
(三)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未办结的;
(四)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未及时请示报告造成工作失误的;
(五)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所需补齐全部材料的;
(六)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等规定情形的。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取得办事人员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或主动挽回损失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处)、工会参与的行政部门效能建设工作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综合监察,不定期明察暗访,加大对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的督办监察力度,对师生和校外办事人员的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十九条 充分发挥校园网、广播、电视台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学校行政效能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第五部分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院(所)、中心等可依照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