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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1-1016389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0 23:30: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宜宾建设

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惩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有力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嫌刑事犯罪人员2568人、提起公诉3837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始终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管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人员85人、起诉115人。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云南省XX县江明中等人生产销售假烟案,12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我市名优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0人,促成刑事和解100件。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规定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机构,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86人、不起诉10人,提供法律援助238人次。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治理的建议。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环境兴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人员114人,渎职侵权犯罪人员22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4%,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大案10件。立案侦查了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正厅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正厅级)、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张泽华等涉嫌贪污受贿数百万元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打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领域犯罪41人、工程建设领域犯罪42人、涉农惠民领域犯罪52人、教育医疗领域犯罪23人、行政执法领域犯罪23人。坚持抓教育、抓预防,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市检察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全市10个区县和市级部门作宣讲报告,受教育干部达4000多人。不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和跟踪服务。继续深入翠屏新区、宜叙高速、宜宾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活动,抓好同步预防。继续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发案单位、行业部门的制度完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全市及各区县一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17件,推动了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宜宾建设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加强侦查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检察官出现场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79人。继续加强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不文明办案等行为发生,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9件。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193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以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件,监督法院诉讼过程违法36件,办理违法行为调查1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认真开展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建立和健全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推动改进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件。以依法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共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6件。大力推进派驻监狱和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面落实检察室和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全程监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

四、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

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严办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43人、起诉8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批捕46人、起诉149人。严查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3人。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渎职犯罪11人。积极查办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0人。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救助金23.7万元。健全特殊群体维权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181万元。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文明接待室建设,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室29个,主动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抓制度、促规范,不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加快案管大厅建设,制定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综合考评。共受理案件4685件,对办案期限提出预警83次。坚持抓情报、强装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改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购置侦查信息化专用设备196台,建成全市远程提讯系统,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职务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推动办案方式的转变。坚持强监督、保权益,不断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侦查监督改革,探索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动态监管平台,制定捕前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改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和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改革,探索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认真落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建立健全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协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深入推进监所检察机制改革,以成立监所检察局为契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六、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切实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事项9件,做到限时回复,件件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4次、向政协通报工作3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列席会议、监督执法活动1200余人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举办人民监督业务培训,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共提请监督案件12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在媒体开辟“宜宾检察”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捕前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健全执法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检察院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案件集中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办案中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个案跟踪回访,对办案安全、警车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防止检察权滥用。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梦”、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警民亲”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大力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战略工程,加大对专门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推进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举办公诉人论辩赛、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等各部门的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各类培训358期,培训人员4563人次。市检察院检察员李直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论辩赛中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专项检查,推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科级以下干部等制度,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促进检察干警清正廉洁、敬业奉献。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实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编制向基层倾斜,为基层补充检察人员25人、司法辅助人员28人,缓解了人才短缺困难。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共有61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全市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人才流失尚未得到缓解;法律监督在一些方面仍然较为薄弱,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还面临不小的困难。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努力加以解决。202_年工作安排

202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率先崛起、全面小康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准确把握稳位求效、创新求进的工作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宜商营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大对招商引资、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参与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周边环境治理,依法惩治涉及工业转型、服务业升级、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切实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切实加大对扶贫、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危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宜居宜业绿色美丽宜宾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宜宾建设。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平安稳定先进市、社会治理示范市、法治环境首善市、执法司法公信市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盗窃、强奸、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加大刑事赔偿和救助救济的力度。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中介组织和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法律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并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信仰,坚定法治信念。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公正、程序、证据、效率、人权保障意识,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着力加强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自身监督机制,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和法律监督格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大力推进网上办案、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等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全面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更加有力惩治职务犯罪,形成震慑。以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重点,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实施、产权交易、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办利用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胡作非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危害我市发展大局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工作草率马虎、不负责任、不履行公职、非法行使职权、超越职权等失职渎职犯罪。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立足职能查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要更加有效。继续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四诺”活动,切实正风肃纪,转变作风,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和人才育检工程,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着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不断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篇: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6人,同比上升13.7%;提起公诉1567人,同比上升18.5%。二是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73人,决定不起诉52人。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59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三是积极探索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创新推出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在重点乡镇、主要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17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92名,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58件,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开展,共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29人。二是适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如乐平市检察院针对征地拆迁难题,结合办案形成了《关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市政府根据报告中的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征地拆迁非法行为的意见》、《关于规范征地标准的实施意见》,改变了过去征地标准不

一、价格不一等问题。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特别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市院主动派出了四个部门的8名干警深入8所学校,帮助他们查找安全隐患,共商改进对策。市院自身的综治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前茅。四是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动态。建立了涉检网络舆论快速反应机制,成功处置了犯罪嫌疑人陈联贵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留置盘问期间“晕倒死”的网络舆情事件。

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定性改变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备报批制度,不起诉案件、请示案件检委会讨论制度,完善疑难案件部门会诊制度。推行讯(询)问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执法档案的管理规定》,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邀请省院有关业务骨干和法院部分刑事审判人员,与我院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五部门联合举办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四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巡回展”,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出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惩防体系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加强了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定期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重大违纪事件。以来省民调中心组织的四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连续四次获得全省各市分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切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把加大查办力度、完善防控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4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大案26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下同)89%;要案7人,占13.3%。三是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窝、串案23人,占51.1%。如市院根据省院指令查处的原九江市交警支队考验中心主任汪顺国(正县级)等3人职务犯罪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和震动,达到查一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完善防控机制,力求发案率的减量。一是确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工作分析研究制度”,共享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办案发现并帮助相关部门堵塞制度与管理中的漏洞,以办案带动预防。二是依法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浮梁县检察院在三贤湖项目中,积极参与苗木采购的定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资金400万元。三是针对重大投资、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开展了对农村公路建设和乐平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个专项预防调查。昌江区院对发电厂国家重点工程、珠山区院对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浮梁县院对三贤湖工程等国家、市重点工程进行同步专项预防,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102件1689家单位,有67家单位被取消了参加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14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撤案6件6人,现已撤案5件5人,较上一年同期上升500%;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案件36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00%。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8件次。开展了对公安机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起执法不当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上,依法抗诉15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获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上,提出、提请民行抗诉6件,法院现已再审改判6件(含去年结转);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督促起诉16件。

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3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16名不符合假释条件和6名不符合留所服余刑条件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假释罪犯、保外就医罪犯、脱管漏管罪犯的专项核查活动,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就羁押单位的劳动时间和医疗卫生条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监管单位规范文明执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在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以创新为动力,借创新添活力,靠创新谋发展,切实增强诉讼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制;刑事立案后拟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须报检察机关审查的捕前监督机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专项执法检查的监督机制;融法制教育、慎捕慎诉、社区矫正、完成学业等内容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机制;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机制等。

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健体强身”,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扭住队伍、基层、科技三个有力抓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以人为本,检察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检察官宣誓、学习检察官应知应会常识、举办专题讲座、演讲及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市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新推出“轮值监督员”制度,由干警选举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轮流列席院党组等重要会议,以便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三是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注重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三年前上升了81%,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先后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152人(次)参加各类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继续采取举办诉辩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选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涌现出“全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一等功臣许文军、“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程家敏、“全省三八红旗手”孟艳等先进典型,乐平市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选择活动载体,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市院专门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表彰先进奖励办法》,大力激发广大干警的创先争优热情。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营造以学为先、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登山和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检察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影视、内外网等平台以及编制瓷都检察宣传画册,进一步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11次,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38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7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关于202_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安排

202_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检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力求实现和解结案,促进社会和谐。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息诉罢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的安置、帮教和管理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

第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好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群众满意度测评、案件当事人回访等工作,紧紧依靠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第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第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

第六、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以“推优秀、扬品牌、促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活动,带动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第七、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并根据省检察院的要求,开展首次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第三篇: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月**日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责任,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省委“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围绕省委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分别比上年增加**%和**%。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新措施。建立检察环节快速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机制;与其他司法机关联合防范与处置恶意“欠薪、欠债、欠贷”案件;发布涉企案件预警,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企业自身防范能力。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实现服务发展与依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围绕省委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出台 1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依法打击和预防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年来,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

积极保障和服务***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我们召开**地区九市检察长座谈会,制定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打击犯罪者,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新中国成立**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分别比上年增加*.*%和*.*%。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批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人,起诉******人。依法顺利办理了韶关市旭日玩具厂“*·***”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和阳江市“*·***”黑恶势力犯罪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进京到省涉检信访案件比上年减少**%。省检察院制定《关于**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周”和“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共接待信访群众****人,督办信访案件***件,解决信访积案***件,2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审查刑事申诉案件***件,立案复查***件,办结***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件,支付赔偿金***.*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了******举报电话,探索网上举报、预约点名接访、视频接访和邀请专家学者共同接访、释法说理等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全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探索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措施,在中心镇派驻检察室,在社区设立检察联络站,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平安建设。

三、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分别比上年下降**.*%和上升*.**%,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亿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件***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人,厅级干部**人。省检察院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挥和协调,加大直接查办案件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其中厅级干部*人。查办了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地惩治了腐败。加强追逃和案件协查工作,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人,协助兄弟省、市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件。

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件***人。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件***人。积极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件**人。坚决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此类案件**件***人,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发生。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件****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加强对 3 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引》,协助有关方面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岗位和环节提出预警。全年共对政府投资的****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和宣传等措施,抓好源头治理,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全年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件,开展警示教育***场次,接受预防咨询****余次,印发预防宣传手册**万余册,发布廉政短信***万余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人、追加起诉**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人。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对裁判正确的,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提起诉讼。依法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探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件,对**件提请不当案件提出纠正意见。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共发现并纠正看守所执法活动中出现的违法问题***件次,完善看守所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机制,促进监管执法及监督工作规范化。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切实增强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 4 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见》和《**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办法》,做到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重要部署以及履行检察职权中依法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全年共专题报告***次。定时编发《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并全部办结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件,代表均表示满意。走访各级人大代表****人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次观摩***个公诉出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视察和参加座谈会***场次,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参加案件听证会、列席检委会会议,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共****件****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件,检察机关采纳的*件。

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案件管理中心,构建案件统一管理网络平台,加强了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深入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共对*****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件涉及扣押冻结款物案件进行检查,纠正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从去年*月起,全省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改革措施,加强了对下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了立案、撤案、不起诉不规范的问题。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制度、“三书一制度”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机制,强化执法内部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牢固树立阳光执法的理念,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积极推行依法告知权利制度、案件办理进程查询答复制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依法通报制度和“检察开放日”制度,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的内容和形式。省检 5 察院制定了《关于在公诉工作中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刑事案件不抗诉说理、不起诉说理工作的规定》、《关于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劳教检察阳光检务的实施办法》,将检务依法公开和释法说理落实到诉讼监督的每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省检察机关开展阳光检务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大力推行。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我们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省检察院派出巡视组对全省****个市、分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检查,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到上级院进行述职述廉,落实新任检察长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省检察院对地市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新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普遍进行了轮训。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与地方党委沟通协商,调整了***名市、分院班子成员,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被充实到检察机关的领导岗位。

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检察人员纪律教育,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共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件*人。开展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省市两级检察院全年共组织检务督察**批次,提出督察建议***条,促进了检察干警执法作风的转变;认真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有****名检察官共*****人次走访了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了检民关系。

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专业培训,省检察院制定了《*****-******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着力开展以业务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的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人次,提高了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全省具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法律职称的共******人,占检察人员总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检察人员比例从*****年的**.*%上升到目前的**.*%,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行全省统一招考、调配录用检察人员,全年共公开招考检察干警***名,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名,案多人少和检察官断层问题有所缓解。建立和落实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最低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基层工作中一些突出困难得到解决。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个集体和***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年我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全省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的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比,还有不少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检察院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然存在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一些地方检务保障水平还不高,粤东、粤西和粤北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绩效考核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经济欠发达地区检察院招不进人、留不住人的现象仍然存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大局,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和保障**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措施,为我 7 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确保亚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强化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第三,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第四,着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和实效。

第五,着力推进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和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管理水平。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第六,着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针对内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办案人员、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 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我国宪法第****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条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不批捕。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捕就是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而作出的决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条第*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追加逮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追加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第**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遗漏的涉嫌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或者直接决定起诉。(*)纠正违法。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

(*)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二是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的法律监督。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与刑事审判监督不同,民事审判监督只能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诉法第***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行政诉讼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 10 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包括渎职犯罪案件和侵权犯罪案件两类。其中,渎职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涉嫌刑法分则第九章、刑法修正案

(四)、刑法修正案

(六)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枉法仲裁等渎职犯罪的案件,共涉及**个罪名;侵权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和破坏选举罪等*个罪名的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年***月制定的《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未决,未查处、未答复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或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

*.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的行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目前,我省所有市级检察院和绝大部分基层检察院都建立了该系统并对外受理 11 查询。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要求,从*****年*月份起,省级以下(不包括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在改革以前,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查逮捕由同一个检察院办理。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部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再现讯问过程,既有利于及时全面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也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

**.“一案三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这项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在承办案件时,填写“廉洁自律卡”;首次接触当事人时,必须告知其诉讼权利、办案纪律及监督电话,并让当事人在“办案告知卡”上签字确认;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回访发案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情况,并填写“回访监督卡”。

**.三书一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执业权利,根据《**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三书一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实行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知会书和协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制度。

**.“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机制:为了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水平、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省检察院制定了《**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实行“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暂行办法》,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做到:“一案一评估”,即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从侦查能力、执法规范、案件质量、办案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检验工作绩效,促进法律监督水平的提升;“一案 一建议”,即针对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和管理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完善防范机制;“一案一教育”,即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检务督察:为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检察纪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专门对检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四篇: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年,面对复杂的执法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和改进检察执法工作,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强化

一年来,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全面建设“五个**”的奋斗目标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实施了《**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服务“五个**”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挂账督办案件全部终结。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引导涉检舆情。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深化开展打击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注重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7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深化联系群众工作,加快推进“四访合一”检务接待机制,积极走访联系企业和“四在农家”挂帮联系点,为企业、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成效。

二、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08人,提起公诉3485人。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牵头、参与了《关于完善重特大命案办理机制的有关规定》、《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会签工作;全面开展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9件88人,大要案63件81人,大要案率为9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0余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件18人,积极介入各类责任事故调查32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方式进一步转变,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28份,提出预防建议49件,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0余次。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重点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6件。纠正漏捕37人,漏诉5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5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3件,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05人。积极推进与看守所信息联网和检察专线网联网,促进监管场所文明规范管理。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提请抗诉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支持、督促起诉、执行监督、调解监督案件136件。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

按照“全部、全面、全程”的要求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7.89%。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全面推进未成年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市院、钟山区院、盘县院已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各院均成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案件统一归口、动态监督、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正在形成。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办案安全监督等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初核违法违纪检察人员5人,均查否,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活动、讨论典型案件,以外部监督、司法民主促进规范执法。

四、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执法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忠诚”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邀请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为全市检察干警作报告,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各院在创先争优中激发活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检察院反渎局荣获高检院表彰的全国优秀反渎局,钟山区院王伟琴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检察官。盘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18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高检院和省、市表彰奖励。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市院提拔、交流了11名处级干

部,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完成了六枝院、盘县院的班子交流调整。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干警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与西南政法大学采取检校协作的方式举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三期,培训检察人员300余人。我市两名干警当选全省“首届十佳民

行办案能手”。1名干警获“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市检察机关代表队参加贵州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并获组织奖。

五、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检务保障明显改善

为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的挑战,缓解人少案多的困难,积极争取两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反渎职侵权局“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科”等职能机构。市院从基层遴选9名同志到市院工作,增加50名检察辅岗人员,基层院也相应增加了检察辅岗人员,以保障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圆满完成。在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启动实施市检察院新一轮“两房”建设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投入400余万元改造办案区,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坚持实行市院领导挂点、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措施,推进全市基层院建设的协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有力的监督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检察院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两级政府加大了对检察机关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建设和经费保障的支持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检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检察干警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不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不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稳定;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有效,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案多人少、人才短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去推进解决。

202_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

202_年是落实十八大的新部署、新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主要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完成好上述任务,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成效。重点服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主动提供发展所需的法治保障。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关乎百姓生计、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探索便民、利民、助民的检察工作新机制。

二、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和完善惩治和预防报告、专题研究和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继续巩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取得的成果,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更加注重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健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做好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工作。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终结案件息诉罢访、稳控救助等工作,逐步推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打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未检专门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健全完善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深入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加紧对现行检察业务工作规范进行清理,全面修正、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侦查人员和证人出庭、简易程序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生效裁判、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等监督,努力构建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解决涉及政法部门之间共性问题、重点问题的力度,保障协调有序地共同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五、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十八大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检察专业培训中,做到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高检院的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以党建带队建长效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三年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全面推行检察机关辅岗人员制度。不断深化自身监督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健全检察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研判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更加注重科技强检和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抓好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基层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大高科技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以参加全国先进基层院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基层院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启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检察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第五篇: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_年4月9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2_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奋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夯实基础促发展,拼搏三年创一流”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眉山做出了应有贡献。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加快发展

把维护眉山和谐稳定,保障加快发展作为全市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狠抓落实。

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153名干警编成22个应急分队,积极参加灾后维稳和救助统一行动40余次;组织干警95人次深入监狱、看守所,协同有关单位反复做在押人员情绪稳定工作,确保灾后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市检察院迅速发出《关 于加强抗震救灾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工作指导,从快批捕、起诉了刘波诈骗群众捐赠的救灾款物案;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深入基层慰问和帮扶受灾群众,广大干警积极捐款捐物和献血,检察机关与民政等部门健全制度,强化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发放监督,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加快发展。

深化集中整治保障全市治安形势总体平稳。市检察院全年综合研判治安维稳形势4次;两级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城市和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28次,参加治理“三电”、城区抢夺、盗抢机动车辆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23次;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刑事犯罪嫌疑人1050人,提起公诉141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60人,提起公诉372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402人,提起公诉450人;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批捕案件年审结率保持100%,公诉案件审结率上升5.6%达到98.8%,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深入调研分析新型毒品、妨害公务等11个领域刑事发案规律及原因,提出46条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对策建议,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工作水平,营造加快发展稳定的治安环境。

优化环境保障加快发展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28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企业财物、垄断企业生产原料非法谋利、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和经营活动的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63人;批准逮捕侵犯企业主、企业职工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6人,为实施“工业大变样”等加快发展重大决策提供了司法保障。

——稳步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35件49人,其中大要案件14件22人,侦查终结34件48人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审结案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大幅上升,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

继续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推进高效廉洁政务建设。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履职过程中利用审批权、管理权、执法权收受贿赂案件4人,其中市、县部门负责人3人;立案查处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1人,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务环境和平等竞争市场环境提供了司法保护。

依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立案查办不正确履行矿产、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件2人,侵吞矿管、育林专项资金的贪污犯罪案件6件8人,维护了正常的矿产、森林资源管理秩序,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司法保护。

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处贪污“五保户”供养金等农村社会保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5件5人;贪污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等农村公共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9人,涉及“三农” 问题其他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为保障“十大惠民工程”惠及于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司法保护。

突出源头防治,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专业化建设。发出个案预防建议书37份,提出预防建议110条,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健全职务犯罪内控机制、制度27项;按规定为东坡区通乡公路建设查询56个参与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记录;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29次,采取组织干部到眉山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警示教育活动效果;全市检察机关与24个行业或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分别与国土系统、启明星铝业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探索新的预防机制;启动了蒙牛现代牧场奶牛养殖项目及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液态奶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工作。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构建和谐眉山

自觉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产生。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23件30人;监督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6件6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51人,不起诉57人;对应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应起诉而未移送审查的漏犯或漏罪,追捕45人,追诉9人。提起刑事抗诉9件,法院审结7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5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件,法院已审结2件,改变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已采纳建议9件;督促国家机关和其他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追回1006万余元。依法办理在押人员又犯罪案件4件5人,发出通知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5件并全部纠正,监督纠正提请减刑不当案件1件,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组织开展规范全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分管分押专项活动,清理出混押混管140人,发出整改通知后组织2次跟踪督查,已纠正138人,专项监督工作引起市委关注并受到省检察院肯定。查办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司法人员失职渎职犯罪4件5人。通过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直接平息非正常群体性涉法上访事件9起,化解上访苗头16起。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围绕成功举办奥运会等重大工作部署,认真排查了47件信访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排查出来的2件涉检案件,认真解决当事人遇到的法律问题、思想问题和民生问题,4月底前即全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依法办理2件刑事赔偿案件并及时支付赔偿金57000余元。通过强化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释法说理息诉工作,直接促成30件案件当事人和解息诉。认真执行与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机制,移交法律援助中心建议为弱势群体10件40余人提供司法援助。组织85人次检察干警带案下访31次,与信访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访18次,将一批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零上访”争创活动,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和源头治理,继续保持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深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增加和谐因素。探索建立完善被不起诉人社区矫正、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工作机制,深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环节对283名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等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其中建议撤案7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6人,决定不起诉25人,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判处155人,对其中决定不起诉的9人实施了社区矫正。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办理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刑事和解63件,修复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增进了社会和谐。

——奋力实现“三年创一流”,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扎实推进“三年创一流”活动。按照全市工作大局要求,设定“三年创一流”奋斗目标,追求法律监督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进一步统一,努力实践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围绕“创一流”,建立完善深化“严打”、集中整治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制度6项,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机制、制度3项,提升诉讼活动监督实效的机制、制度7项,源头治理涉检信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制度7项,与“创一流”相匹配的奖惩激励和督查保障机制6项。通过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推进“创一流”,全市检察机关呈现班子队伍齐心谋发展、各项工作争先创一流的新气象。全年7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内外交流推广,7人次干警和20项次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省检察院目标考评的17项工作中有8项进入全省先进方阵,超额实现了“三年创一流”奋斗目标。继续打牢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基础。认真组织开展“三大主题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统筹举办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班5期,分类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100多期,组织庭审观摩、检察官律师对抗赛、文稿撰写等实战练兵活动27次,全市检察干警高举旗帜的信念更加坚定,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态度更加坚决,行动更加迅速,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市、区县检务督察委员会开展5个方面专项督察活动120次,通报督察发现的违规问题14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4次和10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9次,接受政协委员评议工作5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全部“三类案件”6件7人,市检察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判监督工作审议意见两项工作均受到肯定。

202_年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202_年全市检察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一是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新招录人员比例已超过检察人员总数的20%,空编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但执法理念、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检察事业拥有良好发展机遇与自身发展基础较弱的矛盾已经显现。全市检察 工作在党委关怀重视,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拥有良好发展机遇,内部激活也初显成效,但历史积累不够,基层基础薄弱导致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三是检察机关内部资源整合程度与创一流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机构职能交叉造成工作效率不高,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作不够还有所表现,部分干警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在市委领导、人大关心、政府支持和政协帮助下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202_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深化“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全面实现眉山检察工作“三年创一流”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水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对科学发展观本质和内涵的领会把握,不断增强检察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努力把全市检察队伍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政治使命,以服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检察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强化妨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犯罪的法律监督,坚持“维 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生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办案原则,改进方式方法,依法保护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在高水平服务大局中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强化法律监督,高质量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继续深化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涉检涉法信访案件产生工作机制,用心办理涉检信访和其他涉法信访案件,切实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发生在灾后重建、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保护、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体系,从源头治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从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息诉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和抗诉改变率三个方面着力,依法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诉求,严肃查办司法活动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和减少涉法信访案件。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各环节办案质量。

——深化教育培训,高起点建设法律监督能力。着力强化检察队伍思想建设。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着力强化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专业化建设。始终坚持党的 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提升年轻干警履职能力,改善队伍素质结构,提高整体执法能力。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市二届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推进眉山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检察工作“三年创一流”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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