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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汇报材料2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1-57076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1 01:52: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甘肃省教育厅汇报材料2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依法治校工作汇报材料

甘肃省教育厅:

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学院是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院校,现有各类在册学生10200多人。

近年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取得了显著的效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为依法治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书记亲自抓,院长、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构建党、团、工等部门分工负责的网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学院致力于在管理中凸现“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民主管理”。我们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学院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开发、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消防安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部门,各岗位高效运作,学院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开展法制教育,强化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

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教职员工依法从教的工作水平。学院紧紧围绕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增强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职务聘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新机制,破除教师职务终身制。

2、拓宽教育渠道,改进教育方式,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院积极开展 “五五”普法教育,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要求,重点组织学生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职业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做到教材、课时、人员三落实。

三、规范办学行为,实行校务公开,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工作实效。

1、落实教代会制度。学院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学院发展规划、计划,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教代会。中层干部通过竞聘演说,教代会代表赋分,领导考察等程序上岗,增强了中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定期向教代会述职,接受民意测评。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每月都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内部倡导民主作风,少数服从多数。干部提拔任免程序,全员聘任制操作规程,职称复评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敏感问

题,因为讲民主,走了群众路线,受到绝大多数教师支持,处理得十分妥当,维护了学校的稳定,促进了学院发展。

3、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院坚持通过公示栏、意见箱、计算机网络平台等向家长、社会、师生公开校务、收费问题。我们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并按要求公示,从未发生过违规收费现象。在职称评定、评优、财务等重大事项必经过公示征询意见一关,力图做到“给师生、社会一个明白,给领导、学校一个清白”。

4、推行学院管理“三项制度”。学院从作风建设入手,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二是实行院领导值周制度。三是院领导联系系部、中层干部包班、两级干部当班主任、班主任跟班制度。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领导作风、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有了明显好转。

四、狠抓安全管理,营造育人环境,探索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近三年来,学院的先后投入近200万元资金增购消防器材,安装监控设施,改善消防环境,使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为师生了营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2、创新模式,强化措施、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在学生管理方面学院坚持做到“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全面开展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周对学生宿舍楼进行检查,利用学生

上课时间,值班老师深入学生宿舍,查管制刀具,查电热毯、电炉子、电热水器等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从源头上保障了学生的安全。

3、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探索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学院及时分析并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学校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院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院周围环境复杂,为了给学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学院应加强和当地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协作,共同努力为学院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随着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对依法治校工作会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刻认知依法治校的内涵。不断完善和提高我院的依法治校工作,使得我院的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二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意见

甘教厅„2011‟27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巩固全省“两基”成果,提高全省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根据《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文件的目标和要求,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二)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全面落实校长公选制度,确保教师数量、结构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按照“有情辞退、合理安置、适当补偿、择优考录”的原则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严把入口关,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三)办学条件。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实验仪器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小学危房比例下降至1%以内,消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

(四)教育经费。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别达到18.50%,19.50%,20.00%,20.50%;2008-2011年达到20.50%以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审计和公告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 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科学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全面开展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情况。15至50周岁人口中的非文盲(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率,攻坚县现阶段农村达到95%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城镇达到98%以上;巩固提高县农村达到97%以上,城镇达到99%以上。近三年来,脱盲人员的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2-3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成立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厅领导联系市(州),各职能处室对应主管厅长联系市(州)开展帮扶指导制度。

2.召开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会议。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和义务教育监测工作会议,部署教育系统迎国检工作,开展迎国检业务培训,并启动全省义务教育监测工作。

3.开展全省督促检查活动和迎国检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两基”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基”国检的内容、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目标任务、意义;全省巩固“两基”成果及迎国检的工作举措、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跟进督查指导各市、州、县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2月—5月)。1.各市(州)及县(市、区)自查(2011年2月—4月)。省教育厅要跟进帮助指导各市、州、县排摸建档,查漏补缺。2.省级检查调研(2011年3—4月)。组织省审计、监察、财政、发改、教育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州、县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督促工作落实,形成省、市联动机制,完成调研报告,分析问题,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

3.县级整改(2011年5月)。根据省、市(州)调研和复查报告提出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整改工作。

(三)省级抽检阶段(2011年6月—7月)。

1.省级抽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国家督导团的部分专家与省上组织的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一起对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评估结果及进一步整改意见向省“国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省“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各市(州)、县(市、区)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市(州)、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发动省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各县(市、区)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要全面承担对所辖各县(市、区)迎国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市(州)、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帮扶和支援。

3.搞好业务培训。省、市、县按照国检要求分别举办“两基”业务培训班,对迎国检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培训。

(四)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至国检)。

1.2011年8月,邀请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领导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指导。2.2011年8月底,省政府向国家正式呈送国检申请报告。3.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接受国检的全部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决定成立甘肃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组成

长:白继忠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孙 杰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保平

纪检组长、高校工委副书记、高校纪工委书记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永新

高校工委副书记 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常务)蔡建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省教育厅总督学(常务)2.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 晶

省教育厅总督学

成员:李春芮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张兴江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高云庆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赵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陈继宗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何金保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刘玉泉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哈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 贾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李慕堂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李含荣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王光亚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管理处主任 丁光明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卜振中

省教育厅审计处处长 王爱平

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敏维奇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魏

省教育装备办公室主任 王

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仁杰

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光荣

甘肃教育社社长 杨晓健

省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二)任务分解 1.厅领导包片联系制度

“两基”迎国检施行厅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厅长分工包片负责制,各主管厅长具体负责指导所包片市、州“两基”迎国检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迎国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在主管厅长(总督)领导下做好具体的帮扶工作。厅领导包片市、州具体如下:

(1)白继忠——总负责、总协调(2)孙

杰——总负责、总协调(3)陈保平——庆阳市、平凉市

(监察室、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北师范大学、陇东学院、甘肃联合大学、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

(4)旦智塔——甘南州、临夏州

(基教处、民教处、体艺处、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兰州一中、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省财政学校、甘肃省艺术学校)

(5)王

萍——天水市、陇南市

(职教处、师范处、国际处、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甘肃省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兰州交通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6)高永新——张掖市、金昌市

(人事处、机关党委、思政处、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甘肃农业大学、河西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甘肃省经济学校、甘肃省财贸学校)

(7)李贵富——酒泉市、嘉峪关市

(财务处、政法处、语委办、甘肃教育社、兰州实验小学、兰州商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

(8)蔡建明——兰州市、定西市(办公室、科技处、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甘肃省保育院、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肃中医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9)李

晶——武威市、白银市

(督导办、高教处、省教材中心、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任务中省教育厅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并结合各处室业务,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办公室、督导办)

(2)督促各市州、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有关任务的达标。(督导办、基教处)

(3)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思政处、基教处、体艺处、监察室)

(4)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督导办、基教处)

(5)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6)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教育项目和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7)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做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校园校产的摸底、登记等工作。理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负责“两基”迎“国检”工作所需经费的测算和申请;督促落实《甘肃省“两基”迎“国检”责任书》中承诺的经费,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经费等。(财务处、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6(8)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按《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基础教育发展需求,重新核定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代课教师的化解工作等。(人事处、师范处)

(9)负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调查和省、市、县档案重建等工作的全程跟进、培训、督查、指导工作。(督导办、基教处、民教处)

(10)负责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调查和州、县档案重建等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民教处、督导办)

(11)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基教处)(12)负责设施、设备、图书仪器、音体美、卫生等器材的摸底调查和经费筹措及装备配备工作。(财务处、体艺处、省教育装备办公室)

(13)负责国家督查人员的过程督查和检查评估人员的接待。负责“两基”迎“国检”的综合协调工作;总体材料撰写和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公室、督导办、甘肃教育社、省电化教育中心)

“两基”迎国检是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省教育厅的重点工作。各职能处室一定要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达到“国检”要求,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第三篇: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教育厅文件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

教育厅文件 甘卫科教发〔2011〕238号

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

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兰州大学、甘肃中医学院:

2011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我省201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2011年全省计划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200人,学历层次为本科,学制5年,专业为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纳入201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兰州大学承担临床医学120人培养任务,甘肃中医学院承担临床医学30人、中医学50人培养任务。各县(区、市)具体培养计划按分解下达数执行(见附件1)。

二、培养对象。在全省范围内主要招收农村生源。要求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免费医学生需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计划纳入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在有关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市)生源,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照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培养学校和有关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签署《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见附件2)和《甘肃省201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3)。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四、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与培养高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见附件4),有关培养高校要切实做好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根据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岗位需求,积极开展相关培养模式研究和改革,培养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合格医学毕业生,定期将培养实施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和卫生厅。各院校2011年免费医学生招录情况统计表(纸质

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5)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卫生厅科教处。

五、各市州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合本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2012年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计划,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2012年培养需求情况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6)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附件:1.2011年免费医学生分县(区、市)培养计划

2.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3.甘肃省2011年免费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

4.2011年甘肃省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书

5.2011年免费医学生招录情况统计表

6.2012年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四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办园标准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

标准(试行)》的通知

甘教厅[2015]37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促进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农村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日

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幼儿园办园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农村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农村学前儿童全面发展,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及以下的农村幼儿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农村幼儿园的依据和标准,新建的农村幼儿园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改(扩)建的农村幼儿园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 幼儿园的设置和规划

(一)幼儿园规划布局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简约实用、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建设。

(二)幼儿园选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避开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包括: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等。

(三)幼儿园建设应安全、实用、节俭,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四)幼儿园应符合国家和省上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园内要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标准、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体现儿童特点。

(五)依托小学校舍办园的,园舍、活动场地等应保持相对独立,严禁使用危房。

第四条 办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一)幼儿园应合理控制规模,以1-3个班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个班。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分村简托、布点。

(二)幼儿园可按幼儿年龄分别编班,其中小班(3-4周岁)一般不超过25人,中班(4-5周岁)一般不超过30人,大班(5-6周岁)一般不超过35人。可混龄编班,混龄班一般不超过35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人数,每班增减一般不超过5人。

第五条 建设用地面积。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其中,生均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7㎡,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3㎡。第六条 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幼儿园活动室每班的使用面积一般应达到40㎡(小学校舍改建的幼儿园活动室每班使用面积一般应达到30㎡),活动室地面必须进行软化。

(二)幼儿园应配有室内或室外的幼儿卫生间,室内卫生间整洁、室外卫生间离教室就近且安全卫生,并配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盥洗设施应适合幼儿的身体发育特点和能力发展水平。

(三)幼儿园应配有教师办公(教研)室,人均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3㎡。

(四)幼儿园应配有传达(警卫)室,或结合当地实际依托小学共同使用。

第七条 设施设备配备。幼儿园应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一)活动室应配备与幼儿身高相适应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及安全饮水设备,并选择配备一定数量的玩具、乐器和音响设备等。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

(二)教玩具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环保,满足幼儿活动需要。图书数量生均不少于3册,教玩具生均不少于5件,教师用书等不少于6种。

(三)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等。

(四)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箱及必要的外伤、急救等常备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

(五)室外活动场地应进行软化、绿化、美化,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中小型活动器具和运动器械。

第八条 教职工配备。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二)每班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

(三)幼儿园应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可与村卫生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结合当地实际配备,或依托小学共同管理。

第九条 幼儿园管理。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一)依法办园,幼儿园应依法取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园方向正确,有近期、远期发展规划,有保障幼儿园发展的机制和措施,有规范的幼儿园章程和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健全,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实行民主管理和园务公开,重大事项由民主程序决策。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依法为教职工落实社会保险,按要求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条件保障。

(四)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收支分开,账目清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园长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第十条 保育教育。幼儿园应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本园实际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和课程实施方案,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应以游戏活动为基本教学形式,充分考虑幼儿的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促进健康、语言、社会、认知、艺术五大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使幼儿在学习、生活、游戏过程中整体和谐发展。

(二)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习惯,做到保教结合、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每天户外活动一般不少于2小时。

(三)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动手动脑的教育环境和条件,科学合理利用空间和场地。提供适量的教玩具和安全卫生的材料,结合实际开发乡土特色课程,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幼儿园教育目标、内容、形式等应与小学严格区分,切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第十一条 卫生保健。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各项制度健全。

(一)幼儿园应做好卫生保健、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幼儿健康检查、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

(二)坚持晨检、全日健康观察及疾病防控工作,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切断传染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重视幼儿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卫生、营养、保健教育和宣传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加强体格锻炼,提高幼儿身体素质。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消毒制度,强化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做好餐具、教玩具、儿童用品等消毒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幼儿安全防护、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幼儿园应按规定配备安保、报警、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楼房应加有防护网,不适合幼儿活动的区域应设有警示牌。

(三)制定符合本园实际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三防”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农村幼儿入园要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上不使用校车。确需使用校车的,要严格执行《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货车、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

第十三条 家园共育。幼儿园应主动加强与幼儿家庭的联系,建立教师与家长间的教育伙伴关系。

(一)幼儿园应定期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为有效开展家庭幼儿教育提供咨询,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应加强同村委会的联系与合作,开发和利用周边环境中的教育资源,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拓展幼儿学习内容,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第十四条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民办幼儿园、民族和边远地区的各类季节性幼儿园(班)等,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本标准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第五篇:甘肃省教育厅2012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教育厅2012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

方案

甘教厅„2012‟111号

厅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的《甘肃省教育厅2012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教育厅2012开展机关 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87号)和甘肃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全省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的安排》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转变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发展为目标,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五大攻坚战,通过创新完善机制转变行风,通过整风肃纪转变作风,通过强化服务提升效能,努力建设一支勤政高效、求真务实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是要通过集中开展风暴式的行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迅速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慵懒散慢、中梗阻塞、政令不畅、效率低下、不作为、滥作为等突出问题,尽快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二是要通过深入查找和分析影响效能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原因,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根本上消除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要通过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机关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增进一切为了群众、真诚关心群众、有效帮助群众的思想感情,焕发一心谋事、扎实干事、能够成事的创业激情,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创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提升教育部门形象。

三、主要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厅实际,主要完成14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按职能分别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一)教育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根据省政府审改办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9月底前完成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上报工作,从10月1日开始,废除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审批事项,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审批级别的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和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和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办结时限在原时限基础上缩短30%以上。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协作处室:厅机关相关处室)

2、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省级批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取;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从8月1日起,有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处室:财务处;协作处室:厅机关相关处室)

(二)教育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3、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牵头处室:发展规划处;协作处室(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教育装备办公室、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4、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采购和评标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采购评标,确保项目采购评标的公平公正。配合省政府于10月底前完成对教育厅招投标中心的摸底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采购预算、招标评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牵头处室:财务处;协作处室(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科技处、监察室、审计处、省教育装备办公室、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三)优化政务环境

5、探索设立集中受理机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第26条有关规定,对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优化职能配置,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牵头处室:人事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6、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8月底前完成对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并向同级政府法制部门报审,法制部门于11月底前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审查,编制执法权力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越权执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协作处室:厅机关相关处室)

7、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11月底前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量化标准。(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协作处室:厅机关相关处室)

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不当行政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室、办公室、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协作处室:厅机关相关处室)

(五)提升工作效率

9、建立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和约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7月底前在厅机关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牵头处室: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0、大力改进会风文风。认真贯彻《甘肃省节庆研讨会论坛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教育厅会议管理办法》,加强对本部门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的监管;提倡开短会、发短文、讲实话、报实情、干实事、求实效。大幅度减少会议、文件、简报数量,不断优化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牵头处室:办公室、监察室;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1、集中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领导重视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改制中小学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择校难题化解、幼儿园收费管理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处室:监察室;协作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

12、大力改善教育系统行风。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坚决整治责任性不强、履职不到位以及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明确权力边界,固化运行流程,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等行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认真办好2012年教育“阳光在线”直播节目。对照省政府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方案,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教育行风。(牵头处室: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3.全面整治机关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在机关各处室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承诺和投诉渠道。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精神不振,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纪律意识不强;思想僵化,创新意识不强;粗心大意、敷衍应付,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冷漠、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意识不强等行为,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树立“马上就办”的行为理念,形成职责清晰、管理科学、监督有效、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能的问题,进行效能责任追究,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庸懒散慢的突出问题。(牵头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14、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省委、省政府和省上领导批示的重点工作及时跟踪督办,按时汇报反馈;定期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和举报案件,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全面完成。(牵头处室:办公室;协作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四、工作步骤

2012年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按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至6月20日)。研究制定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效能风暴行动。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21日至7月15日)。机关各处室要深入查找存在的庸懒散漫、中梗阻塞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等问题,7月10日前将各自整改措施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三)工作推进阶段(7月16日至12月15日)。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12月10日前,将重点工作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接受省协调推进办公室专项督查。

(四)工作评价阶段(12月16日至2013年1月20日)。认真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回头看”,对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2013年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协调推进办公室和省直机关工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厅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行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小组成员为各项工作推进具体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效能、服务发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通过开通效能举报投诉电话,设立门户网站互动平台,用大厅LED屏通报重要工作督办情况等方式,构建公众了解机关工作效能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广大群众对效能工作的意见建议;创新效能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专项督查、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健全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效能风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效能考核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开展效能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厅党组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建立约谈警示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有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办事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室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内部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问题整改档案,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效能问责机制和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对机关及工作人员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手段,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增强效能风暴行动效果。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机关网站、系统杂志、简报报刊、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媒介,深入宣传教育系统在开展效能风暴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削权让利,营造教育系统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开展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机关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有效的行动措施,每项措施实施要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及时总结,沟通信息。机关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归纳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同时,精选一些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厅进行交流推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行动深入开展。

甘肃省教育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2012年6月21日

甘肃省教育厅汇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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