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赔偿
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赔偿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同样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等法律与解释的规定。
本案中,您们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赔偿,超过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对方机动车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及其保险公司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的贬损价值需要有相关的评估机构或鉴定部门对车辆事故前后的价值进行对比,找出贬损额,从而出具评估报告或是鉴定结论确定贬损价值。评估报告或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根据《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诸多费用。如有更多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免费咨询热线咨询。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任何费用!0
第二篇:交通事故赔偿
关于2010台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的公报
根据统计结果,2010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年平均工资为31227元。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562元,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849元。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12元,人均消费支出17933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8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0平方米。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标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个月标准。
3、其他的一些费用: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
工资x(7个月+停工治疗月份)+2010平均工资x2x2+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浙江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858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395元(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暂未公布。
三、交通事故死亡的:
除以上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以外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20年x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7359/11303=547180/226060元 丧葬费30650/2=15235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8390/17858*5年*3人=125850/267870元
交强险12.2万元
第三篇: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 方 : 乙 方 :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2011年 2月 26日9时许,甲方驾驶豫AF-大众桑塔纳轿车,由西向东行至 段,即将停车时,由于雨天路滑,与行人邻居乙方相撞。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120 把乙方送到平顶山152医院进行医疗。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生活等费用28000圆,由此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甲方全部承担。现在乙方主动出院,关于以后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和 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期手术费、临产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壹万元整人民币。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第四篇: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8565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09-8-31 14:31:21甲方驾驶的与乙方驾驶的在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伤,车辆损害。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责任。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 驾驶的 与乙方 驾驶的 在 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 受伤,车辆损害。经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大队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 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自愿赔偿给乙方 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包括已经支付的 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 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男,西滨镇际后村人。
乙方:,女,梅仙镇丁地村人。
XX年7月27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西滨镇坂兜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尤溪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XX年8月21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 元,误工费 元,镶牙费300元,复查费 元,合计 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