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协议书[大全]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2-114063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22:58: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协议书[大全]

原档案存放地全称:现档案编号:

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协议书

中国xx公司(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国家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及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派遣中

国雇员的规定,将乙方派至用人单位履行甲方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以下称“派遣合同”)或接收用人单位人事代理委托期间,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办理接转人事档案关系。

二、乙方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的,乙方可委托甲方与当地合法存档机构签订协议,但

协议条款不得与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发生矛盾。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中的除外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因工作需要其档案必须由外地调入北京时,甲方可酌情办理,但不承担户籍、档案回调当地的有关责任。按照人事部规定,非北京籍人员的档案不能在北京市内调动。

三、甲方管理责任

1、办理乙方正常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乙方在履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需要出具证明材料时,可根据档案记载按规定办理;

3、乙方在履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需要出国时,负责办理出国审查手续;

4、乙方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身份介绍到新工作单位;

5、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终止后,根据个人意愿、专业技能及自身条件优先入选中智人才网。

四、甲方非管理责任

1、乙方的工资、福利、奖金、劳保等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甲方可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乙方办理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的有关保险,但需要另签委托合同);

2、乙方在执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以外期间(指:档案从原单位调出至到达合同约定工作位置及档案到达指定地点之前及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终止至调入新单位前的时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人事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鉴定、人事证明、政审等)和个人民事责任;

3、乙方在执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以外期间,甲方除推荐乙方入选人才网,按外企要求推荐工作外,不负责安排乙方工作。

五、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的外事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派遣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个人存档手续或将档案转出甲方管辖范围。档案需要调出甲方的,乙方应在聘用期结束后七日内到甲方办理有关档案转移手续。

3、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乙方未在七日内按要求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出时,视为同意转为个人存档,并且接受且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甲方规定自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当月缴纳档案管理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失业手续转街道的,乙方应在聘用期结束后七日内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乙方所在单位协助出据有关材料。乙方逾期没有提交失业申请的,即认为乙方在知晓国家有关失业规定的情况下,不同意办理失业手续,并由乙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六、遇乙方终止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后对甲方有未了事宜时,乙方在解决未了事宜后方可调

出,调出前的期间,按规定缴纳档案暂存费用。

七、本协议签订后,从乙方人事档案关系转入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转

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转入申请

公司领导:

我是公司部门员工,身份证号,于进入公司。现申请将人事档案与基本社会保险关系一并调入公司。

现档案关系存放地。社会保险关系状态(正常缴纳/中断/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现存放地。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三篇: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一、党员关系转入

(一)企业离退休党员和大学生党员

所在企业、学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二)退伍军人

所在部队的师一级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或招考、聘用

(三)外地流动党员

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中共成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工作、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二、党员关系转出

(一)街道、乡镇范围内的。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接收社区(村)党支部。

(二)在街道、乡镇范围外的。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中共 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三、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1)复转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父母、配偶户口在本辖区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的街道党工委。

(2)就地安置的易地安置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社区(或村)党组织。

(3)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四、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党(工)委的证明。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证明到党工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街道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工)委到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区委组织部到区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区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区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工)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五、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第四篇: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接转党组织关系,需携带: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①组织关系存放在外地、中央在京单位、部队 先开出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持信到朝阳区委组织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委区政府大院内,蓝岛大厦西侧向南)更换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的介绍信。

②其他情形

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2、所在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填写齐全的“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二,不得涂改,并附两张一寸彩照);

4、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向接收方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确定是否需要到朝阳区委组织部换介绍信;

2、所在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党费交至当月;

4、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党组织关系区内调动

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协党委的党员,变更执业单位时需办理组织关系区内调动手续。

本人办理时需持原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新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联系电话:59283388直拨分机 106或者202

第五篇:全椒县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信息)

全椒县着力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党员的流动量也随之加大,党组织关系接转量大幅攀升,202_年元月至今,我县自县外转入党员198名,本县转出党员62名。经深入了解后,发现仍存在党员流动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党员和复员退伍军人党员返乡时,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不正常、不规范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全椒县采取措施着力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

一是制定完善本县党组织关系接转办法。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统一接转程序,规定:自县外转入,必须经过县委组织部,再转入到基层党(工)委,落实到支部;一般转入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单位的党组织,严禁出现转而不落实现象发生。

二是杜绝“口袋”党员出现。要求党员转出县外后,及时将党组织关系回执联传真或邮寄回来;自县外转入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到基层党(工)委后,各基层党(工)委要立即进行回复。及时进行转入党员的信息采集,统一印制党员信息采集表,由各基层党(工)委对转入党员的信息进行逐一采集登记,及时将党员信息录入本委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中,保证党内统计的准确性。每季度核对一次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每半年结合党内统计对党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一次。

三是规范党组织档案管理。规定: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组织档案随着介绍信走,并在预备期满前,及时向转入党支部报告,做好预备期转正准备工作。正式党员的档案在转入后,将组织关系档案放在人事档案一起妥善保管;没有从事档案的,组织档案交由转入的基层党(工)委妥善保管。

要求各级党组织将转入和转出党员介绍信分别开、分别编号,在接收党员介绍信和介绍信回执联后,将介绍信和回执联粘贴到原存根联上,并在每本介绍信封面标清起止时间,方便查阅。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将党组织关系接转相关要求编印成宣传材料,印发给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全体组工干部,并在镇村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广泛宣传公示,还将其作为各级组工业务培训的必讲内容之一。

(来源:全椒先锋网 史平忠/编辑:李民)

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 史平忠

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协议书[大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