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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五篇)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2-96236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06: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 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XX元—XX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方:

购方: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根据现行药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一、供购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对方要求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证件并加盖公章,双方才能发生业务关系,双方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一方提供的证照及产品的资料不全、无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法规责任由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二、供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三、所供药品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所供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

四、所供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所供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贷物运输要求。

六、所供的进口药品必须提供合法及合格的证明文件(除生产厂家外)。

七、药品在供货运输过程中的破损,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入库后由于自己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破损、变质,供方概不负责。

八、所供的药品质量如非需方造成的,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供货方对所供的产品实行质量负责制,不向购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向乙方销售国家违禁的产品。

十、因供方药品问题(包括夸大宣传广告)造成购方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检查认为有夸大作用的,供方应赔偿购方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的名誉损失壹万元。

十一、供方因产品的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及药品改变包装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加盖原印章的书面材料。

十二、供方给购方的供货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格、并负责保值销售,否则,购方可在供方的货款中冲价或拒绝付款。

十三、供方应根据购方所需品种确保按期到货。

十四、供方应负责购方药品在离有效期6个月以内或滞销时退货。

十五、供方应为购方及时提供药品的批发价及调价通知。

十六、供购双方应按订货时的协议进行结算,双方必须讲求信誉,信守合同,若出现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索赔偿,并协商处理好合同期间的一切问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供方:购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我公司同志(男,女,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与你公司的业务往来中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超越权限的行为均是无效行为,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范围包括:1、2、3、4、南宁市内 洽谈本公司经营药品的购销业务。接受购货订单。核对业务账目。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三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跟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甲方的原印公章,并在所加盖的原印公章范围内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首次供货企业: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MP 或GSP 证书复印件,以及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和上岗培训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按乙方要求所需提供的所有资料。对经营特殊药品的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首次经营品种:

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品种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药品质量标准:

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但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高于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甲方应按约定标准提供;甲方应对其提供给乙方的药品质量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负责,对所供的药品是假劣药品时,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罚款、赔偿等损失时,甲方须全额赔偿给乙方。

五、说明书、标签等与药品相关的信息:甲方所供药品的说明书、标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属于兴奋剂药品的须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属于国家电子监管的药品包装上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原件药品内必须附有药品合格证明(指国产品),如非整件包装,均应在包装箱上做出标识。

1)甲方所供的药品,在其使用的资料发生变更后(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品名、规格、效期、标准转正、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或凡涉及与药品相关的其他信息变更,需把新的变更信息及新的最小包装实样、说明书提供到乙方以备案。

2)甲方发货到乙方的药品需与提供到乙方备案的最小包装实样、说明书及信息一致。3)由于甲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药检报告书:

1)甲方所供品种若为国产药品时,须随货附每批次药品检验报告书给乙方,属《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生物制品时,须同时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2)甲方所供品种若为进口药品时,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台、港、澳地区药品应有《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同时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进口生物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血液制品、疫苗等,还须同时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原印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七、验收:

1、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均不能超过生产日期6 个月,一年半以下效期药品不超过生产日期3 个月;10 件(含)以下应是同一生产批号,10—50 件(含)不能超过3 个生产批号,50 件以上不能超过4 个生产批号;同一件药品大包装中不得有两个以上的批号混装;当有两个批号混装时,在其大包装和来货凭证上必须予以注明并确保准确无误。特殊情况以当次发生业务时协商为准。

2、药品包装牢固、标志清晰,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货物运输规定和相关的质量要求。对于在运输途中需要保温、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甲方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温、低温或冷藏措施,否则乙方不予收货、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二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3、甲方送货时,必须附随货凭证,随货凭证可为:送货单、或出仓单、或发票的随货同行联、或货运单位的运单、或发运证明等。随货凭证的信息项应包括:收货单位名称、供货单位名称或生产厂商、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数、每个批号对应的件数,并要加盖来货单位经核准上述信息的原印章。

4、甲方供应的药品因运输发生短少、污染、损坏现象(含包装),乙方有权将受污染或损坏的药品给予拒收并在7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经乙方质量检查验收确认的不合格品(含包装)数量占该批5%(含)以上,乙方有权将该批号药品全部拒收;对于国家实施电子监控的品种,若没有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乙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遇到需拆开药品包装方能进行验收以致报损的情况,甲方应予以补偿乙方验收药品的数量;对于确实不能拆开包装验收的药品,在乙方的销售过程中,由于其内部不可检视原因引起的任何责任,需由甲方全部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甲方承担所供药品质量(经法定药检部门确认)所发生问题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甲方应乙方要求直调药品时,发货前必须通知乙方质量管理部门办理对该品直调前的质量验收事宜,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证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十、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对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现场考查,甲方应提供方便。

十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加强质量信息沟通,质量管理机构间建立直接的联系以快速解决相关质量问题。在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查询问题时,甲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十二、乙方应将药品储存于其温湿度要求的相应库房中,由于乙方储存和养护不当,造成药品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于在药品销售或药品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乙方质量管理部门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该批药品的销售,并按有关法规办理。该品种再次进行销售需经质量管理部门重新审批。

十三、当甲方发现供应药品有质量问题或潜在的质量问题时,应按要求及时组织召回;乙方应协助供应商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十四、非处方药的广告宣传,甲方应保证其广告宣传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如因甲方的广告宣传不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十五、当国家出台相关新法规政策时,按新法规政策执行。

十六、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条款,均以现行法规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对全部条款的含义均已明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第四篇:202_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单位):福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购货单位):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保证药品质量以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销售售货员应具有法人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原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向乙方首次供应的药品品种,应提供加盖甲方原印章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物价批文。甲方若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加盖甲方质检部门的该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及标签、药品小包装样本。

4、进口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卫生许可证(加盖甲方原印章)。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并对其质量负责。

6、甲方药品出库时,应当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单价等内容,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合法发票。

7、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号令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储存运输必须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要求,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或委托运输公司送货,要保证药品的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确定本企业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证明文件的“证照复印件”,采购人员提供相应的委托证明及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2、乙方对甲方产品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药品包装破损、污染、外观质量存在问题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进行确认和处理,如确系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由甲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4、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注明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因乙方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药品质量问题及损失、费用、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

1、甲、乙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反馈所经营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协议适用于合同购销、电话购销、书面要货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3、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第五篇: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XXX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为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_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另提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2.甲方若首次向乙方供货或甲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印章或者签名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其包装能确保商品质量和货物运输要求。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4.甲方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药品合格证明。

5.甲方供应药品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及出厂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中药材须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供货日期,中药饮片须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

7.甲方提供的药品因质量问题(包括包装质量)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8.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甲方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或委托运输公司送货,要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9.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2.乙方在向甲方购进药品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并提供采购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资料。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市场原因造成药品批号陈旧或滞销,甲方承诺给予退换货。执行有效协议过程中,乙方未销药品的有效期小于三个月(含三个月),甲方经乙方催告(乙方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住所地地址邮寄),负有处理剩余库存的义务,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药品有效期小于一个月(含一个月),甲方仍未处理,该药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GSP有关规定储存甲方所供药品,由于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X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盖章)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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