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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合集5篇)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2-106149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4 22:31: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

xx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意见根据xx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所有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符合我县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规章制度。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章制度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规章制度。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主要内容“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1、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2、账户统设。由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委托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在乡镇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分账户,分账户设“基本结算户”、“专项资金专户”、“支出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基本结算户”和“专项资金专户”银行印鉴由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公章、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私章组成,实行印鉴分管。“基本结算户”用于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其他收支及往来款项。包括农业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上交的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县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借款等。“基本结算户”下分设“待解农业税收存款”、“农业税附加存款”、“财政预算内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专项资金存款”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农业税上缴时,通过该户上解到县金库;上交其他收入时,由该户上划到上级有关部门银行账户。各项支出通过该户分别拨到“专项资金专户”、“支出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上级下达的各种专项资金和人员工资以及民政定补等收支事项。“支出专户”用于核算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该账户不得接收除“基本结算户”拨款外的一切收入,只能用于支出。“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村级各项收入和支出。

3、集中收付。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以及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必须全部进入“基本结算户”,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乡镇所有支出由乡镇各部门根据年初预算提出用款计划,送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长审批后,报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审核,再根据用款性质从“基本结算户”拨付到有关专户,乡镇按规章制度使用。

4、采购统办。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按照乡镇的资金库存情况进行审核,3万元以上的大额采购支出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再交县采购中心集中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县采购中心专户。

5、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部门,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农业税收票据由农税专管员负责向县农税局办理票据的领、缴、销手续。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四、业务操作程序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取消总预算会计,增设财政结算员,负责向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领用、核销财政票据;办理与政府内设机构和所属部门之间的收支结算;登记收支台账和现金总账,准确记录和反映政府各部门的收支活动情况;向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办理收入报解和支出报账;协助并参与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析。“基本结算户”的财务核算由县会计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办理。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履行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职责,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登记总预算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和年终决算;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实施监督。“专项资金专户”、“支出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的财务核算由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办理。乡镇财务收支操作程序如下:

(一)收入解缴程序。除工商税收外,乡镇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缴入“基本结算户”,不得串户或缴入其他账户。

1、乡镇工商税收由乡镇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款由税务部门按日直接上解县国库。

2、农业税收由乡镇农税代征员统一征收,并编制分村、分税费项目的征收报表,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结算员办理报解手续。财政结算员审核汇总后,区分资金性质,填制缴款书,及时将收入全部缴入“基本结算户”,财政结算员按旬将农业税收通过“基本结算户”全部上解县国库。

3、乡镇政府所属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代收款项和其他各项收入,一般应在乡镇收费窗口统一办理,各部门报账员应按日结算,将收入全部缴入“基本结算户”,并及时与财政结算员办理缴款手续。属于应上缴上级的各项收入,统一由财政结算员通过“基本结算户”上划县有关账户。乡镇预算外收入、农业税附加、事业收入等留在“基本结算户”。

4、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县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借款收入,不论何种来源渠道,必须全部进入“基本结算户”。

(二)支出领拨程序。乡镇财政支出由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提出用款计划,送财政所审核、乡镇长审批,再由乡镇结算员报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代理会计根据乡镇年度综合预算,结合当期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按照资金拨付顺序,提出拨款意见,并按以下规章制度办理。

1、乡镇日常支出,先由财政结算员编制用款计划,经乡镇长审批后,报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自行办理,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在乡镇财力许可、报账及时等情况下将资金从“基本结算户”拨入“支出专户”。

2、税改补助中村级管理费和村级附加补助以及随农业税收征收的附加,由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按照“基本结算户”的实际收入直接划转至“村级资金专户”,按照村级资金使用办法进行管理。其他专项支出按相关的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拨付。

(三)收支对账。乡村两级报账员应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向财政结算员报账,填制《出纳报告单》一式两份。出纳的现金日记账的本期收支发生额及余额,应与财政结算员的现金总账本期收支发生额及余额核对一致,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乡镇财政结算员应分部门、分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旬与各部门报账员进行收入结算,将收费与缴款相核对,切实做到票款同行,确保收入足额入库,并将发生的收支凭证,连同《票据结算报告单》等向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报账,经代理会计审核后填制《财政结算报告单》。次月第一个报账日须将银行对账单、单位会计报表、工商税收进度表等会计资料报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与乡镇财政结算员对账时,应将各项收费收入、拨入经费核对无误,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以真实反映各项资金收支结存情况。同时,代理会计应按月与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对账,确保与上级往来、上级补助收入核对一致。代理会计应按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并于下一报账日将会计报表及执行情况分析反馈给乡镇。

(四)年终结算。年末,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对照年度预算,认真核对年初各项预算数字;清理年度的各项收入,包括清理本乡镇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暂存款项;清理核对当年各项支出,包括经费支出、暂付及应收款项;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做到“欠人归还、人欠收回”。在清理的基础上,做好本级政府单位会计决算工作。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章制度,计算乡镇全年县财政应补助、应上解和相应返还数额,核对乡镇当年一般预算财力、基金预算财力、预算内资金结算应补应交数额,并按照县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的年度《县乡财政结算单》,进行预算收入、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项目的调整,结清与上级往来,编制一般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平衡表,分析预算内外收支平衡能力,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和支出规模,确保预算内外分别平衡,实现乡镇财政的综合平衡。

第二篇:乡财县管乡用

乡财县管乡用

“乡财县管乡用”是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通过规范乡镇财政收支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在中央的推动下,“乡财县管”改革在全国各地铺开。202_年实行试点,202_年全国只有28个县(市、区)没有进行。至此,“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已进入高潮。我县虽属贫困边远山区,但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积极认真地推行改革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乡财县管乡用”这一改革措施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成效。

一、增强了乡镇保障能力。实行“乡财县管”以后,通过调整体制撤消了原有的“七站八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政策标准编制乡镇预算,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干部工资,乡镇运转等基本公共支出。通过“瘦身”与改革前相比,乡镇可用财力、人年均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都不同程度增长。

二、实现了“四个管住”,即管住了乡镇乱收费,管住了乡镇乱花钱,管住了乡镇乱进人,管住了乡镇乱举债。通过了“乡财县管”改革,完善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和办法财政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乡财县管”突出了乡镇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承担的债权债务不变。“乡财县管”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加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基本保证了乡镇的运转。使乡镇政府能够集中为人民办实事,为民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行“乡财县管”以后,乡村理财观念、理财方式得到转变。乡镇资金使用等方面要经过县级财政审核。特别是乡镇举债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债务预警机制,从源头上约束乡政两级的举债行为。

三、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实行“乡财县管”后,通过“五统一”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实施了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乡镇拨款按计划,用钱按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乡镇预算编制和执行,国库收付,政府采购,银行帐户、票据以及财政所工作考核等多方面的管理工作。乡镇预算得以落实,有效保证了乡镇的基本支出需要。清理取消乡镇一些帐户,规范统一乡镇帐户设置,明确各帐户使用功能和规定,乡镇各项收支得到较好的控制,财政资金得以安全高效运行。严格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严格审核原始支出凭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了财务核算和支出管理。

四、完善了农村公共财政的建设。实行“乡财县管”,从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推动了财政公共支出改革延伸到乡镇,促进乡镇财政较好的落实财政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各项政策,使“公共财政普照农村大地”成为现实。

“乡财县管乡用”是财政体制的一个重大改变,虽然这项改革措施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是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一、健全网络信息环境,提高财务运行效率,降低财务运行成本。“乡财县管”改革推行后规范了乡镇财政管理,乡镇用钱要经过申请、审批和结算等一系列手续。为了控制和保证资金安全,大宗大额资金不能一次性拨付等一系列措施会导致边远乡镇工作人员忙于奔走在县乡之间,毫无疑问这相对提高了财务运行成本。那么,如何简化工作程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既全面监管乡镇财政的各项收支,又确保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乡镇的正常用款需求是这项制度改革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管理信息化模式仍是一条必经之路。那么必须加强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各级人员素质。必须做好“乡财县管”软件开发及实施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确保乡镇财权与事权想统一。“乡财县管乡用”这一改革制度是中央推行至地方的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致使各级政府都形成了一种上级政府应集中管理资金的逻辑,这直接造成了基层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目前,乡镇一级政府仍要提供本区域内基础设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多种地方公共物品,同时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其所要履行的事权大多支出基数大,欠帐多,而“乡财县管”改革制度中严格核定的乡镇预算支出规模远不能满足乡镇实际支出的需要。因此,乡镇财政解困,应从调整与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入手,确保乡镇财政财权与事权统一,因地制宜、分类管理,调动乡镇的积极性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

三、建立规范的县乡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公共服务等均等化。“乡财县管”改革仅仅是县乡两级财政管理权限的改革,县乡两级的总财力并没有增加。通过加强对乡级财政支出的管理,能够相对减少行政成本和资金浪费,但如果没有转移支付等配套措施,“乡财县管”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乡财县管”改革使得乡镇财权向县级财政集中,提高了县级政府实现县域内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为了缩小县域内各乡镇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应该建立规范的县乡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乡镇财政收支缺口,平衡各乡镇之间的差异,确保不同收入水平的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

四、转变乡镇财政的职能,充分体现乡镇财政的服务职能。改革后,乡镇虽然失去了财政的主动权,但并不意味着乡镇财政的职能不复存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我国正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的阶段,政府开始主导资金回流农村。如何规范管理这部分资金确保“三农”政策落到实处,这要求乡镇切实转变财政职能,体现服务职能。规范管理国家惠农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乡镇政府只有实现了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走出财政困境。

第三篇:村财乡管实施方案

***镇关于

推行“村财镇管”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试行)

(202_年元月1日)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农经发[202_]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_]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行村财镇管即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村财镇管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其管理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行村财镇管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有利于加强村集体资金的有效监督管理,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有利于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和行政职能,实现由征管型向服务型转变;有利于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增强广大农民参政议政能力,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强化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农村源头治理腐败,有效控制农村村级债务增长,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的安全,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基层政权稳定。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镇村两级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村级财务管理纳入农村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常抓常议,常抓不

一般由村原会计担任)1人。镇代理会计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资格证》,村出纳须取得由农经部门培训后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2、岗位职责。

(1)主任:负责代理中心全面工作。具体是组织和督促各岗位会计严格执行《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按照财务规则及会计工作制度,及时规范地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并监督实施代理机构内部制约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内外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代理机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的开展。

(2)代理会计:负责代理村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并定期与银行及村出纳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负责向村委会报送报表和反映情况;对村出纳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负责提供村财务公开资料(公开表);负责传票的装订、收支报表的报送;确保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

(3)村助理会计(报账员出纳):负责村级备用金领取、转账等业务;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薄登记和管理;定期与代理会计核对账目,定期与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负责村级收入、支出原始票证的收集整理并报账;负责村级财务公开等。

(4)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

捐赠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款;其他收入。村级必需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规范的票据,严禁收款打白条或收款不开票。村级出纳对各项收款应当当天收当天存入村银行账户,个别交通不便的边远乡村必须在7日内缴存到村银行账户,凭银行缴款单到代理机构结算。严禁收入不入账、坐支、白条抵库等违法违规行为。(3)支出管理。村级支出包括办公经费、村组干部报酬、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村公益事业支出、村经营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财务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 审批权限实行限额制,额度标准为202_元以内,超限额支出及村内大的项目开支由村理财小组审议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才可支出。

(六)管理制度

1、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预算由乡镇代理机构在每年年初指导各村制订,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当年开支的依据。村级财务决算在每年年终据实编制,决算结果经村民代表议会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实行村级财务按月报账制度。开展代理业务后,村级支出一律实行月报账制,每月5号前由村出纳将收集整理且手续完备的上月原始凭证报送代理会计,由代理会计按《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的予以报销入账,否则由出纳负责退回。严禁以白条和不规范的票据入账,村出纳、代理会计应于每月月初与银行核对账目,分村做账和编制会计报表。

3、村级财务实行“两审一签”制度,由村委主任审批,村支部书记审核,同时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章,再报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审核,重大支出必须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张榜公布。

经站统一提供,乡镇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建立票据领用台账,实行“限量领用、定期缴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由出纳每季到代理机构领、缴、销。

8、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机构,是实现民主理财、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已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未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要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人数为3至5人。村干部不得担任村理财小组组长。每年年终,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年来民主理财情况。

9、建立业务培训制度。代理机构要按照县级财政、农业部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财务业务培训,使乡、村财会人员熟悉和掌握财会知识,了解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代理村级财务核算的操作流程。

(一)资金流入。中心在银行统一设立结算专户,各村委会、居委会所有的收入,包括上级拨入款、专项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都缴纳统一账户,由中心代理村级进行统一分户核算。

(二)资金流出。各村委会的支出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后,由报账员持票到核算中心办理报账和资金划拨,零星开支实行报账或“备用金”方式管理。

(三)财产物资管理。各村委会购置的财产物资,财务核算中心根据有关凭证记账、登记数量和金额。各村委会建立财产物资保管备查簿,并定期与财务核算中心核对,保证账证相符,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实施步骤

推行村财镇管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因村制宜的原则进行,具

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农经站站长***为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村财镇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方案,财政所、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村财镇代理工作顺利推进。

0一0年元月一日

第四篇:乡财县管”实施方案

“乡财县管”实施方案(试行)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和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的调整,乡镇财政收支范围明显缩小,运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和新形势的需要。为建立“讲科学、重创新、兴财政、促发展”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改革。为此,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目标原则

(一)主要目标

一是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全面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成果。二是缓解县乡财政存在的矛盾和困难,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保证乡镇、村干部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切实保证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三是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增加,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四是彻底划清乡镇各项债权、债务,建立乡镇债权债务备案制度和项目建设报告审批制度,严禁新增负债,并按照谁欠债谁清理的原则,逐年核定消化债务比例,列入考核目标。五是调动乡镇增收节支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全县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六是保证乡镇公共财政支出的基本需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二)基本原则

1、县乡财政体制和组织抓收入责任制不变。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原有的财政管理体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乡镇收支范围、收支基数和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基数;继续实行乡镇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适用《财税收入考核奖励办法》,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全年收入任务全面完成。

2、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核算权不变。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核算权仍归各乡镇所有,结余资金归乡镇所有和支配,除政策性规定的项目外,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3、乡镇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财务审批仍按原规定执行,财政预算内支出实行报账制,原始凭证须经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验盖章后方可报销。

4、乡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不变。实行“乡财县管”后,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和财政预决算,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地位不变,乡镇对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5、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承担。

三、实施范围

“乡财县管”的实施范围为财政体制实行“统收统支加激励”的9个乡镇,其他实行“分税制”的2个乡镇不实行“乡财县管”,但财政局负有对其所有资金监管的责任。

四、主要内容

在坚持“五个不变”原则的基础上,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乡镇财政资金并监督使用。乡镇政府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乡财县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统编、帐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一)预算统编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支出范围、统一定额标准、统一核算办法”和“保人员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和财力许可,提出乡镇财政预算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必须经乡镇人大通过后,然后再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数额较大的向县政府报告,再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帐户统设

规范乡镇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设基本户,集中支付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乡镇设立预算外资金基本户、专项资金专户(主要核算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粮食直补、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保留乡镇财政帐簿,用于核算内乡镇收支和年终结算。

(三)资金统缴

按照资金调度权上移、既得财力不变的原则,乡镇所有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管理。乡镇预算内的各项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县级国库,由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上报乡镇财政收入统计表;县财政预算股和国库股核算管理各乡镇预算收支。

(四)支出统核

乡镇所有支出以乡镇预算为依据,由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从县级国库直接拨付至乡镇各账户中。

1、工资性支出。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实行银行化发放,县财政根据预算按月将乡镇人员工资直接拨至银行个人帐户。

2、基本公用经费。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和乡镇用款计划,按月拨付到乡镇在支付中心开设的“基本户”,乡镇按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报帐。

3、专项支出。除县级专项报账制外,根据专项资金来源、性质、用途,按进度拨付乡镇“专项资金专户”,乡镇按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出。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属于乡镇级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乡镇年初预算和用款计划,按月拨入乡镇在财政支付中心开设的“基本户”,乡镇按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报帐;属于村级的,由财政按月直接拨至农村代理专户。

(五)采购统办

乡镇各项采购支出,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在政府采购标准以内的,由乡镇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从县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拨付供应商。

(六)票据统管

县财政收费中心负责管理乡镇的票据,对乡镇实行“专人负责、以旧领新、限量领购、定期核销、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严禁坐收坐支。

五、机构和岗位设置

乡镇设财政所,所长、总会计和出纳为必设岗位,会计和出纳必须分设,不能按资金性质会计出纳一人兼,其他岗位可以兼职。建议乡镇农村代理中心与财政所分设。

六、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县级财政要按照全面、科学、客观、细致的原则,编制综合预算,逐步将所有政府性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部门预算要尽可能细化到具体收支项目,一经人大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不得随意支出。要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和让利于乡镇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调动和保护好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实行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和“统收统支加激励”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二)明确县乡支出责任,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确定县乡财政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健全乡镇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接待、车辆、通讯等费用开支。加强预算管理和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偿债基金制度,逐步消化乡镇债务,切实做到收支平衡。大力推行民主理财,积极实行乡镇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示预、决算和执行情况。

(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调整乡镇财政职能,实行以县财政为主的双重领导机制。财政所具体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征管,集中管理财政性账户,办理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补贴、五保户补助、民政优抚和社会保障补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支农资金的直接发放;办理乡镇政府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村级财务的报帐资料审查,配合并组织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督检查;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乡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理上下级财政之间结算,编制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办理乡镇经费的请拨事项;负责清算和解缴乡镇财政收入;组织乡镇及所属单位决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乡财县管”纪律。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遵守“乡财县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改革前,严禁突击花钱,不准隐匿、转移、转让、变卖、私分国有资产和资金,不准滥发钱物。改革过程中,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帐户,收入坐支和体外循环等。发现上述行为,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乡财县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阶段(202_.10.1-202_.11.30)。成立领导小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乡财县管”启动阶段(202_年12月1日-202_年12月31日)。财政会同银行、监察、审计部门,对“乡财县管”中涉及的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对账,调整设置账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12月1日-202_年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财务操作流程,规范财务,查找问题,巩固成果,并对“乡财县管”改革情况进行总结。

第五篇:某某办事处村财乡管实施方案

某某办事处“村(社区)财办管”实施方案

为规范各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村(社区)账办管”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社区)建设总体要求,依法建全农村(社区)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努力推进全办事处村(社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民主化建设,促进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村(社区)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二是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权不变;三是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审批权不变;四是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债权、债务不变。

2、独立核算。实行“村(社区)账办管”的集体经济原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实行按村、队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3、服务宗旨。以服务于村级组织为宗旨,以加强农村(社区)财务会计管理为目的,实行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村(社区)财办管”制度,认真改进村级财务管理手段,健全监督体系,规范管理行为,努力营造村级财务乡代管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民主理财到位、财务公开透明、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先进的农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具体内容和要求

1、机构设置

(1)成立办事处 “村(社区)账办管”工作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村账乡代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2)领导小组下设“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负责村账乡代理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服务中心设主任、资金会计、记账会计各一名。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中心日常工作,负责账务稽核、资金监管、协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资金会计负责村级报账初审、专户资金收付、银行日记账登记、支票及部分印鉴的保管工作;记账会计负责村级报账复审、票据发放核销、账务处理和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3)各村(社区)成立3-5人的村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4)各村(社区)由理财小组明确一名在职村两委干部为报帐员,负责票据领用及本村(社区)的各项收入及时存入办事处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办理报帐事项,每月按时做好对帐和结算。

2、规范业务流程

(1)村级财务清理。在 年 月

日前,各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村(社区)会计帐目、报表、现金存款、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核实确认无误的基础上造册登记,列出清单,填写好村级财务资产负债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办理移交手续。各村签订“村(社区)账办管”委托书,明确村级财务委托办事处“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代管,同时将清产核资的各种表册移交服务中心归档保存。

(2)日常收入核算。各村(社区)取得的所有现金收入应在收款7日内由村报帐员及时足额解缴本村专户,任何人不得公款私存、坐支、挪用。上级拨付资金管理: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给村级集体组织的专项经费(含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交通建设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科技推广经费、捐赠经费、领导特批经费、其他项目资金),均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及时通过转帐结算凭证直接转帐至本村专户,不得领取现金或转帐至其他帐户变相处理。

(4)日常支出核算。加强监管检查,避免坐收坐支和帐外 设帐。对支出要进行严格审批才能报帐,经济业务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后,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村报帐员到“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履行报帐手续。

(5)健全资产台帐,加强资产管理。认真清理、核实集体资产、逐项造册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帐,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划清资产权属,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按程序进行变卖,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会计和报帐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要按时记帐、算帐、定期对帐,做到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帐表等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按时向村级和群众公布帐目。报帐员要认真管好集体资金,记好现金存款日记帐,确保资金安全。

3、建立和执行各项制度

(1)备用金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限额备用金制度,各村(社区)可依据业务量大小领取500一1000元备用金,村(社区)零星开支从备用金中支付。村(社区)报帐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备用金,不得私借他人或出现白条抵库现象,村(社区)报账员要定期盘存现金金额,保证帐款一致。(2)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支出审批根据金额大小或性质确定,支出单张凭据500元以下由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至1500元由“两委”班子会同村民理财小组集体决定;1500元以上必须报“村(社区)账办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定期报帐制度。报帐员每月2 0日--2 5日定期将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送“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审核、报帐,然后由服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会计出纳定期对帐,结帐和算帐,定期登记归纳财会档案。

(4)财务公开制度。年初向群众公布收支计划,按季公布收支情况,债权债务,年末公布收益分配情况,公布采用专栏,墙报、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5)财务审计制度。办事处财政所负责对农村(社区)财务“村(社区)账办管”工作的指导。村(社区)财务审核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农村(社区)财务审计,重新审查集中管理的集体资金是否被个人挪用,各项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6)档案管理制度。“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必须将各村(社区)的帐册、单据和财务收支计划、年终收益分配报表等会计资料,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档案,分年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7)定期培训制度。办事处财政所定期对村级报帐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会计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违纪处理

(1)严禁村(社区)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现金,对收入不及时缴入“村(社区)账办管”专户的,暂停村级办公经费报帐。

(2)严禁私设帐户(含存折户),私设帐户一经查实,全部金额一律由办事处纪委没收收缴办事处财政。

(3)发生任何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培训业务骨干(月 日— 月 日)。

由办事处集中组织,对“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包括经管站站长、会计、出纳)和各村(社区)理财小组人员,开展全面的电脑网络知识、财会知识培训。

(二)扎断村级财务帐目(月 日一 月 日)。

1、召开“村(社区)账办管”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站所主要负责人、财所全体人员及村三大员参加,对相关事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村(社区)进行村级财务清理,把村级现金余额、应收款、村固定资产帐目移交到乡村账代管服务中心。

2、提出委托代管申请。

日前,各村(社区)提出“村(社区)账办管”申请,并填写好委托书,委托“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财务。

(三)建立新帐和财务制度(月 日—

月 日)。

办事处在 设立“村(社区)账办管”办公室和业务室,业务室配备与全县联网的网络设施。

(四)建立新帐和财务制度(月 日— 月 日)。

1、建立新帐。月

日前,各村(社区)将村级现金余额、应收款、固定资产清单移交到“村(社区)账办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各村(社区)各科目余额转至新的帐簿上。

2、制定新的村级财务制度,并把新帐和各项制度录入电脑。

(五)总结经验教训。(月

日—

月日)。

在完成“村(社区)账办管”工作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借鉴其他单位经验以备改进。

202_年5月14日

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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