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遵义市建委、公安消防局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防损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甲方防损部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照明。
12.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防损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7.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18.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9.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23.乙方应该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材料及水桶等,所配备的器材可向甲方防损部租借,自行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甲方公司防损部检查合格,24.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二、三、四、五、六、七、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防火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八、九、十、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 1
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
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二
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
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
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
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
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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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本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二、三、四、五、六、七、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行防火安全教育。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八、九、十、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二
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一式3份,双方各持一份,报消防支队备案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一、二、三、四、五、六、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行防火安全教育。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七、八、九、十、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二、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三、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四、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五、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六、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七、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八、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二
十一、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二、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三、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五、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六、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