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产品开发协议
产品开发协议
甲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虞舜江泡沫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汽车零部件事宜,进行认真、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产品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JETTA前制动卡钳总成泡沫;乙方必须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新产品开发,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技术要求与更改
1.产品图纸有甲方提供给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所供图纸要求进行开发及生产。
2.如主机厂对该产品有更改要求时,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新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及时组织生产。
3.乙方不得擅自对产品的要求进行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三、保密责任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卡片、数据、文件、样品、经验、诀窍等)及商标“XH”、“APG”“湘湖”,属甲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乙方必须做好保存、保密,不得故意擅自向第三方方披露,产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违反此条款,乙方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此条款在此协议终止后三年内仍有效。
四、价格及交付
1.乙方必须在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争取提前),提供样品20副送至甲方寄存仓库。
2.乙方开发此产品,经评审需制作模具1套,共计模具费用3000元,甲方愿意承担总费用的50﹪,即1500元,支付时间为乙方交付合格样品后在小批供货各200只产品中分摊,今后批量供货价格另行商议。由于甲方支付了50﹪的模具费,因此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铲子处理该批模具。
3.乙方交付样品时应随带:全尺寸检验报告、材料报告单,在小批量交付时应随带:尺寸报告单及总成性能实验报告单(双方协商检测项目)、材料报告单。
五、模具所有权及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202_年10月30日之前提供样品,如超过此期限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每天100元的超期赔偿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虞舜江泡沫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电话:0571-82761888电话:0575-2153459
日期:日期:
第二篇:产品开发商务协议
编号:GW/PTCG-SWXY-01
协议号:
产品开发商务协议
前
言
本《产品开发商务协议》于202_年2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签订。
签约一方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该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其住所地为: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签约另一方为XX(以下简称“乙方”)。该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其住所地为:。
鉴于甲方为了迅速实现产品的开发,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工作。
考虑到上述各点和一致同意的以下条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协议产品签订《配套产品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前双方合作的依据。本协议规定双方在产品开发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相关词语定义如下:
协议产品—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总成、分总成、部件、零件和化工辅料等。
第二条
协议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1甲方具有考察、分析、选择乙方的权利;具体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发设计人员数量及梯队组成、软硬件设施及用途、开发周期及阶段性成果、开发能力、试制试验能力、质保能力、生产能力等。
1.2甲方有权根据协议产品开发过程结果选择是否进一步与乙方合作、签订后续合作协议的权利;
1.3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双方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协议的权利。
1.4甲方具有提出修改、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的权利。1.5甲方具有对乙方随时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1.6甲方具有编制/审核/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义务,具体内容依协议产品开发进度而定。1.7甲方具有协调本公司与乙方、相关第三方关系的义务。1.8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产品的工装模具,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是甲、乙双方必须就工装模具的提供另行签订专门的协议。
1.9与本协议有关的产品的模具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模具进行处置;乙方有义务对模具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保养和维护以保证模具的双方约定使用期,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未经甲方许可,针对上述模具和本协议产品,乙方不得私自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或许可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否则甲方将依据合同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2.乙方的责任
2.1乙方保证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关于协议产品的《产品开发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开展所承担的产品开发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满足协议产品开发要求时遇到的所有困难及解决方案。
2.2乙方有权对协议产品的结构形式以及性能要求提出建议。
2.3乙方有义务按照《阳光协议》中遵守事项和承诺事项开展合作,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条款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4乙方应在以下重大事项变更前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派出相关人员赴乙方的生产场地进行检查。
2.4.1乙方股东的变更;
2.4.2乙方主要生产工艺的变更、材料和分供方的变更; 2.4.3乙方经营地点及生产地点、生产设备的变更;
2.4.4乙方董事长、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的变动; 2.4.5乙方涉及到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甲方供货的情形; 如乙方在其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前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赔偿,但是乙方的上述变动情形经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
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销毁模具,不得对模具随意更改或设计变更,因擅自更改模具或设变造成售后市场配件无法供应,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需重新开发模具生产;
2.6 乙方应对甲方停产车型的模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无法生产的,乙方需重新开发模具以满足市场需求,重新开发模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开发或修改模具应保证产品的十年可持续供应,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进度保证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及《产品开发技术协议》后,乙方按照协议产品项目进度要求完成阶段项目,并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和《产品开发技术协议》中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相关的验证资料或样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提供,或按时提供的资料或样件不满足节点的要求,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同时在甲方同意的更改限期内完成资料或样件的提交。3.如果乙方的设计开发能力、质保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积极采取措施,甲方有权根据产品开发进度具体情况决定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将乙方承担的设计开发任务转移给第三方,以减少项目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赔偿已经造成的损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单方面停止、进度延迟,或者乙方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甲方总体进度造成推迟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索赔。1.第四条
小批量试制及采购合同的价格
1.2.3.4.5.6.7.在小批量试制/试装阶段,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的协议产品的成本构成进行核实。
针对双方无法在签署本协议时确定协议产品价格,乙方以甲方的目标单价为目标严格控制开发产品的批量生产成本,其随后双方签订的《配套产品采购合同》价格将在协议产品开发过程中双方商讨确定。
《配套产品采购合同》产品价格的确定:自乙方提交正式工装样件后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成本构成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的实际制造成本和相关费用,双方协商确认批量采购价格并签订正式的《配套产品采购合同》。
对于大型模具、工装、检具等的供应商选择和相应招标工作,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信息,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参与上述的选择和招标工作。否则甲方将不承认成本构成中的模具、工装、检具等分摊部分。
针对甲方对乙方协议产品成本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明显不合理成本或采购,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变方案,在不影响协议产品最终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执行。
批量采购或供货后,乙方将承诺积极推进降低成本的持续改进工作,每年乙方配合甲方一定比例的协议产品采购价格降低工作要求。
在乙方的协议产品报价中,乙方应详细列出其与协议产品对应的出厂价、包装费、物流费、专用模具的费用摊销金额以及外协产品信息(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第五条
签订采购合同
1.甲、乙双方签订《配套产品采购合同》的条件是乙方小批量试装产品经甲方最终认可合格并且该协议产品批量供货价格具有竞争力且双方对价格达成一致,同时交货期、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甲方的要求。
2.乙方进行正式批量生产该协议产品的条件是其开发的产品经甲方最终认可合格后。3.甲方对乙方试制产品任何形式的认可和批准并不免除乙方对协议产品的质量责任,其包括质量的持续改进、零公里缺陷改进、售后缺陷改进以及售后保证和召回处理。4.《配套产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对开发产品的质量责任和针对质量和成本的持续改进责任,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和成本的持续改进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配套产品采购合同》。
5.根据《配套产品采购合同》,甲方购买乙方制造的协议产品时,乙方需满足甲方为正常生产经营在质量、价格、数量和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6.乙方年生产能力必须满足甲方生产要求,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增加必要的厂房、设备、工装、模具和人力等,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配套产品采购合同》。7.对于甲方协议产品的备件市场的供货问题,在签订《配套产品采购合同》时另行签订《长城汽车配套产品备件供应及委托服务协议》。8.工装样件认可以后小批量试装样件,试装合格后甲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批量供货价格付款。甲方针对此阶段采购乙方的小批量试装件并不意味着甲方对批量最终认可。
第六条
保
密
1.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保密资料、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保密资料、本协议及相关内容应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乙方需向其外协厂提供从甲方得到的技术资料时,需事先获得甲方的许可,并要求其外协厂同样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外协厂有权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而且这种使用并不产生技术所有权的转移。
3.保密期限内乙方应承担对甲方所披露的资料的保密责任,乙方的所有员工无论是否直接参与项目,均有保密义务。
4.凡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包括本协议未约定的乙方其他行为泄漏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资料)的,乙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2.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或更改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解除及终止
1.2.3.4.5.6.7.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从202_年 2月1日至202_年 1月 31日为止有效。
如乙方提供的工装样件不能达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要求,小批量试装不合格,而又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没有完成改进,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时,乙方除承担试制、试验协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索赔要求。乙方应归还从甲方取得的所有技术资料和样品。但如果乙方保证能在甲方可以接受的时间内制造出符合甲方标准的协议产品,则双方可以协商书面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
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终止前后,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制造甲方的协议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将由甲方确定。
乙方应在收到本协议后十五日内,将协议签署完整并送交/寄到甲方,否则协议将自动失效,乙方应返还从甲方得到的所有图纸和样件,并遵守保密协议。
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更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不能变更本协议。本协议用中文书写,签署原件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前的《产品开发商务协议》,仍按本协议签订前的《产品开发商务协议》执行,直至产品开发完成。
所有价格、产品材料和分供方的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配套产品采购合同》为准。
甲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 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王雷雷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产品名称/型号:
委托方(甲方):
承托方(乙方):欧麦特电子有限公司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开发,型号为 的新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至少叁个样品或相近产品,若没有样品可提供,则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详细的图纸图样,以作为开发依据。
二、产品的开发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开发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送检样品。
五、产品开发后的生产及货款结算方式:
1、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首批供货合同,甲方首批订货量不低于零点伍万只,后续每批订货不低于壹万只。
2、款到发货。
六、甲方在使用中发现的不良品属制造责任的,乙方无条件退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2.;
3.;
4.。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2.;
3.;
4.。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双方以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2.;
3.;
4.。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2.;
3.;
4.。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
(1);
(2);
(3);
(4)。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4)。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2.;
3.;
4.。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双方以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产品开发协议合同
加工定做合同
定作方: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X
承揽方:XX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XX-11-24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XX提供的图纸、《新产品定点通知单》中的模具技术要求/规格书、数据及技术要求加工;该委托模具必须由承揽方工场内制作,不允许任何方式转包,一经发现XX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XX日期交货、保证质量,模具寿命按70万模次定义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按XX技术保密协议 五、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按验收标准执行、承揽方提供造型、数据、测试报告、图纸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产品包装需得到XX认可,费用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七、交(提)货方式及地点:XX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按暂定价支付30%预付款,生产准备部、模具部认可后按暂定价支付40% 款,模具验收合格并按模具实际状态重新审核模具价格,采购部按核定后的模具价格支付余款(暂定价为最高支付限额)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金额及时间:按第八条执行 十、模具产权:按商品模开发,待模具款付清后,模具产权归XX所有 十一、模具材料选择:按《XX关于外协件镀铝工艺的再次说明》相关规定执行十二、违约责任:按签定的XX《采购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合同法 十五、产品价格确认及降价方式:模具加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续如在模具供应商处产品注塑、表处(如果有),则产品批产后三个月,对产品进行核价、定价,并从下一个自然年1月份开始,产品单价第一年下
降3%,第二年下降3%,第三年下降3% 十六、其他条款:
1)由于产品设计更改,发生费用占总额的10%以内不付款,超出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中的模具费用包含检测产品尺寸可能所需的检具的制作费用
3)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T0样件,若延迟10天以上,XX扣除该项目模具款总价的10%为滞纳金,延迟20天以上,扣除20%的模具款总价为滞纳金,延迟30天以上,扣除30%的模具款总价为滞纳金。扣除的滞纳金XX不再予以退还 采购会议:202_-11-17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XX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定做物品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或酬金(暂定价)
交货数量 交货期限 T0 价格 税额 合计
壹副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
第五篇: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
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乙方)
为了加强化纤绳缆产品开发及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在互惠互利相互平等合作的情况下,达成缆绳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如下:
一、聘用乙方 经理 职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营销制度进行业务销售工作。
三、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及签订销售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非甲方产品。
四、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及养老、医疗、住房等待遇, 不报销差旅费,自负盈亏。
五、业务运作及业务分成:
⑴乙方在销售时需签订合同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甲方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按合同签订的内容及条款履行。
⑵甲方与乙方结算方式,普通缆绳按照原材料每吨加3500元加工费,超值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剩余归乙方。
⑶高分子聚乙烯绳缆业务费结算方法,甲方按照原材料价:加15000元/吨,加胶水款,向乙方收取,超额部分甲方提取45%(包括各种税收)后归乙方。
⑷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的单位、或者甲方认为有风险的单位,必须款到
发货或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购买,做到钱货两清,否则甲方有权不供货。
五、军工及开发的新产品
⑴甲乙双方开发的新产品销售所有权必须归甲、乙方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转移给他人生产或销售。
⑵开发的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所有费用共同负担。
⑶甲方收取绳缆加工费15000元/吨,扣除各项成本增值部分,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交缴税费,剩余部分各得50%
六、本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期限8年,202_年2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
七、违约责任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
⑴乙方在取得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条款交货时间进行生产交货。
⑵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双方合作期限内的商业秘密。
⑶违反上述协议条款的均按违约处理。
⑷甲乙双方如违约发生利益纷争,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