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永济社区爱心家庭养老院
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甲方:永济社区爱心家庭养老院
乙方:
为了协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家庭养老院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孤独老人服务,现就服务内容及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青年志愿者为甲方服务对象每年1~2次打扫室内卫生、整理房间。
2、乙方志愿者为甲方服务对象免费洗衣、洗床单、换灯泡等服务。
3、乙方志愿者定期走访慰问甲方服务对象,陪老人谈心,了解其精神需求,提供精神慰藉。
4、乙方通过甲方为服务对象服务,不直接与服务对象发生服务关系。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家教项目 甲方:
电话:
乙方:
性别:
年龄:
电话: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志愿者,无偿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现结合甲方自身现实需求及乙方申请、自身专长及服务能力等服务条件,共同协商并确认以下内容: 1.服务条件
乙方承诺具备以下志愿服务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2)具有爱心、耐心、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3)无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
(4)有参与服务的时间,具有志愿奉献精神。2.服务内容
(1)服从本项目管理组的安排,自觉到指定的服务地点提供志愿服务;
(2)秉承自愿、负责的精神,确保及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志愿服务;
具体的服务内容为:无特殊情况下每周周日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为甲方提供义务家教服务,对小孩子进行学习指导。(特殊情况是指法定假日,学校考试及运动会,这些情况下乙方将不能进行服务)。3.服务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周日 2小时。4.服务地点: 5.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2)有权要求乙方对孩子进行积极、正确的指导。(3)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4)有权拒绝未穿红马甲的人的服务。义务:(1)有义务保障辅导期间的乙方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并协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2)有义务提前告知乙方是否需要辅导。
(3)有义务告知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精神状态以及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等。
(4)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作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5)有义务报销志愿者的路费
(6)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应有的服务证明。6.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2)有权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精神状态以及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等。
(3)有权拒绝增加辅导时间的要求,有权拒绝甲方赠予的物品或钱财。
(4)有权提前了解是否需要辅导。(5)有权要求甲方报销路费
(6)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应有的服务证明。义务:
(1)有义务遵照协议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目的单纯,不索取任何报酬;(2)有义务给予孩子积极向上的,正确的指导。(3)有义务保护孩子在辅导期间的安全。(4)有义务穿着红马甲。7.责任免除
(1)乙方作为志愿者为甲方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中,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提供无偿志愿服务期间,因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解除协议的责任。
(2)基于志愿服务的质量要求与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甲方根据统一部署及服务对象反馈,无需乙方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甲方应至少提前7日向乙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基于志愿服务的自愿原则,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甲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妥善处理完毕其当次志愿服务,不致因此给甲方或服务对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8.协议解除与终止
1、协议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议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甲方组织乙方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活动。2)甲方组织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3)甲方违反国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规定。4)甲方组织乙方从事的志愿活动有损于乙方人格形象。5)甲方因自身原因明显不需要志愿服务。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其服务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或达标的。
4)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用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5)乙方其他与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性质明显不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4、本协议履行中,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协议。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的; 2)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产、解散、注销等形式不复存在的。9.协议变更
(1)本协议履行中,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相关知识技能条件及个人兴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方式予以调整和变更,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单方擅自变更,否则即构成违约。10.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1.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在履约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性规定,或者擅自变更协议任一条款规定,均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2)一方造成违约,另一方将有权立即终止一切合作事宜。12.协议文本及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日期为准);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3)本协议履行中,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了修订或变更,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青年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青年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甲方:
单位名称:
负责人:性别:联系电话: 邮编:地址:
乙方:
单位名称:宁波市效实中学和风志愿队负责人:性别:
联系电话::邮编:地址:
------------------(甲方)接受志愿者(乙方)提供的志愿服务,为保障双方目标顺利实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下,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志愿服务内容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志愿者,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
二、志愿服务期限
乙方提供长期有效志愿服务。若甲方终止协议,则志愿服务协议终止。
三、志愿服务具体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对象,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陪老人聊天,给老人读报、提供才艺表演、做小游戏、下棋等各方面的娱乐活动,或按老人需求、爱好等提供志愿服务。
2、为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3、节日、假日,乙方会提供特别的大型活动(如包饺子、包汤圆等)。
四、志愿服务的人员、时间安排
1、上学期间,每月2次志愿服务,于每月的第二个与第四个周日,上午9:00至11:00。
每次志愿者服务活动,乙方派出12名志愿者,具体分组按实际情况而定。
2、寒暑假及特殊节假日期间,日常的拜访暂停,改为举行大型活动。具体内容及安排届时再议。
3、如遇以下情况,则将志愿者服务推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补服务时间电话联系:
①期中、期末考试及各类重大考试(如:会考、高考听力考试等)前一周,暂停志愿者服务;考完后视具体情况在后一周补上志愿服务,具体情况可双方协商决定。
②台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志愿者服务暂停。
③与学校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等)冲突,则推后一周进行志愿服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联系被服务对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志愿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指出乙方服务的不足之处,向乙方提出合适的意见和建议。
3、如果乙方派出的志愿者在提供志愿者服务时受到意外伤害或无意损坏接受服务方的财物时,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
4、在举行大型活动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适当的帮助或相应的材料。
5、在前往被服务对象家中时,甲方应派人员带领。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及时派出志愿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志愿者服务,落实请假制度。
2、乙方应辩证接受甲方的意见与建议,并努力改正。
3、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与要求。
4、乙方派出的志愿者应对自身安全负责。
5、乙方派出的志愿者在进行志愿者服务时应注意语言运用及日常礼仪。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协议内容引起争议,应首选协商解决,尊重志愿者的权利。
八、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对本协议修订或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协议书
甲方:
工作地址:
乙方:性别:国籍:
有效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义务监督员住址:邮编:
为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监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义务监督员是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自愿为****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服务。
第二条甲方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求,聘请乙方以义务监督员的身份,开展义务监督员工作。
第三条甲方义务:
(一)负责义务监督员的招募、培训、聘用、解除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乙方开展义务监督工作;
(三)给予乙方从事义务监督工作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发放“义务监督员证”;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材料;协助义务监督员解决在义务监督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经常与乙方保持联系,布置任务、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按规定评估乙方开展的义务监督活动,依据乙方服务绩效,给予乙方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第四条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义务监督员组织规定。
保证本人自愿义务参加****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工作,保证填写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二)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履行义务监督员承诺,传播义务监督员理念,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义务监督员活动;
(三)向公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四)对在本市范围内猎捕、非法经营利用、运输、携带、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进行举报。乙方开展工作时,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冲突,否则后果自负。协助野生动物执法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五)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反映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乙方开展工作时,要持甲方颁发的“****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证”。不得持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更不得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开展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自觉维护义务监督员组织和义务监督员的形象;
(七)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义务监督员一年参加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活动累计不少于200小时;
(九)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监督员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按要求,组织、指导乙方开展相关义务监督活动;
(二)按规定,定期对乙方所开展的义务监督活动进行评估;
(三)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义务监督员身份。
第六条乙方权利:
(一)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培训及义务监督活动;
(二)要求获得从事义务监督活动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请求帮助解决在义务监督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对义务监督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可申请取消义务监督员身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协议期限届满的;
(二)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依法解散的。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一)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二)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行为的;
(三)不履行义务监督员承诺或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的;
(四)有损害甲方形象的行为;
(五)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开展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
如甲方依据本条提前解除协议,无需就此予以乙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第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一)组织乙方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二)组织乙方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
(三)违反义务监督员管理规定;
(四)损坏乙方形象。
如乙方依据本条提前解除协议,无需就此予以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第十一条如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如乙方因违反本协议项下的规定,导致甲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甲方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甲方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同时甲方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第十三条甲、乙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规定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服务期结束时失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共建绿色环保志愿者服务基地协议书
甲方: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乙方: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更好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青年学生在志愿者服务中为全面建设服务型社会贡献力量,为发展建设和学生实践教育提供切实的服务和指导。
甲方与乙方从校地合作、共同育人的角度出发,建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相关志愿者项目。
为保证工作的长期有效,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组织青年学生利用周末、寒暑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到乙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乙方在的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中,为甲方学生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场所或协助乙方安排活动场所。
三、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志愿者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甲方社会志愿者服务主题协助安排活动日程、协调并参与活动主题的有关人员,并帮助甲方做好在基地的预案。
四、在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乙方为开展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学生志愿者服务任务,并对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出鉴定。
五、为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共建基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六、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在乙方挂“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志愿者服务基地”铜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其变更、中止或废除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乙方: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代表:代表: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