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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鹿寨阳光花园小区供电协议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2-106902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8 00:01: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信鹿寨阳光花园小区供电协议

鹿寨阳光花园小区供电协议

供电方:用电方:

柳州桂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鹿寨建中南路阳光花园小区地址:鹿寨镇广场路8号 电话: 6996613电话:6813586

邮编:545600邮编:545600

乙方在甲方阳光花园小区内建设电信通讯室外型接入点(共12个单元,电表安装在2栋1单元)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向乙方提供设备 所需用电,乙方按协商电价和用电量(单独装表计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每季度□或每月 □ 结算一次。于次月25日前支付电费,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在所选缴费方式后的方框内打勾√)

2、由于甲方供电系统故障,造成乙方用电中断的,甲方应及时修复,正常用电。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供电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如发生人为故意中断供电,造成乙方通信责任事故的,甲方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当通信发展不需要设置该通信室外接入点时,乙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付清通讯设备产生的电费。

5、全年电费按每度协商电价计算,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收费凭证,发票及税金由乙方负责。

6、若遇国家电力公司电价上涨时,应按比例提高现协商电费单价。

7、如未能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给予停电处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8、用电计费方式:

本月实际用电度费用=(本月度电表总数-上月电表总数)×协商电价(每度0.80 元)×12(单元)【以后增加通讯室外型接入点时每度乘以的单元数相应增加】设备增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结算。

9、本小区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时终止此协议,乙方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用电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 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小区电信接入协议

关于小区接入电信业务项目的合作协议

甲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地 址: 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 方: 益阳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诚信务实的原则开展电信业务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

1、定位:甲方为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以所经营的电信业务作为双方合作基础。乙方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与甲方合作开展电信业务所应具备的相关合作条件。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在合作区域及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电信业务。

2、合作范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所辖区域。

3、合作原则

(1)合作小区的网络建设、产品资费、运行维护、服务承诺均应甲方现行相应标准和制度执行,服从电信方管理考核。

(2)电信公司是面向用户的服务主体,合作住宅小区内我方或合作方发展的用户,归我方所有。用户资料需完全录入我方营账系统。

(3)合作的住宅小区要求全业务发展,固网业务按收入进行分成,移动业务(包括融合业务)不分成,对于合作方发展的移动用户,可以比照相应代理费标准计提代理佣金。固网业务不计提佣金。

(4)原有合作小区,如合同未到期,按照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到期后,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

3、合作模式:

(1)合作方投资线路并负责营销维护,我方投资设备,小区入户线路由合作方投资建设,小区内网络设备我方投资建设,小区接入光缆由我方投资,小区协调、管线、线路铺设、接入的施工建设资金由合作方投资建设。

(2)乙方用户侧机房外侧管线供甲方免费使用,市场销售、客户关系维系及为最终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按甲方规定执行。

(3)为确保网络服务质量,合作方工程交工后必须由我方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展用户。

(4)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中国电信从事各项电信业务的营销和服务,协助电信公司做好最终客户的咨询、受理和收费(对乙方代收费的,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电信代收费点合作协议》)。

4、合作业务类型

基本通话业务、电话增值业务、宽带业务、互联网业务、其他增值业务。

1)在合作住宅小区内,可开展业务:固定电话、宽带、移动语音、IP 电话卡,以为同城同价原则,具体资费要求标准资费或与本区域内电信公司实行的资费一致。

2)合作小区内用户可办理开户、停复机、拆机等各项业务,同样享受我公司各项优惠政策,可参与相应促销活动。

5、合作到期后

(1)合作到期后,网络资产无偿归用户和电信所有,按照自有小区纳入自有渠道营销维系体系和维护体系。

(2)针对实力较强,有继续合作意向的合作可将合作方转为代理商,与之签订业务代理代办协议,负责合作区域内的用户发展和维系。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交工后,可发展用户计算 捌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酬金结算周期及结算方式

1、结算标准:根据乙方所发展用户形成的电信业务收入,甲乙双方对实收通信收入进行对如下比例分成:拆机用户、欠费用户、停机用户不参与分成。语音业务收入: 甲方 ; 乙方。宽带业务收入: 甲方 ; 乙方。

2、乙方装机时限、障碍处理时限应遵照电信服务规范执行,欠费、离网率等关键指标应控制在甲方规定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1)装机时限:家庭语音及家庭宽带的装机时限为三个工作日,每发生一户超时装机,将对乙方进行200元罚款,从乙方当月业务分成中扣除。

2)障碍处理时限:

电话障碍修复时限:城镇最长为48小时,数据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最长8小时,上述障碍时限仅限于乙方附则维护层面的设备修复及时率,如乙方在障碍处理的过程中发现障碍原因在于甲方负责维护界面,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相关处理。每发生一户超时障碍,将对乙方进行200元罚款,从乙方当月分成中扣除。

3)月均离网率:≤1.1%,计算方式为宽带接入终端用户月均离网率=(累计宽带接入终端离网用户数/宽带接入终端用户平均用户数)/N(N=1、2、3„„12),每月初对离网率进行考核,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分成计提总额的1%。

4)隔月欠费:乙方应对用户产生的当月欠费进行催缴,尽量避免出现隔月欠费,甲方不对乙方发展的欠费用户产生的收入进行分成,乙方的用户隔月欠费率应控制在2%以内,如乙方发展的用户隔月欠费超出2%,甲方将按照超出的欠费金额在乙方当月分成金额中扣除。

3、结算周期: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4、结算时间:每月5日至月底日,结算上一月份的收入情况并执行本合同分成方案,节假日顺延。

5、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标准,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得分成。

甲方支付分成时乙方需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完税发票。

四、双方投资界面

家庭客户光纤业务区类型:

甲方负责局端机房至乙方提供用户侧机房的光缆线路、用户侧机房设备、光节点、电节点设备投资。

乙方负责小区入户线路投资建设,小区协调、管线材料、线路铺设、接入的施工建设资金由乙方投资。

乙方保证让甲方无偿使用业务所需的用户侧机房外侧的全部管线。

五、双方维护界面

合作小区必须进行网络端口绑定,合作小区的网络接口管理纳入甲方网管系统,甲方网管系统可管理监控到合作小区的每一个网络端口。

五类缆用户维护界面:

乙方负责维护合作区域内业务区光、电节点相关设备及线路等设施日常维护及障碍的处理;

乙方负责维护区域内商企用户语音、数据业务相关设备及线路日常维护及障碍的处理;

甲方负责维护主干光缆以及局端设备。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必要的宣传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相关的技术支持。

2、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服务质量和最终客户满意度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在乙方按进度完成收入指标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合作分成。

4、初次建设时,甲方实建端口容量覆盖非独家进线小区住户达到30%以上,独家进线小区住户达到50%以上。甲方将根据乙方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端口扩容。

5、保证合作范围内在合作期间乙方为独家进线。

6、按时缴纳设备产生的电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作小区内,乙方不能单独或与第三方合作进行任何的电信业务运营,即双方的合作在合作区域内是排他性和唯一性的。

2、在合作期限内,本着“互利双赢、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需将约定条款无条件执行至合作到期,不得因任何原因将合作的权力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或中途退出。

3、免费为甲方提供开通电信业务所需机房。乙方提供设备用电,甲方按照实际用电量支付乙方电费。

4、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和品牌形象、遵守甲方关于代理代办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

5、必须按照电信公司统一资费标准收取用户相关费用。

6、负责代表甲方发展最终客户,向最终客户宣传、介绍甲方业务;妥善保管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最终客户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准确性,负责协助甲方与最终客户直接签署业务使用协议,办理业务相关手续,配合甲方完成最终客户的业务开通工作并协助甲方与最终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同时对所知悉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负责提供用户端设备的安装、调测服务。负责对其发展的最终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8、由乙方负责的施工部分,应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市内电话线路施工及验收规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乙方应将本协议涉及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文件和图纸等报甲方备案。

9、合作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代理甲方品牌之外的其他相关通信业务。

10、乙方自行承担在电信业务代理、代办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1、负责合作区域内的用户端施工协调工作。考核

12、合作小区内各项服务标准和承诺,按照我公司相关标准执行,重点保证受理时限、装机时限、修机时限等不低于我公司标准。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的内容及对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2、乙方对发展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并及时移交甲方。

3、甲乙双方对通过本协议进行业务合作所了解到的对方有关网络组织、业务发展、用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4、上述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遵守。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等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合作期间,乙方应遵守并执行甲方关于代理、代办的一系列规定、办法。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本页无正文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益阳分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第三篇:城市花园小区

居民质疑小区物业各项收费不合理

近日,家住在南宁市城市花园小区的陈女士致电本报称,其所居住的小物业存在乱收取物业费用而不公布明细的问题。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的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若是业主对收费问题有质疑,可直接到物业处咨询解决。业主:收费标准不明,未公布收费明细

17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市花园小区。陈女士向记者展示一份08单元水费计收档案表和其最终交纳的同日期水费缴费收据。陈女士指出,这份08年每月的水费支出与她实际去交的水费有出入,她指出,其08年9月至08年11月的水费分别为:24.44元、28.20元、26.32元,共计78.96元。但物业给陈女士开出的水费收据上显示,其08年9月至08年11月的水费一共是120.80元。“一不留神,这部分的费用就被多收了”,陈女士称。

“还要就是费用公摊问题,物业没有及时公示收取公摊费用的明细构成,我们交的钱都不明不白的”。另一位业主刘女士说,她出示了一份其写给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信,该信分条列出了质疑物业公司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几点意见。在第二条,该业主对小区费用公摊表示质疑,同时她还出示了一张缴费清单,在“共同分摊电费”一栏,标出了应缴费总额,没有标出这部分费用构成。“这部分钱到底是由哪几项费用构成的,我们希望物业详细列出明细”,刘女士称。

另外,部分业主对该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也有质疑,该小区专项维修基金按照业主房产面积按0.2元∕平方收取。“这笔钱每个月收

了多少,都用去了什么地方,我们都不得而知”,众业主称。业委会:小区物业应及时公示收费明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一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他们这一届业主委员会是去年3月份由业主选举成立的,成立时他们根据《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与小区物业商定了各项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到南宁市物价部门备案,“这个过程业委会都参与了,是符合相关法规,是透明的”,该负责人称。

面对业主们对专项维修基金的质疑,该负责人称,按照《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所有权人按规定归集缴存的,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应由业委会设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专项账户没有设立起来,因为一直由物业代收”,该负责人称。“今年早些时候,小区内有一个水泵坏了,这个水泵过了保修期,维修费是从专项维修基金拨出的,大约花了6000多元钱,这笔钱物业已经在小区各个公告栏做了公示,可能是部分业主没有留意,没有看到”。

对于业主们关心的公摊费用问题,该负责人称,小区物业在这一块的服务确实没有跟上,“按照我们协商的结果,物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公摊费用明细,但物业未公示或者公示不及时”,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会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跟物业交涉,让他们定期公布公摊收费明细”。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随机采访几位业主,一位吴姓业主称,他平

时很少留意公示栏张贴的公示,对于公摊费用明细问题,这位业主表示,他很少去关注这个问题,“钱不多,我们也怕麻烦”。另一位钟姓业主称,他们从不看物业费收取构成,“每次都是单子上写多少,我们就交多少”。

物业:已经明确公布手收费明细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负责人谢女士。谢女士称,在给每一位业主出具的收费发票中,他们都明确列出了经过物价部门核定并批准收取的各项费用,其收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当陈女士等业主提出要查看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收费和收费依据时,谢女士称这些材料都放在公司总部存档,没有放在他们服务中心。

对于陈女士各月水费清单和实际缴纳总计不符的情况,谢女士称,这可能是财务程序出现的问题。当陈女士要求查看其财务收费情况时,谢女士表示财务人员已借调外出了,过几日回来方能查看。“我们把部分时期的公共分摊费用张贴在了各楼房公示栏内,可能是居民没有留意”,针对业主对公共分摊电费的质疑,谢女士称,这部分的费用是由电梯电费,路灯,走廊灯等产生的电费构成的,每月都有工作人员去抄取然后平均分摊到每家每户。“我们每月都有电费记录在案,业主若有疑问,可随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查看”,谢女士表示。

第四篇:北花园小区

北花园小区“D3#、D5#”住宅楼(定向安置房)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花园二项目

第五篇:颐水花园小区装修协议打印

颐水花园小区

业主自行装修管理协议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一、装修程序

⑴装修申报:①装修申报登记。②签订《装修管理协议》③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各项费用如下:

①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②装修监管垃圾清运费100元/户;出入证工本费证/5元。⑵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气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电水气运行6个月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雨阳棚、晾衣架、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对讲、单元楼道严禁私自打开配电箱。

8、二层以上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9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将水泥、杂物、稀料、油漆等污物倒入下水道(地漏、面盆下水管、马桶下水管等)

10、空调安装应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颁布的《国家空调安装标准》明确规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与地面的距离应高于2.5米,且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道、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得安装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外机要安装到儿童不易摸到之处。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

11、店面广告牌匾的安装应严格按照《三原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应当制作精良,支架不得裸露。设于一层门楣的门头广告(牌匾),广告设施下沿不低于建筑物结构下沿,上沿不得遮挡二层窗户。厚度不得大于0.3米,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

12、严禁拆卸水、电计量装置,一经发现以窃电窃水论处,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布。

13、厨房、厕所已经做过防水处理,装修过程中对此处地面、墙严禁砸、凿、敲打,以防破坏防水层,如有破坏,业主必须重做防水,并对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4、卫生间吊顶,排水管必须留有检查维修空,以便以后检修。

15、为保证小区外观整洁,美观,迎街道一面防护网要求材质为不锈钢,安装必须与墙面相平,背面为黑色。一律不得安装伸出遮阳雨棚。

16、太阳能安装规定:①安装人员进入小区须经门卫同意,办公室办理手续。②安装人员应注意屋面防水层,搬运东西应轻放,梯子应有垫板。③太阳能底脚应垫砖。④因太阳能安装 1

造成屋面防水层破坏漏水等,应赔偿损失200元。⑤安装施工押金200元,经楼管员验收后合格退还。⑥安装太阳能时。业主应现场监督,防止屋面受到破坏,如业主不在现场监督使屋面遭到破坏,受连带责任赔偿100元。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门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禁止在公共区域直接搅拌沙石、混凝土,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物业清洁员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0、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相应措施,并按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阳光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处

二00八年十月二

电信鹿寨阳光花园小区供电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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