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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2-106907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8 00:26: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委托经营管理

委托经营管理

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协 议 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注 册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注 册 地 址:

工作代表人 :

甲、乙双方在充分了解、交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超市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商业经营管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2.合作方式

2.1甲、乙双方以“项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确定经营考核指标、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

2.2乙方派驻名专业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小组”),代表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委托的项目。

2.3乙方派驻项目管理小组经营管理项目,配合、指导和监督项目管理小组的各项工作。

2.4甲、乙双方按约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目标。

3.合作期限与续约

3.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 20年月日至 20年

月日。

3.2任何一方希望继续合作,须于合作期满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是否续约。

4.合作期间,乙方的主要工作职责

4.1 确定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岗职规范。

4.2 导入项目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并进行制度建设。

4.3 合理地设定各级管理程序和权限,合理地制定各项工作流程。

4.4 负责各级员工的招聘、培训及工作绩效考核。

4.5负责项目的形象建设、形象推广和广告宣传工作。

4.6导入项目的营销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4.7导入项目的信息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4.8 配合甲方导入项目的财务管理体系,并在甲方计考

核下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实施。

5.经营管理指标及考核

5.1经营年度销售考核指标:双方确定为各门店季销售总额。5.220年全年自营任务较20年自营部分提升%,为万元

(自营);

5.3根据市场状况,甲乙双方在充分的论证的基础上,对全年任务进行月分解,对乙方按季任务实际完成比率兑现季度绩效奖,如年度完成则年度兑现;

5.4甲方务必保证硬件设施、后勤保障、物资补及急时,保障一线销售

为重;

6.管理费用的提取、超额指标的分成6.1管理期间费用收取可分为固定薪值加年度销售超出部分净利润分

成;

6.2固定月费用万元/月,当月发放元,每月当月10号发

放;剩余元全部纳入绩效考核,每季度底按财务指标考核兑现。6.320年度自营任务亿;

6.4季度平均毛利率要求达到%;

6.5全年费用率(促销、宣传和损耗)合计控制在自营销售额的千分之

以内;

6.6年度考核四项(销售完成率、平均毛利率、宣传、促销费用、损耗

费用)按各项完成百分比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资奖;

6.7管理期间的其它费用为自理(除因公出差外);

6.8超额完成托管年度营业利润部分,实行四六分成,公司自留60%,其

余40%由受托方分配(包括受托方,各门店及后勤相关部门人员),具体分配方案由受托方制订,提交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的权限、责任及义务

7.1乙方在管理期间行使股东之权限,有对重大事件、决策等有表决权,对日常各项活动费用、开支有审核权,对公司营运决策、方案有审批权,直接对董事长、董事会负责;

7.2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必须确保招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7.3 乙方在项目管理期间有义务根据经营管理和卖场布局的需要,提出物业管理工作的需求和执行标准。

7.4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及考核指标的实现。

7.5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为甲方建立一套现代化的管理模式、管

理制度、管理体系、培训体系、营销体系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7.6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为甲方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管理干部

队伍,作为企业发展的后续人才。

7.7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

工作报告,及时向甲方和甲方汇报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7.8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保

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7.9 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

划管理等有关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整体利益和企业文化的需要。

7.10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附则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签字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表:

电话:电话 :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帝龙·时代广场商铺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书

甲方:证件号:地址:电话:乙方:衡阳县创远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 衡阳县新正街69号

为了便于帝龙时代广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衡阳县新正街69号的商铺委托给乙方租赁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铺位

甲方把位于衡阳县新正街69号的帝龙时代广场层区号(缩写)的铺位委托给乙方租赁经营管理。

二、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计,至年月日止,共计为 2年整。

三、委托经营方式

1、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二年,从年月管理期限内,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商铺进行租赁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商铺租金为:元/年。

3、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于第二年租金于年月日 支付。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委托租赁管理期间对本协议项下的商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式的经营、使用。

2、乙方负责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经营的相关费用。

3、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合法经营。

五、甲方责任:

1、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将所委托商铺的使用经营权全部交与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2、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本协议中的商铺则必须由乙方协助办理手续,而且甲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的商铺的受让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

3、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确保乙方拥有本协议中的商铺的绝对使用经营权。

4、乙方必须确保于202_年1月1日前将商铺交于乙方使用。

六、违约处理:

甲方应保证乙方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二年经营期限。

(1)在前二年租期内,甲方无权收回本商铺,否则甲方将按乙方二年内未使用月数的月租金承担双倍赔偿,并承担乙方已租商铺经营及其它一切损失。

(2)甲方没有按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的,将按日按合同总租金的1%向乙方赔偿。

七、委托经营期满:

1、委托经营期满,如双方有续约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同等条件下甲方不与乙方续约的,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违约金。

2、如双方不再续约,甲方收回第一条所述商铺的经营权。乙方按商铺经营期间现状交回。

八、不可抗力:

由于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如续约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由双方另行共同商定。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3、本协议在湖南省衡阳县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定稿)

池州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元(人民币大写);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2_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约定固定回报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社会暴动等)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四篇: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及安全,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湖滨花苑广场内的游乐设备(碰碰车十台、双层成人跳床一台、16坐豪华转马一台、儿童电动城堡、儿童手摇船10艘、小蹦极3个、娃娃画)。

二、乙方利用期限金额及支付方法:

1、乙方利用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年租金金额为128000元,从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至九月二十日每月付款30000元。共计120000元,余额8000元在11月1日前付完。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费用:

1、年租金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运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运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定,服从管理,搞好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绿地。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五、乙方每月按时上交电费、水费、否则停电、停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乙方利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该广场有其它游乐设施经营。

七、该协议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有权享受续用。

八、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在完善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营,运营期间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2_年5月19日

第五篇:委托经营管理课件

委托经营管理课件

一、企业托管经营目标对象的选择

寻找和选择托管经营目标对象大致有四条途径:

1.1、托管经营主体运用各种媒体及方法、自己广泛地搜集产权资本经营的信息,通过主动联系寻找、选择目标对象;

1.2、在地区、系统、行业内由资产所有者选择具有托管经营实力的主体对目标企业或资产从事托管经营;

1.3、通过社会有关经济、杠杆部门及相关中介部门牵线搭桥,选择目标对象;

1.4、通过向社会发布信息,利用公开“招标”、“招托”的形式寻找、选择目标对象。

在选择企业托管经营目标对象的过程中,作为托管经营主体的委托方、受托方围绕法人财产权受让的动机是企业托管经营行为得以形成的基础。因此,在选择企业托管经营目标对象时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必须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对方托管经营的动因及要求,并以此为基础讨论确立托管经营契约。

二、企业托管经营前的准备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2.1对托管经营目标的调查研究。委托方主要是对受托经营者的资信、经济能力、经营水平的调查研究;而受托方则是对目标企业或资产的相关资料、环境、条件的调查研究;

2.2进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是一种科学论证的方法。它是托管经营行为得以形成以及托管经营目的得以实现的重点环节。针对被托企业或资产进行可行性论证的要点、内容是:资产及财务问题、生产经营状况及前景、技术装备状况、职工问题、外部环境因素问题、政策法律问题、经营及管理的问题、目标任务及决策的问题等;

2.3进行资产评估,制定托管经营方案。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评估是托管经营 的关键环节,是制定托管 经营保值增值目标的依据,同时也是受托者制订托管经营方案的依据。资产评估由委托、受托双方共同约定具体的形式和方法,必要时应请国家认定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托管经营方案由受托经营者制订,其主要内容是围绕保值增值目标提出托管经营期间的具体经营管理形式、方法、内容以及具体的行动举措;

2.4洽谈并签订托管经营协议。托管经营协议内容应包括被托企业或资产名称;被托企业或资产的评估方法及价值量;受托经营目标考核的模式或指标体系及方法;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及要求;受托经营的报酬形式及标准;托管经营的时间;托管经营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托管经营考核与终结审计的方法;托管经营终结清算原则及方法等。

三、企业托管经营主体

企业托管经营主体包括产权资本的拥有者委托方和产权资本经营管理的受托者受托方。

3.1委托方。指企业资产的终级所有者或能够代表其资产所有者的部门、机构、自然人。国有资产的委托方应该是经政府授权为国有资产主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政府及上述公司授权为国有资产组成主体的国家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等,还包括尚末转机建制的地方企业的行政主管局;集体资产的委托方应该是能够代表该资产所有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些地方称职工代表管理委员会)或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该企业的企业法人组织;私人企业的资产委托方是该企业的企业主;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形式的企业资产委托方是该企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局)。

委托方是企业资产投资拥有主体。它即包括企业法人主体、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主体的最高权力机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进行企业制度改革的国有资产投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的具体承担者是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单位或企业法人,它对其拥有的资产承担着经营中的保值及增值责任;

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形式的企业,确认委托方只是确认所有权的投资者,其表现形式当然就是企业法人主体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局)。这些投资者既可以是国有资产投资者,也可以是集体资产者及自然人投资者。

3.2受托方。指具有义务接受企业托管经营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责任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一定的资金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托管经营风险责任的自然人。

作为接受企业托管经营的受托方承担着双重的经营管理目标及责任:首先是必须对委托方交予的资产在托管经营中实现其保值的目标;其次是通过受托经营在实现其委托目标的基础上过到自身收益的目的。如果实现不了委托目标,受托方不但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且还会承担无效托管经营的风险。因此受托方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独立资格,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赴任能力的自然人;二是具有较强资本经营及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能保证托管经营工作正常的进行;三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托管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及足以承担支付托管经营受阻所需承担的经济损失。

四、企业托管经营客体

企业托管经营的客体简称被托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资产所有者为了改变其经营状况有效地实现其资产受益权,委托给具务有受托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法人的资产及项目。这是被托方是专指托管经营的实施对象。

同时被托方所介定的被托企业或资产既包括被托企业法人的整体,也包括被托企业法人的部分资或项目。

五、企业托管经营时间

托管经营时间是指投资者将因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主体或资产、项目的法人财产权让渡给受托者经营的期限。托管经营的时间一般确定为三至五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由委托及受托双方根据需要和可能在契约中明确介定。

六、托管经营主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托管经营是以信任为基础,以法人财产权为纽带,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经营管理为内容的资本经营行为。具有委托、信托、租赁等资本经或的综合特性,所体现的是委托、受托、被托三方之间的相互利益,相互制约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通过经契约形式签定的托管经营合同而建议的,因此这种法律关

系必须表现为委托方(资产所有者)、受托方(托管公司、自然人)、及被托方(企业、资产、项目及相关的生产工作者)在托管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委托方、受托方、被托方三方就是托管经营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

托管经营主客体间的法律关系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产权所有关系的角度看,委托方与受托方是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委托方只是将客体的法人财产权让渡给受托方以转嫁客体的产权经营风险,并没有转让其资产所有权;二是从产权管理关系的角度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是一种信任托管和委托代理的关系,委托方是在充分信任受托方的基础上将托管经营客体被托管企业或资产交由受托方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七、托管经营主体的权利及义务

7.1委托方的权利:

决定委托行为,选择受托对象,签定托管经营合同;

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实施托管经营的日常监督,以保证托管经营合同的实现和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托管经营期间行使诸如资产重组、产权交易、公司制改造等重大事宜的决策审批权;享有资产受益权即自益财产权;

托管经营完成后,审计托管经营业绩,收回法人财产权。

7.2委托方的义务:

按照托管经营合同的要求让渡法人财产权,保证受托方充分行使对法人财产权的占有使用职能;

保证受托方资金投入的安全及经营回报的兑现;

在实施托管经营前维护被托企业或资产的财产安全,保证财产的完整性;

在决策审批重大经营决策的基础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履行托管经营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

7.3 受托方的权利:

审查、了解并选择托管经营项目,接受受托行为,签订托管经营合同:

占有和使用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并实施托管经营行为;

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被托企业的机构设置,并按国家规定自主确定劳动用工、计酬分配制度;

自主决定并实施资产经营方案及生产经营管理,并根据市场变化要求调整企业资产的组合、产品生产结构及企业发展规模、方向;

在征得委托方决策认可后,实施被托企业或资产的重组及产权交易和公司制改造;

按托管经营合同的规定获取托管经营效益回报。

7.4 受托方的义务:

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律从事被托企业的合法经营;按《公司法》的要求从事托管经营活动;

以相应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对托管经营行为实行责任担保,保证被托资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对托管经营期间的企业资产经营、生产经营决策、产品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及企业发展规模、发展方向的调整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承担托管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全部责任;

正确处理被托企业生产工作者的利益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企业或资产的所有权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完成托管经营任务后,妥善办理法人财产权的清结移交手续;

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被托企业或资产的全部经济损失;

保障被托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及工会委员会的作用。

八、托管经营客体的权利义务

托管经营客体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被托方的权利与义务。被托方权利与义务的直接承担者是其生产工作者。

8.1 被托方的权利:

有权参加企业托管经营的筹备工作,并由工会委派职工代表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参加民主管理,监督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有权要求受托方说明企业资产经营及生产经营方向,以调动全体员工参与管理、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

企业员工在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时,有权获得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及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

充公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8.2 被托方的义务:

主动协助受托方维护企业或企业资产的安全,确保资产的完整性;

协助、配合受托方调查、了解情况,制定落实托管经营方案;

在托管经营过程占,自觉接受受托方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配合受托方保证托管经营任务的完成;

自觉维护受托方的合法权益。

九、企业托管经营形式

9.1 企业法人托管经营。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契约的形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在一定时间内对被托企业或资产实施经营管理的活动;

9.2 独立托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后,独立、直接地以本企业的名义接受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托管经营,并独立地承担托管经营风险和责任的行为过程;

9.3联合托管经营。是指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后,通过相互间的协议,明确相互间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设立针对托管经营事宜的联合办事机构,共同接受被托企业或资产,共同承担托管经营风险和责任的行为过程; 9.4参股托管经营。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各方以有形成或无形资产等投入到托管经营项目,并确定投入的股份,设立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以所确定的股份制形式的股东各义接受委托进入被托企业并从事托管经营活动,承担托管经营风险和责任以实现托管目标的行为过程。

十、整体托管经营、部分托管经营和专项托管经营

10.1整体托管经营。整体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由委托方委托认可后,对其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整体全面行使企业法人的权力和责任,并充当企业法宝代表人的一种托管经营形式;

10.2部分托管经营。部分托管经营又称分割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经由委托方认可后,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一部分代表委托方行使其法人财权,实施托管经营的形式。部分托管经营的受托者不能充当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定代表人,但它可以在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资格体系下从事法人财产权的产权经营活动,其委托方及被托方必须对其支持,并保护其合法的权益;

10.3专项托管经营。专项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经由委托方委托认可后,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某个项目、某项业务、某项工作代表委托方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的形式,专项托管与部分托管一样不能充当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代表法人,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在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体系下从事独立的托管经营活动。

十一、经营性托管、整顿重组性托管及托管经营的中介服务

11.1经营性托管。

经营的基本含义是经济活动的筹划、运用和管理。经营是包括筹划、运营和管理在内的行为过程。经营性托管是以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托管经营形式。它要求受托经营者必须在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过程中对可以支配的资源和生产力要素进行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筹、谋划和优化配置,把劳动力、劳动对象、劳动手段等全部产生产力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信息,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人与资产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各项生产关系,通过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组织、计划、协调、指挥、核算、监督,达到托管的经营目标;

11.2整顿重组性托管。

整顿重组就是对企业的四大要素进行必要地调整组合,使之实现企业的效益目标。因此,整顿重组性托管是指委托方将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整体或部分法人财产权以契约的形式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间内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结合市场的环境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进行整顿,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或产权重组,运用全新的企业运行机制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保值增值目的;

11.3托管经营的中介服务。它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

协助委托方推荐、选择符合受托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协助受托方寻找、选择具有投资或经营价值的被托企业主体;

向已确认的委托方、受托方提供托管经营参考方案,拟定托管文书;

在托管经营过程中接受委托方、受托方及被托方有关托管经营的咨询;

受委托方委托监督托管方案的实施,杜绝被托资产的流失或减值;

参与托管经营的交接或清算等。

十二、企业托管经营内容

12.1 企业破产托管

12.1.1企业破产是指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依《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并以破产还债的行为;

12.2 企业破产托管的主要内容包括:(1)破产申请的提出;(2)清理保护企业资产;(3)参加债权人会议;(4)破产和解及整顿;(5)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6)破产清算;(7)破产程序终结--提出终结报告;注销破产企业登记。12.2 企业兼并托管

企业兼并是指企业间的吸收合并,即在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中,其中一个企业因吸收(兼并)了其它企业而成为存续企业的合并形式。

委托方一般是在明确了兼并对象后,委托受托方实施兼并的操作及管理。受托方在接受兼并托管后,其基本托管内容为:

12.2.1确定兼并主体即目标企业并对其进行评价及确认——落实目标企业资料;

12.2.2评估定价——对被兼并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理确认债权、债务;洽谈的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方式及成交价格;

12.2.3完善兼并手续——洽谈兼并协议;兼并双方资产所有者签署兼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办理有关手续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公证;

12.2.4履行兼并协议——清理资产;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申请企业登记、注销手续;发布兼并公告;

12.2.5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12.2.6盘活被兼并企业资产——对企业有效资产合理配置;建立新企业机制。

12.3 企业拍卖托管

企业拍卖就是将企业全部资产公开出售,以资产变现金或资产变股权的形式出售给出价最高的应买人的一种特殊的买卖行为。

企业拍卖的范围一般为资不抵债和接近破产的企业,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或微利的企业以及为优化资产结构,资产所有权者认为需要出售的企业。

企业拍卖托管内容的重点是:

12.3.1被拍卖企业资产的评估;

12.3.2被拍企业产权价格的确定;

12.3.3拍卖的形式与方法;

12.3.4被拍卖企业及资产出售前的清理及保护;

12.3.5被拍企业及资产出售后产权、债权、债务的转移及手续的完善;

12.3.6被拍企业及资产拍卖后资金或股权的回收、管理及使用;

12.3.7被拍企业职工的安置等。12.4 企业收购托管

企业收购托管就是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收购的全过程实施操作管理,实现股权和资产的转移,从而达到对该企业包括经营权在内的法人财产权的控制的行为过程。为保证收购托管的实施、委托方应出具收购委托书。

企业收购托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12.4.1 提出收购方案,供委托方选择并确定。

12.4.1.1企业收购目标的确定--分析企业自身力量;

12.4.1.2确定收购方式——确定采取敌意收购、善意收购还是杠杆收购方式;

12.4.1.3规划资本结构——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提出筹资与投资的收购资金来源意见;

12.4.1.4选择收购策略与技巧—— 12.4.2进入收购的实质性操作。

12.4.2.1目标企业收购议价--价格谈判力量的形成;要价、议价、定价;

12.4.2.2签订收购契约——意向书或备忘录的签订;正式契约的签订; 12.4.2.3 收购付款——付款的形式、时间、方法、要求;

12.4.2.4资产(股票)的交接——约定资产(股票)的清点造册并按此完整的接收;接收后的登帐建帐;规范的财务处理;

12.4.2.5权证转移——资产(股票)转移过户;法律手续完善; 12.4.3实施收购后的经营管理。12.5 股份制改造托管

股份制改造的托管的主要内容是对被托企业或资产从企业的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上的改造,具体表现在一是将被托公司或资产改造为股份合作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将企业或资产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有的可在境内上市);三是将企业或资产改造为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改造托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按照《公司法》规定的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程序组织实施。

12.6 企业经营托管

企业经营托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2.6.1企业生产经营的托管——生产项目的选择、产品结构的开发与调整、生产技术的革新与改造、生产规模的确定以及生产过程的组织实施;销售策略、销售形式、销售方式、销售渠道的选择、销售规模的确定及销售目标实现的过程;与生产及销售相关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企业相关的名牌、信誉、形象、科技管理等。企业生产经营托管实际是企业实现资本经营的托管;

12.6.2企业资本经或的托管——包括以金融商品(或称货币)为对象的资本经营,以实物产权为对象的资本经营,以无形资本为对象的资本经营以及企业各种闲置资产、弱化资产的盘活;在此些资本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经营的决策、资本的筹措、经营的控制及经营风险管理的诸多内容;

12.6.3人力资源经营的托管——企业人才的合理调配,挖掘使用;人才的引进;人才的开发、培养;人才效益的报酬及支付形式等。

十三、企业托管经营的原则

13.1保值增值原则

在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还是资本经营的任何一种形式和内容上都必须围绕保值增值这个目标设计、策划、操作、运行,切实保证托管经营企业或资产的最优配置,托管经营各个要素的整体结合,保证增值目标的最大实现。

13.2正确处理投资者、托管经营者和生产工作者之间关系的原则

正确处理投资者、托管经营者和生产工作者之间关系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正确处理投资者、托管经营者、生产工作者三者利益的关键是科学合理

地确定托管经营目标,明确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落实托管经营风险责任,划定效益分配原则,实行按劳分配。13.3托管经营收益和风险均衡的原则

既然是投资,必须就有风险,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托管经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托管经营项目的决策,托管经营项目的目标评估议定及托管经营的投资操作过程中。

因此,在选择托管经营项目及确定托管经营目标时必须在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制定收益目标,在制定收益目标的基础上控制风险因素的影响;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必须在企业托管经营战略方案的指导下,适时地捕捉风险机遇,制定回避风险策略,进行投资风险的组合,使企业托管经营在不同的产品结构上,不同的资产组合上,不同的营销策略上进行合理的配置,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收益得到最大回报。

十二、企业托管经营的考核与终结

企业托管经营的考核与终结是以受托经营的截止日期为标准的。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按照受托经营目标考核的模式或指标体系及方法对受托经营行为结果进行考核;对被托企业或资产进行托管经营的终结审计评估;按照托管经营协议约定的受托经营报酬及标准进行资产清算并完成被托企业或资产由受托方向委托方的交接等。其中在对被托企业或资产进行托管经营的终结审计评估过程中,其评估的方法应与受托前资产评估的方法一致,以确认被托企业或资产保值增值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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