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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出口代理合同(精选5篇)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2-100838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00:39: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委托出口代理合同

委托出口代理合同

甲方:泰兴市驰远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412号 地址:

电话:0523-87096117 电话:

传真:0523-87096137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 3 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 3 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

4.5.6.7.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

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

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

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

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

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

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 5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货物交付甲方后 25 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

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

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

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第七条货物交付及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甲方按包装箱标识及装箱清单验收。

2.甲方收货时,原厂对外包装完好未开拆的,甲方可视其内在货物完好;甲方凭原厂外包

装完好交货的,乙方或者乙方境外客户不得向甲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乙方或者乙方境外客户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验收的货物,乙方或乙方境外客户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如果验收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与境外客户协商解决,甲方可提供相应协助;甲方对货物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或甲乙双方、乙方境外客户指定之物流公司向乙方或乙方境外客户交货时,乙方不

得拒收,因乙方或乙方境外客户拒绝接收货物而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向物流公司赔偿的压车、司机工资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在交付时转移,事后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就出口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甲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乙方如因乙方境外客户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之补偿通知后3日内,补偿甲方已承担、支付及(或)遭受之前述损失及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前述损失及费用总额的0.3%计付滞纳金予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在向其追收欠款的同时,另行收取按欠款总额每日1‰计算的违约金。在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3日后仍不支付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对外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损失时,甲方享有对委托出口货物的留置、处理和

销售的权利。

3.货物由乙方交付给甲方直至乙方指定客户提货完成期间,货物由于甲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货物的损失。对于货物的赔偿按进货价作为计算基准,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甲方。

4.因乙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

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偿付甲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5.由于海关对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方面提出异议而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

履行的,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向对方赔偿损失。

2.如境外客户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应当免除甲方对于乙方的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主张免除其因对甲方之义务及责任(如支付甲方代垫税费及甲方之服务费等)。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办理销售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费

用。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否则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无义务就本合同项下销售合同所涉事宜向境外客户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

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3.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为准据法。甲乙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部分条款如因与法律不符而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且乙方不得因合同

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而向甲方主张责任和赔偿等,如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2.对于本合同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等)进

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日效。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果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泰兴市驰远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0523-87096117

传真:0523-87096137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412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第二篇:委托出口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口岸出口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3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3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

4、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货物交付甲方后25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

7、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x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1x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0.1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第三篇: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

乙方(委托方):X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电话:传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全国口岸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以实际出口合同为准。

2、有关产品的规格、牌号、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价等以实际出口合同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甲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出口代理

2、申请进出口商品的自动许可证

3、出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

三、报关、运输委托方式:

1、甲方委托由乙方确定的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报关出运手续,具体费用由乙方与其指定

货运代理结算。

2、国内或国外运输如须办理保险,乙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保险费乙方

自理。

四、出口货物来源及客户由乙方指定。

五、出口货物货款结算及费用结算:

1、如有外方支付甲方部分预付款之情况,甲方在收到外方货款后于两个工作日,按收款

当天的银行汇率牌价(银行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支付给乙方指定的帐号。

2、结算公式:

开票金额= 收汇外汇金额×结汇当天汇率+退税款-代理费用(%)

(收汇外汇金额×结汇当天银行买入价)/1.17*退税率(收汇金额*结汇当天银行买入价*%)

注:最低代理费为人民币五百元。

3、我司在收到外方全部货款后,根据实际出口费用发生情况及约定结算公式,提供乙

方结算清单与开票通知书或购销合同。

4、乙方按照甲方的开票通知书或购销合同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工厂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当天进行认证,如有问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6、甲方在通过增值税发票认证以后,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乙方货款。

7、如外商付款期限预计超过三个月,乙方必须预开增值税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办理退税手续。同时甲方必须帮助乙方办理外汇核销(因外汇未及时到帐),预开汇率与实际结算的差额在下笔订单结算中予以清算。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装箱单样本等有效单证制作出口合同,出口装箱单,出口发票。

3、甲方应在收到外方预付货款后,按照乙方的指令,将指定款项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

内。乙方须保证支付款项的公司名称与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公司抬头一致。

4、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货款的专款专用,如因为甲方挪用乙方的货款,造成出口合同无

法履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的货运提单内容的正确性必须要得到乙方的确认。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出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

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所造成的各种法律责任和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甲方所代理的货物不处在抵押、争议、诉讼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状态,保证甲方免受来自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的索赔、诉讼、罚没或其他法律措施。由于本条款规定的原因导致甲方遭至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如代理出口产品需办理出口商检,出口许可证,乙方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由甲方协助出口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出口货物的买方由乙方自行确认,一旦该外商违约或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出口以信用证方式结汇,乙方要保证结汇的安全性,所有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凭证。

6、乙方不按照本协议书及出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代付的一切

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六、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

产生外贸代理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他合同关系。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上

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和《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办理。

九、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2_年11月15日起至

202_年11月14日。到期后由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各条款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不具理由,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7天后终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终止代理,不论处于何种原因,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盖章):XXXXX有限公司乙方(盖章):X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代理人(签名):其代理人(签名):

202_ 年 11 月 15 日202_ 年 11 月 15 日

第四篇: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样本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上海

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受托代理出口精密模具及零配件等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及相关责任.代理内容:

1.对外签约;

2.代签出口合同;

3.对外收汇;

4.办理出口货物检验;

5.出口报关;

6.出口托运、市内运输、装船(飞机);

7.制单、结汇;

8.涉外索赔/理赔。

1.对外签约:

A.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外商及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或(销售确认书),乙方应对出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存在外贸代理出口合同关系之外的任何国内其他合同关系。

B.因不可抗力及外商违约等非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对此免责。

2.代签出口合同:

A.按乙方指定的外商和确认的购货条件,甲方代乙方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乙方应对自身和外商原因引起的违约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B.购货款的支付:

a.收到出口货款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将相

应货款支付给乙方或者乙方供应商。

b.收到出口退税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将退税支付给相应的开票

3.对外收汇:

A.货到付款:

a.货到付款,如果外商收货后不付款,风险由乙方自负,同时乙方还

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并负担甲方的损失。

4.出口报关:

A.甲方负责出口报关:

乙方按合同/信用证规定应提供“单单相符”,“单货相符”的报关资料,以提供甲方报关之用,并对自己提供的报关资料承担相应的责任。

5.出口托运、市内运输、装船(飞机):

A.甲方代办:

a.乙方向甲方提供托运委托书供甲方托运,订舱。

b.在装运后,甲方及时提供符合出口合同规定和要求的海运提单/空

运提单等运输单据。如甲方提供不符出口合同规定的运输单据而影响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负。

6.制单结汇:

甲方负责出口货物的制单和结汇:

A.甲方承担托运、报关、装船的:甲方保证在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制单、交单、结汇。

7.涉外索赔理赔:

A.当外商提出索赔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复印件及有关证据,乙方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属于乙方的责任,未能及时对外理赔,乙方除承担外商的一切经济、法律的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由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B.如发生外商违约,需向外商索赔时,乙方应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办理,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根据需要预支相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的后果及因乙方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付款等)导致的一切后果。

如乙方已与客户商定解决办法的,此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甲方免责。

二、1.出口代理费,出口环节费及出口货款的结算: 出口代理费的计算:

A.按每单计算:每单代理费为出口CIF金额的,并以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计收。如每单代理费不足人民币800 元的;则每单以元计收。

出口环节费:

甲方在出口过程中垫付的各项费用(如报关费、商检费、运费、办证费和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见附件。

出口结汇货款的结算:

A.出口代理:

a.第一次付款:甲方在收到结汇的人民币货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扣

除出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的余额支付给乙方。

b.第二次付款:甲方在收到出口退税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违约责任: 2.3.三、1.乙方不按本协议及出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乙方应偿付甲方所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出口合同(销售确认书)总价的2%的违约金,并相应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出口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还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外贸业务咨询。

2.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属于乙方商务机密的任何信息。

3.如出口商标、专利等侵权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采用中性包装,按外经贸部规定执行。

4.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因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照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 法定代表或

其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其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第五篇: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受托方:XXXXXX委托方:XXXXXX

地址:XXXXX地 址: XXXXXX

电话:XXXXX电 话: XXXXXX

传真:XXXXX传 真: 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自职责范围:

甲方职责: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乙方的国外客户签定外销合同,合同的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出口贸易的要求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国内生产企业签定有关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出口产品的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结汇单据,以及办理报关、出运、外汇核销及退税申报等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时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协调。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由甲方提供空白单据给乙方、或乙方及其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制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出口货物严格一致,否则若海关查验出现不符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许可证申领工作及电子口岸相关业务的办理。(产品涉及到许可证、电子口岸相关业务等事项,双方须就该等事宜达成另外协议,并由乙方付清相关费用。)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期、出运方式等相关贸易内容,并承担因工厂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期等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运、安全收汇或发生索赔、退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每笔货物出运后,将外汇由第三方(外贸合同收货方)及时汇入甲方帐户(一般不迟于1个月),外汇进账金额需与报关数据一致,确保甲方顺利办理外汇结汇和核销手续。如有外汇预付款时,乙方需提前提供外贸合同条款及内容,让甲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实际出运货物与提供给甲方的报关资料内容严格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税费的收取及结算方式:

1、往来款项支付:乙方的国外客户收到货物后按时将境外货款汇到甲方帐上(或在L/C项下已安全结汇的前提下),甲方将收汇金额按银行当天汇率牌价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甲方全额收汇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生产企业提供的正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数量等一切内容必须与海关报关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2、甲方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1)出口货物的关税、报关费、运费(含CFS费、港杂费、THC、签单及单证费等)、商检费、海关手续费、保险费及涉及查验所需费用等,提供和办理的相应出口单据的费用按实列支。(2)甲方代乙方出口所投入的资料办公费、车辆来往费用及相关人员的劳务费等(按协商支付)(3)、„„

三、免责条款:

若因乙方出口产品与所提供给甲方资料不符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免责,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其它事项:

1、为保证代理业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每笔业务如需要甲方与乙方签定相应合同的,该合同应为本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之出口产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均以出口代理协议内容为准,合同只是出口代理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给予保密。乙方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版

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等有关规定,任何与之相悖的做法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

4、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关此协议的的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期间,按照本协议由甲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出口货物的合同均为本代理协议的附件,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任何有关收取货物的凭证均不得作为乙方向甲方主张货物或货款的凭据,其仅作为履行甲方代理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之必须手续。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公章:公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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