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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五篇范例)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12-111825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6 22:52: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根据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安全责任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狠抓各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维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简称甲方)与承租人(简称乙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签订202_年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不服从,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乙方不准饲养家禽(鸡、猪、狗等);

三、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自己造成的垃圾;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打扫厕所,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准乱丢乱放,应及时清理,搞好环境卫生;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必须做到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不得私接、乱接电路,乙方不准有偷电行为。协助甲方搞好电路检查,发现不规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拆除,整改线路。如有违反,罚款500元至1000元,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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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乙方不得随意毁坏甲方的房屋设施,切实保证房屋的安全,对轻微隐患有义务进行修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和房屋出租协议一起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定起生效,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社有资产管理(核算)中心乙方(承租人): 代表:

身份证号码: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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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第三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2、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房屋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3、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不得私自拉临时电线,如有需要应找专业电工安装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熨斗等高功率电器设备,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保护好承租房屋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8、承租期间确保甲方资产不受损失。

9、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其他租赁户或业主造成损失,其损失全部由肇事者承担。

10、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全责。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第四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保出租房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维护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配置必要的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等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甲方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甲方应开展对出租房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甲方不得将出租房作为居住、生产、储存等合用场所出租。

5、自觉接受公安、消防、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动落实整改,遵守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

2、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3、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将出租房改为居住、生产、储存等合用场所使用。

4、确保出租房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5、乙方的承租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应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五、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五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公寓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东莞市相关消防过律现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益,确保公寓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寓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责任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公寓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括各承相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作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的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在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公寓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其他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公寓宣传的各项消防知识和制度,发生火灾时,按管理处以及现场指挥疏散,否则责任自负。

2、乙方对承租单元内区域负有全部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在承租单元内燃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乙方不得在房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熨斗等高功率危险电器,外出时检查房间用电是否存在隐患,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4、乙方不得使用煤气热水器,使用煤气炉做饭时,煤气罐与煤气炉之间距离不得少于1.5M,保持房内通风,煤气罐必须选用合格气罐,预防泄漏。

5、乙方不得将小孩子反锁在房间内,加强对小孩的消防教育,切勿让小孩私自玩火引起消防安全隐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护双方责任,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自然终止。

甲方: 日期: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

房号:

乙方(承租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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