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重庆文理学院2014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重庆文理学院2014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6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10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220余人,博士140余人,外籍教师15人。
学校开设了4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现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近60名;与市内外9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兼职硕士生导师40余人,联合培养研究生70余名。2012-2013年度,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近3年,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25项,科研到账经费2000多万元;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被SCI、EI等收录220余篇。学校大力开展应用型研究,并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力推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1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累计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19项、市级质量工程项目40余项、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3项,3名教师入选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在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公派俄罗斯留学、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马来西亚2+2联合培养本科生、美国和新加坡带薪实习、留学菲律宾等项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要求2.5年及以上(海外高校毕业的学制2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学习专业和研究生学习方向相同或相近;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资格;工勤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3月23日。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3-2014年度人力资源补充需求计划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5日(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此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或有关学院提出申请。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其他高层次人员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试。
1、硕士研究生考试
(1)笔试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笔试根据竞聘情况适时组织,具体由学校另行通知。分
值100分。
(2)试讲
应聘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试讲程序,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分值100分。
(3)面试
应聘教学岗位和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相应的考核后均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的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2、其他高层次人员考核
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员不采取考试方式,由学校组成考核专家组采取面谈、交流、审验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考核。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面试分值100分。
3.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
其他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文理学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人事处将拟聘用人选报请学校研
究,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到2014年7月31日,学位证书尚在公示的,经学位授予机构出具证明,报到时间可根据公示期适当延长,但不晚于2014年10月31日。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硕士考核录用后,学校不承诺提供房源用以购买或租赁,也不提供住房(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因此,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文理学院
2014年3月
联系人:张纬武 谷婷婷
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传真:023-49891710
电子邮箱:renshichu314@126.com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人事处
第二篇:2012年潍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2年潍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2012年山东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含2012年潍坊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13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11日-14日。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6月11日-14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妥善保存,供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经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11日至14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办理确认手续。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
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部分教师岗位人员分别参加综合类、卫生类的笔试,详见岗位汇总表备注栏。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5日—6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卫生和教育类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教育类(含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所有教师岗位)的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所有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70元后统一进行试讲,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
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办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206房间(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对面,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8689091
0536-8272090(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第三篇: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
员简章
温馨提示:2015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选择单位。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余庆县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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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请关注: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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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其中A、B、K组职位笔试全部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I02、I07、I08职位及J组职位专业知识为临床知识,H职位为小学语文教师知识)。
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天内在余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除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以外,其余事业单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幼儿教师需测试歌舞表演技能),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在余庆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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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外县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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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咨询电话:0851—24623388(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851--24706018(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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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程”
助教师成长
作者:高等教育研究所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13-5-16 14:40:50 阅读:47 属于:高教信息
一是实施结对工程。“青老结对”,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通过讲课比赛等活动对青年教师教学活动进行指导,在不断改进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帮助其养成严谨学风;“校企结对”,青年教师与合作企业的技术骨干结对,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实作技术,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
二是开展岗前培训工程。对每年新招聘的青年教师进行上岗培训,采用课堂观摩、教学点评、教师沙龙、专家辅导报告等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理论、师德修养,提高教学方法、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新进青年教师经过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具有资格承担教学任务。
三是实行教改课比赛工程。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教改课比赛,进行“教案+说课+讲课”三个环节的评比,将参赛情况与职称评定和年底评优挂钩。组织优秀教师开展教学示范公开课,增进青年教师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是开展实践能力培养工程。学校与合作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鼓励青年教师在聘期内到知名公司企业工作学习、合作研发、挂职锻炼,进入科研创新基地从事实践活动。
五是实施团队攻关工程。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的作用,通过集体备课、教学研讨、课程建设、科研攻关等形式,实行联合作战,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
来源:重庆市教委网站-教育信息>>高校动态
第五篇: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范文
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2-5-17 16:34:06 访问次数:1426 信息来源: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进人计划,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128人。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2012年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专(含绥阳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学)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8.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招考简章
2012年5月17日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eniu.cc/)等发布本招考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29日每天9:00—16:30。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2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届毕业生、正在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考取教师资格证以及正在考取其他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的,必须交书面承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的七天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四)报名其他事项 1.招考职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3.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teniu.cc)及县招考办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4.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领取。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分类进行考试。卫生(除会计岗位外)、计生类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其他类别岗位(含卫生会计岗位)既要进行笔试,又要进行面试。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的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2.面试内容:综合协调、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知识。
(三)分值构成
1.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卫生(除会计岗位外)、计生类岗位,《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3.其他类别岗位(含卫生会计岗位),笔试成绩占60%(其中《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在绥阳县城关中学,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有变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其他类别岗位(含卫生会计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2.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3.面试考点临时通知。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
五、体检
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后,需要进行替补的,卫生(除会计岗位外)、计生类岗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类别岗位(含卫生会计岗位)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据此确认检查和复查结果。
六、考核(政审)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以书面材料报县招考办,报送材料应包括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考察材料、已婚人员的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等。县招考办负责全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材料的; 7.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其他类别岗位(含卫生类会计岗位)从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卫生(除会计岗位)、计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
对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由县招考办按照公开招考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公开考试的成绩、体检结果、政审等各个环节工作,由招考办分别在各项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招考办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7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
八、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在此次招考中,职位数在两个以上同时招考单位也在两个以上的,且招考报考条件要求一致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限时自主择岗,具体岗位以《2012年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公布的为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新聘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并进行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解聘手续。并要求卫生类(除会计岗位外)考生正式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的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手续,报主管部门审批,人社部门备案。同时,要求今年招考聘用的所有人员,在5年(含试用期)内不允许调动或报考本县和其他地方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按服务年限差一年一万元的违约金上交县财政,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十、严肃招考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笔(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由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本简章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2-6363062(县招考办)、0852-6363057(报考大厅)监督电话:0852-6363201(县纪委)
2012年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12年事招报名表.doc
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