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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委托月结协议书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12-107369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1 18:39: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机票委托月结协议书

委托机票服务协议书

甲方: TEL:FAX:ADD: ZIP :

乙方:上海金利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 TEL:021-51088805-8008 FAX:021-60408322

ADD: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4703弄6

号楼10-11号 ZIP: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机票订购服务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基于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作为专业的航空机票代理商,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机票的咨询、预定、确认、送票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机票查询、预定服务,预定成功的,乙方承

诺按甲方要求提供机票,行程单。在每个月的月初免费送票上门服务。3.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收到甲方的预定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并给予

电话、传真或EMAIL、短信息等确认。

4.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如乙方授权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

方指定的授权联系人为。

5.乙方服务电话:021-51088805乙方为甲方设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021-60253018,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准。

二、订票方法

1.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等服务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2.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向航空公司预定机位后,用电话Email或传真

等方式回复甲方,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乙方应确保甲方收到上述

通知信息,若甲方未收到,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如预定当天机

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4小时向乙方预定。3天之内的航班随订随售不

作订位保留。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

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订票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收到甲方所授权人员的书面通知,为甲方的最后确认,乙方方可出票。

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送票,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

任。

5.甲方授权人员的最终确认方为甲方委托乙方预定特定机票的意思表示。甲方

不对未经其最终确认的任何义务、责任和损失负责。

6.对于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瑕疵所造成的甲方机票金额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三、结帐方式

1.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票,结算方式为月结,对帐日为每月的月底,机票款经甲

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于次月__15日前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转账。甲方也可

以把在乙方处发生的业务款直接汇到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见本协议第八

条)并及时把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财务。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订机票,未经甲方指定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

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本协议约定之日结清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

务提早书面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并确保帐期在5-10个工作日之内,若超出按每日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四、优惠方式

1.订国内机票,乙方应努力为甲方寻求为预订当时之各航空公司的最大优惠幅

度;

2.订国际机票甲方以当日报价,每月初会传真一份报价单,作为甲方订票时的参考。

五、变更、取消及退票乙方协助甲方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取消或退票。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为进行上述操作。乙方可代收代垫航空公司规定的取消、改签或退票费用,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六、乙方指定给甲方的服务人员

1旅行顾问:姓名联系电话: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有效期: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乙方财务信息

抬头:上海金利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账户:1001 2155 0930 0812 475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日期:

第二篇:机票月结合同

乙方: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有关于从事机票月结合作达成的以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责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以下业务: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免费为乙方提供(365*24小时)包括查询,出票,退票,改签,升舱,订座等服务。

2.甲方在接到乙方查询及订票要求后,10分钟内予以回应,保证订票,出票服务及时准确,若甲方未及时回复,致使订票延误,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航班变动时,甲方授权联系人将及时以电话,QQ等即时方式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已经知道变动信息。

4.甲方为乙方保存所有行程单及订票清单,并满足乙方随时查询的需要。

5.如乙方对出票要求调整或者退票,甲方将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按乙方要求调整,所产生费用有乙方承担

6.订机票送航空保险和1%积分

第二条财务结算

1.乙方指定财务结算人员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财务变更和临时替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甲方.2.甲方将机票价格(以出票为准)准确告知乙方,乙方财务结算以每月的1号至30号的机票总额来结算;乙方收到机票时,方可做好机票账务给财务汇款甲方,并甲方每月需发电子账单至乙方公司指定邮箱。

3.甲方公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1783

用户名:广州市易飞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机场支行

个人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0360 2158 465 666用户名:李辉

中国农业银行:622 848 008 088 4955 214用户名:李辉

中国建设银行:33201 199801 202_ 3534用户名:李辉

第三条工作差错

1.乙方应将旅客资料(姓名.身份证.乘机日期.地点)准确告知甲方,如果未能准确告知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甲方的工作疏忽所发生的工作差错由甲方承担责任.3.因乙方的原因要求退票,更改应按航空公司的规定,由乙方承担退票费用.第四条协议的生效 中止和终止

1.本协议自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壹年.2.协议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相互交换的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约束;

3.在执行本协议期间本协议中与中国政府颂发的法令,法规相

抵触条款自动失效,失效的条款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4.本协议生效后,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有权终止本协议.5.本协议生效后,协议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第五条修改和补充

1.双方在执行或解释协议过程中,遇有不同意见,应友好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加以修改或补充时,可以随时向另一方提出,待双方确认后,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要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应执行原协议规定的条款

第六条保密条款

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守机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个人透露在协议的谈判及实施阶段所揭示的协议的条款,费用,价格资料,双方还应采用合理措施确保自己的雇员履行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2.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协议双方执行本协议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的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广州市易飞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机票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市易飞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岗贝路189号之6

负责人: 刘春霞手机:***

身份证号码:***241

联系电话:400-777-4455020-61***444

传真号码:020-***3

南京大千商旅咨询有限公司正面向南京市各单位寻求机票代理业务合作!欢迎垂询!咨询电话:66913282,*** http:///jipiao/

第三篇:货款月结协议书

货款结算合同

供货方(甲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手机:

固定电话(区号+号码):

授权传真号(区号+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务登记证号:

购货方(乙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手机:

固定电话(区号+号码):

授权传真号(区号+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务登记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结算方式的协议,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现就货款的结算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经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帐期

■月结(日对帐,月日现金/银行转帐支付),信用额度人民币:RMB。乙方必须按签订的结算方式时间内,通过现金、转帐、汇款或支票等方式到帐甲方指定帐户为准,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对公转帐支付。

逾期不付货款,甲方有权收欠款及利息金(逾期金额月息利息金按3%利率计算)。

2、乙方应按照前条的规定按时还款。

3、为了保证双方往来帐目的准确、清晰,当甲方要求每月书面核对双方往来帐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目前采取的方式为:以发货明细清单为主、采购单为辅、以对帐单为准进行财务结算。

4、乙方的付款应同时满足帐期及信用额度两个条件,如未能在约定的帐期内付款或超过信用额度范围,则甲方给予乙方的帐期将自动被取消,转为款到发货。

5、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须提前一周书面写明原因,并作出付款时间的承诺,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视为临时帐期(只限此笔业务),否则按照前条规定执行。

6、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或逾期累计超过15天,甲方将终止给予乙方本协议的月结方式,以后定单采取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如果须特殊制订的产品,则是款到生产,乙方在签订的时间内不能按签订时间付款,一切责任或延误交货由乙方负责。

7、甲方按购销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8、甲方的产品因客户各有用途,所以客户必须先验货后才使用,一经开剪及逾期壹个月或以上就视客户认为合格,否则所有后果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协议作为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补充,如与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0、如乙方须终止与甲方的合作购货(指乙方每月采购额低于元RMB为指标),以最后的一批货日期为准以十五天内要清还所有货款。

11、本合同司法权在甲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甲方指定转帐银行帐户资料》复印件;

乙方须具备《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商铺或厂房产权证》或《商铺或厂房租凭合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标注:为合同附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签名,连本合同一式两份,务必确保所提供资料无虚假成分,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盖章)

乙方授权收货人/代收货物流名称:

代收货人联系方式(区号固话+手机):

代收货联系地址:

第四篇:月结协议书00

货款结算协议

供货方(甲方加盖公章):

联系人:手机:电话:

公司地址:

购货方(乙方加盖公章):

联系人:手机:电话: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结算方式的协议,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现就货款的结算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经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帐期

■月结(每月日以前对帐,每月日以前现金/银行转帐支付)。

乙方必须按签订的结算方式时间内,通过现金、转帐、汇款或支票等方式到帐甲方指定帐户为准,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对公转帐支付。

2、乙方应按照前条的规定按时还款。

3、为了保证双方往来帐目的准确、清晰,当甲方要求每月书面核对双方往来帐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目前采取的方式为:以发货明细清单为主、采购单为辅、以对帐单为准进行财务结算。

7、甲方按购销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8、甲方的产品因客户各有用途,所以客户必须先验货后才使用,一经开剪及逾期壹个月或以上就视客户认为合格,否则所有后果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协议作为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补充,如与双方确认的购销合同(或订单)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0、如乙方须终止与甲方的合作购货,以最后的一批货日期为准以20天内要清还所有货款。

11、本合同司法权在甲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协议附件: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甲方指定转帐银行帐户资料》复印件;乙方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盖章)(盖章)

第五篇:机票订购协议书

机票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商旅出行机票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信守执行,具体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商旅出行所需国内、国际机票代订业务,并提供合格的报销凭证。

二、双方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行程需要,热诚为乙方提供各类航空票价咨询服务;

2、除甲方对所订舱位有特殊要求外,双方默认出票舱位为实时电脑显示最低折扣档位,但最终票价以实际出票对应的舱位价为准;

4、甲方应指定专人就订票事宜与乙方接洽联系并对有关信息进行书面确认,如航班日期、航班号,若有特殊要求还应指明舱位等级以及其它特殊要票,并提供乘机人有效乘机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于因乙方提出的航空退票要求而产生的退票费,按各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不另收取服务费。

4、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三、费用及结算约定

1、甲方的结算依据为:甲方给乙方提供的机票,乙方出具的其他凭证(如传真);

2、甲方如需机票改签、退票,除航空公司规定的费外甲方将收一定的服务费用;

四、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与甲方每月结算三次,结算日期为每月(10日、20日30日),将本结算期内机票款支付甲方(现金支票即可)。

2、若乙方不能按约定给甲方支付票款,甲方日3%计收滞纳金。

3、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季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经办人订票并按约定时间、约定方式支付甲方机票款。

五、违约责任

1、如其中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声明,在终止本协议前应结清甲方机票款。

2、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密义务

1、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甲、乙不得转让本协议之全部或一部分,或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于第三方。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5、甲方在乙方当月购买的机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员某种原因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待机票使用后付款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执行。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项。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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