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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2-58296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7 14:18: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人事代理是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作为综合代管部门,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人事代理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与个人委托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主要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才招聘引进;

3、毕业生转正定级

4、人事关系接转

5、专业技术职务初定与评审申报

6、人事档案管理

7、档案工资调整

8、集体户挂靠

9、各项社会保险代办

10、各类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出具

(二)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1、提供材料:

(1)报到证;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将上述资料交人事代理部审查(以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的,须解除协议;报到证未派遣到我市的,须到当地人事局办理调整或改派手续,即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同意调整到慈溪就业”并盖章);

(2)查实是否到档;

(3)办理人事代理:

①个人代理: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慈溪人才网上下载);与人才中心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缴纳个人人事代理费180元/年。

②单位代理:若单位未与人才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首先由工作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1份、《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2份(慈溪人才网上下载)到人事代理部办理开户手续;填写《慈溪市人才中心代理人员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办理代理手续并缴纳单位人事代理费240元/年.人。

(三)人才流动

1、市内流动的人才提供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未办辞职手续的,须提供人才流动登记表;

(2)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市外流动到市内的引进人才:

(1)提供材料:

①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②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档案存放主管部门的详细地址;

④已办辞职手续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未办辞职手续的,须提供人才流动登记表;

(2)办理程序:

①由调入单位或本人向人事代理部申报材料;

②人才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调档函;

③审查档案,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者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3、市内流动到市外的人才提供材料:

(1)市外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

1、申请条件:已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人员。

2、社保项目:事业养老保险(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须经机关事业社保办审核同意)、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缴费基数:上年企业社平工资的60%-300%内(其中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档案工资或上年事业社平工资确定)。

4、申报材料:

(1)《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

(2)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原参加过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社会保险中止单。

5、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交人事代理部审核;

(2)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转正定级

1、办理对象:已办理人事代理且自报到当月起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

2、办理程序:

(1)到人事代理部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鉴定表》;

(2)填写鉴定表后,由工作单位签署意见;

(3)人事代理部审核申报材料;

(4)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见习期表现不合格者,根据国家规定可延长见习期半年或一年)。

(六)集体户挂靠

1、挂靠对象:在慈溪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已办理人事代理且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无集体户的未婚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对象为来慈溪工作的外地引进人才。(根据慈人[1997]47号文件及《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规定: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属单身临时挂靠户口,结婚成家或在本市内有固定合法住房时,须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2、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同时提供。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12月底前办理好落户手续,否则一律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2)调动人员:户籍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无婚姻记录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居住状况证明。

3、办理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人事代理部开具《慈溪市人才中心集体户户籍变动联系单》,再到公安局城区户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2)调动人员:持户籍证明或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无婚姻记录证明、居住状况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到人事代理部开具的《慈溪市引进人才落户证明》,再到公安局城区户证中心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原籍换《迁移证》,凭《迁移证》到人事代理部开具《慈溪市人才中心集体户户籍变动联系单》,最后到公安局城区户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七)未就业人事代理

毕业当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已被学校派回我市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可到人才中心办理未就业人事代理。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由人才中心管理,在两年择业期内免交人事代理费,两年择业期为毕业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第三年的8月31日。

1、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全份)原件。

2、办理程序:

(1)毕业生将材料提交人事代理部;

(2)在查实档案的基础上,毕业生填写《未就业人事代理申请书》;

(3)双方签订《未就业人事代理合同书》。

3、注意事项:

(1)未就业人事代理人员找到工作后,应及时到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两年择业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未就业人事代理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到人事代理部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并缴纳人事代理费或办理终止代理手续。逾期不办视作自动转为个人人事代理。

第二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

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 120=900块, 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

第三篇: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办理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情况

1、缴费基数:最低864元/月,最高4318元/月。

07年元月缴费884元,根据经理安排继续按884元交。

2、公司按缴费基数的22%缴纳,个人按参考工资的8%缴纳。

如工资定为884元/月,则总交费金额为265元/月,个人承担70元/月,公司承担195元/月。

3、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

4、在其他企业缴纳,企业破产或自己辞职的,可以办理调动手续,其原来所缴纳的费用比例及金额不变。(调动人员可找世嵩领取“新乡市职工社会保险转移单(加盖单位公章)”6张,前往代理中心办理。

5、到目前为止从未办理过养老保险的,公司计划办理的需到世嵩

处领取“无档案管理人员备案表”一式3份,然后交社保局办理相应手续。

6、年龄超45周岁至60周岁退休不够15年,需要补缴的,每补缴一年提供一月工

资表原件复印件(财务凭证中的工资表)。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

备注:办理第一批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有一部分年龄偏大,交至退休年龄仍不够15年的,公司规定补缴金额由个人全部承担。

7、户口在外地的可以在新乡县缴纳。

07年因调动手续无法办理至使当时未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如王建义、史跃强、李辉等),经理要求从07年元月起公司补交部分,由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个人,即:195/月*12=2340元/年支付给个人,手续转到公司后这些钱补给个人。

8、凡被任命为副主任级三年以上的不论工龄长短,根据本人自愿,办理养老保险手

续。凡外聘操作老师被任命为车间主任干部的,持本人在当地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来公司备案,确定后将手续转到公司,方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杜兴广、娄远军、史向文、王磊、张振华、吴红军、段卫东、秦跃军、朱照全、崔祥伟)。

新乡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1、办理医疗保险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花名册”一式三份,缴费比例按其工资的7.8%缴纳,其中个人承担2%,公司承担5.8%。如工资定为999元/月,则总交费金额为78元/月,个人承担20元/月,公司承担58元/月。

2、返还个人账户金额:

在职:45岁(含45岁)以上按本人工资收入3.5% 建立账户;45岁以下按本人工资收入的3.3%建立个人账户。如工资定为999/月,则个人账户金额为35元/月(45岁以上)和33元/月(45岁以下)。

退休:退休人员按全县平均退休费的3.6%建立个人账户。

3、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全县职工上社会平均工资的10%

(目前大约为100元),每年公布一次。

4、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县职工上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

(上社会平均工资约为12000/年,即48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比例。

在职职工负担正常医疗费的20%-25%,退休人员负担15%-20%。

6、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7、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由原单位按照本县退休人员人均

医疗费一次性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其基本医疗待遇。

新乡县新农合医疗保险情况

1、办理医疗保险需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本”一式三份,缴费比例为:

a、大病统筹基金人均120元/年,占基金总额的80%。

b、家庭账户基金人均30元/年,占基金总额的20%。

2、定点医疗机构:

分为:乡、县、市、省四级。

3、起付线为:乡级100元,县级300元,市级800元,省级1500元。

补偿比例为:乡级70%,县级60%,市级35%,省级30%

4、参合农民在一个内不论第几次住院,均按当次所住医院级别起付线和报销比

例进行报销,封顶线为每年每人各次住院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0元;儿科患者(14岁以下儿童)报销起付线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5、参合农民在门(急)诊检查后随即住院的,其检查费用纳入本次在该院的住院费

用一并补偿,住院期间因病需要做单项费用超过200元的医院设备检查(如螺旋CT、核磁共振等)按30%补助,医疗用国产体内植入、医用材料(如冠脉支架、钢板、钢钉等)按20%,累计总费用不得超过封顶线。

第四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

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x

(2012年8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在此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及今年以来工作,安排部署年内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两项民生工程全年目标。刚才,县教育局、XX镇和XX镇XX社区作了很好的发言,XX局长全面总结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会议还对20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全面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发展实际,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出台的 1

重大惠民举措,对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1年,我县被纳入了第三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同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全覆盖,让全县人民提前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一年来,在各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群众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享受待遇人数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县实际参保缴费人员17.79万人,收缴保费3043.6万元,参保率为83%。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为6.15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584.2万元,发放率达100%。与此同时,2011全县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98万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广大一线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致以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目前我县两项保障水平还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现实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积极探索,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做好群众的续保工作。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推动两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从我县当前情况来看,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决心,群众有期盼,社会有共识,工作有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工作措施要再落实,全面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被列入今年省定的33项民生工程。我县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是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均要达到92%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要完成全年参保5.9万人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基础工作要扎实。两项工作都是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特别是要完成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到92%以上这个硬指标,就必须把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帮助参保对象算好经济账,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参加两项保险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充分调动他们参保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

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参保对象人人知政策,懂政策。要充分依托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走村入户解答参保人的各种疑问。其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未参保对象的摸底工作,为参保群众建立信息化的档案资料,做到参保对象和补贴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为政策执行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是政策落实要到位。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落实保险费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等各项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认真抓好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让参保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续)保或提高缴费档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绝不允许借支、挪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各项服务要优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经办业务量最大、基金累加性最强、管理服务周期最长的社会保障制度。各镇、有关部门要从参保群众利益诉求出发,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标准化、操作人性化、程序规范化。要对群众有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要对工作有热情,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申请,以积极的态度、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

三、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全面增强工作推力和合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规范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工作,确保两项保险工作全面展开,迅速推进。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两项保险都是系统工程,涉及全县所有镇和多个部门,业务性很强。县人社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各镇、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各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认识上统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监督检查。要结合“业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民生办、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县予以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工作的业务主体。各镇要按照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改变人员力量薄弱(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工作队伍不稳定等现象。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全体镇干部要沉下去,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动员群众参(续)保,要在12月31日前让符合条件的领取养

老金的都拿到养老金,让符合条件的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众都参加。县级经办机构一定要细化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督促指导各镇工作,确保在年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大家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XX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篇:上海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解读

上海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解读

不少上班族在上海工作一年后,想去其他城市工作,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成为恼人的问题。碧云社区网站整理了上海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解读信息,仅供网友参考!

关于上海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上海医保称:“程序上应先转移养保关系,再转移医保关系。需携带的相关证件。个人转出关系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临时账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等。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

由上海市转移至外省市,方法为:

第一步:申请人可于停止缴费后的次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原上海市最后参保单位所属区县社保中心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第二步: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接下来会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上海市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积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临时账户)

由上海市转移至外省市。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首次在上海市参保缴费的,应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第一步:申请人可于停止缴费后的次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向原本市最后参保单位所属区(县)社保中心提出转移申请,并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

个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接下来会由上海市区(县)社保中心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转移资金方法:个人账户部分与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转移。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由上海市转移至外省市。方法为:

第一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上海市转移至外省市手续。(查看以上2个部分内容)

第二步:向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个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将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而市医保中心在收到《联系函》,并同时确认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出后,将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往参保人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在上海市有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将进行清算后一并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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