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在县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正确引导舆论,管理协调媒体,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传达党委、政府的声音,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件真相,为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编制目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各地、各部门应急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1.3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办函〔2007〕95号)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县内发生的Ⅳ级及以上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的疑虑猜测和境内外媒体、互联网站(页)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1.5.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全县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1.5.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规程。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县直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1.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是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相关工作小组,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1)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或指定。
(2)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负责事件处置的县直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负责人以及县级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担任。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和处置情况的需要确定相应具体成员。
(1)接受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启动各工作小组,迅速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组织。
(3)组织和管理采访事件的县内外记者。
(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向县直相关部门或事发地乡镇通报情况;通过相关媒体以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办理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事件处置或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县直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的工作;主动配合县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和有关新闻单位的工作,及时提供与事件有关的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初稿,负责审核向新闻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负责提出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宣传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站(页)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3)县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港澳记者、县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受理外国记者、县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受理台湾记者的采访申请并分别负责在事件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工作,必要时向各自对口的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2各工作小组职责
2.2.1新闻发布小组:由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县直相关部门、新闻主管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组成,负责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2.2.2信息监控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县通信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境内外媒体、互联网站(页)有关事件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对网上的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综合协调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和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县直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负责人组成,负责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及时、规范运转,情报信息的上报及通报,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
2.2.4新闻中心:必要时临时设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公安局、县通信部门和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县直有关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现场采访事件的中外记者提供相关服务。
3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3.1Ⅰ级(特别重大):由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国务院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2Ⅱ级(重大):由省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省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理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响较大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3Ⅲ级(较大):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响较大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4Ⅳ级(一般):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应急响应
4.1启动
发生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配合做好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
发生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后,省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省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同时启动本预案;
发生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市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同时启动本预案。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县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县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同时启动本预案。
4.1.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向小组成员传达中央或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或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分析形势及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职责。
发生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后,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审定。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中,如遇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审定。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中,如遇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4.1.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
(1)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有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
(2)Ⅱ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言人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任;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任;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言人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任。
(3)新闻发布的地点、时间及场次安排等,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展情况而定。
(4)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发送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5)新闻发布应优先安排中、省、市和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4.1.4启动中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在获得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有关工作小组应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的有关信息。必要时迅速设立新闻中心,并尽可能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及引导工作。
4.1.5启动境内外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
有关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境内外舆情,汇编舆情简报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县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
4.1.6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迅速开展有效的互联网站(页)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4.1.7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县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专刊、**电台、**电视台、中国·**网及相关新闻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县直部门及事发地乡镇应积极配合和支持中、省、市和县级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
中、省、市和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可按要求及时采写突发公共事件内参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同时经县应急指挥机构授权,采取适当形式在第一时间对外报道事件有关新闻发布内容,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4.2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4.2.1及时准确。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注重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公共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作后续详细发布。
4.2.2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更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的处置,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2.3突出重点。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打好主动仗。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情况,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和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平和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事件涉及的有关知识。
4.2.4分类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确需公开报道的,应按《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3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4.3.1要为记者采访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和方便,确保记者正当的采访权益。
4.3.2对经批准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的境外记者,既要尽可能提供方便条件,又要加强组织和管理。
4.3.3必要时,由有关工作小组在现场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及时向到事件现场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信息,组织新闻发布。
4.3.4在确保事件处置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安排记者到事件现场(或靠近事件现场)采访。经县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到事件现场采访的记者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的处置工作。
4.4主动引导境外舆论
对境外媒体针对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歪曲性报道和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对我的造谣攻击、诽谤煽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做好辟谣和驳斥澄清工作,以正视听。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
5.2总结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境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报县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管理中心应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及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向县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5.3奖励处罚
对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应建立通信网络系统,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与应急指挥机构之间、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内部各成员之间以及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与媒体之间的信息畅通。明确参与应急工作的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中、省、市、县级新闻媒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人员的通讯方式并指定联络人。
6.2经费与人员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负有处置工作职责的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事项的机构和人员应相对固定。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应在新闻发布场地、交通食宿等方面为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提供方便。
7宣传与培训
7.1公众信息交流
公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内容、接报电话和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防病、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
7.2从业人员培训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并利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有关领导干部、新闻管理和新闻媒体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新上岗人员的必修课程进行专门训练。
8附则
8.1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8.2本预案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共同制订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县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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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讨论稿)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营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精神和盐田港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2、以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住处报告与响应机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规范公司突
发公共事件预案和公司控股企业应急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公司控股企业负责处置在其企业范围内
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公司负责处置本部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市两级政府和有关机构统一指挥和处理。
分 类 和 分 级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公司范围可能发生公安厅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
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化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局部范围内的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可财产损失,但只需要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公司可公司控股企业较大范围内的财
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染等后果,需要事发单位向上级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
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包括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在内的较大范围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报告当地政府专业应急机构或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组织机构和职责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和实施办法;指挥和处理公司本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和处理公司和公司控股企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的处置;协肋调查和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公司控股企业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和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与完善其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预案;及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报告和响应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监测和报告的日常工作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监测与报告的工作机构。公司各控股企业应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与报告,对突发公共理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公司及控股企业应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收集在本单位区域内处和境外本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3、公司本部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接到报告的单位(如总经办或安委办)应立即向公司安委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决定是否发出“蓝色预警”和启动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公司控股企业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报告公
司有关领导。
4、公司本部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接到报告的单位(如总经办或安委办)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决定是否发出“黄色预警”和启动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同进向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公司控股企业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在启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理的同时,应报告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公司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各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统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要求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及控股企业应公布报告单位的电话,方便所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基本响应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单位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办法。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事发30分钟内分别向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区政府、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完毕后,公司和控股企业应能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开展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清理现场、卫生防疫、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调查和总结
公司或控股企业应成立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总经理办公会或控股企业的领导机构。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公司或控股企业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保障和宣传教育等
公司和控股企业应加强平进的应急物资、通讯、医疗、交通、气候信息、人员、紧急避难场所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准备工作,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险保障。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让广大干部和员工学习和理解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制定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第三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管理和实施方案,适用于指导有人员密集场所的物管中心(处)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2.12.233.1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国家/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术语 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3.2 人员密集场所:指人员的流动、聚集密度较大,有规定要求的公众活动场所,如商场、公园、游乐/娱乐、影院、体育场馆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如公共类物业和商业性物业。
44.14.1.1
4.1.24.1.34.1.44.1.5 应急管理组织与职责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物管中心(处)总经理/经理/主任。副组长:物管中心(处)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员:客户服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人。非标准时间内由值班经理/领班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和物管中心(处)应急小组组成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4.24.2.1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统一指挥,行动指令下达,人员、物资调配以及与上级、政府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
4.2.2 各部门负责人执行组长指令,组织实施本部门应急工作,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置。
4.2.3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和应急方案的决策,下达预警信息的发布指令,统一调配公司、物管中心(处)及社会相关资源,与政府
救援组织配合联络。4.2.4安全管理部门和安管员队伍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中坚力量和突击队。负
责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的维护、巡视、监控、疏散引导、紧急救助等。4.2.5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通信保障,发现险情时贵重设备的抢救、保护,贵重仪器物资的转移。4.2.6 散。4.2.7 4.2.8
5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后勤保障,抢险物资的保障以及伤员的救助与报警。
公司负责大型活动或出现重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是人力资源的调动与财务保障。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客宣传,发布公告、预警信息,客户接待与沟通,协助组织疏
物业公共场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的类型与级别(见表1)
5.1 5.1.1预防措施 日常预防
5.1.1.1 每天检查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设备设施,保持畅通无阻,符合应急要求。5.1.1.2 在走道、楼梯、出入口、电梯、交通要道等人员必经之路和比较狭窄的区域,张贴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不要拥挤。5.1.2大型活动、商业促销、节假日预防
5.1.2.1 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具体工作任务,有条件时应进行内部的预案演练。
5.1.2.2 进行设备、安全、消防大检查,排除隐患,避免活动中发生设备、安全事故。6 6.1监视与预警
重点防范与监视区域:
a)库房,特别是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仓库; b)防火门与消防通道;
c)公共通道(特别是狭窄的楼梯、转弯处);
d)人员容易聚集的场所:会所、大堂、娱乐场所、收银台、出入口、交通要道等 6.2中控室、安管巡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监视公共场所有无异常情况征兆,所有员工
发现异常情况时都有义务及时报告。6.3各部门注意接收异常通报信息,分析判断是否为突发事件的先兆,如确定时,立即
报告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并进行初期处置,力争控制事态发展。6.4 6.5对初期无法控制,事态有扩大趋势时,由应急小组确定预警级别,进入预警程序。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首先由主管部门提出预警建议,物管中心(处)负责人批准。
按对应级别的权限发布预警信息。6.6
预警信息发布后,物管中心各部门/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6.7
物管中心(处)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业人员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7 7.1 7.1.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与处置 分级应对方案
一般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Ⅳ级):由物管中心(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部门负责人,物管中心负责人到场,整个事件由物管中心(处)负责全程处置。7.1.2较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Ⅲ级):由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应急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到场,必要时公司派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7.1.3
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Ⅱ级):由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公司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方面相关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7.1.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Ⅰ级):由物管中心(处)报请公司安委会主要领导
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公司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公司安委会和物管中心(处)应急小组成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7.2 7.2.1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
大型活动、商业促销、节假日等客流急剧增多的活动/营业期间,应:
7.2.1.1 临时抽调增加安管员或其它工作人员,增加警力布防,密切关注; 7.2.1.2 在活动和营业期间,定时播放广播,提醒顾客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安全; 7.2.1.3 值班人员应密切观察人流密度,发现超过允许的安全范围时,应立刻报告值班经理或总经理,通知中控室密切观察。7.2.2应急小组组长和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中控室,在听取报告,观察现场形式
后迅速作出行动决定,可以是:
a)采取限制进入措施,避免增加人流密度; b)增派人员,紧急调动备勤安管员立即到岗; c)发布预警信息; d)报警,请求政府支援。7.2.3 7.2.4巡视时发现顾客之间有口角、争执时应马上劝阻,避免事态扩大。如已经出现险情时,按下列要求立即组织疏散:
7.2.4.1 播放疏散通知,告知立即疏散要求和注意事项,应以引导、劝服性用语广播,避免用词激烈,引起人群过于恐慌乃至造成骚乱。
7.2.4.2 安管员控制好安全门、安全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引导人群通过安全门、安全通道疏散。疏散时,注意照顾好老人、妇女、儿童,为其疏通道路。
7.2.4.3 如遇有人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抢劫、故意起哄、闹事、哄抢商品、趁乱打劫时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设法予以制服,交公安部门处置。报警时讲明地点、方位、事件情况、姓名、联系方式、周边标志性建筑等信息。7.2.5 7.2.6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重点区域设置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在出现恶性治安事件时应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任务,事件发生初期,对
肇事者采取劝导等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不继续恶化。在出现有可能危及人民生命和公共安全的危机情况下,应果断采取强制性措施,尽快将其制服,送交公安机关处理。7.2.7
在制服过程中注意相互配合,注意自身防护,正当防卫时注意避免防卫过当。
7.2.8 8 8.1 8.1.1发现有人受伤时,立即给以救助,并拨打“120”报警电话,请求支援。
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得到预警信息或事件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本
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8.1.2物管中心(处)安管备勤人员、休假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听候命令、参
与救援。8.1.3 8.1.4 8.1.5客户服务、工程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其他人员也应迅速到岗,进入临战状态。其他工作人员接到命令后或得到预警信息后因立即到达指定岗位或现场。公司其他单位的安管员作为预备队,随时待命,听候公司或现场指挥部的命令随时
给予支援。8.2财务保障
物管中心(处)应备有一定的应急备用金以备急用。应急备用金由物管中心负责人或公司支配使用,必要时,请求公司给予支援。8.3 8.3.1物资与设备保障
物管中心(处)应根据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器材、通讯器材。
并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以备急需。8.3.2发生突发事件,现有储备器材不能满足需求时,应急指挥小组紧急组织采购或向公
司求援。公司领导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拨,其他物管中心(处)也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支援。8.3.3 8.4 8.4.1工程部负责保障应急所需的水、电、气的供给和相关设备设施运行保障。通讯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应在中控室和客户服务部门设置与内部和外界联系的专用
电话,并确保通讯正常。客户服务部门应有专人值守热线电话和内部联络电话。8.4.2 8.5 8.5.1安管员应配备足够的对讲机,扩音喇叭,保证相互间的联络和维持秩序的需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善后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小组组长应组织各部门立即清点
人员、查看现场、统计损失,评估事件对客户和物管中心(处)的影响程度,作出善后工
作安排。8.5.2 8.5.3在客户需要支持和援助时尽可能给予必要的支援。
根据与业主协商达成的方案,有效组织恢复或重建突发公共事件中破坏、损坏的物
业和附属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经营/生活秩序。9 9.1培训、宣传与演练
物管中心(处)将应急培训纳入培训计划管理,按计划对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
与自救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提高专业能力。9.2物管中心(处)利用宣传栏、社区刊物、广播、网络等,广泛对员工和客户宣传应
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9.3
物管中心(处)适时组织对本预案的演练,通过实战强化培训效果,验证预案的适
用和本中心(处)的应急响应能力,发现问题并组织改进完善。
第四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街道应急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何预防,如何快速应对,如何减少和避免损失,如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我岳阳街道分析区域特点,依托“岳阳街道社区管理共同体建设”平台良好运行,尤其是“十大机制”,来建设岳阳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一、建立突发事件预防和管理机制
1、为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切实能够落实到位,成立了以我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十二人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依托街道公共体建设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讨论解决街道难以解决的突发事件。
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需求,着眼长远,充分挖掘应急资源,组建了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路桥公司、茸平排水公司、预备役、民兵、网格办、社区医院、社区干部等专兼职应急队伍,并坚持情况变化随机调整,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定期有计划开展演练,定期有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定期有随机抽查点验,不断提升我街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而且,与卜蜂莲花、大润发、沃尔玛超市和区供销社建立“直购通道”,确保应急物质储备。
二、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沟通机制。
1、依托街道公共体建设的“信息传递机制”、“叠加巡查机制”,第一广泛发动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楼组长、“红袖章”志愿者、社区党员等,每天巡查在我街道每个角落,机关科室、居委会作为信息枢纽,迅速准确地将突发事件向领导小组汇报;第二完善“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平台,建立一支全覆盖的信息员队伍,居委会专门配备一名预警人员,对各类民间组织进行监控,及时捕捉各类动态信息上报;第三针对网络媒体,特别要求街道信息科定时巡查重点网站和微博,将有可能影响到本街道的突发事件上报领导小组。
2、依托街道公共体建设的“公开通报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与民沟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信息,澄清事件真相,宣传政府应对措施,提高公众防范能力,维护我街道和谐稳定。
三、建立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机制。依托街道共同体建设的“归口派单机制”、“联合整治机制”和“管理征询机制”,来应付突发事件,强调“快、准、合”原则。“快“,即要求相关人员半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置,1小时内形成初步方案付诸行动。“准”,即要求决策、处置要追本溯源,抓住本质,采取切实有力的行动。“合”,即整合全街道力量,协调区职能部门,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帮助,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我街道身处松江老城,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众多,建立“归口派单机制”以后,一旦这些人员引发突发事件,就向专门的科室如综治办、司法所、禁毒办等派单,由他们服务到底,体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专业到位,也盘活整个机制,突发事件决定队伍,队伍随机组建,分工比较明确,应变比较积极。
四、建立突发事件的监督和奖惩机制。
依托街道公共体建设的“追踪监督机制”、“反馈评价机制”、“检查评比机制”,对突发事件所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机制顺利运转,并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全程追踪,最终形成书面报告,送达领导小组。
对于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应对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力,尤其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和集体,追究其责任,严格惩处。
第五篇:突发公共事件
如何建立公共安全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机制是一定范围内社会各种组织、群体和个人对各种紧急状态采取应急反应的过程。紧急状态是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它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应急机制包涵了应急管理各种活动的内容、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由于紧急状态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应急机制的重点在于快速、灵活地协调各部门、组织、资源、行动之间的关系。当前,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机制,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温家宝总理在2005 年7 月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笔者根据国内外的应急管理实践,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将应急机制的基本构成概括为以下六个大的方面:
一、协调机制
应急机制的首要任务是协调应急管理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整合各种组织、人员、信息、物资等资源,因此协调机制的建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众多,目前我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分属16 个部门,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分兵把守,自成体系。比如,地震预报由地震局负责,地震发生后的救护由消防、医疗等部门负责,灾后救援与恢复由民政部门负责,这种分工表面看有利于明确职责,但在实际操作时往往由于各部门之间界面不清而导致资源浪费、信息不畅。在紧急情况下,哪个部门应当做什么样的工作,如何保证每一个参与应急的组织机构都有适当的工作,都有赖于协调机制的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可以解决在应急反应中的分工问题,而且可以在不同级别的组织之间建立协作关系,以便在应急反应资源不足时及时申请获得上一级部门提供的援助。建立协调机制首先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我国的一般做法是在事件发生
后成立一个临时性的机构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中的所有问题。但这种临时机构无法承担日常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评估和协调。美国在1979 年整合了国家消防管理局、联邦洪水保险管理局、民防管理局等机构成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负责联邦政府对大型灾害的预防、监测、响应、救援和恢复工作。9·11 事件后又整合了海岸警卫队、运输安全总署、保密保安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等40 多个联邦机构,建立了“国土安全部”,以协调紧急状态下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已经开始尝试建立类似的常设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其中,南宁市作为我国第一个公共安全综合试点城市,建立了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并于2002 年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利用集成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110 报警服务台、119 火警、122 交通事故报警台应急救助及12345 市长公开电话,纳入统一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跨部门、跨警区以及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资源共享,使统一应急、联合行动成为现实。上海市也建立了上海市减灾领导小组,作为本市减灾工作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市减灾工作。北京市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由市政府秘书长作为总协调人,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北京市控制范围时,提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首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由党中央、国务院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或授权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任主任,总协调人人选由主任决定,市政府秘书长配合,市委、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管副主任协助,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指挥机制
指挥是社会组织和有组织的群体为了协调一致达到某个目标,由领导者所实施的一种发令调度活动。指挥与协调的功能是紧密联系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中具有相同的目标。但协调的对象一般是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而指挥则带有更明显的强制性,必须建立等级有序的指挥关系,形成明确的指挥链,通过指令的下达和信息的反馈来实现。在具体工作中,指挥和协调都是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相互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有时甚至很难准确区分两者的界限。指挥机制一般应以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以交通、公安、消防、电力、水利、市政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公共部门为主要成员,涵盖重大交通事故、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反恐与重大刑事案件、安全生
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子系统。指挥机制通过覆盖范围广泛、报警方式多样的应急联动中心获得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专家委员会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损失评估和事后恢复提供的建议进行决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具体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三、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和备案制度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所需的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有效的应急预案不仅可以指导应急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演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造成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处置,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事件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为实现这一目的,应急预案必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极强的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必须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系统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急情况,制定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预案。2001 年的一场小雪导致北京交通瘫痪后,北京市建立了雪天应急预案。对雪天的交通管理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在之后的应用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2003 年11 月的一场中雪后北京的交通甚至好过平常,但是,这场降雪却造成了严重的“雪衰”和大量树木折断,使北京城再次陷入尴尬,暴露出该预案仅考虑了交通问题,对降雪造成的其它问题考虑不足,缺乏科学性。应急预案是应急行动的指导,必须符合客观情况,以便于实际操作。应急行动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动用大量的资源和人力,因此应急预案应报上级部门批准或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应急预案的权威性,并由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备案。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目前我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包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 件专项预案、80 件部门预案,共计106 件,基本覆盖了我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完成,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一劳永逸。面对意想不到的各种突发性灾难,必须重视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同时,为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必须注重预案的队伍建设和演练工作,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救援体系的建设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建设专业队伍和统一接报、反应灵敏的信息平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四、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就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检测手段,对公共卫生、气象、地震、安全生产等专业部门的各种隐患进行数字化实时监测和分析,制定综合预警体系建设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并根据情况向不同范围内的组织、媒体及公众进行通告。突发公共事件虽然表现出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但在本质上是可以预测和预防的。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爆发的因素可能是人为因素,也可能是自然因素,但一般以人为因素居多。即使在印度洋海啸这样的自然灾害中,造成如此重大伤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人为的原因。此次海啸之后,建立海啸预警机制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强化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科学准确的预测预报可以为有关部门的决策和应急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信息。
预警机制的核心部分是应急联动中心,应急联动中心应逐步整合各类紧急报警服务号码,负责接受全市范围内各种监测信息,经过电脑分析处理后即时分发给110、119 等子系统。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根据预案进行统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