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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协议(202_)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2-105457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16:41: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销售协议(202_)

经销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长沙健一保健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在公正公平、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代理的“汤臣倍健”系列营养保健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为“汤臣倍健”系列产品在市县区内零售药店系统特约零售商,甲方在乙方当地开发其它客户,将提前告知乙方。

甲方提供的“汤臣倍健”系列产品只限在乙方自身零售系统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对自身零售系统外的终端进行销售,如乙方违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二、商品管理

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全部合法的证照。因产品质量引发的问题,按双方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三、供货方式及价格

甲方按统一零售价折现款供货。因厂方价格变动,需调整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甲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货款后3天内发出货物到乙方城市。

四、商品经营

乙方保证在其零售门店内按“汤臣倍健”统一零售价销售产品,不私自打折、降价销售,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乙方将“汤臣倍健”列入A类主推,全员销售,并给予积极的店员激励政策。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终端促销活动,乙方保证妥善管理甲方的配送赠品和物料,并真实有效运用于门店促销及宣传。

五、销售辅助

 甲方赠品配送:首批进货(不低于万元)按配送赠品,三个月内按配送赠品,以后甲方一般情况下按乙方每次进货数量4:1比例配送赠品(特殊情况和促销套装除外),用于终端促销(买赠活动),提高顾客购买兴趣;

 甲方促销支持:每三个月甲方健康快车到乙方1-2个门店开展场外促销活动一场(2-4天),帮门店吸引顾客,营造人气,提升销量;

 店员培训支持:甲方在乙方进货40天内安排一次系统培训,今后每季度对乙方店员进行一次营养知识和销售技巧培训,全面提升店员销售能力,实现乙方销售快速增长;

 消费者教育支持:每年两次,甲方专业营养讲师为乙方的终端会员进行“营养健康讲座”,并免费提供会议用礼品袋、小礼品和《健康手册》。

 宣传物料支持:甲方在乙方每次进货配时送《产品手册》、彩页、海报、礼品袋等若干,用于吸引客户和产品功能讲解,取得顾客信赖。

 终端包装支持:乙方免费提供橱窗、立柱等宣传平台,甲方负责喷制“汤臣倍健”广告,利用姚明良好形象,打动顾客,提高终端导购成功率;

 店内形象专柜:甲方可以在乙方主要大店内免费提供“汤臣倍健”专柜,用于产品陈列和提升形象,促进销售。

 虹膜师培训: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虹膜师,直至能够熟练操作并独立诊断。

 促销活动沟通:甲方及时通知乙方汤臣倍健公司所有促销活动、促销组合、促销政策等,便于乙方选择参加。

 甲方配备专职经理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维护市场,及时沟通情况,解决乙方需求。

六、产品运输及退换保障

1、甲方负责托运至乙方城市所在地并承担区间长途运费,乙方承担市内短途运费并及时验

货入库,如属甲方运输过程的破损、产品效期过短或数量不符需退换补的产品,乙方在收到货物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由甲方全额承担退换补。

2、因产品销售周期过长或进货选择不当,导致产品滞销或库存较大,甲方无条件退换货。

乙方须先将退货品种发至甲方城市所在地,甲方验收后,根据退货金额和乙方需要,更换等值其他品种。

3、因产品质量等合理理由的其它退换货,甲方认同后无条件退换。

4、乙方验收入库后,因保管、配送运输、终端陈列等原因造成的丢失、破损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退换补的责任。

5、甲方承担效期产品退换货,乙方退换的效期产品,按甲方一年三次的统一退换时间和效

期规定完成退换,逾期甲方有权拒绝更换。

6、所有退换补程序,甲方承诺在收到货物10天内处理完毕。

7、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乙方直接损失,甲方全额承担。

七、其它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 本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202_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

议自动延续一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 补充事项:

第二篇:销售协议

新华旅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机票销售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甲方(xxxx)与乙方(北京新华旅行网路服务有限公司)就双方合作开拓业务。

为适应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结盟双赢的原则,开展合作业务。乙方具备条件提出申请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以下(xxxxxxxx)简称甲方、北京新华旅行网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为乙方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指定人员向乙方采购机票和指定结算人员及时结清票款。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有权更改具体的授权人员,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优先享有乙方提供的优惠机票和快速查询、预定、出票和送票优质的机票服务。

3、甲方通过授权人员准确向乙方提供购票旅客的信息(人数、日期、时间、航程、名字、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4、按照约定,甲方通过授权结算人员准时、全额结清乙方机票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国际、国内航班查询、机票预订出票送票服务。

2、乙方选派服务素质过硬、业务操作熟悉的客服人员,为甲方旅客提供准确、快速机票咨询预定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地为甲方旅客机票业务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旅客的需求,精确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航线、机票价格、航班动态信息和预定机票的态势。

4、认真核对旅客信息,说明机票改签退规定、快速接受预定,规范订位和出票操作,及时送票,提醒乘机机场、乘机时间等注意事项。

5、了解甲方旅客旅行状态,乙方应尽力采订或低价、或实时的航班机票。建议甲方旅客选用的成本最低化,时间最优化机票。积极协助甲方旅客处理在旅行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6、乙方接受非甲方授权人员的委托订购机票,产生的费用和甲方无关。

7、乙方为甲方提供航班信息及座位情况,如遇航空公司航班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及时与甲方指定结算人员配合,核实甲方旅客的人数、价格和财务核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提醒甲方有关人员结算。

三、操作流程及规范:

1、甲方授权人员,根据旅客需要,通过电话、传真、MSN、QQ等形式向乙方专人客服查询航班,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提供航班信息和价格、航班动态、和预定态势和订票建议。

2、甲方授权人员,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和旅客资料以电话MSN、QQ等形式向乙方发出预定,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接受预定并订妥后,用电话、传真、MSN、QQ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出票期限。

3、甲方授权人员须通过电话、传真、MSN、QQ等形式在最后出票期限前向乙方要求出票和确认机票价格。乙方专人客服应及时出票,随即向甲方授权人员或者乘机人发送的乘机短息。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甲方超过最后出票期限而确认,由此产生的机票价格变动或者位臵被取消,乙方不负责。如乙方出具的机票和甲方授权人员所确认的有出

入,比如航班,姓名等,经查事实乙方操作失误,乙方承担一切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如是甲方报定错误航班和旅客信息,造成机票退票、改签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由于目前普遍采用电子客票业务,乙方按甲方授权人员之要求完成出票后,及时向甲方授权人员或者乘机人发送乘机人的乘机短息(包括:乘机人名字、出发日期、出发时间、出发机场和航班号等)并与确认。所有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在每个月底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有甲方授权人员签收。如遇国际机票是开具本票,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收;若甲方授权人员无法签名的,直接送到甲方乘机人处,签名必须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相符合,均视作代表甲方确认,成为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付款凭证。如遇电子客票需要送票,与以上操作相同,但是不得超过每个月订单量10%。双方确认的送票地域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德润科技大厦八层。如乙方未按规定将机票送至甲方,乙方需负责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误机、更改、签转、退票、客票遗失等特殊情况,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按照民航客运规定处理予以办理相关业务。

6、更改授权人员不影响原授权人员已经确认机票出票和机票结算。

7、甲方在乙方当月购买的机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员某种原因未使用,此机票可留在下次使用。甲方不得待机票使用后付款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大条中第一小条执行。

四、结帐方式 :

1、甲方机票预订结帐方式为月结与金额双重结算方式 ,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甲方月结应当在每月28日(如遇节假日往前移)一次性全额结清上个月所产生的费用。甲方金额结算在月结期间内机票金额达到10万元进行结帐,不延迟到月结日期(扣除两个点的净价结算)。

2、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结算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但是最后结账日期不得超过本期结算月的月底。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双方需立即结清所有账务。

3、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甲方无关、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4、结算方式:现金或者现金支票。

五、代理费支付:

对乙方代理甲方机票销售业务,乙方向甲方按以下标准支付代理费: 固定代理费率:国际、国内机票固定代理费率为2%结算。

1、乙方代为收取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机场建设税、燃油税等;

2、甲方授权乙方填开的特殊优惠机票(如婴儿、伤残、VIP、特价等)

六、废票、退票规定

乙方根据各航空公司废票规定办理废票,当日形成PNR,根据各个航空公司规定来执行。

甲方退票费按乙方提供的各航空退票规定计收,退票费四舍五入保留到元。甲方如遇到病退,须事前及时与乙方财务联系,征得乙方财务认可后方可进行全

退,否则不能病退。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一方违反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对的有关内容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违约者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合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大面积流行性传染疾病等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予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在合理时间内,双方可以视情况继续履行合作,合同期限因此顺延。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争议处理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合同其它条款继续履行。

九、法律适用: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合同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的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员协商解决。

2、协议书经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期满时,可以商议续签。

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需盖公司专用章方可生效。

公司专用章:乙方专用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

签定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名:签定日期

第三篇:食品销售协议

食品销售协议

甲方(供货商):

乙方(需方):

由甲方向乙方供应宝聚鼎散养鸡。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乙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产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预支货款元,甲方向乙方定期提供产品件。

2、甲方必须按双方协商的产品、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如祥商贸供货清单

第四篇:销售代理协议范本

万诚机电工控产品网

销售代理协议范本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授权代理产品为:XXX变频器(以下简称“产品”);

1.2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2.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4.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如果乙方还想续签协议,甲方同意续签的条件是乙方须一次性交纳代理费用贰万(20000)元

请,甲方应同意乙方申请。

将获得甲方的代理商年终奖金,奖金额度为乙方本销售额的1%

4.6对于甲方的变频器品牌宣传,乙方有建议权。

4.7乙方库存的完好无损的甲方产品,可以退可以换

5.0 销售行为规定

5.1 产品价格

5.1.1(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2付款及发货

5.2.1 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万诚仪器设备网

商解决。

5.2.2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0 保质和售后服务

6.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八(18)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甲方须负责送修及发回到乙方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送修及发回到乙方的运输费用。

6.3 在保质外,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6.4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7.0 商标使用

未经XXXXXXXXX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XXXX变频器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0 保密责任

8.1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8.6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0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2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2.1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2.2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2.3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0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1.0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2.0 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3.0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五篇:某公司销售协议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中国广州市解放北路986以太广场,和

(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某有限公司广州某纸品有限公司、广州某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和广州某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 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 “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标专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 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500,000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11。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202_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2_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202_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清算、资不抵债、申请与其债权人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申请破产,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 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话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付真形式传给:

甲方:某(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6号以太广场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权利之转让

末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21。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术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某(中国)有限公司乙方:

销售协议(20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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