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合同
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合同
签订地点:XXXX卫生局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XXXXXXX
卖出方(简称乙方):XXXXXXX
使用方(简称丙方:)XXXXXXX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X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2_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2_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第二篇: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
XXXXXXXXXXXXXXX医疗机构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XXX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药品配送合同
药品配送合同
甲方:兵团兵药二分公司
乙方:新疆农二师新联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业务范围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包含装卸)。
2、运输货物:中药、西药、药械。
3、运输站点:农垦客运站内
4、运输区域:库尔勒至师内各团医院、药店。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言将本合同确定的运输任务全权委托乙方操作,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车辆事故等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对承运产品外包装质量存在异议的,有权与甲方工作人员协商处理。若无则从货物装车后至收货人签收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配合乙方协调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4、乙方在提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的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货物在装车以后至收货人签收前,乙方应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全面负责,如货物出库后发生了包装脏污、受潮潮淋、货物破损或短少、来失等情况,乙方须据实赔偿甲方损失且在5日内缴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运费中加倍扣除。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若因违反而遭到的相关处罚和因此对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运费的计算
(一)运费计价
1、货物总价款%收取。
2、分三大片区计件,元/件。
3、零星的宣传品、物料运输不计运费。
(二)运费结算
甲方在收到甲方客户确认的药品后,一个月内结算运费给乙方。
四、协议有效期年
本协议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有效期为个12月,自202_年8月25日至202_年8月24日,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在未违反解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变更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约。如未签订新的协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直到任何一方以局面方式提出终止协议或签订新的协议为止。
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致后可变更或解除。
2、在合同期限内因合同合作的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合同无法发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发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责任纠纷,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解决,如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由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若本合同签署前本合同下的业务已经实际发行的,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确认签署的关于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考核指标文件自动成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兵团医药二分公司乙方:新联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药品配送合同
药品配送合同
甲方:余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业务范围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包含装卸)。
2、运输货物:中药、西药、药械、其他可以装载的小件物品。
3、运输站点:中心九个服务站。
4、运输区域:余杭街道。
5、运输时间:每周至少2次(星期一、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言将本合同确定的运输任务全权委托乙方操作,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车辆事故等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对承运产品外包装质量存在异议的,有权与甲方工作人员协商处理。若无则从货物装车后至收货人签收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配合乙方协调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4、乙方在提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的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货物在装车以后至收货人签收前,乙方应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全面负责,如货物出库后发生了包装脏污、受潮潮淋、货物破损或短少、来失等情况,乙方须据实赔偿甲方损失且在5日内缴纳,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运费中加倍扣除。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若因违反而遭到的相关处罚和因此对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运费的计算
(一)运费计价
1、货物运输款36000元/年。
2、装载工人工资12000元/年。
3、零星的宣传品、物料、发票等小件物品运输6000元/年。
合计:人民币五万肆仟元每年(¥54000.00)
(二)运费结算
甲方在收到甲方客户确认的药品后,一个月内凭发票结算运费给乙方。
四、协议有效期年
本协议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有效期为个12月,自202_年7月1日至202_年6月30日,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在未违反解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变更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约。如未签订新的协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直到任何一方以局面方式提出终止协议或签订新的协议为止。
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致后可变更或解除。
2、在合同期限内因合同合作的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合同无法发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发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责任纠纷,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解决,如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由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若本合同签署前本合同下的业务已经实际发行的,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确认签署的关于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考核指标文件自动成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202_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控制虚高价格、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_】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_】10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2_】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许政办【202_】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所有药品必须经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药械科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4、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械科备案。
5、药库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库人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按《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械科报告,由药械科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6、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院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7、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8、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202_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