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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个人报名表(5篇)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2-105759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1 22:44: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个人报名表

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个人报名表(表1)

注:

1、此表由作者个人填报,每幅作品一表。

2、作品类别一栏填书法、美术。

3、此表可复制。

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作品清单(表2)

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单位盖章

注:

1、此表由集体报送单位填报。

2、作品类别一栏填书法、美术。

第二篇:美术作品展览方案

幼儿园美术作品展活动方案

“儿童画”是幼儿的一种特殊语言,它是幼儿表现内心世界的一种载体。孩子们在画画时眉飞色舞、神采飞扬、边画边说,很是快乐,而画画本身就是一种创作,幼儿通过对环境事物的观察,把身边的所见所闻以非常兴奋的心情随心所欲地大胆表现出来,创造力、想像力、在绘画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处于伟大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最需要的是创造力,而美术被公认为是对儿童创新意识培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我园特举办这次幼儿美术作品展览,为每位幼儿提供展示美的平台。

一、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对绘画的兴趣,通过绘画、手工等形式感受身边的艺术之美。

2、丰富幼儿的艺术生活,通过这次画展提高幼儿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使幼儿园艺术氛围不断增强。

二、教师人员安排:

活动组织者:聂雁

许艺爱

曾虹霞 活动协助者:各班老师

三、展览时间:7月 日

四、展览地点:南开小学

五、活动准备:

大型KT板多块,玻璃胶,展示用桌子

各班绘画、手工作品

六、作品要求:

1、绘画内容富有创意,可以由老师或家长指导,但不得家长和老师包办。

2、鼓励参展作品形式多样:蜡笔画、国画、水彩画、拼贴画、立体的手工制作(利用废旧材料拼贴均可,如:鸡蛋壳、瓜子壳、豆类、大米等),形式不限,大小不得小于A3 / 8k。

3、可以根据作品的题材选择不同的材质、颜色的纸张。如:拼贴画可以选择有颜色的画纸等,但纸张大小不得小于A3 / 8k。

4、各班参展作品在参展作品背面注明作品作者姓名、班级。5,每班平面作品15幅、立体的手工制作15件。

七、活动过程:

1、请各班老师将参展作品于6月25日前收集 2、7月2日各班老师负责布置好作品展示牌。

3、作品展将与毕业典礼同时进行,欢迎各班老师、幼儿和家长参观。

4、各班将评选出优秀作品5幅,并给予奖励。

八、其他:

1、请各班老师提醒幼儿在参观的过程中要文明观看,不得随意乱涂乱撕,损坏作品。

2、各班老师可以在信息栏里通知家长有关“绘画展”的相关信息,取得家长的配合。

第三篇:职工运动会项目报名表

首届职工运动会 篮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电话:

注:填报必须打印上报,所报运动员在符合项目栏打“√”。

首届职工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电话:

注:填报必须打印上报,所报运动员在符合项目栏打“√”。

首届职工运动会

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电话:

注:填报必须打印上报,所报运动员在符合项目栏打“√”。

首届职工运动会

棋类比赛报名表

领队:电话:

注:填报必须打印上报,所报运动员在符合项目栏打“√”。

首届职工运动会

拔河比赛报名表

领队:电话:

注:填报必须打印上报,所报运动员在符合项目栏打“√”。

第四篇: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2_年8月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 京 华影会书画院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 份 证 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下载),连同身 份 证 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2_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2_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2_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_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2_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

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_年12月30日

第五篇: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与上海、广西联合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上海展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广西展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广西跨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1、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或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2_年9月份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2_年8月份进行初评,9月份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十届国展定于202_年11月同时在上海市及广西南宁市举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展出后,优秀作品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六、出版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2_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202_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上海展区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郑振华黄仲达

电话:***

***

021-62494921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编:200040 收款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黄伟刘园园

电话:4006050003

0771—5519268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编: 530022

收款人:刘园园

十、全国十届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_年3月28日

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个人报名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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