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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柜装修合同范本(5篇)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12-107291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1 01:20: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专柜装修合同范本

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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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专柜装修合同

篇一: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和施工图。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 乙方

1.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篇二:专柜装修合同(适用于专柜装修)范本 合同编号: 装修委托协议书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 专柜道具安装工程以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工程明细详见估价单)承包给乙方施工。

一、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工程估价单所规定的项目及双方认可的工程内容,总造价计人民币¥元整(含税)(大写:元整)。

实际结算价格以实际制作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负责办理施工进场手续,乙方全力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之图纸及商场施工规范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2、商场施工规范、甲方施工说明及甲乙双方确认之估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须按确认图纸、施工说明及商场施工规范完成验收。

4、本工程图纸如与现场存在误差则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如有加减项目,则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5、若乙方变更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能施工,并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如与双方约定不符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处理,乙方同意接受:

(1)乙方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征得甲方同意使用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

(2)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更换和重做,原工期不变。

7、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出具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以资备查。

8、施工期间,甲方若修改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等,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三、施工工期定为 年 月日晚至 年月 日早上止,工程有效期为 2 天。除双方同意变更施工方案引起工程项目增加,或者甲方未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或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工期不得顺延。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付款 %,工程经甲方或商场全面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全款,电汇,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全额有效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发票给甲方。

五、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应当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要求,因违反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3、乙方人员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隐蔽工程完工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进行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5、若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则可事后要求复验,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因此而造成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并得以顺延。

六、质量保证及维修责任:

乙方整体工程提供 十六 个月质量保修(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人为及不可抗力造成之损坏则不属保修范围。保修期内配件更换及维修均为无偿服务。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提供技术协助,维修费用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是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核准登记的合法的装修单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专柜道具安装工程以任何理由转包给第三方生产、安装、施工,若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3、工程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则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未付款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乙方严格按甲方确认图纸、施工流程及商场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乙方未按要求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及商场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数额为 1000 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完工达到 1 日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7、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商场、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追究甲方责任时,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1、估价单未列项目以图纸为准。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纳税登记号码: 纳税登记号码: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篇三:专柜装修合同范本 专柜装修合同范本

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办公楼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专卖店(专柜)装修合同

专卖店(专柜)装修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卖店(专柜)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议,并签订本合同如下: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在专卖店的装修工程。

工程内容请参照附件(工程内容细则)。

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包干造价为人民币(RMB)(大写)即元,期间如有任何工程内容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质疑、否定。

工期

工程施工日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结束。甲方同意如遇以下情况工期按实际可相应顺延: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交出施工场地;

因甲方原因更改设计及施工方案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增大工程量; 因商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电。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与商场洽妥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及进场工作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按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验收。乙方责任:

必须按设计图纸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在商场内执行有关工程操作规范,防火规范,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安全及防火负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根据商场规定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做到工完场清;遵守商场的指示和规章。

乙方同意若未能按期完成工程,造成甲方开业延迟,所因此而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将负全责,并同意在工程结算款内扣除。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本工程费用的支付共分为三部分:

自本协议签字后,甲方立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价款的 40 %)人民币(RMB)元

自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贰周内,甲方收到全额工程普通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即人民币(RMB)元

自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须付给乙方全部工程的余额(即工程总价款的 10%),即人民币(RMB)元。

违约责任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安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前半年内,如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扣减乙方装修尾款。在保修期后半年内,如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甲乙双方产生争议,需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附件:附装修预算清单。

甲方:乙方:地址:

工程负责人: 工程部经理::总监:

总经理:

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

邮政编码: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 签约订日期:年月

第四篇: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篇: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柜装修合同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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