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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简章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2-54538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6 08:04: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招考简章

2011年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机要局周璐发布时间:2011/11/15 19:18:

31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喀人发[[[[2009]15号)、《关于下达2011年莎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喀人发[2011]23号、喀人发[201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莎车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现第二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须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须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配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人员);

(2)2011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

(3)200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以上(199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1年喀什地区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岗位年龄规定“35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cn)、喀什人事人才网

(((()、莎车党政信息网()及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查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主要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或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莎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HSK等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如实填写的《2011年喀什地区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选派干部配偶需出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区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4)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须提供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HSK汉语水平证,报考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

(6)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一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4、报名笔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发票到莎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登录莎车县党政信息网()及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查询。

6、其他: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结束后,县人事部门将在笔试考试前几天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招聘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需加试试镜,试镜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3、试卷命制:由县人事部门委托有关部门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答题语种为汉语。

4、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笔试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加10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且目前仍在乡镇工作的干部的配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且报名时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时申报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但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5)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

按100分计算。直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股现场报名。

(6)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人员需递补时,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初步定于2011年11月28-30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考生: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以及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组织管理能力或专业技术素质。

须加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岗位,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组成专业技能测试组,对考生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试。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费为40元。面试入闱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须加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2)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面试合格且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统一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及考生所在地公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

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人员到人事部门领取《报到通知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到县人事部门办理合同认定手续。

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工资由县人事部门按照程序向上级申报经自治区审批后统一发放。最低服务期为六年,服务期未满人员原则上不得向县外流动。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实行招聘回避制度。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受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应当提出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程序、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者要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黑名单,3年内取消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资格。应聘者要认真填写考试需要的有关表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联系电话:8537790

政策咨询电话:8522581

监督电话:8523778、8522327

附件:

1、《2011年喀什地区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

3、《2011年喀什地区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莎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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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二篇:2012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录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6: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市直招考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各类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初审通过后,即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应出具现场审核时要求的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为适应乡镇(不含街道,下同)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30%和7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10人)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体检,并会同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的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附件

1、附件

2、附件3)。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中 共 泰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选调生招考简章

关于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内组通字[2011]17号

各盟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盟市人社局、教育局、团委,自

治区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2011年

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服务基层大学生”。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须

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区外高校报考者应为内蒙古籍毕

业生)。

3、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0年8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的毕业生。包括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含各盟市、旗县区自主选派服务基层的大学生)、“三支一扶”

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民生工作”志愿者。凡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在编人员和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在读硕

士、博士研究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数量

全区计划选调200名。其中:从“服务基层大学生”中选调100名、应届毕业生

中选调60名、往届毕业生中选调40名。

二、选调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于到基层和艰苦环境中工作,服从

组织安排。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

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5、往届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

不超过28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的相应放宽1岁;

满2年的相应放宽2岁。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违纪违法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

报考选调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试、考察进行选拔。经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有关部门资格审查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办理公务员录

用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 2011年4月15日—4月30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网(网址:)报名系统,分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

式三份)。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服务基层大学生”,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往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类别,如实、准确地在网上报名系统逐项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并缴纳50元报名费。因填写内容不详或填写失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随时注

意查询内蒙古人才网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初审和人工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初审:由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内容,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在网上发放《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中作为考生身份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人工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人工复审,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对考生学历、学位、身份证(户口)以及学校、单位出具有关学籍、政治面貌、服务基层情况、奖励情况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照高

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参加面试人员考务费每人100元。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凭低保卡(复印件),免缴考务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察和录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按有

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于5月8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

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申论占50%的比例加权笔试成绩。“服务基层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结束后,分类别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录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内蒙古人才网上通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社厅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分类别按照进入考察人选与考录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

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四)考察

6月10日至3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了解,严格把关。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经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

单,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统一由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青干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

批手续。

(七)培训

7月上旬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对录用选调生集中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

培训。

(八)分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面向基层一线的要求,选调生全部安排到旗县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结合各旗县(市、区)公务员编制空余情况和各盟市的需求计划,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对于没有空余编制的旗县(市、区),一律不予分配选调生。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一年)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盟市按党政归口分别办

理公务员任职、定级和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组织领导

(一)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

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动员。

(二)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重要环节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真正把

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选调生队伍中来。

(三)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选调生考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讲关系、开后门、打招呼、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严格落实选调生分配和

有关政策待遇,不得扯皮推诿。

内 蒙 古 党 委 组 织 部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 蒙 古 团 委

2011年3月29日

第四篇:2008年招考简章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 招聘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5.12”特大地震给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系统造成重大损害,人员伤亡惨重,医疗服务瘫痪。为尽快恢复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绵阳市人事局《关于受灾县(市、区)事业单位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的通知》、《北川羌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9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岗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县人民医院50名。岗位及人数:临床医疗16名(西医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眼、耳鼻喉专业)、口腔专业2名、中医专业1名、中西医结合专业1名、护理专业17名、检验专业3名、影像专业3名、B超1名、心脑电图1名、药学专业1名、病案统计1名、财会专业2名、计算机专业1名。(具体专业岗位需求见附表1)

(二)乡镇卫生院40名。岗位及人数:临床医疗21名(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口腔专业1名、中西医结合2名、护理10名、检验2名、影像专业2名、药剂2名。(具体专业岗位需求见附表2)

三、招聘条件、范围

全国范围内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县级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的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学历。

200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12月30日。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teniu.cc。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一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网站每两天公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报名时间同步。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于12月31日前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 2008年12月21日—12月31日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5.12”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免收考试费。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 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的灾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2009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双休日除外)内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1月6日16:00-1月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公告于2009年1月2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6、加分办法

(1)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代管片区户籍(含从上述地区转入学院)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

(2)地震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代管片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地震后仍在单位工作的在岗不在编人员,每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 等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工作满一周年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4)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

(5)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月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北川户籍和北川代管片区户籍的人员须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北川和代管片区卫生系统在岗临聘人员须携带县卫生局出具的证明)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绵阳市安县安昌镇大南街13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联系电话:0816—4823175,0816—482158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⑴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20分。⑵专业科目80分。

医疗卫生专业:《解剖学》、《生理学》(以现行本科教材为主)

病案统计、财会与计算机专业:岗位专业知识。(病案统计专业以本科教科书为准,财会与计算机专业以会计学基础、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含加分)于2009年1月18日在北川重建党工委门口(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公告栏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按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8日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于2009年2月2日—4日(双休日除外)进行。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绵阳市安县安昌镇东风路18号,原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

(4)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于2009年2月5日18:00前截止。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09年2月6日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2月9日-10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分组,评委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加分(面试成绩×30%)。

(三)体检及考察: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分专业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考察工作由县人事局、监察局、卫生局负责,主要通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后,合格者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新的人事制度管理。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安排,聘用后在聘任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原则上一律不能办理调动。

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仍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必须在2009年8月底前将相关证件交县人事局审核后,再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16 4821586(县人才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816 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本简章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008年12月11日

附表1:县人民医院专业岗位 附表2:乡镇卫生院专业岗位

第五篇:2012银监会招考简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18 19:31:2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了36家银监局,于306个地(市)设立了银监分局,于1730个县(市)设立了监管办事处。

2012银监会全系统拟招录926人。各银监局局机关174人,占比18.7%;银监分局620人,占比67%,监管办事处132人,占比14.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银监会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安排

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通知,2012年银监会列入“特殊专业职位”序列,按照银监监管类、银监综合类、银监法律类、银监统计类、银监计算机类五类职位报考。全体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阶段,除参加公共

科目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外,同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均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1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排序先后和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首轮筛选阶段加入专业科目笔试,有利于广大有志于金融监管事业、专业水平较高的考生脱颖而出。

考生先参加2011年11月26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面试将于2012年2月份举行,在全国设若干考点,考生按照所报考的银监局在指定考点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总成绩的50%。

二、关于考试内容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所报考岗位应当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其中,银监监管类考试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银监综合类考试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会计和综合管理等基础知识;银监法律类考试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部门,包括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等;银监统计类考试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统计学理论和实务;银监计算机类考试侧重计算机理论与实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关于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英语条件等,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录用报到时须具备的条件。考生对招录简章中学历、学位、英语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职位条件把握不准的,须向报考单位咨询,以报考单位解释为准。

(二)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

(三)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须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及专业、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等内容。

(四)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在部门及职务等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履职经历表现、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等内容。

(五)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六)考生报名时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亲属电话(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七)银监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

2011年10月17日

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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