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故县小学学生考试成绩奖励办法
故县小学学生考试成绩奖励办法
稳定生源,是提升办学水平的根本。为激励莘莘学子志向高远,从我做起、奋力拼搏,为引导有志学子脚踏实地、潜心学业、博学善思,为稳定优秀学子理性选择、争先夺魁、成就学业,我校在《陕县中小学优秀学生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尖子生的奖励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1、在本校名列前10名的学生,分别给以奖励。1—3名,每生奖书包一个,4—6名,每生奖文具盒一个,7—10名,每生奖钢笔一支。
2、月考。总体成绩名列年级前5名学生,每生奖励书包一个。
3、期中考试如中心校统一组织评比的,奖励全班总成绩前10名学生,其中1—3名,每生奖书包一个,4名—10名,每生奖文具一套。
中心校不统一组织评比的,奖励我校年级总成绩前10名,其中1—5名,每生书包一个,6名—10名,每生玩具一套。
4、期末考试。奖励全镇各年级总体成绩前10名学生,其中1—5名,每生奖书包一个,6名—10名,每生奖玩具一套
中册镇故县小学
202_.11.20
第二篇:学生考试成绩奖励方案
学生考试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师生勤勉共进、为校争光、为己争荣,掀起蓬勃向上的学习风气,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成员:
三、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公平、公正、公开
3、中考科目为主
4、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具体方法
1、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
2、奖励人数:六、七、八、九四个年级各设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1名。
3、奖励方法:给获奖同学颁发奖状,同时获得相应的奖品,一等奖价值50元奖品,二等奖价值30元奖品,三等奖价值20元奖品。
4、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汇总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
6、对获得年级组总平均分成绩第一名的班级颁发荣誉奖状,班级量化加一分。
5、以学校为单位在大课间时统一发放奖励到相应学生。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次考试要严格监考、评卷、统分工作,巡视人员要加强巡视力度。
2、凡是发现作弊或有人举报作弊经查属实的学生一律不予发放奖励;
3、每次发奖要公开、及时。
202_年10月
第三篇:小学学生奖励办法
文沟小学学生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根据新课程标准及要求,改进对学生的评价,从多角度,多层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学生自主的全面发展。制定学生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的发展进步为目标,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评选,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尽量做到不在一人身上重复体现,扩大受奖面。
二、奖励资金来源
从学校杂费中列支。
三、评选办法
1、在各班广泛开展“十星”评选活动,即综合之星、智慧之星、文明之星、管理之星、运动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科技之星、进步之星、作业之星。
“十星”评价属于终端评价,学期结束由班主任牵头,科任教师和学生参与,校委会审定,张榜公示后由学校实施奖励。学校以光荣榜、发文通报的形式向全校及社会公开宣传,给学生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资奖励。学校并建立完整的“十星”评价档案。
综合之星:即“三好学生”的评价,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
智慧之星:即期末检测各年级全镇前10名的学生。
文明之星:即文明少年的评选,每班按10%的比例推荐。
管理之星:即优秀班干部的评选,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
运动之星:即体育特长生的评选,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限。
艺术之星:即艺术特长生的评选,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音乐、美术)。劳动之星:即劳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
科技之星:即班级科技带头人的评选(实验特长生、小发明、小制作能人)每班按5%的比例推荐。
进步之星:即综合成绩前进5名以上,单科成绩前进10名以上,或者其它方面进步较大的学生。每班按10%的比例推荐。
作业之星:即作业规范整齐,正确率高的学生,每班按10%的比例推荐。
2、优秀毕业生评选。由班主任牵头,科任教师参与,学生互评。每班按30%的比例推荐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3、过程评价。学校提供给非毕业年级人数60%的奖品,给毕业年级人数80%的奖品,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共同制定发奖办法,经学校审定通过后下发。
4、学生在镇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按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奖励5元、10元、20元、30元、40元以上的奖品。受县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学校将给予10到4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并进入学校的光荣榜,记入学生获奖档案。
第四篇:小学学生社团活动奖励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活动奖励办法
一、总
则
为鼓励我校学生社团蓬勃发展,积极引导与推动学生社团建设,提高社团活动水平,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学生社团评优表彰工作,以表彰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社团活动、社团干部、社团成员。
二、奖项及说明
1、社团奖
(1)“最佳(示范)社团”(1个):每两年评选一次,为社团评比中的最高奖项,在连续两年获得“十佳社团”称号的学生社团中产生,颁发给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有杰出贡献和积极影响的社团。
(2)单项奖:(各2个)
①“最佳社团活动”:每年评选一次,颁给在当年组织活动新颖、有序、精彩的社团。
②“优秀管理奖”:每年评选一次,颁发给管理方法得当,社团凝聚力强,在该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
③“进步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颁发给当年活动组织、社团发展有明显进步的社团。
2、社团干部
(1)十佳社(会)长(2人):颁给在当年社团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团负责人。(2)优秀社团干部(若干人):颁给在当年社团管理与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的社团干部。由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推荐产生。
3、优秀社团会员:每年评选一次,颁给在当年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的社团成员。由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当年注册会员数的10%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委会进行推荐。
三、社团奖评奖标准
1、社团奖基本要求
(1)模范遵守《大井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2)经常与学生社团联合会交流沟通,对校委会制定的有关注册登记的规定模范执行。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机构面貌常新。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5)学年内,未受到校委会任何处分。
2、社团奖具体要求
最佳(示范)社团
①成立两年以上,连续两年以上获得社团奖。
②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
③ 在校园和社会中影响较大,反映良好,创立大井小学社团品牌,为全校社团发展提供新思路,树立新典范。
3、其它
①最佳社团活动:
当年曾经组织过,同学反映好、活动精彩的一个或几个大型活动,从而丰富了全校师生的社团文化生活,进而提高学生社团及学校在社会上的美誉。活动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主题鲜明,顺应时势,符合学校党政、少先队组织对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得到广大同学的积极响应;创新创意独特新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为社团发展提供建设性思路;组织实施周密有序,效果明显,在学校及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②优秀管理奖:
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工作体系合格,制度井然有序,高效完成 每学期的注册、档案等项工作。
③进步创新奖:
社团规模有所壮大,活动有所增加,精彩程度有所提高,在校内 外影响力较大增加。
四、社团负责人、社团干部、社团成员评奖标准
1、十佳社团负责人:
颁给2位在当年社团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团负责人,获奖者必须符合优秀社团干部的全部条件。
2、优秀社团干部: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
(2)社团进步显著,所承担的社团工作成绩突出。(3)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5)对促进校园社团交流有突出贡献。
3、优秀会员:由各学生社团制定并按照相关考核细则,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当年注册会员数的10%向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推荐。
五、评奖依据
1、各社团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作为评奖参考。
2、结合平时活动记录情况(指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记录)。
3、结合广大同学反映和社会反响。
4、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进行工作汇报。
第五篇:学生奖励办法
赫章县实验中学学生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形成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比﹑学﹑赶、帮,相互竞争的良好氛围,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赫章县综合职高学生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项目:
优秀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期末考试年级总分名次奖﹑单科名次奖﹑进步提高突出奖; 中考总分优胜奖﹑单科优胜奖;高考总分优胜奖﹑单科优胜奖;
学科竞赛奖、体育竞赛奖、技能竞赛奖、文艺演出奖。二﹑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革命理想、关心时政、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助人为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情操,操行分100分以上;
2、学习好: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能独立思考,富有创造性,学习成绩优秀,期末成绩本班前五名或年级学生数前十分之一的名次;少数同学学习成绩虽低于上述规定,但必须有一项特长,如学科、科技、劳技、艺术、体育、读书活动等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竞赛奖励(以证书为凭)的方可评选。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较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二〉、优秀学生干部:
1、以身作则、公平公正,在全班(或全校)学生中起带头作用,有责任心。
2、热心于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活动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
〈三〉、文明学生:
1、坚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2、关心班集体、热爱劳动、坚持做好人好事、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环境卫生打扫。
3、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四〉、优秀共青团员 :
1、积极参加学校团委或班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2、遵守团的章程和各项制度,按期缴纳团费;
3、符合文明学生标准,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担任班团支部委员或学校团委委员半年以上;
2、在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受到班级和学校的肯定;
3、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三、评选表彰名额:
1、校级优秀学生每班1至3名;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
3、校级文明学生每班1至2名;
4、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每个支部一名;
5、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支部一名;
6、期末考试总分名次奖按参考人数的百分之三设奖,在获奖人数中按1:2:3的比例依次设一、二、三等奖;单科名次奖按参考人数的百分之一依次设1、2、3…名;进步突出奖每班1至3名,奖励上次统考以来,全年级上升名次20名以上的学生,按上升名次的多少分设一、二、三等奖;
7、中考总分优胜奖按获全县总分前200名设奖,其中前20名为一等奖,21名至100名为二等奖,101名至200名为三等奖;中考单科优胜奖取全县前十名,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至5名为二等奖,第3至10名为三等奖;
8、高考总分优胜奖按获全县理科前50名、文科前20名设奖;理科前10名、文科前5名为一等奖;理科第11至30名,文科第6至10名为二等奖;理科第31至50名,文科第11至20名为三等奖;高考单科优胜奖文理科均取全县前十名,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至5名为二等奖,第3至10名为三等奖; 另设高、中考成绩特别突出奖和一、二本上线奖,凡高、中考成绩特别优秀,获本市中、高考总分前五名以上或高考被中国C9大学(清华、北大、人大、浙大、复旦、上海交大、中国科大、南京大学、西安交大)、港澳地区公立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录取的学生享受特别突出奖,上文理科一本线(贵大农林类降分的不算)享受一本上线奖,上二本线的享受二本上线奖;
9、在校、县、省、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文艺汇演中获奖的不受名额限制;
以上第1至5项由各班各支部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按名额评选并上报学校,第6至8项由教务处根据中高考成绩确定,第9项由政教处、教务处据实确定。
四、奖励办法和金额:
1、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的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2、凡期末考试获年级总分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200、150、100元和荣誉证书,获进步突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80、50元和荣誉证书,获单科名次奖的发给奖金50元和荣誉证书;
3、凡中考获总分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500元、300元和荣誉证书,获中考特别突出奖的,发给奖金202_元和荣誉证书;获中考单科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300、200、100元和荣誉证书;
4、凡高考获总分优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 5000元、3000元、202_元和荣誉证书; 获单科优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500、300、200元和荣誉证书;
5、凡获高考特别突出奖,被清华、北大、港大录取的,发给奖金20000元和荣誉证书;被其他C9高校和港澳地区公立高校统招录取的,发给奖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获高考一本上线奖的(含体育艺术类一本录取),发给奖金1000元和荣誉证书;获高考二本上线奖的(含体育艺术类二本录取),发给奖金 500元
6、凡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发给相应的奖品和证书;在县、市、省、国家级相应的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00、200、300、400元,获二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50、100、200、300元,获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30、50、100、200元;
上述因中、高考总分所获得的奖项中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进行奖励,不实行累加,凡中高、考成绩与刚进初、高中时成绩相比,滑坡较大的,不得享受中高考各类奖项;各类竞赛奖中,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和学校选拔推荐参赛的奖项无效,凡评选县、市、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时,一律从当年获校级相应称号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五、本办法自202_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奖励金额在执行中将视学校财力而适时调整。
202_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