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土中国之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一句就是“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定下了本书的核心论断。以后的内容,无不是围绕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这一特征来讲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传统社会,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需要土地,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
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实行的是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所以,在后面的内容里,作者依据乡土社会稳定性与独立性的特点,进一步论证得出,商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其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互相都是熟悉的。一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啊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要做人情的。
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也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进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下人”。
作者在第二章《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批驳推行“文字下乡”的人所持的认为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愚”的观点,进而根据第一章所述的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对于他们生活圈子里的人和事都是熟悉的这样一个论断,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有其局限性。我个人看来,《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与后面的内容联系并不十分密切。也许是作者插进去讲的一个关于乡土文化推广层面的个人抒怀。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认为,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作者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作者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四.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
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这四章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四种权力类型,它们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专制,”“独裁”等,它体现的是权力的压迫强制性。这里,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里的皇权理解为是横暴权力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同意权力,我们不妨认为它体现了权力的妥协性。从社会分工的层面上来说,人们共有着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但是,别人的权力对于我来说就是应尽的义务。这就存在着矛盾。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分工的平衡必须得以维系下去,就要有权力做保障,同意权力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维系社会分工的平衡所做出的相互妥协。中国的乡土社会并非是一个富于抵抗性的组织,于是就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另一方面来说,横暴权力的发生需要经济基础,而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没有办法为皇权的继续发展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似乎这个时候,就应该是同意权力发生作用的时候了,但是,同意权力是在社会分工越发达的情况下才会越扩大,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分工并不发达。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皇权的维持,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政治”的统治法方法。这里所说的“无为政治”,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在乡土社会内部,人们认为这是长老统治。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我们也可称之为是教化权力,顾名思义,它是通过教化人们而得以实现对乡土社会的统治的。这里就和我们前面所说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发生了联系。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第二部分,关于《血缘与地缘》一章的一些理解与思考
之所以把这一章独立出来讲,是因为在看这一章的时候,有蛮多的感悟和思考,也是比较随性的。
费先生在这一章里,阐述了血缘社会的实质以及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的关系和区别,最后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历史的转变。
乡土社会因为它的相对静止性,因此,极易因为血缘结合而形成血缘社会。实际上,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它的相对独立性和静止性,或者,我们可以说是稳定性;另一方面,血缘结合加固了这种稳定性。而作者对于地缘的解释,虽在文中没有明确指出,我的理解是,乡土社会尽管稳定,但还是会流动的,人口会增长,而土地不见得会增长,于是,人口就发生了迁移——为了寻求可供开垦的更多的土地。这些人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与其它的一些原本陌生的,从别的地方迁移来的人住在一块,从陌生到熟悉,于是,就形成了地缘结合。就好像现在的“唐人街”一样。但是,作者指出,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实际上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因为稳定的社会鲜少有人口的流动。这些人因为血缘结合,然后又形成了地缘结合。再说道上面我举的“唐人街”的例子。实际上,虽然对于唐人街离得人们来说,他们没有实质上的学院关系,原先也是互不认识的,但是,在更深层次地推。他们都是炎黄子孙,身上留着华夏民族的血液。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地缘不过是血缘的延伸。
作者在这一章里还讲到里关于乡土社会里商业的发展问题。因为传统的乡土社会主要是依赖于血缘关系而结合的,所以相互之间,一般都是熟悉的。中国有句老话叫“亲兄弟还明算账。”话虽说得轻松,但实际上是很难讲得清的,这其中涉及到血缘、亲情、人论道德等诸多方面。而乡土社会里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这样的交易很具有局限性,普通的情形就是在血缘之外建立商业基础。对于我来说,你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这样,我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就会显得轻松简单许多,没有了人情的负累,帐也很好算清。而我们说,乡土社会的变迁不快,外乡人想要融入一个乡土社会中也不容易,人跟人之间都相互熟知,这样的环境下,商业的发展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
费孝通先生自己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一书,实在是我们了解和研究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必读之作。
第二篇:费孝通《乡土中国》之读后感
中国文化概论---
《乡土中国》读后感
前序:怀着无比憧憬的大学梦,我如愿地踏入了邵阳学院这座美丽神圣的象牙塔。刚进入大学,我听学姐、学长说:在大学里,我们除了专业课和公共课程以外,我们还可以自主选择自我感兴趣的课程进行辅修。进入大二,在接到选修课通知的时候,我很果断的选择了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因为她不仅蕴藏着中国几千年的优秀文化,还能对文化、身心、道德修养起着熏陶、引导作用。虽然总共只有六节课,但通过老师激情澎湃的演讲,我深深地陷入到了中国文化底蕴的氛围中。
通过陈凡老师的推荐,我了解了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以及他的名著《乡土中国》。虽然,我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和乡土文化概论,但通过费老师的深刻剖析和理想思考,我已渐渐地被乡土文化的氛围所吸引,所陶醉。
《乡土中国》共分为十四篇: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经过一个星期三度的咀嚼,我深深地理解了《乡土中国》著作中提到的中国深厚乡土文化和封建礼俗制度。下面我就针对看过这本书各个章节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1、“乡土本色”、“礼治秩序”、“无讼”——礼治与法治的衔接
在“乡土本色”这一篇中,费老师讲到:“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里,费老师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在“无讼”中他说: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
或许,乡土社会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阻碍。“旧俗”是否一定要破?“法治”的推行是否要完全抛弃我们两千年来的乡土习惯?法治思想能否与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亟待思考的。
2、“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知识还能改变命运吗?
费老师在文字下乡中说:愚与非愚,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常说的“知识改变命运”这样一句话。随着大学生就业难的日益加剧,新读书无用论又重新在农村抬头,“不上大学一辈子受穷,上了大学马上就受穷”这样的话已在农村开始流传。
费老师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的最后说:“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知识或许不能改变命运,但没有知识是一定改变不了命运的。
3、“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我们有统一的道德标准吗? 在“差序格局”中,费老师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我们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文中提到:“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于是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发生了权利的概念。
所以我觉得,我国现在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中,有的的确是政治体制问题造成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根植在我们骨子里的这种传统道德观念在作祟。
于是,中国法治化进程真的是任重而道远!不改变我们国人骨子里的这种道德观念,就无法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家族”、“男女有别”——婚姻与爱情
当今中国,随着西方思想的冲击和社会经济关系的的发展,乡土社会结构已被打破,我们正经历着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随着大家族的瓦解,小家
庭成了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元,传统的择偶方式已不再适应现在社会的变化。而当今的年轻人,正是在传统观念束缚和新思想的冲击下艰难前行。
5、“无讼”——如何树立司法权威
费老师在“无讼”里讲到:“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文章中还提到,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大规模地进入乡村社会, 力图构造一个现代的法律秩序。然而, 正式法所代表的是一套农民所不熟悉的知识和规则, 在很多情况下, 它们与乡土社会的生活逻辑并不一致, 因此也很难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该如何树立司法的权威?在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冲突之中,似乎有些苦涩。
6、“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离”——民主与历史周期律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老师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老师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而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老师继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之后又提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对于这四种权力,我是这样理解的,为了利益这一个唯一的目的, 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在相互斗争中此消彼长,当运用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获得的利益不如“无为”获得的利益时, 前者就让位于后者,无为政治便有了现实的存在。无为政治导致长老权力的出现,若长老权力勇于自我改革,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如果长老权力跟不上社会的变动时,时势权力出现,导致革命,推翻现有长老权力,继而进入下一循环。
7、“血缘与地缘”——城市化进程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老师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缘以及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的取消是大势所趋,血缘关系社会中将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则是完全的地缘关系社会。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当代的中国,正在进行着这种转变。
8、“从欲望到需要”——社会的进步
费老师在这篇文章里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中国社会从乡土社会的依“欲望”而“行为”,到现代社会的因“需要”而“行为”,正是一种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自身自然属性的减少和社会属性的提高。
看完《乡土中国》后,我知道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正因为此,我认为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第三篇:《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模版)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以下简称《乡土》)乍一看让人觉得是说当下中国的乡土特性,实际则不然——它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讲的是中国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化社会过程中中国基层的乡土文化,包括从人文,道德,伦理,制度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学问题。因此,实际上,《乡土》是一本社会学著作。在《乡土》中,费孝通先生置身中国基层,考察论证,以严谨的态度,紧密的逻辑思维,恰当的比喻类比及生活中的所闻所见投射出中国基层乡土性社会的缩影。《乡土》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及后记等十五篇文章。其中后记是《乡土》的寄语及对社会学的阐释,前十四篇论文讲的是中国20世纪20年代中国基层社会乡土性的特点。《乡土》通过这十四篇论文写出了中国现在化进程中中国乡村的人文特点:他们不仅“土”而且“愚”;他们的亲属关系如水纹一般一圈至一圈的波及;他们的生活中无需法律,因为礼法在血液里根深蒂固;他们聚族而居,对于家的定义也是很不确定;他们践行庭外和解的政策;他们服从家族中长老的命令;无论在哪里,对血缘及地缘的坚定是不可移的固执;生活中的平淡如水,百年不变也使他们甘之如饴;他们从来不计划什么,却在无形中沿着正确的路一直走,以至于不被自然所淘汰。
在《乡土》中,费孝通先生通过各种有力的论证,恰当的比喻类比解说中国农民及他们生活环境的人文特点。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书中也引用了大量《论语》中的句子与事例。本身也类比或比喻出乡土性社会的特点,另一方面,也道出自古伊始,中国基层的状态。说明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思想,是国人从祖先长老那里继承来的。《乡土》还引用了许多西方国家的故事:耶稣,议员与内阁的权利,美国人眼中家的观念等等,清楚地衬托或对比出中国基层的文化特点。其次,书中还写了不少关于费先生自身的真实故事,证明所述非虚。《乡土》一书逻辑紧密,丝毫不乱,为了严谨,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作者还自己制造出一些词,着实让人大开眼界。除此之外,作者的引经据典也让人折服,所谓溯流而上,从历史找到源头,也难以不让人信服。《乡土》从道德,家族,政治,私人联系等等方面写出了中国基层乡土性社会的特点,描写出中国现在化进程中中国乡土性社会的人文风貌,也让人正视了一回我们所生存的社会,在我们从小就被灌注的思想中,存在的那些如同天书般难以解答的很多的问题似乎也从作者的论证中找到了答案。
《乡土》中的很多观点我是赞同的。就比如说乡土本色中的土字的解释,真不可不谓是精妙绝伦。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听说过土气这个词,私心里就觉着这个词着实不好,后来又出现了乡巴佬等等类似的词。我想农村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也实在是跟这个词相搭了。后来长大了,我再想到这个词,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说农村人土气,我觉得土这时候应该是个美好的词,它甚至可以与淳朴,憨厚,忠实相媲美,但是又找不出之所以这样说的原因。如今在这本书里,我已然找到了答案。土,是中国基层农民生存的基本,城里人虽然说乡下人土,有时候还会眼带眄视,难道不知自己的生活物资也来源于土地吗?!家住农村,我更感觉到农民的不易,古人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依赖着这片土地,为了生存,我们自食其力,在田野里耕种,靠自己的辛劳获得一年的丰收,看着田里沉甸甸的稻穗,菜园里红红绿绿的新鲜肥硕的辣椒,地里面饱满硕大的玉米,心里面是满满的骄傲与自豪。因为土地,我们才有了累累硕果,也是因为勤劳与智慧,我们才有了秋后的大丰收。所以说,与土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基层农民,土气应是个衣锦荣归的词。也只有中国基层的农民才能当得起这个词!
但是,我个人觉得《乡土》中还有不适当的地方,即那篇男女有别的说辞。很显然,在如今的中国,中国的基层寻常老百姓人家夫妻之间的感情虽然继承了中国人一贯的矜持与保留,但是绝不是书中提到的妇人家不下田就枯坐家中,男人则不管有没有事都呆在外面。家
则如同一个旅店,男人女人只是晚上回来时打个照面而已。即使是在遥远的古代,亦有梁祝化蝶的绝世爱情。所以参照费先生写作当时的环境,也许男女有别更应该解释为群体中除夫妻关系之外的男男女女之间那矜持别扭局限的情绪。
总的来说,《乡土》这本书还是让我受益匪浅的,它让我了解了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也让我对如今我国依然存在的广大的中国基层农民有了更多的了解与理解,当然也多了一份钦佩。回想历史,中国在古代是以农耕为主的国家,村落也是早已存在的团体,想想我们如今依然存在村落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吧。起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是没有法律法规的,那么村落里如何能保持相安无事,有了冲突能及时化解呢?《乡土》这本书也算是给了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实际上,无论是大集体也好,小团体也好,它们的生存规则都是一样的,有一句话叫:我们都是瞎子,谁不是摸着石子过河?因为有了问题,所以演变出解决办法,这是许许多多或无形或有形的东西衍生出来的原因。无论是中国基层的乡土性社会还是已经步入现代化的大都市,一定程度上,它们都将走同一条路:由困难衍生出解决方式,进而创造出一个新的生活环境。
于社会如此,于个人亦是如此。只有不断解决问题,命运才能开辟出道路继续前进。
第四篇:乡土中国 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以前就听过费老的《乡土中国》,但在此之前并没有真正接触过,来到大学,在马哲老师的指导下,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对其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感兴趣,或者说有感而发,因此想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感受。中国式一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乡土滋生人情,但在社会转型至今,建立在利益关系网络的人情关系似乎有取代这种成长于乡土的人情关系的趋势。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讲的是乡土本色。费老先生认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虽然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土字却用得很好,费老在文中指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土”对农民来说,是命根子,农民离不开泥土。要研究中国乡村,土地是个不可忽视的文化因素。农民依赖土地生活,然而,土地又是固定的,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农民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土里。土地的固定性,导致了农村人口的不流动。在农村,一个村子里往往只有一个姓,乡村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虽然战争或自然灾害可能会引起农村人口的流动,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的。而由于农业小生产不需要多人的分工合作,人们可以靠自己积累的经验种地,生活基本可以自给自足,并不需要与外界有过多的接触。所以,村子与村子之间是孤立的,隔阂的,不同社区间的往来是疏少的。费先生指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读完《乡土中国》之后,我想谈一下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和差序格局。费老先生从基层上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判断如果成立,则中国文明的根是在乡土中。土地是人们的一切。人们在土地上耕种,同时也种下了对明天的希望。在他们心中,是土地给与了他们生命。没有了土地对乡土社会的人们来说是最痛苦的。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这是一个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
构成的网络”。差序格局是由己及人,像同心圆般从自己向外一圈一圈推出去。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最好的例证。乡土的中国,居民少迁徙,血缘关系依托于地缘,商业交换不发达,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内部交往。千百年来,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就安土重迁。他们不习惯,甚至可以说抗拒改变。因为这里有他们所熟悉的人,熟悉的事,熟悉的风俗习惯。一旦离开生长的地方,他们将失去熟人社会,一切都将变得不同。这就注定了中国是一个注重人际关系的社会。
所以在中国社会中,直至今天“私”仍占据着人们生活的大半舞台,可以说人际关系是一个人的一笔财富。我们中国人的头脑中似乎缺少了规则意识,在我们心中更多的可能是交情与门路。正如人们常说,熟人好办事。明白了这一点以后,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身边存在着这么多走后门,托关系的现象了。中国现代社会的贪污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恐怕也与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这种“私文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不仅如此,差序格局所描绘的人际关系,其最根本的特性是道德的特殊性。所以在差序格局的中国,不存在对所有人在所有时空中同等适用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说道德标准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而发生改变。这种特殊的道德,对应着普遍规则的缺失,以及社会联系的松散。
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中国社会,每个人所得到的对待并不是总是平等的,它总会受到关系亲疏的影响。所以乡土中国更多出现的是“任人唯亲”而不是“任人唯贤”。
刚才说到了中国社会的除序格局,说明中国是一个“私文化”的社会。“私文化”的盛行,对应着就是规则意识的缺失。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国家权力所维持的法律规则,在乡土社会并不起主导作用,人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生老病死,千百年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传统和习俗,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评判体系。漫长的时间积累下来许许多多经验,经过祖祖辈辈传承,人们形成了对事物评判的准则,也约定了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
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诉诸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僵化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接着,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而且人们通常认为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中国现在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
第五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 副本 - 副本
《乡土中国读后感》
林玉麟法学院
我是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乡村一点也不了解,乡村给我的印象是大片大片的农田、一间一间的瓦房,还有鸡鸣狗叫,乡村对我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乡村在城里人眼中就是个乡下地方,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比城市的落后。城里人对乡下人或多或少会有点看不起,会有点歧视。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才知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无论是在乡村或是在城市,我们都一样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只不过生活方式不同罢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同样,乡下人也有一些认识是城里人不知道的,例如农业方面的知识。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乡下人不认识字,并不是因为愚,愚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不识字并不是愚不愚的标准。费孝通先生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是一个“面对面社群”,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在“面对面社群”里,甚至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可见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其“愚”。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说到,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有一些篇章我没读懂,在这里只讲这么多。
总的来讲,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中国基层是乡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