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挥交通教育研究会功能推进交通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教育是基础和保障,交通职业教育既是交通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体系。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智力的保障。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为交通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持续提升交通从业队伍素质,是我省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既为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也对交通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火如荼的建设高潮和大量的行业管理引发了对高素质交通从业人员的需求。落实人才强交战略,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实施交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交通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这已成为交通事业的发展的主导因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作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对交通职业教育予以更多的关心、更高的重视、更大的投入,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的保障和支持能力。同时,针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对交通职业教育的需求、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有规模和成果、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和前景等,我们要不断地探求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新的服务载体,加强对交通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一、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交通部、省政府专门召开了职业教育会议,对发展职业教育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需求,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大环境、大气候。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省交通教育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据统计,到2005年底,我省交通系统共有各类学校24所。从主管部门来分析,厅管厅属学校有5所,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有13所,交通企业主办的有6所;从教育与培训来分类,全日制学校有15所,培训机构有9所;从地域分布来看,除舟山市以外,其他各市均有1所以上学校。24所学校占地面积达137.76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47.2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2329人,在校生规模达3万余名。五年共输送全日制毕业生2.5万名,组织岗位培训30万人次。特别是厅管厅属4所院校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都显著增长,在交通职业教育中始终发挥着骨干和引领的作用,为我省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劳动力保障。4所院校占地面积达76.6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25.17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878人,其中专任教师533人;2005年共招收全日制学生5211名、成人教育招生2332名;2005年全日制教育毕业生2538名、成人教育毕业生845名;组织各类岗位培训达到16064人次。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是宏观性的教育问题在交通教育上的反映,而有些是交通职业教育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结构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学主体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目前,交通系统职业学校,有交通主管部门创办、交通企业创办、民间社会办学以及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这种办学体制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参与性、竞争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但是也出现了有的学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如恶性竞争生源、不注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混乱、就业欺诈等。
二是有的学校办学定位不明确,需要加强宏观的指导与资源整合。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只注重生存,不注重发展,没有长远的办学方向和目标,对行业的需求、市场的需求缺乏调查研究,办学的盲目性较大。
三是办学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健全教学评估与淘汰机制。有的学校专业设置不规范、课程设计不合理、教材不配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教学内容与方法也有待改进。
四是办学条件不一,教育经费总量不足。24所学校中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学校只有7所,而市县学校的主管部门拨款又非常少甚至没有拨款,由此导致部分学校很少有基建投入。教学环境差,校舍破烂、陈旧、狭小;教师收入低微,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作用,这是
科教部门一直在考虑的课题。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在积极探索和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做了大量的筹备,目前研究会已经通过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组建。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就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对主管部门的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谋作用,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整合我省交通教育资源,促进院校与行业的双向联系,建立院校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好地为交通教育的发展做好服务,推进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是我省交通行业教育团体和教育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由全省交通行业的教育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关心交通教育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因此,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在机构的性质上明确属于非政府组织。其基本特性体现为:
一是非政府性和民间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不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内设、直属或下属机构,而是为了实现发展交通教育的职能,由兴趣、志向相同的院校倡导和推动,为成员和行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特定的作用,因此,具有民间自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特征。
二是合法性和非政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依法成立,并在遵循法律、道德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研究会是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宗教性活动,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等政治活动,因此,具有非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
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以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订或修改,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和职能由章程赋予,成员入会或退会完全自愿。因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
四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围绕浙江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开展交通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指导各院校转变办学理念、优化办学结构、形成品牌特色、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的保障和支持。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开展的业务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三、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上的,市场要素主要由企业组织构成,而政府要素和市民社会要素分别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构成。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著名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其特点就是通过行业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机构,制订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协调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关系、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等,在事实上代替政府的某些职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数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作用日益显现,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既有客观需求的必要性,又有现实的紧迫性。
由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决定,教育研究会将以其学术性、专业性特征和行业自律性、自治性的运作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显现其行业调查、决策支持、校企合作、学术交流等功能,以促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加强和改善交通职业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善对交通院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交通院校自主管理和良性发展的机制。
交通院校既是为交通行业服务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既要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又要遵循其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既要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也要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院校的自身发展。在对交通院校的许多管理领域就出现了不该管、不便管、管不好的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不便直接管理的事务,如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生就业、师资引进与培养、院校内部管理以及院校间的竞争和协作等,但这些事务从院校和社会需要来看,又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但是单靠主管部门难以管到位或管理效率低的事务,如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教育教学标准的制定与质量评估、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和规范、院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等,都需要有一个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机构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三是交通院校有需要,但是单个院校难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但会付出高额成本的事务。如行业信息收集,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与交流、向社会反映院校的共同诉求以及其他行业性的社会公益性等,需要有一个民间性的、院校自愿集结产生的机构来协作完成这些事务。
因此,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主管部门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延伸手段,又是交通院校与行业之间、交通院校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良好平台。
(三)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促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业或企业办学的性质所决定,教育主管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有局限性,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在这方面,尤其是市县交通部门在教育业务指导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因此,对交通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校际、校企缺乏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院校的培养与行业需求上的脱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办学主体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把握教育市场准入资格,严肃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保障办学质量;必须加强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市场信息、把握行业需求,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好重点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培育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形成其办学特色。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联合各院校力量,共同研究和探讨交通职业教育问题,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为交通院校提供专业服务,为交通教育秩序提供自律规范,为校际、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可行性分析
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离不开主管部门的主导与支持、骨干院校的发起与倡导、行业与院校的响应和参与。
(一)法律许可是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及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的结社。结社自由有利于公民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促进某项事业的进步繁荣。但是结社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规定,我国对公民结社是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的。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的结社自由,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筹建得到了省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目前已经顺利地进行了社团登记,也为今后研究会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是保障。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关怀和支持,在政策上引导,在资金上扶持,在信息上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行业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这是交通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市交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支持与指导的图谋也正在不断加强。如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当地市政府和交通局的支持下,正在实施搬迁工程,新校园占地200亩,投资1.1亿;湖州市交通局从教育结构调整入手,对交通学校和培训中心
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联合党总支,由局领导担任党总支书记,促进了两个学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也非常重视,为交通职业院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交通职业院校的共同意愿是基础。
交通职业教育具有其特殊的处境,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感到自己是游离于交通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既得不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得不到相应的业务指导,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成立交通教育研究会能够了解交通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的发展、构筑合作的平台、反映学校的诉求,对成立研究会非常支持,并寄予厚望。
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和共同发起单位均为省属院校,经过重点扶持和学校自身努力,现已积蓄了较强的实力,而市县所属学校办学力量则相对较弱,通过教育研究会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省属院校的带动和示范功能,促使省属院校为各市属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带动全省交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也是我省交通职业院校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我省交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需要。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是在八十年代成立的交通部高等教育研究会、交通部航海教育研究会、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交通职工教育研究会及交通技工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现有团体会员540个。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均有成立省级研究会的意愿和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研究会,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考察与交流、举办干部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主持课题项目鉴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有兄弟省市教育研究会成功经验的借鉴,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定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职能定位
在交通事业发展中,交通教育研究会担负着培养交通人才,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研究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途径的重要职责,对交通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能主要体现为:
1、参谋职能。组织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好参谋;如提供交通行业人才现状、交通教育现状及人才需求、院校发展预测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的规划建议,为交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专业分析依据。
2、协调职能。对各院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研究,为交通院校的发展定位提供信息,协调整合资源,形势优势互补的交通教育格局;协调开展校际合作,发挥好厅管厅属院校的示范作用,为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教育水平做好服务。
3、指导职能。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办学行业性自律标准,指导各院校做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的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师资培养职能。建立交通教育师资人才库,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部门、企业的联系,搜集和掌握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为院校教学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师资支持;采取校际间教师互派学习、挂职锻炼,组织到企业进行实践等方式,组织对现有师资的学习培训,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组织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5、学术交流职能。结合交通建设和交通教育的实际,每年确定相关的研究课题,定期组织论文交流、研讨、评比活动,活跃学术气氛;要编办好《浙江交通教育》内部刊物,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6、沟通与服务职能。要积极反映成员的诉求,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院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交通企业的协作,为教师的实践和学生的实习联系基地,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运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研究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组织,其章程是研究会内部最高的组织法规和行为规范。因此,教育研究会的宗旨和原则、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活动的开展、资产管理等都必须在章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循。在具体的运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重点:
(一)交通教育研究会作为一个与交通行业紧密联系产为交通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组织,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交通厅的业务管理以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接受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二)在会员管理上,必须明确相应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研究会起步阶段,我们主要以吸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职业教育部门的团体会员为主,随着研究会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扩大范围,努力引导和吸收交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同时要积极吸纳在我省交通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关心、支持交通教育事业的人士作为个人会员参加,逐步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按照按照的规定行使其相应的职责。二是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等。三是要重点研究建立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按照“服务面覆盖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和企业、面涉及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要”的要求,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拟设立交通专业技术类和院校综合管理类两块。专业技术类拟设立公路专业、汽运专业、航运港口专业、运输管理专业四个分会;院校综合管理类拟设立职工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四个分会。分会的设立要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保障相应的活动能有效开展。
(四)业务活动的开展。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职责,制定每年的计划,认真落实,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审议。研究会秘书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作好助手;创办好《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刊物和浙江交通教育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指导业务,履行服务职能;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分支机构开展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等,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开展,发挥作用。
(五)资产管理。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部门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研究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开展。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组建,在我省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努力实现其“主管部门的参谋、院校合作的平台、学术研讨的园地、校企联系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的职能,推进我省交通院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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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部门一直在考虑的课题。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在积极探索和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做了大量的筹备,目前研究会已经通过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组建。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就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对主管部门的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谋作用,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整合我省交通教育资源,促进院校与行业的双向联系,建立院校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好地为交通教育的发展做好服务,推进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是我省交通行业教育团体和教育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由全省交通行业的教育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关心交通教育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因此,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在机构的性质上明确属于非政府组织。其基本特性体现为:
一是非政府性和民间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不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内设、直属或下属机构,而是为了实现发展交通教育的职能,由兴趣、志向相同的院校倡导和推动,为成员和行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特定的作用,因此,具有民间自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特征。
二是合法性和非政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依法成立,并在遵循法律、道德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研究会是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宗教性活动,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等政治活动,因此,具有非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
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以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订或修改,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和职能由章程赋予,成员入会或退会完全自愿。因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
四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围绕浙江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开展交通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指导各院校转变办学理念、优化办学结构、形成品牌特色、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的保障和支持。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开展的业务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三、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上的,市场要素主要由企业组织构成,而政府要素和市民社会要素分别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构成。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著名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其特点就是通过行业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机构,制订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协调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关系、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等,在事实上代替政府的某些职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数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作用日益显现,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既有客观需求的必要性,又有现实的紧迫性。
由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决定,教育研究会将以其学术性、专业性特征和行业自律性、自治性的运作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显现其行业调查、决策支持、校企合作、学术交流等功能,以促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加强和改善交通职业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善对交通院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交通院校自主管理和良性发展的机制。
交通院校既是为交通行业服务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既要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又要遵循其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既要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也要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院校的自身发展。在对交通院校的许多管理领域就出现了不该管、不便管、管不好的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不便直接管理的事务,如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生就业、师资引进与培养、院校内部管理以及院校间的竞争和协作等,但这些事务从院校和社会需要来看,又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但是单靠主管部门难以管到位或管理效率低的事务,如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教育教学标准的制定与质量评估、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和规范、院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等,都需要有一个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机构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三是交通院校有需要,但是单个院校难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但会付出高额成本的事务。如行业信息收集,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与交流、向社会反映院校的共同诉求以及其他行业性的社会公益性等,需要有一个民间性的、院校自愿集结产生的机构来协作完成这些事务。
因此,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主管部门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延伸手段,又是交通院校与行业之间、交通院校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良好平台。
(三)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促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业或企业办学的性质所决定,教育主管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有局限性,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在这方面,尤其是市县交通部门在教育业务指导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因此,对交通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方
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校际、校企缺乏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院校的培养与行业需求上的脱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办学主体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把握教育市场准入资格,严肃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保障办学质量;必须加强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市场信息、把握行业需求,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好重点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培育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形成其办学特色。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联合各院校力量,共同研究和探讨交通职业教育问题,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为交通院校提供专业服务,为交通教育秩序提供自律规范,为校际、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可行性分析
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离不开主管部门的主导与支持、骨干院校的发起与倡导、行业与院校的响应和参与。
(一)法律许可是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及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的结社。结社自由有利于公民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促进某项事业的进步繁荣。但是结社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规定,我国对公民结社是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的。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的结社自由,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筹建得到了省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目前已经顺利地进行了社团登记,也为今后研究会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是保障。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关怀和支持,在政策上引导,在资金上扶持,在信息上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行业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这是交通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市交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支持与指导的图谋也正在不断加强。如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当地市政府和交通局的支持下,正在实施搬迁工程,新校园占地200亩,投资1.1亿;湖州市交通局从教育结构调整入手,对交通学校和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联合党总支,由局领导担任党总支书记,促进了两个学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也非常重视,为交通职业院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交通职业院校的共同意愿是基础。
交通职业教育具有其特殊的处境,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感到自己是游离于交通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既得不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得不到相应的业务指导,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成立交通教育研究会能够了解交通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的发展、构筑合作的平台、反映学校的诉求,对成立研究会非常支持,并寄予厚望。
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和共同发起单位均为省属院校,经过重点扶持和学校自身努力,现已积蓄了较强的实力,而市县所属学校办学力量则相对较弱,通过教育研究会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省属院校的带动和示范功能,促使省属院校为各市属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带动全省交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也是我省交通职业院校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我省交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需要。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是在八十年代成立的交通部高等教育研究会、交通部航海教育研究会、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交通职工教育研究会及交通技工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现有团体会员540个。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均有成立省级研究会的意愿和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研究会,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考察与交流、举办干部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主持课题项目鉴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有兄弟省市教育研究会成功经验的借鉴,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定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职能定位
在交通事业发展中,交通教育研究会担负着培养交通人才,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研究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途径的重要职责,对交通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能主要体现为:
1、参谋职能。组织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好参谋;如提供交通行业人才现状、交通教育现状及人才需求、院校发展预测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的规划建议,为交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专业分析依据。
2、协调职能。对各院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研究,为交通院校的发展定位提供信息,协调整合资源,形势优势互补的交通教育格局;协调开展校际合作,发挥好厅管厅属院校的示范作用,为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教育水平做好服务。
3、指导职能。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办学行业性自律标准,指导各院校做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的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师资培养职能。建立交通教育师资人才库,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部门、企业的联系,搜集和掌握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为院校教学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师资支持;采取校际间教师互派学习、挂职锻炼,组织到企业进行实践等方式,组织对现有师资的学习培训,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组织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5、学术交流职能。结合交通建设和交通教育的实际,每年确定相关的研究课题,定期组织论文交流、研讨、评比活动,活跃学术气氛;要编办好《浙江交通教育》内部刊物,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6、沟通与服务职能。要积极反映成员的诉求,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院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交通企业的协作,为教师的实践和学生的实习联系基地,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运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研究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组织,其章程是研究会内部最高的组织法规和行为规范。因此,教育研究会的宗旨和原则、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活动的开展、资产管理等都必须在章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循。在具体的运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重点:
(一)交通教育研究会作为一个与交通行业紧密联系产为交通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组织,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交通厅的业务管理以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接受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二)在会员管理上,必须明确相应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研究会起步阶段,我们主要以吸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职业教育部门的团体会员为主,随着研究会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扩大范围,努力引导和吸收交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同时要积极吸纳在我省交通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关心、支持交通教育事业的人士作为个人会员参加,逐步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按照按照的规定行使其相应的职责。二是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等。三是要重点研究建立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按照“服务面覆盖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和企业、面涉及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要”的要求,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拟设立交通专业技术类和院校综合管理类两块。专业技术类拟设立公路专业、汽运专业、航运港口专业、运输管理专业四个分会;院校综合管理类拟设立职工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四个分会。分会的设立要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保障相应的活动能有效开展。
(四)业务活动的开展。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职责,制定每年的计划,认真落实,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审议。研究会秘书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作好助手;创办好《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刊物和浙江交通教育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指导业务,履行服务职能;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分支机构开展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等,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开展,发挥作用。
(五)资产管理。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部门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研究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开展。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组建,在我省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努力实现其“主管部门的参谋、院校合作的平台、学术研讨的园地、校企联系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的职能,推进我省交通院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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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挥交通教育研究会功能推进交通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教育是基础和保障,交通职业教育既是交通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
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体系。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智力的保障。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为交通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持续提升交通从业队伍素质,是我省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既为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也对交通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火如荼的建设高潮和大量的行业管理工作引发了对高素质交通从业人员的需求。落实人才强交战略,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实施交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交通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这已成为交通事业的发展的主导因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作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对交通职业教育予以更多的关心、更高的重视、更大的投入,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的保障和支持能力。同时,针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对交通职业教育的需求、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有规模和成果、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和前景等,我们要不断地探求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新的服务载体,加强对交通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一、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交通部、省政府专门召开了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发展职业教育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需求,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大环境、大气候。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省交通教育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据统计,到2005年底,我省交通系统共有各类学校24所。从主管部门来分析,厅管厅属学校有5所,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有13所,交通企业主办的有6所;从教育与培训来分类,全日制学校有15所,培训机构有9所;从地域分布来看,除舟山市以外,其他各市均有1所以上学校。24所学校占地面积达137.76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47.2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2329人,在校生规模达3万余名。五年共输送全日制毕业生2.5万名,组织岗位培训30万人次。特别是厅管厅属4所院校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都显著增长,在交通职业教育中始终发挥着骨干和引领的作用,为我省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劳动力保障。4所院校占地面积达76.6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25.17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878人,其中专任教师533人;2005年共招收全日制学生5211名、成人教育招生2332名;2005年全日制教育毕业生2538名、成人教育毕业生845名;组织各类岗位培训达到16064人次。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是宏观性的教育问题在交通教育上的反映,而有些是交通职业教育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结构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学主体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目前,交通系统职业学校,有交通主管部门创办、交通企业创办、民间社会办学以及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这种办学体制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参与性、竞争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但是也出现了有的学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如恶性竞争生源、不注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混乱、就业欺诈等。
二是有的学校办学定位不明确,需要加强宏观的指导与资源整合。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只注重生存,不注重发展,没有长远的办学方向和目标,对行业的需求、市场的需求缺乏调查研究,办学的盲目性较大。
三是办学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健全教学评估与淘汰机制。有的学校专业设置不规范、课程设计不合理、教材不配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教学内容与方法也有待改进。
四是办学条件不一,教育经费总量不足。24所学校中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学校只有7所,而市县学校的主管部门拨款又非常少甚至没有拨款,由此导致部分学校很少有基建投入。教学环境差,校舍破烂、陈旧、狭小;教师收入低微,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作用,这是科
教部门一直在考虑的课题。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在积极探索和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目前研究会已经通过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组建工作。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就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对主管部门的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谋作用,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整合我省交通教育资源,促进院校与
行业的双向联系,建立院校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好地为交通教育的发展做好服务,推进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是我省交通行业教育团体和教育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由全省交通行业的教育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关心交通教育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因此,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在机构的性质上明确属于非政府组织。其基本特性体现为:
一是非政府性和民间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不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内设、直属或下属机构,而是为了实现发展交通教育的职能,由兴趣、志向相同的院校倡导和推动,为成员和行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特定的作用,因此,具有民间自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特征。
二是合法性和非政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依法成立,并在遵循法律、道德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研究会是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宗教性活动,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等政治活动,因此,具有非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
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以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订或修改,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和职能由章程赋予,成员入会或退会完全自愿。因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
四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围绕浙江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交通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指导各院校转变办学理念、优化办学结构、形成品牌特色、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的保障和支持。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开展的业务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三、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上的,市场要素主要由企业组织构成,而政府要素和市民社会要素分别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构成。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著名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其特点就是通过行业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机构,制订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协调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关系、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等,在事实上代替政府的某些职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数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作用日益显现,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既有客观需求的必要性,又有现实的紧迫性。
由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决定,教育研究会将以其学术性、专业性特征和行业自律性、自治性的运作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显现其行业调查、决策支持、校企合作、学术交流等功能,以促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加强和改善交通职业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善对交通院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交通院校自主管理和良性发展的机制。
交通院校既是为交通行业服务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既要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又要遵循其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既要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也要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院校的自身发展。在对交通院校的许多管理领域就出现了不该管、不便管、管不好的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不便直接管理的事务,如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生就业、师资引进与培养、院校内部管理以及院校间的竞争和协作等,但这些事务从院校和社会需要来看,又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但是单靠主管部门难以管到位或管理效率低的事务,如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教育教学标准的制定与质量评估、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和规范、院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等,都需要有一个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机构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三是交通院校有需要,但是单个院校难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但会付出高额成本的事务。如行业信息收集,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与交流、向社会反映院校的共同诉求以及其他行业性的社会公益性等,需要有一个民间性的、院校自愿集结产生的机构来协作完成这些事务。
因此,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主管部门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延伸手段,又是交通院校与行业之间、交通院校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良好平台。
(三)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促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业或企业办学的性质所决定,教育主管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有局限性,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在这方面,尤其是市县交通部门在教育业务指导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因此,对交通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校际、校企缺乏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院校的培养与行业需求上的脱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办学主体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把握教育市场准入资格,严肃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保障办学质量;必须加强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市场信息、把握行业需求,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好重点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培育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形成其办学特色。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联合各院校力量,共同研究和探讨交通职业教育问题,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为交通院校提供专业服务,为交通教育秩序提供自律规范,为校际、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可行性分析
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离不开主管部门的主导与支持、骨干院校的发起与倡导、行业与院校的响应和参与。
(一)法律许可是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及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的结社。结社自由有利于公民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促进某项事业的进步繁荣。但是结社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规定,我国对公民结社是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的。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的结社自由,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得到了省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目前已经顺利地进行了社团登记,也为今后研究会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是保障。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关怀和支持,在政策上引导,在资金上扶持,在信息上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行业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这是交通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市交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支持与指导的图谋也正在不断加强。如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当地市政府和交通局的支持下,正在实施搬迁工程,新校园占地200亩,投资1.1亿;湖州市交通局从教育结构调整入手,对交通学校和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联合党总支,由局领导担任党总支书记,促进了两个学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工作也非常重视,为交通职业院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交通职业院校的共同意愿是基础。
交通职业教育具有其特殊的处境,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感到自己是游离于交通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既得不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得不到相应的业务指导,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成立交通教育研究会能够了解交通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的发展、构筑合作的平台、反映学校的诉求,对成立研究会非常支持,并寄予厚望。
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和共同发起单位均为省属院校,经过重点扶持和学校自身努力,现已积蓄了较强的实力,而市县所属学校办学力量则相对较弱,通过教育研究会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省属院校的带动和示范功能,促使省属院校为各市属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带动全省交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也是我省交通职业院校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我省交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需要。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是在八十年代成立的交通部高等教育研究会、交通部航海教育研究会、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交通职工教育研究会及交通技工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现有团体会员540个。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均有成立省级研究会的意愿和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研究会,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考察与交流、举办干部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主持课题项目鉴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有兄弟省市教育研究会成功经验的借鉴,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定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职能定位
在交通事业发展中,交通教育研究会担负着培养交通人才,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研究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途径的重要职责,对交通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能主要体现为:
1、参谋职能。组织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好参谋;如提供交通行业人才现状、交通教育现状及人才需求、院校发展预测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的规划建议,为交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专业分析依据。
2、协调职能。对各院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研究,为交通院校的发展定位提供信息,协调整合资源,形势优势互补的交通教育格局;协调开展校际合作,发挥好厅管厅属院校的示范作用,为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教育水平做好服务。
3、指导职能。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办学行业性自律标准,指导各院校做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的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师资培养职能。建立交通教育师资人才库,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部门、企业的联系,搜集和掌握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为院校教学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师资支持;采取校际间教师互派学习、挂职锻炼,组织到企业进行实践等方式,组织对现有师资的学习培训,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组织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5、学术交流职能。结合交通建设和交通教育的实际,每年确定相关的研究课题,定期组织论文交流、研讨、评比活动,活跃学术气氛;要编办好《浙江交通教育》内部刊物,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6、沟通与服务职能。要积极反映成员的诉求,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院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交通企业的协作,为教师的实践和学生的实习联系基地,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运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研究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组织,其章程是研究会内部最高的组织法规和行为规范。因此,教育研究会的宗旨和原则、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活动的开展、资产管理等都必须在章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循。在具体的运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重点:
(一)交通教育研究会作为一个与交通行业紧密联系产为交通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组织,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交通厅的业务管理以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接受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二)在会员管理上,必须明确相应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研究会起步阶段,我们主要以吸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职业教育部门的团体会员为主,随着研究会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扩大范围,努力引导和吸收交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同时要积极吸纳在我省交通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关心、支持交通教育事业的人士作为个人会员参加,逐步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按照按照的规定行使其相应的职责。二是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等。三是要重点研究建立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按照“服务面覆盖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和企业、工作面涉及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要工作”的要求,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拟设立交通专业技术类和院校综合管理类两块。专业技术类拟设立公路专业、汽运专业、航运港口专业、运输管理专业四个分会;院校综合管理类拟设立职工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四个分会。分会的设立要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保障相应的活动能有效开展。
(四)业务活动的开展。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职责,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审议。研究会秘书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作好助手;创办好《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刊物和浙江交通教育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指导业务工作,履行服务职能;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分支机构开展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等工作,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五)资产管理。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部门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研究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开展。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组建,在我省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努力实现其“主管部门的参谋、院校合作的平台、学术研讨的园地、校企联系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的职能,推进我省交通院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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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挥交通教育研究会功能推进交通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教育是基础和保障,交通职业教育既是交通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体系。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智力的保障。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为交通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持续提升交通从业队伍素质,是我省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既为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也对交通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火如荼的建设高潮和大量的行业管理工作引发了对高素质交通从业人员的需求。落实人才强交战略,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实施交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交通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这已成为交通事业的发展的主导因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作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对交通职业教育予以更多的关心、更高的重视、更大的投入,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的保障和支持能力。同时,针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对交通职业教育的需求、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有规模和成果、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和前景等,我们要不断地探求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新的服务载体,加强对交通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一、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交通部、省政府专门召开了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发展职业教育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需求,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大环境、大气候。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省交通教育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据统计,到2005年底,我省交通系统共有各类学校24所。从主管部门来分析,厅管厅属学校有5所,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有13所,交通企业主办的有6所;从教育与培训来分类,全日制学校有15所,培训机构有9所;从地域分布来看,除舟山市以外,其他各市均有1所以上学校。24所学校占地面积达137.76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47.2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2329人,在校生规模达3万余名。五年共输送全日制毕业生2.5万名,组织岗位培训30万人次。特别是厅管厅属4所院校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都显著增长,在交通职业教育中始终发挥着骨干和引领的作用,为我省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劳动力保障。4所院校占地面积达76.6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25.17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878人,其中专任教师533人;2005年共招收全日制学生5211名、成人教育招生2332名;2005年全日制教育毕业生2538名、成人教育毕业生845名;组织各类岗位培训达到16064人次。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是宏观性的教育问题在交通教育上的反映,而有些是交通职业教育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结构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学主体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目前,交通系统职业学校,有交通主管部门创办、交通企业创办、民间社会办学以及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这种办学体制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参与性、竞争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但是也出现了有的学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如恶性竞争生源、不注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混乱、就业欺诈等。
二是有的学校办学定位不明确,需要加强宏观的指导与资源整合。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只注重生存,不注重发展,没有长远的办学方向和目标,对行业的需求、市场的需求缺乏调查研究,办学的盲目性较大。
三是办学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健全教学评估与淘汰机制。有的学校专业设置不规范、课程设计不合理、教材不配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教学内容与方法也有待改进。
四是办学条件不一,教育经费总量不足。24所学校中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学校只有7所,而市县学校的主管部门拨款又非常少甚至没有拨款,由此导致部分学校很少有基建投入。教学环境差,校舍破烂、陈旧、狭小;教师收入低微,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作用,这是
第四篇:交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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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高速(一级)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期,省加快了高速公路、国省道升级改造和出省通道建设,高速(一级)公路建设成效显著。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西过境线高速公路、大柴旦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半幅)、至互助一级公路等相继建成通车,年又相继开工建设了倒淌河至共和、共和至茶卡、格尔木至察尔汗、阿岱至李家峡等高速公路项目。截至年底,全省高速(一级)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444公里,比“十五”末增加了12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35公里,一级公路达到209公里。
干线公路规模不断扩大,技术等级不断提升,对外出省通道和省内公路主骨架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已初步形成G109、G315和G214、G215、G227“两横三纵”公路主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主要路段基本实现了黑色化,并基本达到二级公路标准。通往周边省区的对外通道初步形成,与川、甘、新、藏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省会至各州府通达二级公路,部分州与州实现二级公路连接,州府与所辖县基本通达三级公路。干线公路强化了与外界的交通联系,增强了省会对地州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区域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截至年底,国省干线公路里程达到13319公里,其中国道4477公里,省道8842公里,干线公路规模比“十五”末增加了5428公里。
农村公路建设成绩显著,通达深度不断增加,技术等级不断提高,极大地改善了民生。“”期共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53770公里,建设乡村便民桥梁64099.22延米/1946座,新增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近30000公里;通沥青(水泥)路的乡镇达到398个(含国有农林场),比“十五”末增加224个,26个县市实现了乡乡通沥青(水泥)路,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比例由“十五”末的37.9%提高到91.2%;4172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其中32.5%的行政村通了沥青(水泥)路,全面完成了部省共建目标。农村公路的跨越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主要亮点。
公路养护成效明显。5年来不断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技术改造,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危桥改造、安保工程成效显著,全省路网技术状况得到明显提高,国省道公路通行条件全面改善,到“”末全省干线公路平均优良路率达到69%,路况综合指数达到83。“”期相继修订和完善了《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等多项养护管理制度,促进了养护管理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行农村公路“低标准、全覆盖、有路必养”;在大通、平安、共和、格尔木“三县一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模式,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和以县为主的养护管理体制。
客货运输场站建设有序推进。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公路客运站507个,其中一级站3个、二级站10个、三级站43个、四级站54个、五级站101个、简易招呼站296个,与年相比,客运站数量增加了340个,州府所在地基本拥有一个二级客运站,县城基本拥有一个三级客运站。“”期因地制宜建成了一批等级站、停靠站和招呼站,累计投资17008万元,较好地促进了路、站、运的协调发展。
航运开发平稳推进,对解决农牧民出行,带动沿河、沿湖地区物资交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省水运主要集中在黄河和湖等水域,承担着库区、湖区周边农牧民出行、物资交流和旅游开发任务。至年底,全省航道仍以六级为主,通航里程409.39公里。“”期建成了省通航水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省营运船舶实时监控和湖重点码头视频监控;开工建设了公伯峡航运工程,新增六级航道通航里程91.65公里,新建码头5个;启动了湖航运(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内河航运开发,提高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方便了沿河、沿湖地区农牧民群众出行,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给地方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地方铁路建设进展良好,支持了全省资源开发大局。年开工建设了全省首条地方铁路——柴达尔至江仓铁路控制性工程,拉开了地方铁路建设的序幕;至年柴达尔至木里地方铁路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加快了资源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的步伐。
(二)运输服务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公路水路客货运量持续增长,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网络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日益显著。年,完成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04亿人、50.21亿人公里、0.80亿吨和227.47亿吨公里,“”期年均增长分别达到8.6%、9.0%①、7.7%和36.3%。随着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旅游出行人数增多,水路旅客运输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年内河完成客运量38.39万人、客运周转量503.86万人公里,“”期年均增长分别达到30.0%、32.6%。
客运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进一步延伸。年全省拥有客运班线765条、日发班次7730余班,高速客运班线从1条发展到25条,每日338班。“”期实施了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全省通乡镇客班率达到89%,通村客班率达到74%,比“十五”末分别提高4%和7%。全省旅游客运企业发展到17家,基本满足了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的需求;出租汽车客运已经涵盖全省城乡;15个市县开通了城市公交客运,运营线路长度2617公里。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农村客运、出租客运、公交客运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的客运市场格局,在支持城乡经济发展、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营业性车辆持续增长,运力结构不断优化。年全省拥有营运客车17146辆,班车客车数量为3777辆,班车客车中中高级客车占39%。与“十五”末相比,营运客车数量、班车客车数量分别增长了32%和37%。年全省拥有营运货车66199辆,比年增长78%。大型货车、中型货车和小型货车分别占营运货车总数的31%、7%和62%。危险品运输车辆963辆,比年增长68%,危险品运输车辆总吨位占营运货车总吨位的比重为3%,比年降低了0.2个百分点。
运输信息化程度逐步提升,客货运输效率不断提高。“”期省加快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编制了《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开通了“省道路水路运输在线网站”完成了35个市县汽车客运站站务售票系统,完成了全省GpS联网联控平台的搭建工作,启动了全省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危货运输车辆GpS终端安装工作。针对青藏铁路开通和兰青铁路复线开建后公路客货运量增加的实际,主动掌握运输动态,组织运力储备和运输衔接,调整运力结构,畅通公铁联运和公铁分流通道,有效提高了公路客货运输能力。
道路运输辅助服务体系快速发展,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省车辆维修、检测市场已基本形成了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全省各州(地、市)全部建有综合性能检测站,共计建成17个。随着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省汽车救援需求迅速增长,车辆救援网络建设提上日程。“”期省交通厅以市、格尔木市为突破口,以国道、省道主干线为重点,以一、二类维修企业为依托,推动了全省汽车维修救援体系的建设。
(三)交通生产和运输安全监管明显提高
交通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在全省范围内相继开展了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及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程,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了以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了重点地区和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监管措施。5年间投入资金2亿元,实施安保工程路线30余条,共处置隐患路段2300多公里,改造危桥239座/1.3万延米,增设路侧护栏19.4万延米等,公路行车安全得到明显改善。“”期公路施工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大幅下降,水上交通连续19年未发生重大事故。
运输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开展了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汽车维修市场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等专项治理,有效规范和稳定了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逐步建立。“”期建立完善了各级各领域应急预案,先后制定了《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8项预案和制度,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反应、有效应对,经受住了严竣考验。“”期除全力做好以水毁、地震、雪灾和重大疫病防控为主的应急保障工作,还确保了西藏、新疆维稳工作中省内重要干线的畅通,全面完成了维稳应急运输任务和驻训部队后勤保障工作。
(四)绿色交通和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
行业节能减排理念不断深化。“”期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在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加大了交通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力度,探索适合西部的低路堤、缓边坡、重安全、低造价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了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的油改气进程,、格尔木油气改进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年制定了《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进全行业节能降耗,促进了交通循环经济的发展。
坚持“科教兴交”,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以来省加大实施“科教兴交”力度,紧紧围绕全省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研究,在公路建设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多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奖励:其中有1项研究成果—《多年冻土区青藏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坚持推动交通高职教育建设,积极探索交通人才培养新模式,形成了以职业教育为龙头,成人教育、岗位培训为基础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交通教育体系。
(五)交通改革取得较好进展,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各项改革。“”期省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动燃油税费改革,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解决二级公路融资渠道问题,加快了国省道升级改造。
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来相继出台和修订完善了《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条例。针对新形势下道路客运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及时出台了《省道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方案》,对于促进全省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市场运行秩序逐步规范。深入开展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出租汽车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深入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从治理前的71%降至3%。
第五篇:交通现状的调研报告
优化路网通达能力,构筑城市交通大格局
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的门户,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经营服务水平常常会成为人们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标准,对城市的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城市交通已成为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倍受政府关心、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城市交通是城市品味和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构筑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区域交通大格局,进一步优化我区路网通达能力和服务能力,促使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日起完善,更加有利于居民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交通发展状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六纵六横一口一线”的立体综合交通发展思路,加快城市交通建设,使我区交通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一)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近几年是我区改造了滏阳路、军民路、轻工街、鼓山中街,拆迁建设了滨河路、朝阳路、市场街,使城市主干道进一步拓宽,城市道路脉络逐步连通,城市外环道路框架初步拉开。在2009年,我区投资3.8亿元先后实施了新义公路在建工程、永峰公路南段大修改造工程、青兰高速公路一口一线建设工程、邢峰公路中间绿化带整修、马峰公路2公里整修工程、成峰公路罩面工程和农村公路17.3公里改造建设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使得峰峰矿区的公路网络日趋完善,最终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六纵六横一口一线”公路网。六纵,即:成峰公路、青兰高速公路连接线、永峰公路、邢峰公路、邢峰高速公路、彭东公路;六横,即:马峰公路、新义公路、丛峰公路、滏阳路、魏峰公路、南二环公路;一口,即:青兰高速公路和村下道口;一线,即:青兰高速公路连接线。实现矿区与周边城市有高等级公路相连、城乡之间和主要乡镇之间有二级以上公路相连,镇与村和村与干线公路均有四级以上公路相连,全面实现“通达”工程,用便捷的交通构筑起以市区为中心的30分钟交通经济圈。
(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较快。
多年来我区的公共交通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逐步迈向文明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城市交通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区拥有多条城市公交线路,其中1路线,9路线运营基本正常,10路线因受客源的局限,时通时停,运营尚不稳定。另外城乡两级运营网络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近年来,在运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及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区的城市交通管理相对较为规范,运营网络基本健全,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一是城市道路网络不完善。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建设尚未启动,城市内部路网也未彻底连通,车辆分流难以实施,各类车辆混杂无序。二是尚无大型停车场。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三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在城市主要街道、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划定不尽合理,且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部分道路交叉路口未设人行横道线、减速标志,少数交叉路口或未设信号灯,或信号灯不完善,或信号周期不科学,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
(二)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区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某些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某些路段的市民乘车困难,候车时间长。由于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迹难觅,无形中降低了市民对公交的热情。另外,城区内部分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尽管近年来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车辆司乘人员随意停车、违章掉头、强行超车、超载超速行驶情况普遍存在,骑自行车穿越红灯、与机动车辆争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现象也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区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服从,而且经常性地出现违章行为,给我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规范城市交通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本前提之一。建议区委、区政府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原则,将公共交通发展成为市民最理想的交通工具,同时在全区倡导优先选择公交,礼让公交的良好风尚。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一是要提高公交营运质量。根据城市居民区的布局和人流聚集情况,优化调整和适当延长公交线路,加大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和改造公交停泊站点,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延长公交夜间营运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乘车需要。二是要提高公交车辆质量。逐步将现有公交车更新为现代、舒适、环
保型的“大公交”,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清洁、美观,加大载客容量,提高城市品味。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是制约城市交通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按照城市交通规划的总体思路,尽快启动环城路的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内部路网连通的后续建设,并对各类车辆进行科学合理分流,缓减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强化交通配套功能。将建设大型停车场纳入城市发展的长期规划,先期在主城区增设临时停车泊位,解决日益增长的城市停车需求。尽快解决长途汽车站南迁问题,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同时,注意实现与公共交通的对接。三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对我区道路基础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建设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拆改、更新和增设,切实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教育管理水平。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关键在于教育和管理。首先,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革交通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疏导、控制和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违章行为,尤其要加强交通高峰期重点路口的控制,确保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其次,要加强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宣传工作,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车事进行爆光,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劝诫教育,增强交通宣传教育的效果。第三,要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供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