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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报告制度和审计管理办法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3-928260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8 17:02: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整改报告制度和审计管理办法

兴庆区工会经费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审查审计意见整改率,加强和改善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根据《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则》和《工会审计实务操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由被审计项目的工会进行,在审计项目结束后60天内实行。

第三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由被审计的工会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审计单位征提交的书面报告。

第四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向审计单位上报书面《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基本内容:

1、原实施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落实审计意见和整改工作情况;

3、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印章和发文日期。

第五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在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意见书5日内,由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六条实施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遵从以下制度:

(一)听取审计单位主管领导介绍有关审计的建议;

(二)被审计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提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审计意见书提出的审计建议、审计决定;

(四)被审计单位领导亲自把关审计整改书面报告。

第七条在审计整改书面报告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应当责令其限期立即整改,仍不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应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审计整改书面报告的全部资料要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要求,按审计项目归入档案。

第九条实施审计整改书面报告如需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实施后续审计,应当依据《工会审计实务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兴庆区工会经费审计组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兴庆区工会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兴庆区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审计组的建立和管理

1、工会经费审计组在本机工会经审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2、工会技工费审计组依照国家财经政策、审计法规及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办法),对本级工会实施审计监督,受本级工会经审办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对本级工会经审委主任负责。

3、工会经审组专(兼)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工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后续教育由本级经审会组织。

5、工会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工会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实施审计。

6、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经费由本级工会经审会纳入经审专用经费予以保证。

二、工会审计组的职责和审计事项

1、通过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经营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完整,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及其事业单位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工会经费审计组按照年初本级经审会议审议通过的审计项目计划,在本级经审办的具体组织实施审计。

3、向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汇报审计工作。

4、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主要审计事项有:

(1)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

(2)工会经费计拨审计;

(3)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审计;

(4)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5)对下一级工会经费进行审计;

(6)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7)受党委、组织部门委托对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8)其他受委托的审计事项。

三、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权限

1、要求报送有关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财务内控制度、自检自查报告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2、在进行审计市时,有权审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检查资产和财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制度规定、合同文本,有关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资料。

3、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向工会经费审计组反映情况,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实物进行现场勘查。

4、对正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报告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批准后予以制止。

5、对审中发现的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向派出审计组织领导汇报,可以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6、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7、对审计出的违规违纪金额,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追缴。由派出审计组织予以通报。

8、对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9、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和外部专家参与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

四、工会经费审计组工作程序

1、工会经费审计组按照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工作,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组组长或主审负责制。

2、实施审计前,工会经费审计组应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法、工作步骤和审计人员、分工。

3、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准备好资料、填报有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积极地配合。

4、审计终结,工会经费审计组将审计报告上报本级工会、上级工会并予以公示。

第二篇: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规范公司系统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形成以整改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制定本办法。1.2 整改原则

对审计发现问题,各单位应按“问题发生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问题责任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及直属各单位。2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3.1 规范性简称 3.2 审计整改

审计整改(以下简称“整改”)是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或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预防,以及对审计建议采取措施进行落实的一系列行为。

审计整改范围包括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对本级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

3.2.1 公司审计部对省公司及其直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3.2.2 省公司审计部对其下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3.2.3 直属各单位审计部门对其下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3.3 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工作方案是指审计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整改通知,为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所制定的工作安排。3.4 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工作计划是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整改工作方案或本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并安排各项整改工作进度所编制的具体工作计划。3.5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是指整改责任人根据整改计划中各审计发现问题,记录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完成情况等信息的文件。3.6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是指整改责任人在填写整改卡片后,整理填报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的含本单位或部门整改相关内容的文件。3.7 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报告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在完成本单位或部门的整改工作后,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未决事项进行总结形成的书面文件。

3.8 整改情况评估报告

整改情况评估报告指审计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以及相关材料,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整改措施是否及时以及整改结果是否符合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计划进行评估形成的书面文件。4 职责

4.1 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是整改工作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审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4.1.1 汇总及审核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并维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 4.1.2 监督和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向公司领导报告整改情况。4.2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

4.2.1 4.2.2 负责分析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情况,根据问题原因分析责任主次,并依此确定一个部门为整改主要责任部门,其余部门为整改次要责任部门。4.2.2.1 整改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分析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实施整改工作,并向审计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卡片等文件;4.2.2.2 整改次要责任部门负责协助整改主要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计划。4.2.3 负责组织实施整改工作,落实有关审计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及提交相关报告。5 管理内容和办法

5.1 整改管理的范围

5.1.1 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司及直属各单位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2公司对公司及直属各单位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3 公司各级审计部门执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4 上述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的审计建议中需要落实的事项。5.2 整改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 5.2.1停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5.2.2纠正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管理不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包括调整相关账务、收回有关资金、更正不当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等; 5.2.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当做法所导致的损失;

5.2.4对已经发生但现在确实无法复原或更正的行为,要制定预防措施,通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相关业务流程,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5.2.5落实审计改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举一反三,从根本上规范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效率。5.2.6视情况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惩处。5.3 整改的工作程序与步骤 5.3.1 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5.3.1.1 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整改目的: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工作需要达到的目标与要求;(2)整改时间段:列明整改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工作的规定时间段;(3)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主要/次要责任单位或部门:列明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并应将审计发现问题按职责分类分解到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可将被审计单位根据责任的主次确定整改主要责任部门及整改次要责任部门,明确其在整改工作的主要职责及分工。

5.3.1.2 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流程(1)草拟整改工作方案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在接到上级审计单位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管理职责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到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2)审核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工作方案》应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整改任务是否符合上级下达的整改要求或达到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② 整改要求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而言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③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整改工作方案后,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将经审批的整改工作方案上报到上级单位进行备案。(3)下达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工作方案》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应将该工作方案送达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执行。5.3.2 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5.3.2.1 整改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1)审计发现的问题:列明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需要负责的审计发现问题,包括所涉及的流程、具体问题描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2)整改责任人: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确定具体的整改责任人;(3)整改措施:根据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4)整改完成时间: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整改要求的迫切程度,以及整改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预估各整改工作的进度,确保达到整改工作方案中对于整改完成时间的要求。

5.3.2.2 审计整改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审批流程(1)草拟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或整改工作方案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根据整改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整改工作计划。

(2)确定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汇总各整改责任人反映的情况,权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间安排,根据需要对整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最终确定整改工作计划,并将整改工作计划提交至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审核。(3)审核整改工作计划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出的整改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主要对整改工作计划进行以下方面的审核:

① 整改措施是否能达到整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② 整改时间安排是否能满足整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时间要求。

若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判断整改工作计划很可能难以达到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应及时与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沟通,必需时对整改工作计划做出 相应的调整。

(4)审批整改工作计划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经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审核的整改工作计划进行审批,用以下发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执行。5.3.3 实施整改工作计划

5.3.3.1 填写整改卡片并录入整改台账信息

整改责任人应根据整改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整改责任人应在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后,将本单位相关的整改内容录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并提交到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汇总。

5.3.3.2 实施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责任人应按照整改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整改责任人应搜集相关的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发票、合同、制度文件、流程等,作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整改责任人应与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定期反馈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确保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整改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全面的了解,对整改责任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协调,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更新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上。5.3.3.3 整改进度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在整改过程中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反馈。若出现整改工作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意外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与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协商,如有必要寻求审计部门的技术指导。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可根据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反馈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检查以确定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有效开展整改工作,内容包括:(1)已完成的整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已完成的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

(3)未完成的整改是否按计划进行,其执行是否与要求相符;(4)超过既定时间未完成整改的原因。5.3.4 整改报告

5.3.4.1 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1)整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介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组织、实施情况,应整改的问题个数、已整改的问题个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个数等;

(2)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包括问题描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整改实施情况描述,整改结果描述等,其中整改实施情况描述包括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修改完善的制度、流程;

(3)暂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说明,应包括报告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个数、未整改的各个问题的具体原因、计划采取或正采取的措施、计划完成整改的时间等;(4)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介绍通过整改,在纠正错误、弥补漏洞、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方面达到的效果。

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时,整改责任人应确定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以及有关整改证明材料,包括调整账务的会计凭证、账页、收回有关款项的凭据、制定或修订的制度和流程文件、签订的补充合同等整理成册,一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审计部门。5.3.4.2 整改情况报告的编制及提交程序(1)编写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在整改工作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编写整改情况报告。(2)审核整改情况

在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后,审计部门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计部门认为整改不彻底的,可以责成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重新整改。审计部门根据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总相关信息,编制并及时更新整改总台账。

如整改工作为上级下达的整改意见或外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的整改要求,审计部门应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上级单位。5.3.5 整改评估与处罚

5.3.5.1 整改评估

如整改工作为上级下达的整改意见或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上级单位负责在获取《整改情况报告》后对整改工作进行整改情况评估;如整改工作为本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负责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情况评估。

整改评估主要关注:整改执行是否符合整改台账中的整改建议,整改工作是否充分等。5.3.5.2 整改处罚

公司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违反整改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一般处罚:

① 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和有关整改证明材料的;

② 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按要求实施整改,敷衍了事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从重处罚:

① 对审计发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经审计部门督促仍拒不执行的; ② 整改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屡审屡犯行为的;

③ 存在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截留电费、贪污或挪用公款、窃取单位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5.3.6 后续审计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根据整改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后续审计,以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以确定是否进行后续审计:

5.3.6.1 审计发现问题是否为高风险,或在以往多次发生的情况; 5.3.6.2 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5.3.6.3 整改措施是否要求修改现有制度或增加相应制度以降低或避免审计发现问题的重复发生可能性;

5.3.6.4 领导关注的其他重点审计发现问题所在的领域。

后续审计包括制定审计方案,确定项目组组员,开展审计工作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与报告。具体后续审计的流程,参考《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中自行完成审计项目或委托外部机构完成的审计项目流程。6 附则

6.1 废止文件 6.2 解释权

本办法由XX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审计整改制度

某某分局建立六项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制度近日,为贯彻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内部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和审计成果的充分转化利用,我局确立了六项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

一、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纪检监察(督察)、政工、法制、警务保障、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络员。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计整改工作组通报前一阶段有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为干部的管理、监督、选用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各单位、各警种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二、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对有财经违规行为需要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改进的,审计工作小组根据领导批准的审计结果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领导干部违反财政纪律情节轻微的,可在审计意见书中指明并责令被审计单位纠正;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可报本单位、本局负责人审批后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下达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下达后,存在问题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

回复整改报告,由局审计科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审计整改督察制度。将审计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建立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台账和审计决定执行信息库,对审计结论落实程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内容纳入到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当中,强化对审计部门自身和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重要审计整改事项应按要求先行上报审计整改方案,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和主管部门报送整改结果报告。同时,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及时掌握审计整改情况,定期将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报分局党委,每年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并专题向市局报告。

五、建立审计整改责任问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分局对各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落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整改不力

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按《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责任。

六、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化制度。做好廉洁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一是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二是每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等重要审计整改结果,向分局通报;三是对整改积极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和表扬,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某某分局

202_年10月20日

第四篇:关于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思考

关于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思考

尤芳

如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自觉执行审计决定,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从而有效地预防屡查屡犯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笔者认为在县级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责任人名单和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等。二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报送全县审计整改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三是政府授权审计机关向人大报告全县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报告制度的落实,使人大、政府及审计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意识。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并配以问责、督查等制度的施行,可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从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形成一种审计与被审计的互动效应。

二是有利于增强监督合力。人大监督政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联合监督被审计单位,并配以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更具有威慑力。

三是有利于标本兼治。该制度不仅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还要对审出的普遍性、倾向性以及产生问题的苗头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和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有利于促进审计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具有可操作性;还要求审计机关转变作风,在审计整改期间,积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实行审计回访制度和延伸调查制度,必要时,对有些单位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整改效果。

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需要把握的环节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把握好几个环节。

时间要求要明确。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审计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审计部门,必须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落实审计决定的计划、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的方案;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执行期满7日内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的苗头、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同政府作专题报告,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审计部门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政府在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建议和意见,由政府组织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整改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人大反馈落实情况。

责任主体要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层次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层次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负全责;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是第二层次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和检查其下属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多发生在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管辖下的单位,这就注定审计整改政府要走上前台,协调有关部门整体推进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整改难题,因此,政府自然成为第三层次的责任主体,也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主体。

配套措施要跟上。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召开财政、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对问题比较严重,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建立问责制度,加大整改力度,采用审计机关执法问责、监察机关效能问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措施促进其工作的落实。

第五篇: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

202_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2_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_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2_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2_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2_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2_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2_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2_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202_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2_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2_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2_年部门预算时,将202_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 时综合考虑上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_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_-12-12 ——202_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_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2_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2_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2_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2_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_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2_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2_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2_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2_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2_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2_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2_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2_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2_年4月前征缴入库。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2_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2_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2_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2_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2_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2_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2_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2_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2_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2_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2_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2_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2_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2_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2_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2_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2_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2_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2_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2_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2_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_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2_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2_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2_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2_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2_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篇三: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全面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审计办: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切实做好全面审计工作,切实巩固全面审计成果,根据9月28日全市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及全面审计整改工作布置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配合。为加强全面审计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牵头,各科室协调,明确各科室职责,坚持“谁立项、谁实施、谁立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同时把全面审计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先决条件,确保了工作成效。

(二)突出监管环节,注重监管到位.要求监审人员积极参与各环节监督工作,检查决策是否规范,实施是透明、民主,验收效果实行痕迹化作业,力求内部监管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在自查、复查“回头看”工作中针对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

1、基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问题。

2、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和宣传促销项目招投标问题。

3、职工入股问题。

4、工商之间不规范交易问题。

5、职工薪酬方面的问题。

6、跨期收入问题。

7、假发票问题。

我局经自查未发现发问题,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全面落实严格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的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控制。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我局的相关产权证件,日前我局的房屋产权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费用支出,特别是要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规范票据管理,做到业务真实、要素齐全、依据充分、报销合规。对因当事人未验证发票真伪,出现用假发票报销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销售管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完成工商交接手续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时办理结算。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流程合理,规范运行。加强制度执行的过程指导,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内部监督,将监督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2_年11月19日篇四: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就202_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_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2_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

整改责任。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责任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情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2_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

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2_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 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2_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2_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2_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篇五:整改报告案例202_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2_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2_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

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

整改报告制度和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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