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会议
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会议
3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对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3月11日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驾驶人和车辆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严重问题。
对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2_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一要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监管。严查营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二要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落
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三要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四要提高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水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到位。要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状况开展排查。二是路面管控到位。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源头把关到位,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四是宣传教育到位。组织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五是抄告提示到位。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梁嘉琨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一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主要问题,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正值第十个“安全生产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三要严肃查处道路客运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篇:202_年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文件
202_年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
项行动文件(摘录)
国家文件
一、安监总管二[202_]97号 6月23日
《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知》 重点内容:
1、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五到位”。
2、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_]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_)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准标化建设工作。
3、GPS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分折处理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建全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
4、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提示服务信息,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力争至202_年9月底对客运驾驶人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省市文件
一、厅高警[202_]125号文件 7月13日
《“决心—202_”整治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乘客联合行动方案》
重点内容:
1、坚决遏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
2、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要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当地运管部门。
3、运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应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4、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5、对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客车,要及时抓拍,固定证据,实行一律上网锁定、一律处罚到位、一律予以曝光、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四个一律”措施。
二、鄂公交[202_]124号7月13日
《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今后,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是有卫星定位装臵的客运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同时,要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臵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臵和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一封信》7月15日
重点内容:
1、对一年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对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直接予以开除。
2、做到随时掌握车辆动向,及时干预超速行驶、非正常停车、脱离正常运营线路反常现象。
3、推行驾驶员安全驾驶告知制度,要求当班驾驶员每次发车前必须向广大乘客承诺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法停车,并向广大乘客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乘客的监督。
四、荆安[202_]6号 7月14日
《市安委会关说印发吴方军同志在全市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车辆、驾驶员管理日志。
2、每月底交警部门将当具有超速20%以上或超员记分周期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车驾驶员名单汇总后,通知其车属单位并抄送交通运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3、要严格落实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荆运安字[202_]49号 7月19日
关于印发《荆州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安案》的通知 重点:
1、整治内容 : 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企业资质,落实技术条件;④查车辆技术状况,落实维护检测管理规定;
⑤查驾驶员资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⑥查GPS安装使用情况,落实车辆动态监控;
⑦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经营行办规范。
2、各运输企业必须制定驾驶员培训教充计划,建立驾驶员档案、建立驾驶员家访制度,严格客运班车、旅游客车驾驶员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准驾证”制度。推行驾驶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凡是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营运;凡是无营运资质,超范围经营、经营手续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六、鄂运物运[202_]135号9月5日
《关于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安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点:
1、客运站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人。
2、抓好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关键岗位:出站检查、排班调度室、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部门。
3、迅速组织开展运管机构对客运站的按日排班巡查工作。
七、鄂运物运[202_]142号 9月6日
《关于迅速组织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重点内容:安全告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
1、承运人及运输人员的基本情况。
2、营运客车基本情况。
3、运输行程按排。
4、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紧急逃生处臵。
八、鄂运物运[202_]146号 9月8日
关于印发《全省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点内容:
1、明确每辆长途卧铺客车在具体地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客运站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明确停车后,对车辆、乘客进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职责。
2、途中没有高速服务区或客运站的选择合适的停车休息点,制定长途卧铺客车驾驶员落实休息制度,严禁在公路上、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休息。
3、在客运站内明显位臵设臵告知牌,将停车休息卧铺客车信息包括中途停靠的站点信息告知旅客。
4、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笔录、会议有记录、整改有报告、宣传有声势。
九、厅高警[202_]182号 9月9日
关于转发省交管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道路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驾强社会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重点:从9月15日起,要严格检查通行于高速公路的省内客运车辆(班线客车、旅游车辆、车途车)“交通安全监督标识”的情况,凡没有张贴者由交警部门汇总后通知运管部门。集团文件
一、荆先行[202_]60号 7月8日
重点:
1、打击“三超”,反违规在高速路停车上、下客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立即下车学习并记扣10-20分处罚。
2、各客运公司要将不进站运营、发倒班、报停车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三见面”(见车辆、见驾驶员、见车辆租赁经营人)的方式排查隐患。
二、荆先行[202_]74号 8月8日
重点:
1、车辆因违法违规被管理部门第一次通报、整改的停班一周,驾驶车学习并扣除考核20分,并对租赁承包者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二次实行双倍处罚,停班半月,如继续通报以此类推。
2、各单位每月发生1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所属单位车队长和安全副队长或主管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
3、各单位每月发生3起以上(含3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安全副总和安全科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并扣除所在单位经济目标责任状涉及安全考核分1分。
第三篇:乡镇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庄河市安监局(202_)17号文件精神,结合步云山乡实际,现制定《步云山乡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望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步云山乡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2_〕36号),大连市、庄河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步云山乡道路交通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步云山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钟强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革山乡主管安全副乡长
成员:周福成乡安监站站长
林宗江派出所所长
李绍升乡交通助理
姚忠海乡农机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206),周福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各各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为重点,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客运车辆的检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限速标志、警示标检查。
(二)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2_〕36号)要求,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大道路客运源头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检查,努力消除道路客运存在的安全隐患,把道路客运交通事故降到最低点。
三、任务分工
乡交通部门: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载人客运车辆的检查和整改;按要求及时汇总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查营
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
乡派出所:配合交通运输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排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牵头组织对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
乡安监站:配合交通运输、派出所部门联合开展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会同交通运输、派出所部门积极向政府反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主要问题;专项行动期间,配合交通运输、派出所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阶段(4月1日—4月30日):结合实际,针对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把强化营运客车驾驶员的管理,作为这次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为客运企业自查自纠,排查摸底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1日):在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下,客运企业要从自身查起,寻找存在的问题,逐个摸底排查,拿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个阶段为验收总结阶段(6月1日—月10日):乡交通、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对各部门辖区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做好总结上报。
五、具体要求
(一)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也要成立本辖区的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切实把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每个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形成联动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组织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升本地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检查与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企业监督检查,摸清底数,认真治理安全隐患,抓落实,抓实际,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第四篇:柘城县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柘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贯彻落实《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交通局运管所成立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耿 磊 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长
副组长:柳 涛 运管所支部书记
成 员: 田 雁 郭炜杰 邱振行 孙东辉 王 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运管所客运股。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对客运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达到100%、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达到100%、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达到100%、对违章违规营运驾驶员的处理达到100%、对营运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达到100%;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达到100%。取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超范围经营、不依线经营的客运车辆。从而实现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运输车辆全部符合条件,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客运站履行源头管理职责到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
三、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包括从事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排查治理情况。
(一)客运企业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审查客运企业经营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履行职责等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违章违规经营情况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经营场所、营运线路、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GPS安装、运行、监控管理情况;承包经营客车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签订车辆承包安全协议,聘用驾驶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协议,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安全生产投入和应急管理情况;对长途客运班线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二)客运车辆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检查营运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线路牌、道路运输证与许可是否一致;车辆档案是否齐全;单车档案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年审是否合格;客车座位数与行车证、道路运输证是否相符;客车车门紧急启动装置是否有效;灭火器、安全锤是否按要求配备。
(三)客运驾驶员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质取得的合法性,是否经过了正规的培训,培训记录的签发、结业证核发及从业资格考试等环节情况;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企业是否进行了处理;对多次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是否进行强制培训,情节严重的是否调离驾驶岗位;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员,是否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等。
(四)客运站隐患整治工作内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客运站封闭式管理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客运场站安全营运状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5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会议,建立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二阶段(4月16日—4月30日):调查摸底阶段。主要调查客运企业、营运线路、营运车辆、驾驶员情况;调查客运企业、客运站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以及企业、车辆、驾驶员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GPS监控和公安交警抄告等方式)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5月1日—6月15日):排查治理,联合执法阶段。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四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总结阶段。对专项行动各阶段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位。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全面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到位。要深入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非法违法经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认真研究,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加强同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加强督导,监督检查到位。要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防止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专项行动期间,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我县执法大队、客运股,在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时,要填写检查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到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动员和引导运输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推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要加强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总结经验,上报情况到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功经验,细致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查找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运政管理机构要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有关报表(见附件),上报安全股。
第五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泸水县交通运政管理所
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
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云安监管发„202_‟17号)的精神,我县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客运隐患,根据《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云安监管发„202_‟17号)的要求,县运管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文件精神,主动与个部门协商,共同研究制定了《泸水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关于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泸水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杨忠华任组长,副所长刘斌、尹何文、程巍,支部书记杨
权信,办公室主任李芹任副组长的全县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县运管所组织客运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各种宣传形式,通过设立宣传站,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指导企业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一)客运企业分批次对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从业人员召开安全培训会,认真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客运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道路运输企业对所有参营驾驶员的资质和车辆技术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宣传人员10余人次,在各个客运及企业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大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县运管所联合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县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所有客运企业开展
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此次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并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同时强化对道路运输客运车辆动态安全检查,充分发挥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作用,努力消除道路客运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整治道路违法经营行为
运管部门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为重点,坚持每个工作日派2个稽查组,大力开展道路违法经营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全力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配合努力,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检查整治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实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结合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意识,营造活动范围,确保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